新學林分科六法—環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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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環境問題具有跨域性、科學性、政策性、變動性、未知性等多項特質。環境法律問題的掌握,不僅須大處著眼,也要小處著手,而一本精選的環境法規與實務見解,則是處理環境法問題不可或缺的基本配備。本書將收錄之法規區分成14項:環境基本法規、國際環境規範、環境組織法規、環境資訊法規、環境計畫法規、環境建設法規、環境程序法規、公害防治法規、環境保育法規、能源管理法規、科技管理法規、災害防救法規、氣象及氣候法規、以及關係法規,輯錄常用且重要法規凡207種,並針對重要環境法律輯有實務判解,兼具查閱便利及體系整編兩種特色,既是認識環境法的實用入門書,也是教學研究及實務工作的必備工具書。
環境問題具有跨域性、科學性、政策性、變動性、未知性等多項特質。環境法律問題的掌握,不僅須大處著眼,也要小處著手,而一本精選的環境法規與實務見解,則是處理環境法問題不可或缺的基本配備。本書將收錄之法規區分成14項:環境基本法規、國際環境規範、環境組織法規、環境資訊法規、環境計畫法規、環境建設法規、環境程序法規、公害防治法規、環境保育法規、能源管理法規、科技管理法規、災害防救法規、氣象及氣候法規、以及關係法規,輯錄常用且重要法規凡207種,並針對重要環境法律輯有實務判解,兼具查閱便利及體系整編兩種特色,既是認識環境法的實用入門書,也是教學研究及實務工作的必備工具書。
序/導讀
前言
環境法,係為保護環境而制定的法律,旨在以法律作為環境保護的手段,具有「跨領域的特性」,並以「問題取向」(解決環境問題)為規範重心。環境保護法體系的構成,最直接者,乃以「環境介質」的中心,形成以水、空氣、土壤、海洋、自然生態、氣候等為保護對象的法體系。既言以法律作為環境保護的手段,則環境法的內涵與外緣自無法完全脫離現有的法領域與法體系,故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國際法等,舉凡與環境保護之目的相涉者,皆可納入其中。環境法規,爰係以「環境保護」為規範目的之法規總稱,為成文環境法之彙集。環境法規的編纂通常難與環境法體系完全契合,因為並非所有環境問題皆有法規的制定,實際與規範之間往往存有落差;另方面,法規制定與修改,因時、因事、因地制宜者,所在多有,法規研修未必有通盤的體系觀照。另外,環境法規多如牛毛,無法盡數收錄,否則勢必影響法典使用的便利性。基於務實與容量的考量,本書將收錄之法規區分成14項:「環境基本法規」、「國際環境規範」、「環境組織法規」、「環境資訊法規」、「環境計畫法規」、「環境建設法規」、「環境程序法規」、「公害防治法規」、「環境保育法規」、「能源管理法規」、「科技管理法規」、「災害防救法規」、「氣象及氣候法規」、以及「關係法規」。透過對環境法規的初步體系分類,或有助於認識環境法的應然全貌,同時呈現台灣環境法制與環境問題的對應關係與法治現況。
環境問題具有跨域性、科學性、政策性、變動性、未知性等多項特質,環境法律問題的掌握,不僅須大處著眼,也要小處著手,更需要橫向連結、縱向銜接。環境法規與實務見解的編纂,自是耗時費事,難於短時間內完成。但環境既是人民生活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也應當是民生的一環,無日無之,環境法典的需求日切,不難想像。有鑑於此,編者成立台灣環境法工作室,希望結合志同道合的工作伙伴,為台灣環境保護與法治建設略盡心力。本書之編輯,即為工作成果之一,歷時多年,先後承台灣環境法工作室的伙伴林曉琪、吳憶如、許哲瑋、許偉瑜、林佳儀、許萃華、時瑋辰、陳品榕、張清凱、陳映如、黃薇儒、陳福龍、蘇怡安、杜士弘、林郁璇、許文懷等人之參與,以及新學林出版社林靜妙小姐於編務上之協助,謹此致謝。
李建良 謹識於
台灣環境法工作室
2012年6月
環境法,係為保護環境而制定的法律,旨在以法律作為環境保護的手段,具有「跨領域的特性」,並以「問題取向」(解決環境問題)為規範重心。環境保護法體系的構成,最直接者,乃以「環境介質」的中心,形成以水、空氣、土壤、海洋、自然生態、氣候等為保護對象的法體系。既言以法律作為環境保護的手段,則環境法的內涵與外緣自無法完全脫離現有的法領域與法體系,故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國際法等,舉凡與環境保護之目的相涉者,皆可納入其中。環境法規,爰係以「環境保護」為規範目的之法規總稱,為成文環境法之彙集。環境法規的編纂通常難與環境法體系完全契合,因為並非所有環境問題皆有法規的制定,實際與規範之間往往存有落差;另方面,法規制定與修改,因時、因事、因地制宜者,所在多有,法規研修未必有通盤的體系觀照。另外,環境法規多如牛毛,無法盡數收錄,否則勢必影響法典使用的便利性。基於務實與容量的考量,本書將收錄之法規區分成14項:「環境基本法規」、「國際環境規範」、「環境組織法規」、「環境資訊法規」、「環境計畫法規」、「環境建設法規」、「環境程序法規」、「公害防治法規」、「環境保育法規」、「能源管理法規」、「科技管理法規」、「災害防救法規」、「氣象及氣候法規」、以及「關係法規」。透過對環境法規的初步體系分類,或有助於認識環境法的應然全貌,同時呈現台灣環境法制與環境問題的對應關係與法治現況。
環境問題具有跨域性、科學性、政策性、變動性、未知性等多項特質,環境法律問題的掌握,不僅須大處著眼,也要小處著手,更需要橫向連結、縱向銜接。環境法規與實務見解的編纂,自是耗時費事,難於短時間內完成。但環境既是人民生活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也應當是民生的一環,無日無之,環境法典的需求日切,不難想像。有鑑於此,編者成立台灣環境法工作室,希望結合志同道合的工作伙伴,為台灣環境保護與法治建設略盡心力。本書之編輯,即為工作成果之一,歷時多年,先後承台灣環境法工作室的伙伴林曉琪、吳憶如、許哲瑋、許偉瑜、林佳儀、許萃華、時瑋辰、陳品榕、張清凱、陳映如、黃薇儒、陳福龍、蘇怡安、杜士弘、林郁璇、許文懷等人之參與,以及新學林出版社林靜妙小姐於編務上之協助,謹此致謝。
李建良 謹識於
台灣環境法工作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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