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檢事官.各類考試(保成)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準備智慧財產法相關考科之考生
使用功效
無限制
改版差異
1.新增相關重點文章。
2.針對著作權法、專利法等修訂法規及草案整理。
本書特色
智慧財產權法在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試題範圍中,主要以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及公平交易法為主,又試題內容常以學說見解、智慧局、法院判決及座談會所探討之法律問題,作為基底;因此,本書除整理各年度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試題常出現爭點外,並收錄近年智慧局及法院判決、座談會所探討之重要實務見解,以便考生快速綜覽智慧財產權法所涉及之爭點。
目錄
第壹編|著作權法
第一章|著作權之保護要件/003
爭點01/著作權之保護要件/004
爭點02/著作之原創性/007
爭點03/思想與表達不可分離之抗辯/009
爭點04/編輯著作/011
爭點05/色情著作/013
第二章|著作權之權利主體與歸屬/016
爭點01/受雇人職務著作之權利歸屬?/018
爭點02/出資聘人關係下完成之創作,權利歸屬為何?/020
爭點03/著作權法對外國人著作之保護?/022
爭點04/掛名之共同作者,是否為著作人?/024
第三章|著作權之權利內容/025
爭點01/將他人著作單純數位化,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30
爭點02/將電腦程式載入記憶體(RAM)之行為,是否為重製行為?/032
爭點03/將平面美術著作轉為立體物,是否為重製行為?/034
爭點04/購買正版CD後將音樂轉檔為MP3格式,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37
爭點05/購買畫作後,掛在展場牆上展示,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39
爭點06/購買音樂CD於營業場所內播放,或播放電視節目給營業場所之客人觀看,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41
爭點07/餐飲店或KTV設置電腦伴唱機,供不特定消費者付費點唱,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43
爭點08/餐飲店或KTV設置電腦伴唱機,供不特定消費者付費點唱,是否屬於出租行為?/045
爭點09/飯店業者將所接收到之電視台節目之單一訊號,轉換為多條訊號後,再分送到各房間,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47
爭點10/購買電影DVD供公眾觀看,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購買「家用版」或「公播版」,有無不同?/049
爭點11/將他人著作重製後上傳至網路供他人瀏覽或下載,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51
爭點12/以分享網址連結之方式,使他人得點選超連結進入其他網站瀏覽他人著作,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53
爭點13/以「嵌入」之方式分享Youtube網站之影片,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55
爭點14/同步播出歌手之現場演唱,嗣後將側錄影片上傳至網路供他人瀏覽,是以何種方法利用著作之行為?/057
爭點15/未經授權,將他人著作以翻譯、改寫等方式進行改作,其改作之成果是否屬於受保護之衍生著作?/059
第四章|著作權之限制/061
爭點01/重製他人著作於受政府機關委託且以其名義撰寫之教材中,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63
爭點02/學校教師為學校授課需要,影印整本教科書給學生參考,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65
爭點03/學校教師未經授權,將他人製作之教學投影片檔案上傳網路供學生瀏覽及下載,並於課堂上教學,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67
爭點04/未經授權而重製他人著作作為教科書之參考資料,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69
爭點05/影印店老闆接受大學生委託,影印整本教科書以供個人使用,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71
爭點06/將國內外古今知名人士之個人資料或照片摘錄至自己所著書中,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73
爭點07/美術館將雕像置於戶外長期展示,建商拍攝該雕像之照片作為廣告、製作複製品置於建案中庭、製作小型複製品贈送給客戶,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75
爭點08/電視公司將其先前製播之新聞報導,以及訪問學者、專家評論之播放內容,上傳至影音資料庫,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77
爭點09/寺廟於齋戒學會上播放「家用版」影片予學生觀賞,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80
爭點10/於Google搜尋到原圖後,轉化為縮圖加以利用,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82
爭點11/搜尋引擎業者未經授權將書籍整本掃描,以供使用者全文搜索,惟輸入關鍵字後,僅會出現符合關鍵字之網頁部分內容,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84
爭點12/未經授權利用他人著作但已註明出處,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86
爭點13/詼諧仿作,是否構成合理使用?/088
爭點14/何謂權利耗盡原則(即第一次銷售理論)?/091
爭點15/於國外取得合法重製物後,於國內販售,行為人得否主張權利耗盡原則而免責?/094
爭點16/購買電影DVD後,出租予不特定人,行為人得否主張權利耗盡原則而免責?/096
爭點17/製作未經合法授權之音樂歌卡,灌歌至伴唱機後,出租予業者供不特定消費者點唱,行為人得否主張權利耗盡原則而免責?/098
爭點18/甲公司與乙錄影帶店簽約,授權乙出租DVD,但甲仍保有DVD之所有權。乙將DVD賣給不知情之丙錄影帶店,丙將DVD出租,乙、丙得否主張權利耗盡原則而免責?/100
第五章|著作權之讓與、授權、消滅/102
爭點01/非專屬被授權人,得否對侵權人主張著作權侵害/105
爭點02/臉書用戶為「公開」之設定時,是否對第三人為著作權授權之意思表示?/107
爭點03/何謂「創用CC」授權條款?/109
爭點04/著作權人得否僅將一部分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111
爭點05/著作權人將音樂著作財產權授權予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後,再將音樂著作上傳至網路供他人下載,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113
爭點06/音樂著作之強制授權/115
爭點07/期刊之徵稿啟事規定:「來稿經刊登,著作權歸本刊」,則著作權人投稿經刊登後,期刊可否主張獲得著作權之讓與或授權?/117
第六章|著作權之侵害與救濟/119
爭點01/於國外取得合法重製物後,於國內販售,行為人有何法律責任?/125
爭點02/學校教師未經授權,將他人製作之教學投影片檔案上傳網路供學生瀏覽及下載,並於課堂上教學,有何法律責任?/127
爭點03/違法平行輸入/129
爭點04/購買遊戲機後,付費請他人改裝遊戲機,使遊戲機可以讀取盜版遊戲光碟,或直接向他人購買已改裝之遊戲機,有何法律責任?/133
爭點05/破解附有防止拷貝技術保護措施之正版DVD,有何法律責任?/135
爭點06/對他人提供改裝遊戲機之服務,使遊戲機可以讀取盜版遊戲光碟,有何法律責任?/137
爭點07/販售用以改裝遊戲機之晶片,有何法律責任?/140
爭點08/在網路上公開自行研發之解碼程式,可用以破解他人之防盜拷措施,有何法律責任?/142
爭點09/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責任避風港/144
爭點10/提供「雲端列印服務」之行為人,是否屬於網路服務提供者而得適用民事免責事由?/147
爭點11/擁有傳輸內容決定權之網路服務提供者,得否適用民事免責事由?/150
爭點12/出售機上盒並收取服務費,使他人得透過機上盒連結網際網路觀看未經授權而擅自公開傳輸之視聽著作,有何法律責任?/152
第貳編|專利法
第一章|專利權之保護要件/159
爭點01/商業方法可否為專利權保護之客體?/160
爭點02/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之區別實益?/162
爭點03/電路構造得否為新型專利之申請客體?/164
爭點04/新穎性之例外-申請前已公開實施之要件?/166
爭點05/擬制喪失新穎性之要件?/168
爭點06/喪失新穎性之例外-優惠期間與先申請原則之關係?/170
爭點07/進步性要件之判斷?/172
爭點08/產業上利用性─與可據以實施之要件及充分揭露原則之關聯性?/175
爭點09/設計專利之創作性判斷?/178
第二章|專利權之申請、審查/180
爭點01/專利申請雙軌制之立法缺失?/181
爭點02/早期公開制度、請求審查制度及優先審查制度之關係?/183
爭點03/主張國際優先權之要件?/185
爭點04/主張國內優先權之要件?/188
爭點05/專利實體審查意義與再審查之救濟?/191
爭點06/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性質及起訴要件?/193
爭點07/濫發警告函與公平法之關聯?/195
爭點08/一發明一申請原則違反之效果及判斷要件/198
爭點09/新型專利之形式審查方式-新型專利不符合專利實體要件時,主管機關可否依職權撤銷行政處分?/200
爭點10/專利修正與更正之區別實益/202
(節錄)
序/導讀
序
時光飛逝,從第一版出版至今,不知不覺也過了五個年頭。本次改版,本書搖身一變,由「爭點隨身書」系列改為「爭點Combo list」系列,從25開的小本書變成18開的常用課本尺寸,相信能夠提升各位讀者在閱讀上的舒適度。
在內容上,我們照往例整理了最近一次的國考、各校研究所試題,並納入行政院會最新通過之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以及新增近年具代表性之實務見解、學者文章,讓各位讀者閱讀本書後,除了能夠駕馭經典,更能掌握流行。
最後,撰擬本序時,剛好遇到本土疫情爆發,以及久旱不雨、供電吃緊,說心情不沉重是不可能的,但也是在這種時刻,更能體會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希望各位讀者一切都好,也祝福各位考試順利、金榜題名!
桑妮、羅傑
2021/05/01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 ISBN
- 9789865597511
- 分級
- 普通級
-
- 頁數
- 520
- 商品規格
- 18開17*23cm
-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 注音
- 級別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