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法規論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是以「海巡法規」為名稱出發,但因涉及全面的理解海域執法之需要,是故並非以準備考試為限,或者說應是一本以海岸巡防機關為主體看待其負責之海域執法。書中介紹涉及的法律諸多,然分析的重點僅就與海域執法相關部分為限。
目錄
序 i
壹 海巡法規之概說 001
一、「海巡法規」之出現 001
二、海巡法規之範圍 002
三、海巡法規之特質 007
貳 海巡法規有關組織法之解析 025
一、海巡機關之組成、任務與分工 025
二、地域管轄應有清楚的權責 069
三、海巡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094
參 海巡法規相關作用法之解析 099
一、職權行使之概括化 099
二、職權行使之明文化 100
三、海巡人員之司法警察身分 103
四、海巡人員執行職權之授權與相關議題分析 108
五、海巡人員各種職權之執行 174
六、海巡機關對違法行為之裁罰標準 206
肆 海巡法規之救濟 213
一、一般行政訴訟程序 213
二、海關緝私之救濟 214
三、行政執行之救濟 215
四、大陸人民收容之救濟 219
五、國家賠償之救濟 220
伍 結 論 223
一、海巡人員身分之單一化 223
二、地域管轄與事務管轄之明確化 225
三、職權行使法之法律化 226
四、特種司法警察身分管轄的分配 228
五、《海上交通安全法》之明文化 229
壹 海巡法規之概說 001
一、「海巡法規」之出現 001
二、海巡法規之範圍 002
三、海巡法規之特質 007
貳 海巡法規有關組織法之解析 025
一、海巡機關之組成、任務與分工 025
二、地域管轄應有清楚的權責 069
三、海巡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094
參 海巡法規相關作用法之解析 099
一、職權行使之概括化 099
二、職權行使之明文化 100
三、海巡人員之司法警察身分 103
四、海巡人員執行職權之授權與相關議題分析 108
五、海巡人員各種職權之執行 174
六、海巡機關對違法行為之裁罰標準 206
肆 海巡法規之救濟 213
一、一般行政訴訟程序 213
二、海關緝私之救濟 214
三、行政執行之救濟 215
四、大陸人民收容之救濟 219
五、國家賠償之救濟 220
伍 結 論 223
一、海巡人員身分之單一化 223
二、地域管轄與事務管轄之明確化 225
三、職權行使法之法律化 226
四、特種司法警察身分管轄的分配 228
五、《海上交通安全法》之明文化 229
序/導讀
序言
2000年,我國為因應國際海域執法時代來臨,及兩岸互動情勢的變動,決定在國防部與內政部、財政部之間,成立一個管轄範圍跨部會的海岸與海域專責執法機關─海巡機關。此舉不僅為兩岸激變減敏,並可填補因海域、海岸間管轄機關不同,所造成之各機關因各該主管法規「多頭馬車」的縫隙;同時也開封一向以國家安全為考量的傳統法制,而迎向海域與海岸專責執法的國際趨勢。如同國際法上在海洋法領域的發展是快速而難以抵擋的,我國海巡法規之多元與變化亦如海洋潮來浪去一樣。我國海域自從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的時代背景,以國防安全的唯一考量,受到空前挑戰。從執法角度觀察,在20年前結束由各主管機關各自執法時代,歷經成立海域、海岸專責執法機關,乃至於2019年11月20日制定公布《海洋基本法》等重大改制。海洋相關機制的改制過程,或許不是我國最重要的機關,卻是改制變動最為快速的機關。
欣逢國際與國內在海洋法制的變動,加上筆者個人教書及研究環境即緊扣於多變的海域與海岸執法之上,更能深刻體會臺灣在海域執法的變動軌跡。筆者在觀察臺灣海洋執法機制30多年(或者更貼近地說,海巡機關成立20年)以來,海巡機關的海域執法相關法制,期許自己為學習者提供筆者個人的研究心得,至盼本書能作為研習我國海域執法領域的教材,並建立再精進、更深入的海域執法實務與理論之研究基礎。
本書內容是以「海巡法規」為名稱出發,但因涉及全面理解海域執法之需要,是故並非僅以準備考試為限,更應該說是一本「以海岸巡防機關為主體,看待其負責之海域執法」的基礎教科書。書中介紹的法規諸多,然分析的重點,本書儘量僅以與海域執法相關部分為限。
感謝蔡震榮教授的邀約與新學林出版社的支持,為埋藏在心裡多年的願望付諸實際行動;也感謝歷屆學生教學相長,提供實務看法;更感謝陳蕙芬女士照顧家庭,使筆者無後顧之憂地完成本書,供為教授相關課程的教材,也可以作為筆者對海巡法規研究心得的階段性彙整呈現。
立於現在,檢視過去來時路,每每在筆者完成部分修正後,又會有新的規範變動,法制更迭的速度實在太快,有時雖感到疲累,惟慮及我國海洋基本法與相關政策之確立,以及國內海洋法制與國際海洋法制之接軌,筆者仍甚感欣慰,並以此為職志、展望未來,力求本書與個人的持續進步,也期待各界對海域執法有興趣、有需求者的加入,敬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陳國勝
2021年5月於桃園龜山誠園
2000年,我國為因應國際海域執法時代來臨,及兩岸互動情勢的變動,決定在國防部與內政部、財政部之間,成立一個管轄範圍跨部會的海岸與海域專責執法機關─海巡機關。此舉不僅為兩岸激變減敏,並可填補因海域、海岸間管轄機關不同,所造成之各機關因各該主管法規「多頭馬車」的縫隙;同時也開封一向以國家安全為考量的傳統法制,而迎向海域與海岸專責執法的國際趨勢。如同國際法上在海洋法領域的發展是快速而難以抵擋的,我國海巡法規之多元與變化亦如海洋潮來浪去一樣。我國海域自從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的時代背景,以國防安全的唯一考量,受到空前挑戰。從執法角度觀察,在20年前結束由各主管機關各自執法時代,歷經成立海域、海岸專責執法機關,乃至於2019年11月20日制定公布《海洋基本法》等重大改制。海洋相關機制的改制過程,或許不是我國最重要的機關,卻是改制變動最為快速的機關。
欣逢國際與國內在海洋法制的變動,加上筆者個人教書及研究環境即緊扣於多變的海域與海岸執法之上,更能深刻體會臺灣在海域執法的變動軌跡。筆者在觀察臺灣海洋執法機制30多年(或者更貼近地說,海巡機關成立20年)以來,海巡機關的海域執法相關法制,期許自己為學習者提供筆者個人的研究心得,至盼本書能作為研習我國海域執法領域的教材,並建立再精進、更深入的海域執法實務與理論之研究基礎。
本書內容是以「海巡法規」為名稱出發,但因涉及全面理解海域執法之需要,是故並非僅以準備考試為限,更應該說是一本「以海岸巡防機關為主體,看待其負責之海域執法」的基礎教科書。書中介紹的法規諸多,然分析的重點,本書儘量僅以與海域執法相關部分為限。
感謝蔡震榮教授的邀約與新學林出版社的支持,為埋藏在心裡多年的願望付諸實際行動;也感謝歷屆學生教學相長,提供實務看法;更感謝陳蕙芬女士照顧家庭,使筆者無後顧之憂地完成本書,供為教授相關課程的教材,也可以作為筆者對海巡法規研究心得的階段性彙整呈現。
立於現在,檢視過去來時路,每每在筆者完成部分修正後,又會有新的規範變動,法制更迭的速度實在太快,有時雖感到疲累,惟慮及我國海洋基本法與相關政策之確立,以及國內海洋法制與國際海洋法制之接軌,筆者仍甚感欣慰,並以此為職志、展望未來,力求本書與個人的持續進步,也期待各界對海域執法有興趣、有需求者的加入,敬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陳國勝
2021年5月於桃園龜山誠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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