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高普考:國籍與戶政法規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高普考、升等考、身心障礙、原住民、三四等特考
改版差異
1.依現行法條增修條文。
2.增加最新實務概念。
3.歷屆試題增刪。
使用功效
針對國籍與戶政法規中繁雜的本法與施行細則,採用條文獨立呈現的體系編排,讓讀者能清楚掌握法規脈絡、提升閱讀效率。內容同步整合實務函釋與重要學說理論,幫助考生從法條、實務到理論一次學懂,建立完整知識結構。每章節搭配經典試題分類,讓讀者可即學即練,掌握命題方向與答題節奏。
本書特色
榜首教出榜首
1.條文架構清晰,學習效率大升級:
針對國籍與戶政法規中本法與施行細則交錯複雜的特性,特別將條文整合編排於每段論述前,獨立呈現、結構清晰,省去讀者反覆翻找的困擾,提升整體學習效率。
2.補充函釋與理論,建立全面理解力:
融入內政部戶政司函令與相關學說理論,幫助讀者在學習條文時同步掌握實務見解與考試常見的學理觀點,應考更有深度與準備方向。
3.試題分類演練,強化吸收與應用:
各章節精選申論與選擇題型分類收錄,讓您在閱讀理論、條論、函釋等內容後,即學即練,幫助您自我檢視學習成果,強化應試實戰力。
目錄
第壹篇 國籍法規/1-1
體系架構/1-3
第一章 基本概念/1-6
第二章 歸 化/1-16
第三章 喪失國籍/1-67
第四章 回復國籍/1-78
第五章 國籍之其他作業程序/1-88
第六章 取得、兼具外國國籍之擔任公職限制/1-97
解題示範/1-105
歷年申論總觀摩/1-108
近年測驗勤練習/1-117
第貳篇 姓名條例/2-1
體系架構/2-3
第一章 姓名登記/2-5
第二章 本 名/2-13
第三章 改姓、改名、更改姓名/2-20
第四章 姓名條例之相關作業程序/2-46
解題示範/2-55
歷年申論總觀摩/2-58
近年測驗勤練習/2-64
第參篇 戶籍法規/3-1
體系架構/3-3
第一章 戶籍登記概論/3-8
第二章 出生登記/3-16
第三章 認領登記/3-39
第四章 收養、終止收養登記/3-47
第五章 結婚、離婚登記/3-59
第六章 監護、輔助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3-77
第七章 死亡登記、死亡宣告登記/3-96
第八章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3-103
第九章 初設戶籍登記/3-115
第十章 遷徙登記/3-121
第十一章 分(合)戶登記/3-132
第十二章 出生地登記/3-135
第十三章 變更、更正、撤銷及廢止登記/3-139
第十四章 其他相關戶籍登記程序/3-151
第十五章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3-179
第十六章 戶籍資料之申請及提供/3-216
第十七章 戶口調查及統計/3-237
解題示範/3-257
歷年申論總觀摩/3-259
近年測驗勤練習/3-272
第肆篇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1
體系架構/4-3
第一章 概 論/4-7
第二章 權利主體/4-17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4-27
第四章 債/4-31
第五章 物 權/4-50
第六章 親 屬/4-57
第七章 繼 承/4-83
解題示範/4-99
歷年申論總觀摩/4-102
近年測驗勤練習/4-109
序/導讀
序
筆者為戶政三等上榜的考生,承蒙公職補教龍頭─「志光」的邀請,以及志光集團各位長官的提攜,還有責任編輯、排版及諸多同仁的協助,筆者才有機會實現自己對於國考教學、寫書的理想與熱情,並將自己上榜的準備精華呈現於這本書上,期許自己能幫助更多的考生上榜!
同為征戰國考戰場的過來人,筆者能體會國考這條路的艱辛。尤其戶政高普考的考科中,筆者認為「國籍與戶政法規」的考法雖然偏向條文但卻也最難發揮,原因在於將條文完整寫出後仍難寫滿兩頁,也因此,筆者認為本科目除了條文應熟悉並熟記外,更應注意相關「立法目的」、「實務函釋」與「學說理論」。筆者亦希望自己能將上榜的經驗透過寫書分享的方式,使各位戶政考生能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掌握「國籍與戶政法規」的考點,並以自己獲得高分的經驗,分享此科目的條文群組、重要內容等等,目的無非是希望每位讀者都能在研讀、解題部分更上一層樓!
筆者認為這本書並非是「國籍與戶政法規」的理論書,反而更像是國考戰場的「教戰手冊」,內容以四部法規以及重要內容作編排,近年「國籍與戶政法規」的條文群組題型比重有逐漸提高之趨勢,例如:110年高考的「原住民姓名登記」、「戶籍法更正登記」等等,故筆者也附上各部條文之體系圖,相信更有助於讀者掌握條文組織體系。
國考上榜的道路雖然充滿挑戰,但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唯有將自己準備好,方能真正提升上榜機會,也請各位讀者們要相信自己,開花結果的那天終會到來!
宮井鳴 114.07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