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本公務員法體系+解題書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公務員法就像一片森林。
外表乍看綠意盎然、平易近人(譯:相較於其他科,看起來好像技術含量不高,反正找時間背一背就好,得分應該很簡單);但如果一股衝勁就衝進去,很容易迷失、甚至遍體麟傷。
作為曾經迷失、遍體鱗傷且好不容易爬出這片黑森林的我們,寫這本書最大的希望,就是作為大家的羅盤和地圖:先拉高視野,從宏觀體系的鳥瞰掌握,再切入到微觀觀念的逐步攻讀,加上從考試實戰角度改寫濃縮的函釋及解題素材,帶著大家在森林裡一起殺鬼打怪,不斷累積上榜技巧的經驗值。
不論你是愛探險的Dora,或是鬼盜船長Jack Sparrow,相信這本書會帶著你走出森林,找到屬於你的那片應許之地。
公務員法就像一片森林。
外表乍看綠意盎然、平易近人(譯:相較於其他科,看起來好像技術含量不高,反正找時間背一背就好,得分應該很簡單);但如果一股衝勁就衝進去,很容易迷失、甚至遍體麟傷。
作為曾經迷失、遍體鱗傷且好不容易爬出這片黑森林的我們,寫這本書最大的希望,就是作為大家的羅盤和地圖:先拉高視野,從宏觀體系的鳥瞰掌握,再切入到微觀觀念的逐步攻讀,加上從考試實戰角度改寫濃縮的函釋及解題素材,帶著大家在森林裡一起殺鬼打怪,不斷累積上榜技巧的經驗值。
不論你是愛探險的Dora,或是鬼盜船長Jack Sparrow,相信這本書會帶著你走出森林,找到屬於你的那片應許之地。
目錄
1公職與公務員
【第一節】公務員法裡常見的公職1-4
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1-4
第二項 民選公職人員1-4
第三項 政務人員1-5
第四項 公務人員1-6
第五項 聘用人員1-6
第六項 約僱人員1-7
第七項 工友 1-7
【第二節】考試愛考的比較分類1-8
第一項 政務官vs.事務官─「學理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二項 政務人員vs.公務人員─「法制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三項 「法制上從廣義到狹義」的比較分類1-12
【第三節】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1-17
第一項 特別權力關係1-17
第二項 公法上職務關係1-17
【第四節】公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與責任1-19
第一項 權利1-19
第二項 義務1-20
第三項 責任1-21
2任用
【第一節】基本結構2-5
第一項 官等2-5
第二項 職等2-5
第三項 職等標準2-5
第四項 職系2-5
第五項 職系說明書2-5
第六項 職組2-6
第七項 職務2-6
第八項 職務列等表2-6
第九項 職務說明書2-6
【第二節】任用的資格要件2-10
第一項 積極任用資格2-10
第二項 消極任用資格2-10
第三項 其他涉及任用資格的特別法2-13
【第三節】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2-23
第一項 分發任用2-23
第二項 任用(派代)前的注意與查核2-24
第三項 先派代理2-26
第四項 送銓敘審定2-27
第五項 先予試用2-28
第六項 合格實授2-30
第七項 任命(官)令2-31
【第四節】公務人員任用動態與銓敘主要規範2-32
第一項 權理2-32
第二項 調任2-33
第三項 指名商調2-39
第四項 擬任職務與任用資格銓敘2-42
第五項 轉任2-43
【第五節】升職等與升官等主要規範2-44
第一項 升職等2-44
第二項 升官等2-44
【第六節】機關首長任用與遷調人員限制規範2-49
第一項 應迴避任用之對象2-49
第二項 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2-52
【第七節】任用的原則2-56
第一項 要件規範2-56
第二項 主要要件內涵與例舉2-56
【第八節】留職停薪2-58
第一項 意涵2-58
第二項 適用對象2-58
第三項 「應予」留職停薪的要件2-58
第四項 「得申請」留職停薪的要件2-59
第五項 留職停薪期限2-60
第六項 回職復薪2-60
第七項 其他重點規範2-61
【第九節】其他人員2-65
第一項 機要人員2-65
第二項 聘用人員2-70
第三項 約僱人員2-71
3陞遷
【第一節】陞遷基本觀念3-4
第一項 陞遷的定義3-4
第二項 辦理陞遷的必備要素3-4
第三項 辦理陞遷的程序3-8
第四項 辦理陞遷業務所禁止之行為3-9
【第二節】免經甄審(選)、不得陞任、優先陞任的特殊情形3-12
第一項 免經甄審(選)3-12
第二項 不得陞任3-15
第三項 優先陞任3-16
【第三節】陞遷的原則3-20
4倫理與服務法制
【第一節】公務員服務法4-5
第一項 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4-5
第二項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4-12
【第二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4-67
第一項 基礎觀念4-67
第二項 受贈財物規範4-68
第三項 飲宴應酬規範4-69
第四項 演講等活動規範4-72
【第三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4-73
第一項 基礎觀念4-73
第二項 不得作為或受限制之行為4-77
第三項 應作為之行為4-88
第四項 違反中立法的責任與處置4-91
【第四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4-97
第一項 財產申報4-97
第二項 受理申報之機關(構)4-98
第三項 應申報之財產與併行義務4-99
第四項 財產申報的期程4-103
第五項 違反財產申報義務的罰則4-104
第六項 罰鍰處理機關4-104
第七項 財產信託4-112
【第五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4-115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15
第二項 利益衝突與迴避義務4-121
第三項 其他禁止圖利規範4-137
【第六節】公務人員交代條例4-153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53
第二項 機關首長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3
第三項 主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4
第四項 經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5
第五項 移交如有特殊情形的處理4-155
5考績
【第一節】考績委員會之成立5-5
第一項 依據5-5
第二項 職掌5-5
第三項 組成人數與性別比例5-5
第四項 成員產生方式5-5
第五項 議決方式5-6
第六項 保密及迴避義務5-6
【第二節】平時考核5-11
第一項 意涵5-11
第二項 平時考核獎懲5-11
【第三節】考績基本觀念5-14
第一項 考績種類5-14
第二項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方式5-14
第三項 應予年終考績的對象5-14
第四項 權理與調任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人員考績5-15
【第四節】年終考績5-16
第一項 年終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16
第二項 年終考績的考核依據與項目5-16
第三項 年終考績各等次之主要條件5-16
第四項 年終考績之效果5-19
【第五節】另予考績5-20
第一項 另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及辦理時機5-20
第二項 另予考績的評分項目及各等次要件5-20
第三項 另予考績獎懲的效果5-20
【第六節】年終辦理考績的程序5-21
第一項 查明受考人數5-21
第二項 主管評擬5-21
第三項 考績委員會初核5-21
第四項 機關首長覆核5-22
第五項 報主管機關核定5-22
第六項 送銓敘部銓敘審定5-22
第七項 考績結果書面通知5-22
第八項 考績執行5-23
【第七節】專案考績5-28
第一項 專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28
第二項 專案考績的種類、要件與獎懲效果5-28
第三項 專案考績的辦理程序5-29
【第八節】考績的原則5-31
第一項 綜覈名實5-31
第二項 信賞必罰5-31
第三項 準確客觀5-31
【第九節】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一項 釋字第583號解釋5-33
第二項 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十節】與考績相關的過去大法官解釋重點5-34
第一項 釋字第243號解釋5-34
第二項 釋字第298號解釋5-34
第三項 釋字第491號解釋5-35
6懲戒
【第一節】公務員應受懲戒之要件、移送與停職6-4
第一項 須為懲戒法上之公務員6-4
第二項 應受懲戒之要件6-5
第三項 移送6-5
第四項 停職與復職6-6
【第二節】法官迴避、判決、懲戒處分與上訴6-12
第一項 懲戒法庭法官應迴避之要件6-12
第二項 判決種類6-13
第三項 若判決應為懲戒,則其懲戒處分輕重之標準6-15
第四項 懲戒處分的種類與效果6-16
第五項 懲戒權行使期間6-17
第六項 上訴6-18
第七項 懲戒處分之執行6-18
【第三節】懲戒與刑事、懲處之關係6-22
第一項 懲戒與刑事之關係6-22
第二項 懲戒與懲處之關係6-27
【第四節】再審之訴6-50
第一項 要件6-50
第二項 不變期間6-50
7權益保障與協會
【第一節】權益保障7-4
第一項 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7-4
第二項 保障範圍與各項實體保障7-8
第三項 復審要件與相關程序7-18
第四項 申訴、再申訴要件與相關程序7-21
第五項 因公涉訟輔助7-65
【第二節】協會7-69
第一項 基本觀念7-69
第二項 得加入協會之對象7-70
第三項 協會職權7-70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1
【第一節】公務員法裡常見的公職1-4
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1-4
第二項 民選公職人員1-4
第三項 政務人員1-5
第四項 公務人員1-6
第五項 聘用人員1-6
第六項 約僱人員1-7
第七項 工友 1-7
【第二節】考試愛考的比較分類1-8
第一項 政務官vs.事務官─「學理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二項 政務人員vs.公務人員─「法制上」的比較分類1-8
第三項 「法制上從廣義到狹義」的比較分類1-12
【第三節】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1-17
第一項 特別權力關係1-17
第二項 公法上職務關係1-17
【第四節】公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與責任1-19
第一項 權利1-19
第二項 義務1-20
第三項 責任1-21
2任用
【第一節】基本結構2-5
第一項 官等2-5
第二項 職等2-5
第三項 職等標準2-5
第四項 職系2-5
第五項 職系說明書2-5
第六項 職組2-6
第七項 職務2-6
第八項 職務列等表2-6
第九項 職務說明書2-6
【第二節】任用的資格要件2-10
第一項 積極任用資格2-10
第二項 消極任用資格2-10
第三項 其他涉及任用資格的特別法2-13
【第三節】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2-23
第一項 分發任用2-23
第二項 任用(派代)前的注意與查核2-24
第三項 先派代理2-26
第四項 送銓敘審定2-27
第五項 先予試用2-28
第六項 合格實授2-30
第七項 任命(官)令2-31
【第四節】公務人員任用動態與銓敘主要規範2-32
第一項 權理2-32
第二項 調任2-33
第三項 指名商調2-39
第四項 擬任職務與任用資格銓敘2-42
第五項 轉任2-43
【第五節】升職等與升官等主要規範2-44
第一項 升職等2-44
第二項 升官等2-44
【第六節】機關首長任用與遷調人員限制規範2-49
第一項 應迴避任用之對象2-49
第二項 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2-52
【第七節】任用的原則2-56
第一項 要件規範2-56
第二項 主要要件內涵與例舉2-56
【第八節】留職停薪2-58
第一項 意涵2-58
第二項 適用對象2-58
第三項 「應予」留職停薪的要件2-58
第四項 「得申請」留職停薪的要件2-59
第五項 留職停薪期限2-60
第六項 回職復薪2-60
第七項 其他重點規範2-61
【第九節】其他人員2-65
第一項 機要人員2-65
第二項 聘用人員2-70
第三項 約僱人員2-71
3陞遷
【第一節】陞遷基本觀念3-4
第一項 陞遷的定義3-4
第二項 辦理陞遷的必備要素3-4
第三項 辦理陞遷的程序3-8
第四項 辦理陞遷業務所禁止之行為3-9
【第二節】免經甄審(選)、不得陞任、優先陞任的特殊情形3-12
第一項 免經甄審(選)3-12
第二項 不得陞任3-15
第三項 優先陞任3-16
【第三節】陞遷的原則3-20
4倫理與服務法制
【第一節】公務員服務法4-5
第一項 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4-5
第二項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4-12
【第二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4-67
第一項 基礎觀念4-67
第二項 受贈財物規範4-68
第三項 飲宴應酬規範4-69
第四項 演講等活動規範4-72
【第三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4-73
第一項 基礎觀念4-73
第二項 不得作為或受限制之行為4-77
第三項 應作為之行為4-88
第四項 違反中立法的責任與處置4-91
【第四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4-97
第一項 財產申報4-97
第二項 受理申報之機關(構)4-98
第三項 應申報之財產與併行義務4-99
第四項 財產申報的期程4-103
第五項 違反財產申報義務的罰則4-104
第六項 罰鍰處理機關4-104
第七項 財產信託4-112
【第五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4-115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15
第二項 利益衝突與迴避義務4-121
第三項 其他禁止圖利規範4-137
【第六節】公務人員交代條例4-153
第一項 基本觀念4-153
第二項 機關首長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3
第三項 主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4
第四項 經管人員的移交、監交與接收4-155
第五項 移交如有特殊情形的處理4-155
5考績
【第一節】考績委員會之成立5-5
第一項 依據5-5
第二項 職掌5-5
第三項 組成人數與性別比例5-5
第四項 成員產生方式5-5
第五項 議決方式5-6
第六項 保密及迴避義務5-6
【第二節】平時考核5-11
第一項 意涵5-11
第二項 平時考核獎懲5-11
【第三節】考績基本觀念5-14
第一項 考績種類5-14
第二項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方式5-14
第三項 應予年終考績的對象5-14
第四項 權理與調任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人員考績5-15
【第四節】年終考績5-16
第一項 年終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16
第二項 年終考績的考核依據與項目5-16
第三項 年終考績各等次之主要條件5-16
第四項 年終考績之效果5-19
【第五節】另予考績5-20
第一項 另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及辦理時機5-20
第二項 另予考績的評分項目及各等次要件5-20
第三項 另予考績獎懲的效果5-20
【第六節】年終辦理考績的程序5-21
第一項 查明受考人數5-21
第二項 主管評擬5-21
第三項 考績委員會初核5-21
第四項 機關首長覆核5-22
第五項 報主管機關核定5-22
第六項 送銓敘部銓敘審定5-22
第七項 考績結果書面通知5-22
第八項 考績執行5-23
【第七節】專案考績5-28
第一項 專案考績的意義與要件5-28
第二項 專案考績的種類、要件與獎懲效果5-28
第三項 專案考績的辦理程序5-29
【第八節】考績的原則5-31
第一項 綜覈名實5-31
第二項 信賞必罰5-31
第三項 準確客觀5-31
【第九節】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一項 釋字第583號解釋5-33
第二項 懲處權行使期間5-33
【第十節】與考績相關的過去大法官解釋重點5-34
第一項 釋字第243號解釋5-34
第二項 釋字第298號解釋5-34
第三項 釋字第491號解釋5-35
6懲戒
【第一節】公務員應受懲戒之要件、移送與停職6-4
第一項 須為懲戒法上之公務員6-4
第二項 應受懲戒之要件6-5
第三項 移送6-5
第四項 停職與復職6-6
【第二節】法官迴避、判決、懲戒處分與上訴6-12
第一項 懲戒法庭法官應迴避之要件6-12
第二項 判決種類6-13
第三項 若判決應為懲戒,則其懲戒處分輕重之標準6-15
第四項 懲戒處分的種類與效果6-16
第五項 懲戒權行使期間6-17
第六項 上訴6-18
第七項 懲戒處分之執行6-18
【第三節】懲戒與刑事、懲處之關係6-22
第一項 懲戒與刑事之關係6-22
第二項 懲戒與懲處之關係6-27
【第四節】再審之訴6-50
第一項 要件6-50
第二項 不變期間6-50
7權益保障與協會
【第一節】權益保障7-4
第一項 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7-4
第二項 保障範圍與各項實體保障7-8
第三項 復審要件與相關程序7-18
第四項 申訴、再申訴要件與相關程序7-21
第五項 因公涉訟輔助7-65
【第二節】協會7-69
第一項 基本觀念7-69
第二項 得加入協會之對象7-70
第三項 協會職權7-70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1
序/導讀
五版序
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內涵也逐漸產生了變化。
權利方面,例如為了因應友善職場、促進生育等趨勢,對於職場霸凌的防治,以及照顧子女的指名商調、留職停薪等規定與機制,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優化。
義務方面,像是因應斜槓、工作與生活平衡等趨勢,對於兼職、勤休原則的認知理念與設計,也和過往有所不同。
主管機關除了增修相關規定和機制之外,也持續作出了實務見解,鑒於這些素材往往是國家考試的考點熱區,特別是實例題型更是出題老師的最愛;再者,基於這本書身為讀本的主要定位及篇幅的考量,這次改版我們專注在相關修法的更新,以及蒐集、濃縮改寫更多實務見解,除了有助於體系感的建構外,更希望能幫助大家預先掌握未來可能的出題方向,達成「制敵機先」的效果!
至於已考完的大部分解題內容,普考、四等的題目我們會放在《練吧!那些年考過的題目:公務員法概要》;高考、三等的題目則是放在《良文育成的公務員法解題書》大家可以依照自己不同的需求再入手。
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良文育成
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內涵也逐漸產生了變化。
權利方面,例如為了因應友善職場、促進生育等趨勢,對於職場霸凌的防治,以及照顧子女的指名商調、留職停薪等規定與機制,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優化。
義務方面,像是因應斜槓、工作與生活平衡等趨勢,對於兼職、勤休原則的認知理念與設計,也和過往有所不同。
主管機關除了增修相關規定和機制之外,也持續作出了實務見解,鑒於這些素材往往是國家考試的考點熱區,特別是實例題型更是出題老師的最愛;再者,基於這本書身為讀本的主要定位及篇幅的考量,這次改版我們專注在相關修法的更新,以及蒐集、濃縮改寫更多實務見解,除了有助於體系感的建構外,更希望能幫助大家預先掌握未來可能的出題方向,達成「制敵機先」的效果!
至於已考完的大部分解題內容,普考、四等的題目我們會放在《練吧!那些年考過的題目:公務員法概要》;高考、三等的題目則是放在《良文育成的公務員法解題書》大家可以依照自己不同的需求再入手。
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良文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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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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