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公共價值創造的觀點
內容簡介
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推展,不只是促成在地產業的活化,其更可藉由在地文化特色與地區產業的結合,引領出地區對外界的吸引力,促成地區特色品牌的經營。是故,其亦可被視為融合地區行銷意涵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特性的「地區文化行銷」。
然而,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應有必要針對不同群體的文化認知差異進行深刻瞭解,並透過多元群體的集體決策行動尋求共識,才足以確實因應對並化解政策推展的根本問題,並創造出地區文化發展公共價值。基此,故本書乃以「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文化公共價值創造結構」為研究核心,並以此結構為基礎,進行序列性論述。此外,因鑑於臺南市在臺灣歷史發展中所具有的傳統且特有文化資產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經驗,故本書亦應用公共管理與公共決策技術,以及由哈佛大學所發展的政策個案教學法,進行臺南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個案研究與實證探討。最後將整體研究成果彙整,付諸討論並推導政策建議。
綜言之,研究者乃期望在文化公共價值創造的理念前提上,探討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的理論意涵與政策議題,俾期提供讀者跨領域的思維觀點,並利未來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意念發想暨行動酌參。
目錄
導論: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的時代趨勢
PART1理論基礎
第一章、全球化挑戰下的地區行銷
第二章、知識經濟時代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第三章、文化公民參與的公共價值創造
PART2規範面的政策規劃
第四章、我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規劃
PART3能量面的總體分析
第五章、臺灣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總體分析
第六章、臺灣主要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結構探討
PART3價值面的個案探討
第七章、文化創意產業的公眾意見論述:政策論證方法的應用
第八章、文化創意產業的認知:決策判斷理論的分析
第九章、文化創意的生成:集體決策技術的實證
綜論: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的議題與趨向
省思與芻議:當前挑戰與未來趨向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