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出版這本小冊子是以「愛」為出發點,不鼓勵捉賊防狼的心態,幫助父母教導小孩如何保護自己,同時也讓小孩學會如何愛人,包括愛那些「生了病」的人。我們相信,只有「愛」,才能解決問題;只有面對問題,問題才有解決的機會!
生命本身就是燦爛的陽光;人,生來就有「向上向善」的內在力量!教育的目的就是鼓勵、呵護、啟發人的這種可貴內在驅力,而不是限制人的行動、懲罰人的失誤、打擊人的尊嚴。而以人為本的教育就是:講求教學方法,以啟迪孩子探索事物真象的本質;解析人間的事理,以協助孩子面對自己;給予充份的尊重與關愛,讓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成長,長成充滿活動、勇往直前、自尊尊人、愛人愛己、能夠通過任何考驗與挑戰的新人類!
生命本身就是燦爛的陽光;人,生來就有「向上向善」的內在力量!教育的目的就是鼓勵、呵護、啟發人的這種可貴內在驅力,而不是限制人的行動、懲罰人的失誤、打擊人的尊嚴。而以人為本的教育就是:講求教學方法,以啟迪孩子探索事物真象的本質;解析人間的事理,以協助孩子面對自己;給予充份的尊重與關愛,讓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成長,長成充滿活動、勇往直前、自尊尊人、愛人愛己、能夠通過任何考驗與挑戰的新人類!
目錄
序 必須面對的三項挑戰──
《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
第一章 電影故事《不堪回首》 09
第二章 什麼是兒童性騷擾? 17
第三章 真實案例 21
第四章 小朋友怎麼辦?──給孩子的行動準則 29
第五章 爸爸媽媽怎麼辦? 55
第六章 老師怎麼辦? 87
第七章 其他人怎麼辦? 107
第八章 了解自己 113
第九章 誰可以幫助你? 121
附錄 123
《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
第一章 電影故事《不堪回首》 09
第二章 什麼是兒童性騷擾? 17
第三章 真實案例 21
第四章 小朋友怎麼辦?──給孩子的行動準則 29
第五章 爸爸媽媽怎麼辦? 55
第六章 老師怎麼辦? 87
第七章 其他人怎麼辦? 107
第八章 了解自己 113
第九章 誰可以幫助你? 121
附錄 123
序/導讀
必須面對的三項挑戰──《面對兒童性騷擾,怎麼辦?》手冊再版序
◎史英
您知道,最容易受到性騷擾或性侵犯的,是那一種人嗎?穿著暴露的?舉止放蕩的?身材惹火的?不敢大叫大嚷的?應該都不太對;正確答案是:完全沒有一定的答案!換句話說,性侵是來自加害者,不是由於受害者,懷疑他或她為什麼受害,一點意義都沒有。
所有的研究都顯示,在任何社會裡,最容易受到性侵害的都是孩童;難道是孩童自身做了什麼事情,以致於特別容易招來這種侵害?其實誰都知道,就只是因為小孩比較無力自保而已。因此之故,英國的法律早已規定,學校教職員不可以碰觸學童的身體;美國也將「亂倫性侵犯」的追訴年限取消(因為受害者往往壓抑童年的家庭經驗,直到長大才能自覺);其他先進社會也以各種方式加強保護兒童的措施。然而,從法規制度上可以做的,都是事後的追訴,嚇阻作用其實有限;最根本的,應該還是要教會小孩預防和抵抗的方法。
但這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人,如果真心想要教會小孩保護自己,必須認真地面對三項重大的挑戰:
首先,我們必須準備好,接受許多他人的「不諒解」。以歐美社會的開放,在推行性教育的時候仍然受到很大的阻力;人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不是鼓勵年輕人懷疑老師和長輩,挑戰師長的權威嗎?如果我們的孩子突然對爺爺說「你這樣摸我的頭髮,侵犯了我的身體自主權」,你想,爺爺會有什麼反應?
然而,我們必須教導小孩,自己的感覺最重要(要拒絕接受讓自己不舒服的動作),無論對方是任何人,包括正在教你這件事情的人在內;因為所有的研究都顯示,孩童性騷擾最高的比例是來自身邊的親友和師長或玩伴。在各種一般性的討論或座談之中,隨便問一下,幾乎每個人小時候都有過被性騷擾的經驗,而且,最驚人的不是受害比例之高,而是即使情況不算非常嚴重,也幾乎沒有人可以揮去心中的陰影。
這表示,教小孩是刻不容緩的事情;不過,一旦小孩相信「自己的感覺最重要」,他或她的反應往往是相當直接的(因為年紀小還不懂得包裝),這樣,或者就違反了平時關於禮貌、或「好孩子的舉止」的訓練。正是在這兒我們要做出取捨:是禮貌重要呢?還是保護自己重要?我們不可以忘記,正是那些乖巧聽話的孩子,最不能預防或抵抗。最近大家關心高中甚至大學生被老師「誘姦」的社會事件,認真說起來,要徹底預防這種事情,就是必須從小培養「說不」的能力。
我們必須謹記,適當的應對進退,應該是隨著年齡成長慢慢才學會的;如果在學會思考和判斷之前先學會「舉止」,因為舉止是一種行為模式,就可能發生「心中不願,行動無力」的事情。所以,是我們的責任,要讓其他成人或小孩明白,當一個小孩維護他的「身體自主權」的時候,大家必須容忍小孩表達方式的不夠成熟。
第二項挑戰是,我們仍然必須教導小孩,要相信人們的善意,以及這世界的美好,即使他或她必須時時記得保護自己。
傳統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那一套,現在是完全不管用的,因為要預防的,恰恰就是「熟人」。這實在相當困難,我們不能讓小孩以為每一個熟人都很危險;這樣的話,他或她要怎麼在這個充滿危險的世界裡活下去?那麼,如果不再是「給一個簡單指令讓小孩謹守」,還能有什麼教小孩的方法?
所以,「身體自主權」的教學,重點是要放在「相信自己」,而不可以放在「懷疑別人」之上;或者說,對別人的懷疑,必須建立在對自己的信心之上:不要小孩懷疑每個人,甚至要小孩相信每個人都是愛自己的,直到萬一發現自己有了相反的感受;小孩會問:如果我不去懷疑,怎麼知道危險的時候我一定會感覺到?好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迎接這項挑戰的關鍵。
關鍵就在,不但要「相信自己的感覺」,而且要相信「自己一定會有感覺」,因為,你是你的身體的主人;事實上,我們的身體,是這世界上唯一可以由我們發號施令的領域,因此,它必不辜負我們對它的信任(我們叫它「舉手」,它不會反而去「投足」),而會把它對外界的反應忠實地回報給我們,除非我們不相信它(也就等於不相信自己),而把它的「感覺不舒服」的回報視若無睹。
所以,我們現在所談的教育,是關於「信任」的,而不是關於「懷疑」。
第三項挑戰是,我們必須同時教導小孩,萬一被侵犯並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實質」的損失,或不可回復的傷害:慎重保護自己,是因為「身體自主」是基本人權,是任一個人的不可剝奪,必須維護的權利,但並不表示反過來的話,我們就會淪入萬劫不復之境。
前述比例甚高的性騷擾,之所以總是造成「揮之不去」的陰影,有一個原因是,幾乎所有受害者都感覺自己「被玷污」、「被弄壞」、「被佔有(佔便宜)」、「本來是留給心愛的人的東西被」等等;其實,是這些不合時宜的「泛貞操」的概念,對人造成了真正的傷害,而不是單純的侵犯的物理事實。
一個很難否認的事實是,這些潛藏深化的「泛貞」觀,往往是父母師長在教導小孩保護自己的時候,順帶植入小孩心中的。傳統的教訓,總是離不了威脅與恐嚇:教小孩做一件事情,總是要誇大不那麼做的可怖或罪惡。非常諷剌的是,正是這種以保護為目的的教導,最終傷害了小孩。
所以,正確的教導方式,是要細緻地教小孩「怎麼做」;而不是一味誇大被侵害的後果,卻放著他自己一人去面對未知的一切。「演練」應該是必要的:事先說好是測試,讓小孩認真體會:哪一種情況下的哪一部位的哪一種觸摸是「不好」的,然後練習用什麼態度、什麼方式、什麼語言或行動、去拒絕或抵抗。
這兒也順便可以提到,如果不走「體會、思考、判斷」的路線,卻只提供「身體某些部位不可碰觸」的教條,絕不適當:這會強化那些部位的獨特性,增加其神祕與曖昧,引發被碰觸的罪惡感,破壞小孩對自己身體的正常看法;真正要教的是:無論什麼部位,未得你的允許,他人都不可任意碰觸,無論是否出於好意。
「得到允許」是一個重要的概念,這同時適用於小孩對待別人,或動物:我們應該教小孩,在撫摸一匹貓之前,應該經過試探(而不是粗魯地伸手),以便確保「牠不反對」;這樣做,是為了尊重牠的「身體自主權」,絕不是因為反之就會把牠害死,或造成牠終生無法磨滅的陰影。
以上,我們概略舉出了「三項挑戰」;意思無非是說,「教小孩」不容易,是一件必須用心、用頭腦、真心付出的事情,讓我們一起來努力。
◎史英
您知道,最容易受到性騷擾或性侵犯的,是那一種人嗎?穿著暴露的?舉止放蕩的?身材惹火的?不敢大叫大嚷的?應該都不太對;正確答案是:完全沒有一定的答案!換句話說,性侵是來自加害者,不是由於受害者,懷疑他或她為什麼受害,一點意義都沒有。
所有的研究都顯示,在任何社會裡,最容易受到性侵害的都是孩童;難道是孩童自身做了什麼事情,以致於特別容易招來這種侵害?其實誰都知道,就只是因為小孩比較無力自保而已。因此之故,英國的法律早已規定,學校教職員不可以碰觸學童的身體;美國也將「亂倫性侵犯」的追訴年限取消(因為受害者往往壓抑童年的家庭經驗,直到長大才能自覺);其他先進社會也以各種方式加強保護兒童的措施。然而,從法規制度上可以做的,都是事後的追訴,嚇阻作用其實有限;最根本的,應該還是要教會小孩預防和抵抗的方法。
但這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何人,如果真心想要教會小孩保護自己,必須認真地面對三項重大的挑戰:
首先,我們必須準備好,接受許多他人的「不諒解」。以歐美社會的開放,在推行性教育的時候仍然受到很大的阻力;人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不是鼓勵年輕人懷疑老師和長輩,挑戰師長的權威嗎?如果我們的孩子突然對爺爺說「你這樣摸我的頭髮,侵犯了我的身體自主權」,你想,爺爺會有什麼反應?
然而,我們必須教導小孩,自己的感覺最重要(要拒絕接受讓自己不舒服的動作),無論對方是任何人,包括正在教你這件事情的人在內;因為所有的研究都顯示,孩童性騷擾最高的比例是來自身邊的親友和師長或玩伴。在各種一般性的討論或座談之中,隨便問一下,幾乎每個人小時候都有過被性騷擾的經驗,而且,最驚人的不是受害比例之高,而是即使情況不算非常嚴重,也幾乎沒有人可以揮去心中的陰影。
這表示,教小孩是刻不容緩的事情;不過,一旦小孩相信「自己的感覺最重要」,他或她的反應往往是相當直接的(因為年紀小還不懂得包裝),這樣,或者就違反了平時關於禮貌、或「好孩子的舉止」的訓練。正是在這兒我們要做出取捨:是禮貌重要呢?還是保護自己重要?我們不可以忘記,正是那些乖巧聽話的孩子,最不能預防或抵抗。最近大家關心高中甚至大學生被老師「誘姦」的社會事件,認真說起來,要徹底預防這種事情,就是必須從小培養「說不」的能力。
我們必須謹記,適當的應對進退,應該是隨著年齡成長慢慢才學會的;如果在學會思考和判斷之前先學會「舉止」,因為舉止是一種行為模式,就可能發生「心中不願,行動無力」的事情。所以,是我們的責任,要讓其他成人或小孩明白,當一個小孩維護他的「身體自主權」的時候,大家必須容忍小孩表達方式的不夠成熟。
第二項挑戰是,我們仍然必須教導小孩,要相信人們的善意,以及這世界的美好,即使他或她必須時時記得保護自己。
傳統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那一套,現在是完全不管用的,因為要預防的,恰恰就是「熟人」。這實在相當困難,我們不能讓小孩以為每一個熟人都很危險;這樣的話,他或她要怎麼在這個充滿危險的世界裡活下去?那麼,如果不再是「給一個簡單指令讓小孩謹守」,還能有什麼教小孩的方法?
所以,「身體自主權」的教學,重點是要放在「相信自己」,而不可以放在「懷疑別人」之上;或者說,對別人的懷疑,必須建立在對自己的信心之上:不要小孩懷疑每個人,甚至要小孩相信每個人都是愛自己的,直到萬一發現自己有了相反的感受;小孩會問:如果我不去懷疑,怎麼知道危險的時候我一定會感覺到?好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迎接這項挑戰的關鍵。
關鍵就在,不但要「相信自己的感覺」,而且要相信「自己一定會有感覺」,因為,你是你的身體的主人;事實上,我們的身體,是這世界上唯一可以由我們發號施令的領域,因此,它必不辜負我們對它的信任(我們叫它「舉手」,它不會反而去「投足」),而會把它對外界的反應忠實地回報給我們,除非我們不相信它(也就等於不相信自己),而把它的「感覺不舒服」的回報視若無睹。
所以,我們現在所談的教育,是關於「信任」的,而不是關於「懷疑」。
第三項挑戰是,我們必須同時教導小孩,萬一被侵犯並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實質」的損失,或不可回復的傷害:慎重保護自己,是因為「身體自主」是基本人權,是任一個人的不可剝奪,必須維護的權利,但並不表示反過來的話,我們就會淪入萬劫不復之境。
前述比例甚高的性騷擾,之所以總是造成「揮之不去」的陰影,有一個原因是,幾乎所有受害者都感覺自己「被玷污」、「被弄壞」、「被佔有(佔便宜)」、「本來是留給心愛的人的東西被」等等;其實,是這些不合時宜的「泛貞操」的概念,對人造成了真正的傷害,而不是單純的侵犯的物理事實。
一個很難否認的事實是,這些潛藏深化的「泛貞」觀,往往是父母師長在教導小孩保護自己的時候,順帶植入小孩心中的。傳統的教訓,總是離不了威脅與恐嚇:教小孩做一件事情,總是要誇大不那麼做的可怖或罪惡。非常諷剌的是,正是這種以保護為目的的教導,最終傷害了小孩。
所以,正確的教導方式,是要細緻地教小孩「怎麼做」;而不是一味誇大被侵害的後果,卻放著他自己一人去面對未知的一切。「演練」應該是必要的:事先說好是測試,讓小孩認真體會:哪一種情況下的哪一部位的哪一種觸摸是「不好」的,然後練習用什麼態度、什麼方式、什麼語言或行動、去拒絕或抵抗。
這兒也順便可以提到,如果不走「體會、思考、判斷」的路線,卻只提供「身體某些部位不可碰觸」的教條,絕不適當:這會強化那些部位的獨特性,增加其神祕與曖昧,引發被碰觸的罪惡感,破壞小孩對自己身體的正常看法;真正要教的是:無論什麼部位,未得你的允許,他人都不可任意碰觸,無論是否出於好意。
「得到允許」是一個重要的概念,這同時適用於小孩對待別人,或動物:我們應該教小孩,在撫摸一匹貓之前,應該經過試探(而不是粗魯地伸手),以便確保「牠不反對」;這樣做,是為了尊重牠的「身體自主權」,絕不是因為反之就會把牠害死,或造成牠終生無法磨滅的陰影。
以上,我們概略舉出了「三項挑戰」;意思無非是說,「教小孩」不容易,是一件必須用心、用頭腦、真心付出的事情,讓我們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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