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超高齡社會的超前部署:Let,s Do ATP
內容簡介
本書係萬國法律事務所(超高齡社會法制研究會)觀察台灣正邁向超高齡社會之進程,進而檢討研究此進程下,台灣社會可能面臨之各項議題,再以高齡者為中心,從高齡者之健康照護面、財務面及善生面等面向,而就此等面向所涉及之預為準備(planning ahead)課題,提出倡議實踐、動手進行「預立樂活善生計畫」──即ATP(Advance Total Planning)之具體做法,並從法律專家之實務面角度切入,搭配國內外相關規劃工具之介紹、具體規劃個案實例演習之說明,以及強調律師在此ATP規劃之重要角色所撰寫而成。本書內容儘量深入淺出,並搭配圖表說明,以期簡明易懂,如本書能作為邁向超高齡社會下,基於ATP之新思維新運動,進而成為「預先準備、超前部署」具體實踐之起點,則為至盼!
目錄
序一
序二
序三
Chapter 1 超高齡社會的到來、課題及因應
1-1 迎向超高齡社會
1-2 超高齡社會所面臨的課題
1-3 超高齡社會所面臨課題的因應:ATP行動方案
Chapter 2 您一定要知道的ATP
2-1 什麼是ATP?
2-2 為什麼要做ATP?
2-3 怎麼做ATP?
2-4 誰參與ATP?
2-5 Lawyers Can Help!:律師於ATP的重要角色
Chapter 3 ATP面面觀:從法律規定、實務狀況觀察
3-1 醫療面
3-2 照護面
3-2-1 長期照護
3-2-2 長照2.0的服務對象
3-2-3 服務項目
3-2-4 支付基準
3-2-5 申請長照服務
3-2-6 長照機構
3-2-7 選擇長照機構
3-2-8 「照護面」之預為計畫
3-3 財務面
3-3-1 儲蓄
3-3-2 生前贈與
3-3-3 保險
3-3-4 意定監護
3-3-5 信託
3-3-6 遺囑
3-3-7 生活事務
3-3-8 身後事務
3-4 善生面
Chapter 4 ATP工具箱 + 案例演習
4-1 打開ATP工具箱
4-1-1 國外的規劃工具
4-1-2 國內的規劃工具
4-2 醫療面的案例演習
4-3 照護面的案例演習
4-4 財務面的案例演習
4-4-1 儲蓄
4-4-2 生前贈與
4-4-3 保險
4-4-4 意定監護
4-4-5 信託
4-4-6 遺囑
4-4-7 生活事務
4-4-8 身後事務
4-5 善生面的案例演習
Chapter 5 ATP規劃執行 + 律師角色
5-1 醫療委任代理人vs.律師
5-2 意定監護人vs.律師
5-3 信託監察人vs.律師
5-4 遺囑執行人vs.律師
5-5 生活事務之受任人vs.律師
5-6 身後事務之受任人vs.律師
Chapter 6 Let’s Do ATP!
6-1 動手做ATP
6-2 從超高齡社會迎向共生社會
附錄 各式契約參考範例
附錄一 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附錄二 贈與契約
附錄三 信託契約
附錄四 信託監察人委任契約
附錄五 自書遺囑
附錄六 遺囑執行人委任書
附錄七 生活事務處理契約
附錄八 身後事務處理契約
執筆者介紹
萬國法律事務所「超高齡社會法制研究會」簡介
序/導讀
序一
台灣於2018年3月,已進入「高齡社會」,預估到2026年,更將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即65歲以上的人口,將超過台灣總人口數的21%,換句話說,於2025年,台灣大概每5人中,即有1人是65歲以上的高齡者。
因此,伴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的進程,不僅國家整體的醫療、照護政策,必須妥為調整因應外,有關高齡者相關的法律問題,例如:高齡者的意思能力、醫療、照護、以及財產處理等問題,我們大家都應該認識、思考,並預為準備、規劃。
萬國法律事務所自1974年創立以來,除持續提供客戶關於醫療照護決定、生前財產管理、身後財產處分等規劃、契約擬訂、監督等服務外,基於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的趨勢下,於2018年更進一步成立「超高齡社會法制研究會」,集合對相關議題具有研究或經驗的同仁,投入研究、檢討超高齡社會所伴隨的各項法制議題,並定期舉辦座談會、邀請專家演講等,以從法律專業面,預為充分準備,並藉此提供客戶更為專業及多元的服務。
本書為萬國法律事務所「超高齡社會法制研究會」彙集近3年來研究的心得,分別從法律規定、實務運作角度,就醫療面、照護面、財務面及善生面等面向,介紹如何為因應超高齡社會,而進行一個「預立樂活善生計畫」,即ATP(advance total planning);並嘗試透過各類案例,解說如何利用各種工具,進行ATP的具體規劃,以及說明「律師」於ATP的各階段過程,包括規劃面、過程面、結果面及實現面等,所能提供的幫助。希望本書付梓後,除對讀者有所助益外,更能鼓勵大家都會親自實踐、動手做ATP!
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陳傳岳
2021年12月吉日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