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政治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在現代民主國家裡,人們面對多元族群文化時,主要有「差異視盲」與「正視差異」兩種態度。堅持差異視盲的多元主義者認為,人人皆為平等,國家社會不應該因人們的文化差異而予以差別待遇。然而,多元文化主義者更進一步認為,差異是社會的真實,人們也有追求差異的權利,國家社會除了須對人們平等對待之外,更需正視、承認、尊重、甚至欣賞與推廣人們的差異。
民主國家的經驗是檢視多元文化政治的最佳實務範例,本書本著多元文化主義的信念,並且秉持國際視野與在地關懷,深入探究比利時、愛爾蘭、芬蘭、以色列與新加坡等五個小型民主國家的案例,檢視其實踐多元文化政治的經驗。此外,本書也反思了台灣本土的經驗,希望從他國經驗獲得有益的啟發。
在現代民主國家裡,人們面對多元族群文化時,主要有「差異視盲」與「正視差異」兩種態度。堅持差異視盲的多元主義者認為,人人皆為平等,國家社會不應該因人們的文化差異而予以差別待遇。然而,多元文化主義者更進一步認為,差異是社會的真實,人們也有追求差異的權利,國家社會除了須對人們平等對待之外,更需正視、承認、尊重、甚至欣賞與推廣人們的差異。
民主國家的經驗是檢視多元文化政治的最佳實務範例,本書本著多元文化主義的信念,並且秉持國際視野與在地關懷,深入探究比利時、愛爾蘭、芬蘭、以色列與新加坡等五個小型民主國家的案例,檢視其實踐多元文化政治的經驗。此外,本書也反思了台灣本土的經驗,希望從他國經驗獲得有益的啟發。
目錄
目錄
序
第一章︱導論─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政治之理論回顧
壹、「族群」一詞的困惑與釋疑
貳、族群的意義與區辨
參、族群的類別
肆、族群關係─從族群的形成、衝突、同化到多元文化政治
伍、民主國家常見之實踐多元文化政治途徑
陸、族群研究在台灣的發展與啟示
柒、論文架構與章節安排
第二章︱比利時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比利時族群問題之起源
參、社會價值分配的制度化─從區域主義到聯邦主義
肆、為何族群衝突沒有瓦解比利時?
伍、結語
第三章︱愛爾蘭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愛爾蘭族群問題的起源
參、北愛爾蘭─族群衝突的延續
肆、結語
第四章︱芬蘭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芬蘭族群問題的起源與過程
參、芬蘭族群政治之現況
肆、結語
第五章︱以色列的族群政治
壹、以色列多族群的緣起
貳、以色列族群人口之組成
參、以色列之族群關係與政治─以政黨政治為例
肆、以色列族群政治的展望
第六章︱新加坡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新加坡的族群組成
參、新加坡的族群政策
肆、新加坡經驗的啟示
第七章︱台灣族群關係的回顧與展望
壹、前言
貳、傳統時期的台灣族群關係
參、現代時期的台灣族群關係
肆、從政黨投票傾向看當代台灣族群關係
伍、多元文化主義的展望
第八章︱平埔原住民族身份的承認政治與歷史正義
壹、前言
貳、原住民族與歷史正義
參、承認政治與政府拒絕承認
肆、族群政治的觀察
表目錄
表1-1:巴爾幹半島主要國家之族群組成
表1-2:2007年瑞士主要政黨
表1-3:1987年解嚴前後與族群議題相關之學術性期刊著作篇數
表2-1:1947年比利時語言人口組成分布情形
表4-1:芬蘭的語言族群組成結構
表5-1:以色列族群人口變化
表5-2:2009年以色列族群人口分布狀況
表5-3:2009年以色列阿拉伯人宗教信仰組成
表5-4:2008年以色列第一代猶太移民人口組成
表5-5:2008年以色列猶太人來源
表6-1:2010年新加坡住民之族群組成
表6-2:2010年新加坡五歲以上住民人口居家最常使用的語言
表6-3: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住民人口之宗教信仰
表6-4: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家戶每月所得狀況
表6-5: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曾經結過婚的住民婦女生育人數
表6-6:新加坡人口的組成 (1970-2010)
表6-7: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住民人口居家常用語言與住宅型態之分布
表6-8: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的地理空間分布情形
圖目錄
圖1-1:「族群」研究的發展趨勢
圖1-2:族群、民族、國家關聯圖
圖1-3:族群、客家、原住民研究趨勢圖
圖2-1:比利時的語言族群組成與分布
圖3-1:1891-1991愛爾蘭共和國新教徒人數變化
圖3-2:北愛爾蘭主要政黨意識型態分布與席次分配情形 (2007)
圖5-1:1947年聯合國決議之巴勒斯坦分割圖
圖5-2:以色列族群居住空間與政治地位示意圖
圖5-3:猶太人與阿拉伯人對以色列的國家想像
圖6-1:2010年新加坡住民族群人數與比例
圖6-2: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每月家戶收入分布
圖6-3: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15歲以上人口教育程度分布狀況
序
第一章︱導論─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政治之理論回顧
壹、「族群」一詞的困惑與釋疑
貳、族群的意義與區辨
參、族群的類別
肆、族群關係─從族群的形成、衝突、同化到多元文化政治
伍、民主國家常見之實踐多元文化政治途徑
陸、族群研究在台灣的發展與啟示
柒、論文架構與章節安排
第二章︱比利時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比利時族群問題之起源
參、社會價值分配的制度化─從區域主義到聯邦主義
肆、為何族群衝突沒有瓦解比利時?
伍、結語
第三章︱愛爾蘭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愛爾蘭族群問題的起源
參、北愛爾蘭─族群衝突的延續
肆、結語
第四章︱芬蘭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芬蘭族群問題的起源與過程
參、芬蘭族群政治之現況
肆、結語
第五章︱以色列的族群政治
壹、以色列多族群的緣起
貳、以色列族群人口之組成
參、以色列之族群關係與政治─以政黨政治為例
肆、以色列族群政治的展望
第六章︱新加坡的族群政治
壹、前言
貳、新加坡的族群組成
參、新加坡的族群政策
肆、新加坡經驗的啟示
第七章︱台灣族群關係的回顧與展望
壹、前言
貳、傳統時期的台灣族群關係
參、現代時期的台灣族群關係
肆、從政黨投票傾向看當代台灣族群關係
伍、多元文化主義的展望
第八章︱平埔原住民族身份的承認政治與歷史正義
壹、前言
貳、原住民族與歷史正義
參、承認政治與政府拒絕承認
肆、族群政治的觀察
表目錄
表1-1:巴爾幹半島主要國家之族群組成
表1-2:2007年瑞士主要政黨
表1-3:1987年解嚴前後與族群議題相關之學術性期刊著作篇數
表2-1:1947年比利時語言人口組成分布情形
表4-1:芬蘭的語言族群組成結構
表5-1:以色列族群人口變化
表5-2:2009年以色列族群人口分布狀況
表5-3:2009年以色列阿拉伯人宗教信仰組成
表5-4:2008年以色列第一代猶太移民人口組成
表5-5:2008年以色列猶太人來源
表6-1:2010年新加坡住民之族群組成
表6-2:2010年新加坡五歲以上住民人口居家最常使用的語言
表6-3: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住民人口之宗教信仰
表6-4: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家戶每月所得狀況
表6-5: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曾經結過婚的住民婦女生育人數
表6-6:新加坡人口的組成 (1970-2010)
表6-7:2010年新加坡15歲以上住民人口居家常用語言與住宅型態之分布
表6-8: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的地理空間分布情形
圖目錄
圖1-1:「族群」研究的發展趨勢
圖1-2:族群、民族、國家關聯圖
圖1-3:族群、客家、原住民研究趨勢圖
圖2-1:比利時的語言族群組成與分布
圖3-1:1891-1991愛爾蘭共和國新教徒人數變化
圖3-2:北愛爾蘭主要政黨意識型態分布與席次分配情形 (2007)
圖5-1:1947年聯合國決議之巴勒斯坦分割圖
圖5-2:以色列族群居住空間與政治地位示意圖
圖5-3:猶太人與阿拉伯人對以色列的國家想像
圖6-1:2010年新加坡住民族群人數與比例
圖6-2: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每月家戶收入分布
圖6-3:2010年新加坡各族群15歲以上人口教育程度分布狀況
序/導讀
在人類歷史上,文化(culture)是一個正面且令人著迷的詞彙,因為文化象徵著歷史深度,象徵著智慧,也象徵著文明。然而,多元文化(diverse cultures)的概念卻令人愛恨交織,有人將之視為洪水猛獸,但也有人將之看作是精彩豐富的萬花筒。多元文化在社會科學裡所呈現的面向很廣,舉凡族群、宗教、文化、性別、性向、階級等都可納入其指涉的範疇,不過在本書則專指族群領域。因此,在本書所指的多元文化其實就是多族群文化,而族群之間該如何處理其文化、認同、社會價值分配的問題,就是本書所欲探究的重點。
由於族群有其權力關係的相對性,在面對多元文化時,弱勢族群當然想要維繫其基本的生存權,包括維繫文化認同,獲得「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的尊重與承認等。至於優勢族群,維繫其統治權力雖然是其基本前提,但其所秉持的政治哲學為何,卻是左右一國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走向的關鍵。借用涂爾幹(Emile Durkheim)的概念,觀諸人類歷史發展,在傳統社會由於人際的聯繫屬於機械性連結模式(mechanical solidarity),人們往往因相似性連結,因此「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之我群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常常主導了族群政治的發展,負面的族群政策諸如滅種、壓迫、排外、種族隔離、強迫同化等不斷地在過去的族群關係裡循環著,也帶給人們無盡的痛苦或人性的扭曲。
所幸,當人類社會進步到現代社會時,由於社會分工導致人際間出現了有機連結(organic solidarity),各族群間也因文化的差異性(distinctness)與多樣性(diversity)而獲致互補的可能性。因此,正面的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諸如多元主義(pluralism)與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等,也因而可能出現在現代社會,尤其是在自由民主國家。不過,不管是因為人類過去經驗的延續,還是有其他原因,當代世界上還是充斥著族群的對立、憎恨與衝突,而相關的研究論述,諸如文明衝突,還是持續引人關注。該如何化解多元族群文化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許多社會科學研究者,尤其是族群研究者,所關注的議題。只不過,其對族群的存在的本質與看法,可能會因人而異。
不可諱言地,在過去的時代,族群的存在常常被視為一個「問題」,而相關的研究論述以解決「問題」為目標,例如該如何「同化」弱勢的族群,該如何將弱勢族群「融入」主流社會等。隨著思想的進步,當代多數的族群研究者對族群文化、多元文化、族群的存續與認同等,大至上是持正面的態度,並不會認為多元族群的存在是一個「問題」;而其族群研究,常著眼於如何讓多元族群共榮共存於同一個屋簷下,如何確保弱勢族群的認同與文化不被淹沒犧牲,如何透過制度的安排保障弱勢族群成員的平等與均等的機會等。此一當代思潮以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為代表。
根據Random House Dictionary,多元主義已經有相當長的歷史,在19世紀已經是常被使用的詞彙,並存在於哲學與社會科學等不同的學術領域。至於多元文化主義一詞,則源自於1960年代的美國人權運動,並風行於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歐洲等地,成為今日在多元族群議題裡常見的概念。在族群研究領域裡,其實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兩個詞彙都是常被使用的概念,也是常被混淆的詞彙,甚至也有人將「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視為「多元文化主義」的同義詞。其實,該如何界定一個詞彙往往是自由心證的問題,只要作者自己前後一致定義好即可。只不過當這兩個詞彙已經具有差異性地並存超過半世紀之久,且無同化融合之跡象時,意味著兩者其實存有一定程度的差異。
無論是多元主義或多元文化主義,這兩個詞彙其實都存有描述性(descriptive)與規範性(normative)兩個層面的意義。在描述性上,兩者意義幾乎相同,純粹指涉一個國家社會內多元文化存在的事實。至於在規範性上,兩者意義雖然也相近,皆接受多元文化的事實,也都對不同文化持平等尊重(equal respect)的立場,惟在態度上兩者存有程度上的差異。
主要差異有三:(1)差異視盲(difference-blind)vs. 正視差異(recognize / foster particularity):多元主義認為公共領域是中立的競技場(neutral arena),人人皆為平等(egalitarian),社會及主政者應該要「差異視盲」,不能因其族群文化的差異而被不平等對待。然而,多元文化主義認為公共領域本身已非文化中立的(not culturally neutral)場域,硬生生把人們視為同質(homogenous),放進同一個模式對待,對人們而言是不真實的;因此,應該把公共領域視為是一個可以進行文化談判(cultural negotiation)的場域,並正視人們文化背景的差異。(2)「准許」(allow)多元文化vs.「鼓勵」(encourage)多元文化:多元主義消極准許不同文化的存在,但認為社會沒有義務去承認甚至保存它們;然而多元文化主義則積極鼓勵不同文化的存在,並積極設法保存之。(3) 個人結社自由(individual freedom of association)vs. 群體身份歸屬(group affiliation):多元主義主張不同文化之個人有結社之自由,並享有均等之機會(equal opportunity);但多元文化主義則主張人們應該有群體文化身份之歸屬,而政府也應對不同群體有積極的文化承認(cultural recognition)。
在多元的族群關係裡,本書以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政治(multicultural politics)為名,一方面描述性地說明研究個案多元族群關係存在的事實,另一方面實汲取了多元文化主義積極面的信念,希望看到在多元文化社會裡,能體現出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從對多元文化的尊重(respect)、接受(acceptance)、欣賞(appreciation)到推廣(promotion)等。
作者的研究興趣一直聚焦於族群認同、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等相關議題,近年來除了持續探索與更新族群關係相關理論之外,也嘗試探究多元文化政治的理論與實務研究。誠如Charles Taylor所言,多元文化主義的信念與民主信念密切關連,因此先進民主國家的族群政策是檢視多元文化政治的最佳實務。過去幾年來,作者同時秉著國際視野與在地關懷,透過個案研究的方式,分別檢視了比利時、愛爾蘭、芬蘭、以色列、新加坡等五個小型民主國家的族群政治議題,希望藉由瞭解他國的多元文化政治經驗,進一步反思他國的經驗對台灣社會的啟示。
在比利時(獨立建國於1830年),我們看到了典型的語言族群,荷語族群與法語族群間依居住領域之別而分而治之的情形令人印象深刻,在雙方看似已無交集的情況下,迄今比利時依然維持統一且屹立不搖。而其採行的諸多多元文化政治措施,如區域單語主義、協和民主傳統、權力分享、聯邦主義等,都是讓比利時維持族群和諧與國家統一的重要制度。在愛爾蘭,我們看到了宗教因素在區辨族群邊界上的作用,當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間的衝突無法透過制度的設計而獲得解決時,分裂國家成為愛爾蘭人民痛苦卻有效的政治妥協,原本受殖民宰制但人口卻居多數的天主教徒至少可於南愛爾蘭建立自己的國家(1921年愛爾蘭獨立建國),而新教徒則維持其在北愛爾蘭的優勢地位。今日的愛爾蘭共和國已經是一個繁榮的民主國家,然而較為可惜的是北愛爾蘭的族群衝突迄今仍未能獲得有效解決。
在芬蘭,我們也看到了語言族群─芬蘭語族群和瑞典語兩大族群。芬蘭這兩個族群引人之處在於權力關係的置換,在芬蘭於1917年獨立建國前,瑞典人從12世紀開始殖民統治芬蘭約七百年,而其獨立後則形勢逆轉成由芬蘭人當家。當家後的芬蘭語族群(人口佔超過九成),竟然可以不計歷史上的恩怨情仇,將瑞典語納為官方語言,更於奧蘭群島建置瑞典語自治區,保障人口僅佔不到6%的瑞典語族群之地位與文化,充分展現優勢族群的氣度,更體現了芬蘭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風範。
以色列的歷史可說是這五個國家裡最複雜的,而族群的糾葛也是最為難解的。以色列建國於1948年,在流離近兩千年後才重回故土復國,而在地的巴勒斯坦人則被迫流離或屈居於以色列境內。以色列的族群議題很難從族群正義與歷史正義的角度獲得解答,較適合從暫時偏安的族群政治制度安排尋求啟發。以色列自己定位為「猶太人的國家」(Jewish State),然而在約770萬的總人口裡,卻有高達20.5%的阿拉伯裔。建國迄今,以色列族群間的小規模衝突不斷,也持續與巴勒斯坦建國的問題糾葛在一起,然而其保有基本的民主政治體制與憲政主義,尚足以讓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政治衝突透過政黨政治與議會政治等方式獲得紓解,也避免了大規模衝突的發生。
新加坡是一個華人為主體的國家,面積僅有710平方公里,獨立建國於1965年。由於新加坡地理位置的鄰近性、文化的近似性,以及其在國際政治經濟上以小搏大的突出表現,在在都讓同屬亞洲四小龍的台灣感到好奇。新加坡也是多族群的移民國家,總人口約有五百萬人,其中華人約佔74%,馬來人約佔13%,印度人約佔9%,而其他族裔人口約有3%。新加坡的族群政治最獨特之處在於,以華人為主的彈丸之島,竟可獨立建國並蓬勃發展於馬來民族的世界裡。新加坡的四大族群差異涵蓋了語言、宗教、國籍來源、階級等層面的差異,因此新加坡政府在族群政上特別「正視」這些差異的存在,並落實於語言與住宅政策等層面。更令人注目的是,新加坡政府於法規與政策上,明確承認馬來人原住民族的地位
由於族群有其權力關係的相對性,在面對多元文化時,弱勢族群當然想要維繫其基本的生存權,包括維繫文化認同,獲得「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的尊重與承認等。至於優勢族群,維繫其統治權力雖然是其基本前提,但其所秉持的政治哲學為何,卻是左右一國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走向的關鍵。借用涂爾幹(Emile Durkheim)的概念,觀諸人類歷史發展,在傳統社會由於人際的聯繫屬於機械性連結模式(mechanical solidarity),人們往往因相似性連結,因此「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之我群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常常主導了族群政治的發展,負面的族群政策諸如滅種、壓迫、排外、種族隔離、強迫同化等不斷地在過去的族群關係裡循環著,也帶給人們無盡的痛苦或人性的扭曲。
所幸,當人類社會進步到現代社會時,由於社會分工導致人際間出現了有機連結(organic solidarity),各族群間也因文化的差異性(distinctness)與多樣性(diversity)而獲致互補的可能性。因此,正面的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諸如多元主義(pluralism)與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等,也因而可能出現在現代社會,尤其是在自由民主國家。不過,不管是因為人類過去經驗的延續,還是有其他原因,當代世界上還是充斥著族群的對立、憎恨與衝突,而相關的研究論述,諸如文明衝突,還是持續引人關注。該如何化解多元族群文化所帶來的種種「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許多社會科學研究者,尤其是族群研究者,所關注的議題。只不過,其對族群的存在的本質與看法,可能會因人而異。
不可諱言地,在過去的時代,族群的存在常常被視為一個「問題」,而相關的研究論述以解決「問題」為目標,例如該如何「同化」弱勢的族群,該如何將弱勢族群「融入」主流社會等。隨著思想的進步,當代多數的族群研究者對族群文化、多元文化、族群的存續與認同等,大至上是持正面的態度,並不會認為多元族群的存在是一個「問題」;而其族群研究,常著眼於如何讓多元族群共榮共存於同一個屋簷下,如何確保弱勢族群的認同與文化不被淹沒犧牲,如何透過制度的安排保障弱勢族群成員的平等與均等的機會等。此一當代思潮以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為代表。
根據Random House Dictionary,多元主義已經有相當長的歷史,在19世紀已經是常被使用的詞彙,並存在於哲學與社會科學等不同的學術領域。至於多元文化主義一詞,則源自於1960年代的美國人權運動,並風行於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歐洲等地,成為今日在多元族群議題裡常見的概念。在族群研究領域裡,其實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兩個詞彙都是常被使用的概念,也是常被混淆的詞彙,甚至也有人將「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視為「多元文化主義」的同義詞。其實,該如何界定一個詞彙往往是自由心證的問題,只要作者自己前後一致定義好即可。只不過當這兩個詞彙已經具有差異性地並存超過半世紀之久,且無同化融合之跡象時,意味著兩者其實存有一定程度的差異。
無論是多元主義或多元文化主義,這兩個詞彙其實都存有描述性(descriptive)與規範性(normative)兩個層面的意義。在描述性上,兩者意義幾乎相同,純粹指涉一個國家社會內多元文化存在的事實。至於在規範性上,兩者意義雖然也相近,皆接受多元文化的事實,也都對不同文化持平等尊重(equal respect)的立場,惟在態度上兩者存有程度上的差異。
主要差異有三:(1)差異視盲(difference-blind)vs. 正視差異(recognize / foster particularity):多元主義認為公共領域是中立的競技場(neutral arena),人人皆為平等(egalitarian),社會及主政者應該要「差異視盲」,不能因其族群文化的差異而被不平等對待。然而,多元文化主義認為公共領域本身已非文化中立的(not culturally neutral)場域,硬生生把人們視為同質(homogenous),放進同一個模式對待,對人們而言是不真實的;因此,應該把公共領域視為是一個可以進行文化談判(cultural negotiation)的場域,並正視人們文化背景的差異。(2)「准許」(allow)多元文化vs.「鼓勵」(encourage)多元文化:多元主義消極准許不同文化的存在,但認為社會沒有義務去承認甚至保存它們;然而多元文化主義則積極鼓勵不同文化的存在,並積極設法保存之。(3) 個人結社自由(individual freedom of association)vs. 群體身份歸屬(group affiliation):多元主義主張不同文化之個人有結社之自由,並享有均等之機會(equal opportunity);但多元文化主義則主張人們應該有群體文化身份之歸屬,而政府也應對不同群體有積極的文化承認(cultural recognition)。
在多元的族群關係裡,本書以族群關係與多元文化政治(multicultural politics)為名,一方面描述性地說明研究個案多元族群關係存在的事實,另一方面實汲取了多元文化主義積極面的信念,希望看到在多元文化社會裡,能體現出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從對多元文化的尊重(respect)、接受(acceptance)、欣賞(appreciation)到推廣(promotion)等。
作者的研究興趣一直聚焦於族群認同、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等相關議題,近年來除了持續探索與更新族群關係相關理論之外,也嘗試探究多元文化政治的理論與實務研究。誠如Charles Taylor所言,多元文化主義的信念與民主信念密切關連,因此先進民主國家的族群政策是檢視多元文化政治的最佳實務。過去幾年來,作者同時秉著國際視野與在地關懷,透過個案研究的方式,分別檢視了比利時、愛爾蘭、芬蘭、以色列、新加坡等五個小型民主國家的族群政治議題,希望藉由瞭解他國的多元文化政治經驗,進一步反思他國的經驗對台灣社會的啟示。
在比利時(獨立建國於1830年),我們看到了典型的語言族群,荷語族群與法語族群間依居住領域之別而分而治之的情形令人印象深刻,在雙方看似已無交集的情況下,迄今比利時依然維持統一且屹立不搖。而其採行的諸多多元文化政治措施,如區域單語主義、協和民主傳統、權力分享、聯邦主義等,都是讓比利時維持族群和諧與國家統一的重要制度。在愛爾蘭,我們看到了宗教因素在區辨族群邊界上的作用,當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間的衝突無法透過制度的設計而獲得解決時,分裂國家成為愛爾蘭人民痛苦卻有效的政治妥協,原本受殖民宰制但人口卻居多數的天主教徒至少可於南愛爾蘭建立自己的國家(1921年愛爾蘭獨立建國),而新教徒則維持其在北愛爾蘭的優勢地位。今日的愛爾蘭共和國已經是一個繁榮的民主國家,然而較為可惜的是北愛爾蘭的族群衝突迄今仍未能獲得有效解決。
在芬蘭,我們也看到了語言族群─芬蘭語族群和瑞典語兩大族群。芬蘭這兩個族群引人之處在於權力關係的置換,在芬蘭於1917年獨立建國前,瑞典人從12世紀開始殖民統治芬蘭約七百年,而其獨立後則形勢逆轉成由芬蘭人當家。當家後的芬蘭語族群(人口佔超過九成),竟然可以不計歷史上的恩怨情仇,將瑞典語納為官方語言,更於奧蘭群島建置瑞典語自治區,保障人口僅佔不到6%的瑞典語族群之地位與文化,充分展現優勢族群的氣度,更體現了芬蘭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風範。
以色列的歷史可說是這五個國家裡最複雜的,而族群的糾葛也是最為難解的。以色列建國於1948年,在流離近兩千年後才重回故土復國,而在地的巴勒斯坦人則被迫流離或屈居於以色列境內。以色列的族群議題很難從族群正義與歷史正義的角度獲得解答,較適合從暫時偏安的族群政治制度安排尋求啟發。以色列自己定位為「猶太人的國家」(Jewish State),然而在約770萬的總人口裡,卻有高達20.5%的阿拉伯裔。建國迄今,以色列族群間的小規模衝突不斷,也持續與巴勒斯坦建國的問題糾葛在一起,然而其保有基本的民主政治體制與憲政主義,尚足以讓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政治衝突透過政黨政治與議會政治等方式獲得紓解,也避免了大規模衝突的發生。
新加坡是一個華人為主體的國家,面積僅有710平方公里,獨立建國於1965年。由於新加坡地理位置的鄰近性、文化的近似性,以及其在國際政治經濟上以小搏大的突出表現,在在都讓同屬亞洲四小龍的台灣感到好奇。新加坡也是多族群的移民國家,總人口約有五百萬人,其中華人約佔74%,馬來人約佔13%,印度人約佔9%,而其他族裔人口約有3%。新加坡的族群政治最獨特之處在於,以華人為主的彈丸之島,竟可獨立建國並蓬勃發展於馬來民族的世界裡。新加坡的四大族群差異涵蓋了語言、宗教、國籍來源、階級等層面的差異,因此新加坡政府在族群政上特別「正視」這些差異的存在,並落實於語言與住宅政策等層面。更令人注目的是,新加坡政府於法規與政策上,明確承認馬來人原住民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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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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