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2):國際家事法專論(第1版)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法律的生命在於邏輯,也在於經驗,故而理論與實務皆不能偏廢,國際私法亦如是。我國法院實務累積不少的涉外民商裁判,於研讀國際私法學理時參照相關裁判,或於觀涉外民商裁判時參照相關國際私法學理,能收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效。
本書乃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就國際家事法,依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跨國同性婚之法律適用、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六章,依國際私法學理就國際家事法所涉相關涉外家事裁判、理論與立法,加以分析、說明與評論。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問題之論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理論與實務兼備,不但適合初學入門之補充教材,亦適合進階研究之廣度與深度。
本書乃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就國際家事法,依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跨國同性婚之法律適用、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六章,依國際私法學理就國際家事法所涉相關涉外家事裁判、理論與立法,加以分析、說明與評論。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問題之論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理論與實務兼備,不但適合初學入門之補充教材,亦適合進階研究之廣度與深度。
目錄
第一章 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
第二章 跨國同性別二人之結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現在與未來
第三章 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
第四章 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
第五章 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
第六章 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
第二章 跨國同性別二人之結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現在與未來
第三章 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
第四章 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
第五章 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
第六章 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
序/導讀
本書「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2」,為繼2021年9月所出版「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1」後,再將近年來教學、研究國際私法學之心得所撰就之論文加以收錄而成。
本書所收錄論文,集中於國際私法之國際家事法所涉相關涉外家事裁判、理論與立法,依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跨國同性婚之法律適用、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六章,各章皆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以國際私法學理加以說明、分析並評論所涉裁判與立法。因集中於國際家事法領域,故本書為「國際家事法專論」,並列為「國際私法理論與實務」叢書第二卷。本書同時列為「華岡法學叢書8」。
本書之編輯過程,盡可能維持各章初稿於各法學期刊發表時之原貌,但因各章初稿發表時間有別,因此若干初稿發表時間較久遠者,則因應法規變動以及參考文獻之更新,為若干修正,並就文字為若干之調整,同時就部分內容加以改寫。
本書之付梓,必須感謝五南圖書劉靜芬副總編輯之協助出版與呂伊真責任編輯之悉心校對,同時也要感謝提供刊登本書各章初稿之月旦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輔仁法學。
國際私法學內容浩瀚,未及討論重要問題尚多。本書疏誤之處,願先進宏達指教是希。
最後,謹以本書獻給母親黃碧雲女士,沒有您劬勞辛苦的養育與栽培,就沒有今天的我,祝您身體健康,永保活力,平安順遂。
吳光平
序於陽明山.華岡.大賢館
2026年3月1日
本書所收錄論文,集中於國際私法之國際家事法所涉相關涉外家事裁判、理論與立法,依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跨國同性婚之法律適用、涉外同性伴侶關係之法律適用、涉外代孕之法律適用、跨國子女拐帶事件中兒童慣常居所地之認定、涉陸繼承事件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六章,各章皆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以國際私法學理加以說明、分析並評論所涉裁判與立法。因集中於國際家事法領域,故本書為「國際家事法專論」,並列為「國際私法理論與實務」叢書第二卷。本書同時列為「華岡法學叢書8」。
本書之編輯過程,盡可能維持各章初稿於各法學期刊發表時之原貌,但因各章初稿發表時間有別,因此若干初稿發表時間較久遠者,則因應法規變動以及參考文獻之更新,為若干修正,並就文字為若干之調整,同時就部分內容加以改寫。
本書之付梓,必須感謝五南圖書劉靜芬副總編輯之協助出版與呂伊真責任編輯之悉心校對,同時也要感謝提供刊登本書各章初稿之月旦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輔仁法學。
國際私法學內容浩瀚,未及討論重要問題尚多。本書疏誤之處,願先進宏達指教是希。
最後,謹以本書獻給母親黃碧雲女士,沒有您劬勞辛苦的養育與栽培,就沒有今天的我,祝您身體健康,永保活力,平安順遂。
吳光平
序於陽明山.華岡.大賢館
2026年3月1日
試閱
第一章 涉外一夫多妻婚之法律適用
壹、前言
從比較法之角度,現代各國婚姻制度普遍採行配偶雙方依合意而結婚之共諾婚、禁止一定範圍之人通婚之外婚制,且婚姻係為共同生活之個人目的;而就婚姻之人數上,現代各國婚姻制度雖亦普遍採行個別婚,但仍存在有單複式之一夫多妻婚(polygamy)與雙單式之差異,縱使為採取雙單式之婚姻制度,亦存在有是否不接受同性婚而僅有一夫一妻婚,抑或承認同性婚而一夫一妻婚(monogamy)、一夫一夫婚(same-sex marriage)、一妻一妻婚(same-sex marriage)皆採行之差異。由此可知,現今於個別婚、共諾婚、外婚制之大架構下,仍存有差異,而隨著交通便利、各國交往密切,不同國家人民間通婚之現象越加頻繁,這些差異所造成之婚姻法律衝突(conflict of marriage laws),雖可於系爭涉外婚姻事件中以國際私法之技術解決,但無疑會影響婚姻身分關係之穩定性。
以國際私法之技術雖能解決婚姻法律衝突,但此一解決僅能消極地、個案性地解決,婚姻法律衝突於現實世界中仍繼續存在,且婚姻法律衝突於現實上尚無可能制定統一實體法國際公約加以統一,故對於婚姻法律衝突之解決,應進一步深思婚姻法律衝突之原因與本質,以期知其衝突之根本原因所在,謀求積極解決婚姻法律衝突之道。在婚姻法律衝突中,雙單式一夫一妻婚與單複式一夫多妻婚之法律衝突則為由來已久之議題,故乃以此為題,分析雙單式一夫一妻婚與單複式一夫多妻婚法律衝突之原因與本質,並探討涉外一夫多妻婚法律適用所衍生的問題。
壹、前言
從比較法之角度,現代各國婚姻制度普遍採行配偶雙方依合意而結婚之共諾婚、禁止一定範圍之人通婚之外婚制,且婚姻係為共同生活之個人目的;而就婚姻之人數上,現代各國婚姻制度雖亦普遍採行個別婚,但仍存在有單複式之一夫多妻婚(polygamy)與雙單式之差異,縱使為採取雙單式之婚姻制度,亦存在有是否不接受同性婚而僅有一夫一妻婚,抑或承認同性婚而一夫一妻婚(monogamy)、一夫一夫婚(same-sex marriage)、一妻一妻婚(same-sex marriage)皆採行之差異。由此可知,現今於個別婚、共諾婚、外婚制之大架構下,仍存有差異,而隨著交通便利、各國交往密切,不同國家人民間通婚之現象越加頻繁,這些差異所造成之婚姻法律衝突(conflict of marriage laws),雖可於系爭涉外婚姻事件中以國際私法之技術解決,但無疑會影響婚姻身分關係之穩定性。
以國際私法之技術雖能解決婚姻法律衝突,但此一解決僅能消極地、個案性地解決,婚姻法律衝突於現實世界中仍繼續存在,且婚姻法律衝突於現實上尚無可能制定統一實體法國際公約加以統一,故對於婚姻法律衝突之解決,應進一步深思婚姻法律衝突之原因與本質,以期知其衝突之根本原因所在,謀求積極解決婚姻法律衝突之道。在婚姻法律衝突中,雙單式一夫一妻婚與單複式一夫多妻婚之法律衝突則為由來已久之議題,故乃以此為題,分析雙單式一夫一妻婚與單複式一夫多妻婚法律衝突之原因與本質,並探討涉外一夫多妻婚法律適用所衍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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