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理論與實務的新開展—陳志雄律師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定名為《民事法理論與實務的新開展》,作者群包括陳律師之同窗故舊及學術界、實務界之法學俊秀。本書作者敬佩陳志雄律師認真工作的精神與做人處世之道,紛紛貢獻學術研究及實務工作心得,振筆投稿、恭賀陳志雄律師八十華誕。
本書各篇章闡述當代民法之新思維、新主張,學術底蘊濃厚、立論精闢務實;並特別收錄由陳志雄律師之三位子女陳明汝、陳信瑩、陳容正三篇感謝散文,描述了父親的溫暖、慈祥、謙虛,也記錄了陳志雄律師的嚴謹、勤奮與務實。
本書篇篇思慮精細、鏗鏘有力,恰與陳志雄律師職涯之美譽─「律師中的律師」相匹配,殊值讀者典藏!
本書各篇章闡述當代民法之新思維、新主張,學術底蘊濃厚、立論精闢務實;並特別收錄由陳志雄律師之三位子女陳明汝、陳信瑩、陳容正三篇感謝散文,描述了父親的溫暖、慈祥、謙虛,也記錄了陳志雄律師的嚴謹、勤奮與務實。
本書篇篇思慮精細、鏗鏘有力,恰與陳志雄律師職涯之美譽─「律師中的律師」相匹配,殊值讀者典藏!
目錄
賀詞 王澤鑑 i
不當得利法的現代化──最高法院判決的發展 王澤鑑 001
論任意性契約法規範之作用與變動 向明恩 039
2001年到2016年車禍致傷判決之實證研究──數據呈現教戰手冊 何漢葳、張永健 065
公害事件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在臺灣實務之發展觀察──從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中石化戴奧辛污染案談起 吳從周 097
從幾則法院裁判談匯款人錯誤匯款之風險分配 呂彥彬 145
事業單位轉讓之認定──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68號判決評析 洪瑩容 199
論債權之雙重讓與──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之商榷 郭宏義 213
臺灣法上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為 許政賢 233
公害案件中侵權責任之消滅時效問題 黃松茂 253
論兩岸請求返還盜贓款之實務問題 曾品傑 285
誠信原則之比較研究 詹森林 311
公法性質之勞動基準法如何「私法轉化」?──三論大法官釋字第726號解釋 蔡瑞麟 361
有個法律人爸爸,太幸福 陳明汝 405
吾愛吾父 吾愛吾師 陳信瑩 407
父親的話 陳容正 409
陳志雄律師簡歷 411
不當得利法的現代化──最高法院判決的發展 王澤鑑 001
論任意性契約法規範之作用與變動 向明恩 039
2001年到2016年車禍致傷判決之實證研究──數據呈現教戰手冊 何漢葳、張永健 065
公害事件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在臺灣實務之發展觀察──從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中石化戴奧辛污染案談起 吳從周 097
從幾則法院裁判談匯款人錯誤匯款之風險分配 呂彥彬 145
事業單位轉讓之認定──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68號判決評析 洪瑩容 199
論債權之雙重讓與──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之商榷 郭宏義 213
臺灣法上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為 許政賢 233
公害案件中侵權責任之消滅時效問題 黃松茂 253
論兩岸請求返還盜贓款之實務問題 曾品傑 285
誠信原則之比較研究 詹森林 311
公法性質之勞動基準法如何「私法轉化」?──三論大法官釋字第726號解釋 蔡瑞麟 361
有個法律人爸爸,太幸福 陳明汝 405
吾愛吾父 吾愛吾師 陳信瑩 407
父親的話 陳容正 409
陳志雄律師簡歷 411
序/導讀
賀詞
法學界及律師同仁為慶祝陳志雄律師八十華誕籌劃出版祝壽論文集,是一件具有重大意義的盛事。我與陳志雄律師是台大同學,共同學習研究法律長達六十餘年,受邀介紹其行事為人及對民事法學的貢獻,深感榮幸。
陳志雄先生早年執行律師業務,專精民事法,辦案無數,通曉實務案例,對各級法院判決從事體系化的整理分析,享譽實務界,被稱為律師中的律師。許多人向其請益,我遇有疑難問題,亦時常與他討論而受到啟發。陳律師基於其超過半世紀的實務經驗,出版了二本著作:1.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裁判費暨執行費等之計徵標準,2.訴之聲明及其相關法律問題之實務案例介紹(均由新學林出版發行),具有訴訟實務的重大參考價值。
除執行律師業務外,陳志雄先生亦熱心服務社會,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參與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命題閱卷工作,積極推動律師在職訓練,並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講座,對提升司法品質及促進司法改革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為結合法學及實務,共同為台灣法律進步而努力,陳志雄律師於民國91年捐助200萬元,設立民法研究基金會,創會董事包括吳啟賓、孫森焱、謝在全、蘇永欽、黃茂榮、黃立、劉春堂、詹森林、陳聰富等司法界及法學界同仁。民法研究基金會長期舉辦學術研討會並出版論文集,從事兩岸法學交流,並共同主辦東亞民法研究會,有助於台灣法學及法律的開展進步與國際化。
陳志雄律師為人熱忱,尊師重道。我於1968年夏天自德國留學返台,陳志雄律師主動帶我前往拜訪鄭玉波教授。當時鄭老師住在景美,我看到他在餐桌寫作,旁有水桶,灑水於水泥地上去暑。我曾請教鄭老師:「著作等身,何以致之?」他說:「專其心志,持續不斷,再忙也要翻舊稿,修正數字亦可。保持學習研究的習慣和狀態。」我深受教誨,感念迄今。鄭玉波教授是一位偉大的法學家,對我國民法學的形成與發展作出巨大長遠的奉獻,陳志雄律師長年照顧鄭老師,令人感動感佩。
每一個職業團體都要有典範。陳志雄律師六十年來為民事實務而努力,執行律師業務,保障人權,熱心公益,敬愛師長同仁,促進台灣法律的進步,是律師的典範。謹致以最大的敬意及誠摯的祝福,並希望陳志雄律師能夠繼續引領台灣法律實務向前邁進。
王澤鑑
2020年5月1日
法學界及律師同仁為慶祝陳志雄律師八十華誕籌劃出版祝壽論文集,是一件具有重大意義的盛事。我與陳志雄律師是台大同學,共同學習研究法律長達六十餘年,受邀介紹其行事為人及對民事法學的貢獻,深感榮幸。
陳志雄先生早年執行律師業務,專精民事法,辦案無數,通曉實務案例,對各級法院判決從事體系化的整理分析,享譽實務界,被稱為律師中的律師。許多人向其請益,我遇有疑難問題,亦時常與他討論而受到啟發。陳律師基於其超過半世紀的實務經驗,出版了二本著作:1.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裁判費暨執行費等之計徵標準,2.訴之聲明及其相關法律問題之實務案例介紹(均由新學林出版發行),具有訴訟實務的重大參考價值。
除執行律師業務外,陳志雄先生亦熱心服務社會,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參與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命題閱卷工作,積極推動律師在職訓練,並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講座,對提升司法品質及促進司法改革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為結合法學及實務,共同為台灣法律進步而努力,陳志雄律師於民國91年捐助200萬元,設立民法研究基金會,創會董事包括吳啟賓、孫森焱、謝在全、蘇永欽、黃茂榮、黃立、劉春堂、詹森林、陳聰富等司法界及法學界同仁。民法研究基金會長期舉辦學術研討會並出版論文集,從事兩岸法學交流,並共同主辦東亞民法研究會,有助於台灣法學及法律的開展進步與國際化。
陳志雄律師為人熱忱,尊師重道。我於1968年夏天自德國留學返台,陳志雄律師主動帶我前往拜訪鄭玉波教授。當時鄭老師住在景美,我看到他在餐桌寫作,旁有水桶,灑水於水泥地上去暑。我曾請教鄭老師:「著作等身,何以致之?」他說:「專其心志,持續不斷,再忙也要翻舊稿,修正數字亦可。保持學習研究的習慣和狀態。」我深受教誨,感念迄今。鄭玉波教授是一位偉大的法學家,對我國民法學的形成與發展作出巨大長遠的奉獻,陳志雄律師長年照顧鄭老師,令人感動感佩。
每一個職業團體都要有典範。陳志雄律師六十年來為民事實務而努力,執行律師業務,保障人權,熱心公益,敬愛師長同仁,促進台灣法律的進步,是律師的典範。謹致以最大的敬意及誠摯的祝福,並希望陳志雄律師能夠繼續引領台灣法律實務向前邁進。
王澤鑑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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