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客觀性及其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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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法律作為一種現代法治社會的規範,相對於道德、情理、自然法,法律本應該有絕對較高的客觀性與科學性。然而,積五十年之體驗,深深體會:法律的客觀性只是「相對客觀」,客觀中仍包含甚多的「主觀」,甚至存有許多客觀的「敵人」。
目錄
序/導讀
重視法律的客觀性
最近,社會中發生許多事件、以及個人執行律師業務過程中,發現許多問題,促使作者再度對「法律的客觀性」問題,加以相當的沈思。
例如,支票退票的刑罰於76年1月1日被廢除,最近,並「溯及既往」的放出許多受刑人,我個人自始至今是贊成「支票」不罰的,但是,引起我的興趣的倒是,為什麼當初支票刑罰一而再、再而三的加重,現在竟「變更」為完全不罰,到底那一種情況,才代表正義?而重罰與不罰的「民意代表」,竟然絕大多數都是同一批人(不需改選)。法律到底有沒有客觀性?如果有的話,它在哪裏?
林洋港上任司法院長後,司法革新是最近的熱門課題。到底法官適用法律有沒有客觀性?在理論上,除了賄賂、關說以外,到底有哪些因素影響法律的客觀性?相信執業律師,每個人都有他深刻的體驗。
十年來,作者對於這些問題均深感興趣,並於一九八一年由龍田出版公司為作者出版了本書。不久即售完,但因故並未再版,此後數年,不斷遇到法律系學生與作者提到這本書,至少,可以想見,有許多人對於這樣的題目與題材,深感興趣。
在這種情勢下,本書的增訂再版,乃有了它的意義。
呂榮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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