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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罪人Ⅱ:試煉

當我們決定採取法律途徑時,是否想過就算贏了官司又如何?關於人生,最重要、最該在意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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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報

律師呂秋遠藉由寫作找到工作上的情緒出口

2014/12/12 「我講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性。」,在呂秋遠律師的臉書粉絲頁上,他開宗明義想表達的就是這件事,也因此,無論是他寫的故事,或是經常於受訪中闡述的,一直是「人性」這個大家都知道,卻最容易忽略的部分。儘管呂律師實際執業的時間不算太長,但天生敏感與聰穎的特質,很容易在與當事人面談的短暫時間內,就能抓出當事人的個性與內心想法,這一點經常讓當事人驚呼與佩服。所以只要和呂律師談過話之後,心中總是油然而生一股值得信賴的安心感。 在《2015860046486》(三采)這兩本書出版之前,呂律師早已在臉書分享許多的文章,希望藉由寫作找到工作上的情緒出口同時療癒自己。這些經常都超過三千字的文章,不僅沒有嚇跑現今注意力經常相對短暫的讀者們,反而養成一群死忠粉絲,每天固定追蹤他最新的故事或文章,甚至搶到頭香,才心滿意足的上床睡覺。 是的,律師通常最晚一篇發文都在凌晨一點多,最早一篇則是早上八點多。許多人總是好奇他究竟有沒有在睡覺?畢竟每天忙於工作,不停的上法庭、見來自各地的委託人、在大學授課,偶爾接受採訪、或是上電視,然後還要寫文章……。到底哪來的時間睡覺?這一點是個謎,只能說,他對於工作的熱情就彷彿裝上兩顆隱形的勁量電池般,讓他擁有滿滿的能量! 別看律師外表強悍,內心卻柔軟又極具同理心,關於有罪、無罪,他說:「罪是小事,但你在背後看到什麼?是人是鬼?是天使是惡魔?你不需要同情對方,你只要知道,一個人在做某件事時,心裡其實都有許多曲折。我想說的,無非就是寬容兩個字。在所有的案件裡,每個人都有苦衷。你幫的人不見得就是天使,你的對手不見得就是魔鬼。」也因此他從不認為律師的工作是告贏或告輸,而應該在於「解決問題」。他希望能藉著這些故事,讓讀者體驗到人性中所一直存在的試煉,學著更體諒別人並照顧自己。儘管在他心中,仍對於某些訴訟感到不平與遺憾,但這就是一場場人生的試煉,誰都躲避不掉! 呂秋遠律師有別於一般律師所扮演的角色,他不僅是噬罪人、陪伴者、更像是許多委託人的心理輔導師,亦是許多讀者喜愛的作家。這次他同樣以魔力般的文字,讓書中的人物鮮活真實,令人忍不住地隨著人物情緒起伏,時而落淚、時而憤憤難平,還好故事中律師的正義感與專業判斷著實令人振奮,律師的溫柔傾聽與內心話的表達,也使得律師角色如此鮮明又感性。最後以這句「走入訴訟絕對是逼不得已的過程,而不是目的。」律師經常掛在嘴邊的話作結尾,希望大家能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想起律師這句發自內心的提醒! *文中呂秋遠照片,由三采文化提供。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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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一場場的人性試煉中,
該面對的考驗,我們始終無從躲避!
 
• 小三主動來幫「男友」詢問離婚官司,究竟圖的是甚麼?
• 在眾人面前求來的婚,何以婚後立刻形同陌路?
• 想從軍報國的年輕人,卻因一場車禍官司喪失報考資格。他,還會有機會嗎?
• 事業有成的商人,被迫捲入一場刻意安排的賭局,最後該如何脫身……?
 
本書以人生與婚姻為主調,用32篇故事娓娓訴說,破碎婚姻中的你爭我奪、或人生中許多陰錯陽差造成的荒謬結果,但當我們決定採取法律途徑時,是否想過就算贏了官司又如何?那些所付出的代價早已超過想像,而我們到底該如何重新面對之後的人生?
台灣最會說故事的律師呂秋遠,既扮演噬罪人的角色,也同時有話事、陪伴、心理導師等多重身分,也因此書中故事有了更多的人性關懷。在篇篇觸動人心的故事中,道盡身為律師的責任與使命,並提出更深層的人生價值與人性觀照。不禁讓人思索,關於人生,最重要、最該在意的為何?關於人性,儘管備受考驗,但看似脆弱不堪一擊的表象外,卻又感受到微小的勇氣與希望正萌芽......
 
【本書特色】
 
1.以微小說形式,寫出一篇篇揪心、且值得深切思索的人性故事。
2. 32篇故事中,深刻描繪兩性婚姻、罪與罰、以及人性中的貪婪與欲望,每讀一篇,都能感受到內心裡的深沉的震撼!

名人推薦

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   吳若權
精神科醫師‧暢銷作家   鄧惠文
作家‧節目主持人          謝哲青
 
(以上依姓氏筆畫排列)

編輯推薦

愛恨痴怨,當男人與女人從愛到憎,撕破臉的討價還價,贏了又如何?

犯了罪,是否一定受到懲罰?訴訟,就一定能讓正義伸張?作者呂秋遠律師雖忙於法庭攻防,仍致力於寫出一則則令人感傷或憤慨,卻也帶著一些希望的故事。這些故事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或許覺得不可思議,但也或許就真的曾發生在你我親友間…。無論結果是好是壞,看盡千百人生故事的律師,想要提出的,是當事人或律師本身,在面臨人性的考驗時,究竟該如何以對?如何用正確的思考與正向的力量通過層層試煉?

律師所扮演的角色,不僅是噬罪人、陪伴者、更像是心理輔導師。這次作者同樣以魔力般的文字,讓故事中的人物鮮活真實,我們總忍不住地隨著人物情緒起伏,時而落淚、時而憤憤難平,還好故事中律師的正義感與專業判斷著實令人振奮,律師的溫柔傾聽與內心話的表達,也使得律師角色如此鮮明又感性。

值得一提的,這次書中以更多的篇幅,提出兩性於婚姻中的你爭我奪,當男人與女人從浪漫到現實,從相愛到相憎,當中經歷的轉折為何?到底感情要如何談對錯?不愛就是不愛了,撕破臉的討價還價,又真的贏得了甚麼?呂律師總說,訴訟,是最不得已、最後的手段。在不甘心、報復,或尋求正義與公平當中,其實我們最該面對的是自己的現在與將來,而不是停留在過去!

人的一生,似乎就在準備迎接一場場不同的人性考驗,我們,是否都準備好了?(文/三采文化編輯Maggie)

目錄

chapter1. 誰來愛?
   >替身
   >每個愛情都危險
   >奉陪
   >魯冰花
   >亞細亞的孤兒
   >夢一場
   >手放開
   >第三者
   >對摺
   >綠光
   >口不對心
   >幸福的味道
   >我也會愛上別人的
   >大藝術家
 
 
chapter2. 誰有罪?
   >風之谷
   >壯志在我胸
   >將軍令
   >雌雄同體
   >無罪的罪人
   >給你們
   >酒後的心聲
   >童女之舞
   >別問我愛誰
   >白雪公主騷擾事件
 
 
chapter3. 誰無欲
   >放不低
   >楊花
   >我要錢
   >War
   >台北Sayonara
   >我話事
   >阿嬤的話
   >賭神
 
【特別收錄】邱毅控告九把刀事件法庭紀實──毅刀兩斷

序/導讀

【序言】
 
在出版第二本書之前,其實內心在思考的問題是,與第一本書相較,除了故事類型不同外,我希望能在書裡表達的內涵是什麼?
 
這個問題,與這本書的副標題有關:試煉。
 
律師,與醫師一樣,接觸的客戶都是充滿負面情緒的,我們也不斷的在學習,如何能將接收到的負面情緒轉換為正面能量。畢竟訴訟對於一個正常的人生而言,是屬於人生的低潮期,我們有幸可以在他們的低潮期時陪伴他們,對我們而言,就是一段段人生的試煉。
 
而對於這些朋友而言,一場場的偵查庭、審理庭、傳喚證人、答辯、補充理由等等,更是連續不斷的考驗與試煉,只是他們被上帝試煉的部分是赤裸的人性而已,他們必須要學著面對被告、證人的謊言、有時候要誇大自己的傷痛、必要時要出庭指控曾經愛他卻又傷害他的人,一場場的訴訟,就是一場場的試煉。
 
對我而言,寫短篇小說其實是療癒自己的一種方式。我從來沒想過會成為作家,以後也不認為自己會是專職的作家。我只希望這些故事,能讓讀者體驗到人性中一直存在的試煉,學著更體諒別人、照顧自己,走入訴訟絕對是逼不得已的過程,而不會是目的。倘若這樣的想法能讓讀者有所啟發,則埋案寫作的動力又能再度滿載。
 
這本書的三十二篇短篇故事,描述的內容雖然都不相同,但是大概都與婚姻、感情、利益有關,而這三大部分,恰好是人性中最強大的試煉。當自己的婚姻已經失去原本的意義,而又有新歡出現時,那麼舊愛應該如何選擇?當感情要自己做出背叛的行為時,能不能夠抵抗誘惑?當利益出現在眼前,我們能不能傷害別人來成全自己?這些都是人性中的考驗與試煉。我自己沒有答案,讀者也不用嘗試找答案,因為答案早在行為時,就已經翩然落下。
 
希望讀者在這本短篇小說集裡,可以找到自己人性的歸屬,也可以理解天使與惡魔的試煉,都是不容易通過的。如果能夠因為如此,而讓自己更自在,則一切的經驗分享,也就值得了。

試閱

大藝術家 (上)

她看起來氣質優雅,落落大方,是個幹練的高階主管。
從大學畢業以後,她就到法國念書,一路到行銷管理博士,然後回國擔任跨國公司的中華區總經理,年紀還不到五十歲。有兩個孩子,還有,她很少提到的老公。
在同事的眼裡,她大概就是天之驕女,工作順利、家庭得意。除了少數朋友知道,她這一生最大的挫折,就是她的另一半。她的另一半,從結婚到現在,從來沒有找過一份超過一年的工作,對她的要求,即使百依百順,但是對家裡的開銷倒是從沒負過責任。全家大小要出國的地點?無所謂;小孩子的名字應該怎麼取?老婆決定;房子要買在哪裡?她說好就好;裝潢怎麼設計?當然不過問。整個家,他就像是隱形人。
所以當她發現,老公竟然外遇,對她而言簡直就是不可原諒的痛。特別是先生被發現時跟她說,「既然都這樣,那也就無所謂了。」更讓她氣結。

「妳確定要離婚?」這總是我接觸離婚訴訟的開場白,畢竟離婚是人生中相當重大的決定,尤其兩人有孩子的時候。
「我確定。」她果斷的點頭,「這段婚姻,我已經忍了很久。」
「好的。我們來談談你們的婚姻。」我拿出紙張,開始記錄。
「他是什麼樣的人呢?」我問。
「他啊!」她嘆了一口氣,「某種程度來說,他是個好人,但他不是個好男人。」
「怎麼說?」我問。
「他賺的錢不多,教育程度只有高職,但是他對我很好,什麼都聽我的。」她神色黯然,「家裡所有的事情,都由我決定,他就是被動配合而已。以前我總覺得這樣很好,可後來我總希望一個溫柔的臂膀,在我累的時候,可以讓我休息。」

「那麼,你們既然身分地位差距這麼懸殊,妳為什麼會愛上他?甚至跟他結婚?」我問。
「你有看過倪匡的小說嗎?」她突然問我。
「有,但是有什麼關係?」我很好奇。
「有一部小說叫做《尋夢》,大概上一輩子我是小展,他是翠蓮。」她慘笑,「我是來還債的。」
「還債?為什麼這麼說?」我追問。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愛上他。朋友介紹我們認識,我對他就一見鍾情。婚前,我覺得他好帥;婚後,我覺得他好怪。他是個藝術家,但卻是沒有天分的那一種。他一直不肯認真找一份工作來做。我的人脈很廣,所以結婚以後,我幫他介紹到朋友的公司做廣告,沒幾個月就不喜歡;後來到另一個朋友那裡做行銷,他竟然直接曠職。幾份工作以後,他索性待在家裡不上班,幫忙帶小孩。可是,我壓力好大。」她一連串的說出她心裡的話,滔滔不絕。
「他積欠了一堆卡債,都是我幫他負責處理,他每天就是在家作畫,跟他的朋友喝酒,我卻要擔起這個家的經濟責任。我越來越後悔,到底嫁給了誰?」

「你們溝通過嗎?」我問。
「溝通?我跟他說話的時候,他就是靜靜的聽我說,一句話也不吭。怎麼溝通?」她非常憤怒,「這些我也都沒意見,但是他竟然外遇!」
「外遇?妳發現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我問。
「當然。他跟那個女人的所有訊息,都在我這裡。」她拿出手機中的證據讓我看。
在訊息中,他像是個叱吒風雲的將軍,而那個女人則是他的賢內助。原配,在他們的對話裡,卻宛如「嫌內住」。
「好吧!」我雙手一攤,「妳有他『通姦』的證據嗎?」我特別在「通姦」兩個字上加重語氣。
「有。」她手有點發抖,「隨身碟上有他們的性愛錄影,他也承認了這一切。」

「那麼,他願意離婚?」我問。
「這就是我最生氣的地方,他竟然要我們結婚十年來的一半財產。」她高聲說,「我已經付了他一百多萬的卡債,連我們母子最後的房子、我扶養孩子的存款,他竟然都要一半!」
我面帶歉意,「這是剩餘財產制的規定。如果結婚時,妳沒有設定財產制,法律上會自動把你們歸類為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在離婚時,你們兩人的財產必須均分。他有財產嗎?」
「還不就是那堆破畫!」她生氣的說。
「唉唷!說不定他會是下一個莫內或畢卡索。別這樣。」我安慰她,但心裡一直覺得有件事不對勁。
「畫家總在死後才成名!」她似乎在賭氣。
我沒理會她,自顧自的說,「所以妳的房子與存款,大概得分他多少?」
「他通姦,我們離婚,而我受到懲罰!」,她大叫,「這是什麼法律?」
「我找他談談。」我要她冷靜。「妳可以約他嗎?」
「我不確定。」她有點猶豫,「上一個律師被他罵得狗血淋頭。」
「試試看吧!我想跟他聊聊。」我說,同時終於發現哪裡不對勁,因為她說的話,經常會有英文夾在中文字裡。

他看起來確實很像個藝術家,即使憤怒的太太就坐在他對面,他依然蠻不在乎。
他蠻不在乎的叼起一根菸,她露出嫌惡的表情,我沒說話,只是看著他們。
「找律師來也可以,我們正好可以說清楚。」他說,「財產要怎麼分配?」
「結婚這幾年,我給的還不夠多嗎?這些錢都是我賺的,跟你有什麼關係?」她說。
他攤開雙手,「妳去問立法委員,不要問我。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也沒辦法。」
「那麼你跟那個女人上床,又怎麼說?」她問,毫不掩飾。
「那又怎樣?大不了就是判刑,我願意罰錢。就算是賠償,我也可以拿妳的錢賠給妳,有問題嗎?」他囂張的語氣,讓我皺眉頭。
「你確定是這樣?」我總算說話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們都一樣,都是所謂的知識分子,我說不過你,沒有要跟你談。」

「你知道你的畫在我這種外行人看起來的想法嗎?」我自問自答,「就是你留白的部分太大,不夠寫實。色彩很鮮豔,但是太過前衛。」
「那又怎麼樣?」他斜眼看著我,「想要嘲笑我嗎?」
「不是,那就像是你對於婚姻的態度一樣。」我真誠的說,「你確定你做的這些事情都是對的嗎?」
「這沒有對錯可言,感情不過就是這樣。」他自嘲似的說,「就像我這個沒有用的藝術家,畫著賣不出去的畫,好不容易有懂得欣賞的人想買,當然一定得賣,總比她一天到晚把我當垃圾好多了。」
我心頭閃過一個念頭,似乎知道他在意的點是什麼。
「那麼先不談了,我們彼此再想想。」我站起身來準備送客。
她驚訝莫名,「今天不談通姦、不談離婚、不談財產?」
我搖頭,「氣氛不好,改天再說。」(待續)
大藝術家 (下)

我打開他的網站,再次詳細的看著他的畫風,發現他在婚前與婚後的差異很大。婚前就是懷才不遇的狂放;婚後就是飽受壓抑的狂暴。
「飽受壓抑」,有趣的四個字。

我約了他在華山藝文特區的餐廳。
「你是個很有意思的律師。」他說。「不過我可沒錢請你吃飯。」
「沒事,我只是很喜歡藝術家,想跟你聊聊。」我輕鬆的說。
「你很愛你的兩個小孩?」我問。
「當然,你怎麼知道的?我老婆講的?」他很好奇。
「不是。是你的畫偶爾幾幅看起來很明亮,都是畫這兩個孩子,你把他們畫得很美。」我衷心的說。
「你去看了我的網站?難怪點閱率突然暴增,平常根本沒人會注意我這種人。」他笑了。
「但是你也很悲傷,因為在婚姻生活中,你覺得一直被壓抑?」我小心翼翼的問。
他沒有說話,低頭攪拌他的咖啡。
「我這麼假設,如果不對請告訴我。」我接著說,「你覺得她讓你不舒服。她太嚴肅、你太隨興;她太驕傲、你太自卑;她太霸道、你太壓抑;她是女王、你是奴隸。」

他猛地抬起頭來,「我是不成材沒錯,可是她婚前就知道,我只會是不成功的街頭藝人而已。我是很會花錢,我是外遇!那又怎麼樣?我是在報復她!你知道嗎?在她面前,我永遠抬不起頭來,就像是她高高在上,我低下卑賤。她說什麼都好,我說什麼都不好。在孩子面前,我就是沒地位、不會賺錢。我是不會賺錢,但是孩子很愛我,我教他們作畫、我抱他們、跟他們一起玩顏料。她只會皺著眉頭要我們去洗乾淨,就像是髒東西一樣。我不懂,如果是這樣,她當時幹嘛跟我結婚?」
我靜靜的聽他控訴,然後緩緩吐出一個字,「命。」

「你們在命定的時候見面,你有她渴望但是做不到的特質。但是後來她發現,她做不到,不是因為做不到,而是她本來就不要,她只是誤以為她想要而已。」我說。「就像是布丁本來就不適合跟泡麵加在一起。」
他聽了這個梗,噗哧一聲。「你很好笑耶你!」
「其實你們都付出了代價。」我正色說。「這麼說好了,其實法律也不是如同你想像的,一定是一人分一半。法院還是會根據你們兩人在婚姻生活中的貢獻,去增加或減少剩餘財產制的分配。換句話說,你不一定真的能拿到一半。你想想,如果走到法院,勢必會傳喚你的兩個女兒出庭作證,你願意你的女兒出庭指控你或她?而且過去她也對你付出不少,你能不能放她走?」
他沒說話,又低著頭。
「她願意給你一個數字,也不追究通姦的問題。」我說。「你們何必一定要上法院?」
他慘然的笑了,「好。她給我多少,都全部給兩個孩子。」
我有點訝異,「為什麼?」
「本來我要的就不是錢。我是缺錢,但是我更缺尊嚴。」他看著我。「我願意把這些錢都給孩子,雖然我本來就一無所有,現在我至少有她們。」

我想起了一種特殊的作畫方式。油墨與水,是注定分離的,但是水分蒸發之後,具有特殊紋理的油墨,即存留於畫布之上,形成獨一無二的特殊紋理。他們不能相容,但這兩個孩子,卻是他們畫布上美麗的紋理。(待續)
別問我愛誰 (上)

我與先生結婚十年,才終於有了這個孩子。
這輩子,我本來沒想過還會有寶貝,畢竟年紀已經四十歲。但是先生的支持,讓我決定跟上流行,當上高齡產婦。
我知道,高齡產婦對於母體與孩子都有一定的危險,所以我對於產檢非常小心,從懷孕第十週開始,我就定期到這位醫師的診所做檢查。當然,我事先做了一點功課,除了知道他是國內有名的婦產科名醫外,我也跟他溝通過,希望可以進行胎兒頸部透明帶篩檢,以及4D超音波檢查。但是他告訴我,這種4D檢查,只是為了滿足父母親對於孩子的好奇心,其實一點用處也沒有。
我沒有多說什麼,畢竟他是專業的名醫,一定不會有錯。第二十週開始,孩子似乎已經有樣子出來,我再度詢問醫師,可不可以多做幾項檢查,畢竟我是高齡產婦,真的很害怕會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影響。
蘇東坡曾經說過,「但願生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公卿我不敢想,做為一個媽媽,我只求孩子身心健康就好。
他還是一貫的態度,「醫院不做這種檢查,4D超音波一點用也沒有!」他輕蔑的說。

孩子在我的身體裡,逐漸長大,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喜怒哀樂,不知何時開始,我越來越小心我自己的作息與飲食,一切都以寶貝為主。產檢一切都很正常,寶貝待在羊水裡,我與老公,滿心歡喜的期待他成為我們家的一分子。

第三十七週,公司要我到高雄出差,下午的會議,我早上就到,挺著大肚子,其實很不方便,所以我到客戶公司旁邊的婦產科,想想時間還早,也可以在這裡做產檢。醫師很客氣,了解情況以後,幫我的孩子做了超音波檢查。
這次檢查,異常的久,就像是一個世紀,醫師遲遲不肯告訴我結果。
「媽媽,妳的孩子在頸部左邊有一顆十公分大的腫瘤。」,醫師面色凝重的指著照片給我看。「怎麼之前都沒有檢查出來?現在已經不可能處理了。」
你知道嗎?這就像是我們平常做的惡夢,「果然」成真一樣。我們一直告訴自己,夢就是夢,但是夢突然就是人生,我只覺得眼前一片黑。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的寶貝?

我們決定要開刀,剖腹將孩子產下。醫師告訴我們,孩子有淋巴腫瘤,必須要用ok-432治療,切除腫瘤沒有用,孩子現在已經有聽力、語言障礙、發育遲緩等等問題,而且淋巴不斷水腫,所以要反覆開刀切除腫瘤。
這孩子,從出生開始,就是來受苦的。醫師對他所開的每一刀,都像是在我身上切割一樣,沒有麻醉、活生生的凌遲。在別人眼裡,他就像是怪物,一顆偌大的腫瘤或紗布,滲著血水,剛出生幾個月,他不知道自己跟別的寶貝不一樣,但是他慢慢知道別人看他的眼光不一樣,而且每次要進手術房,他就會用哀求的眼神看著我,剛開始他還會哭,後來他順從安靜的不哭,但反而是我大哭。
孩子,媽媽對不起你,我把工作辭掉,就陪你。

有次我帶他到麥當勞,旁邊的孩子大聲的說,「怪獸來了!」,旁邊的媽媽趕緊遮住小孩的嘴,但是我們母子已經聽到。
「抱歉抱歉。」那個媽媽止不住的歉意。
我諒解似的一笑,愴然的。
名醫當時如果可以幫我做4D超音波檢查,孩子是不是就不會受這種苦了?
為什麼三十六週的時候,我去他那裡檢查,沒有任何異狀,但是只隔一周,孩子的腫瘤就可以長到八公分這麼大呢?而且腫瘤與神經已經完全結合,根本就沒辦法切除,如果早點發現,當腫瘤還小就處理,是不是會比較好?
誰能給我答案?律師?檢察官?法官?還是我只能夠對我的孩子,說一輩子的抱歉?(待續)
別問我愛誰 (中)

發生這樣的問題,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在懷孕以前,我就跟老婆說過,不要勉強,因為我們年紀也都大了,有沒有孩子其實無所謂。
「我想要跟你生孩子。」,這句美麗的話,深深的打動我。
這段懷孕的過程,我們都很辛苦。但是看著她興奮的為孩子張羅一切,我覺得怎麼樣都值得。我們決定,將來一定要輪流請育嬰假,好好的照顧這孩子。或者是,我們任何一人把工作辭掉也無所謂,就專心的帶孩子好了。

幾次產檢,對照老婆的緊張,醫師的態度一直都很輕鬆。他要我們放心,因為從羊膜穿刺等檢查看起來,孩子一切都很好。我們只要安心的等待孩子出世,任何問題都沒有。
那天晚上,已經接近生產的時間,老婆魂不守舍的從高雄回來。我以為是她太累,隨口要她好好休息,不然就從明天開始請假也好。但是她突然「哇」的一聲大哭,眼淚就這麼狂飆在我的肩上。我抱緊她,問她怎麼回事。
「孩子有腫瘤。」她邊哭邊說。
我後來才知道,這顆腫瘤已經和孩子的神經結合在一起,根本就不可能切除乾淨,以後就是不斷的動手術而已。
在孩子出生後,伴隨而來的,是孩子痛楚的哭,太太不捨的苦。我發現,我什麼忙也幫不上。太太把工作辭掉,說要專心打訴訟,還要照顧孩子,而我,只能袖手旁觀。而且,我突然有種滑稽的想法,我們到底造了什麼孽,不然孩子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我們家族都沒有遺傳性的疾病,也都不菸不酒,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問題?

當孩子不斷的哭鬧,我心裡開始感到厭煩。看到老婆無奈的表情,我也只能往肚裡吞。
我們原本美滿的家庭生活,竟然開始變調,就是只剩下悲風苦雨、愁雲慘霧。
我到底該怎麼辦?他的學習能力有障礙,現在帶去哪裡,大家都用懷疑的眼神看我。他應該是天使,但是我無力承擔他墮入凡塵的悲劇角色。

那天晚上,我們大吵一架。我認為她花太多心思在孩子身上,我們的家幾乎毀了。她覺得我根本不愛這個孩子,只愛我自己。
每個人不是都只愛自己嗎?她愛孩子,愛孩子什麼?從發現孩子有問題開始,她滿心就只想找出該負責的人,先是醫師,然後是我。她把工作辭掉以後,扛起家庭經濟責任的是我。她在發脾氣的時候,耐心安慰她的是我。小孩學習遲緩,帶他去看病的也是我。我沒有力氣了,她要我全心全意一起跟她為孩子努力,我做不到。她要我一直請假幫忙帶小孩,我做不到。她要我一起埋怨醫師,我做不到。
說真的,我想要什麼?我只想要我們單純的生活回來而已。不要再提告了,我們接受這個事實,一起努力把孩子帶大,可以嗎?(待續)
我認為,這件事情是場鬧劇。
4D超音波,在婦產科之中,根本沒有這項常規檢查。一般在門診的時候,媽媽如果詢問我,有沒有4D超音波檢查的必要,我就會說,如果認為有需要可以去外面基層醫院施作。主要的原因就是,並非每次4D超音波皆能呈像順利,且在臨床上有侷限性,一般只是滿足父母的好奇心而已。

這位太太每次產檢,我們都有做超音波檢查與羊膜穿刺,孩子也都一切正常。我們檢查的內容包括,胎兒大小、腦、脊椎、顏面、唇、心臟、胃、腎、膀胱、腹壁、四肢、性別、臍帶血液、胎盤位置及羊水量等。這也是健保唯一給付的一次。主要看器官發育是否有異常,這個階段的超音波檢查已經從頭到尾徹底仔細檢查,孩子就是沒有腫瘤,我擔任婦產科醫師已經有三十年之久,我怎麼會不知道檢查的重要性?

這孩子的淋巴腫瘤,到底是早發性,或者是晚發性?當然是晚發性的問題,至少在我的檢查裡,從來就沒有發現過這樣的情況。我們已經做了一般的超音波檢查,至於4D超音波,本來就不是在檢查的範圍之內,第三十二週的照片,更可以明顯看出,孩子根本就還沒有腫瘤出現。在多數的案例中,如果孩子有問題,會伴隨全身性水腫、淋巴水腫或其他結構性異常,但是胎兒妊娠三十週以前之產檢(含羊膜穿刺),經我們醫師的診視下,都沒有全身性水腫、淋巴水腫或其他結構性異常及染色體異常,所以,這孩子當然是晚發性的胎兒頸部水腫。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

況且,這位太太指控我,她在高雄進行超音波檢查,竟然發現胎兒脖子左側長有巨大腫瘤這件事,我確實很遺憾。但是這個腫瘤,即便早期發現,也不能治癒。目前的醫療技術,如果要除去胎兒的淋巴腫瘤,就得用臨床實驗還沒有完全成功的ok-432療法,但是能不能成功,恐怕還很難說。太太說,如果我能夠協助她早日發現腫瘤,或許就能醫治,腫瘤也不會與神經結合,根本就是一面之詞。目前這種情況,就是不能處理,就算我能夠事先檢查出來,那又怎樣呢?

病患就是這樣。在醫療前,總是對醫師畢恭畢敬,一旦出錯,不論故意或過失,總是把醫師當做移轉自己愧疚感的目標。有段話,我忘記是誰說的,「連一隻狗都知道,踢到牠的人,到底是不小心,還是故意。」我們醫師難道會故意不檢查出來孩子有問題?除非醫師,犯下了把左腳切成右腳的錯誤,否則,法律要我們對病患承擔告知義務、對病患要詳細解說、對家人要和藹可親、動刀不能手抖、走著進來不可以橫著出去。這些人到底要逼死誰?

我們做的工作,雖然是跟死神搶飯碗的工作,但是我們畢竟還是人,不是神。
病患想告我們,不過就是想要移轉憤怒無助的情緒而已,但是他們知道,這樣子告人的舉動,對於我們這些醫師的傷害,究竟有多大嗎?
我問你們,以後我該怎麼說服我的學生,不要去皮膚科,來我們婦產科?
你們倒是告訴我啊?(待續)
賭神 (上)

他是一家音響器材公司的老闆,在十幾年的努力以後,總算有些小成就,今年終於在淡水買了房子,公司也越做越穩定。
如果不是那一天晚上的那場廟會。

那天晚上,幾個朋友找他去廟會熱鬧一下,他沒多想就去了。正當喝得酒酣耳熱之際,其中一個朋友說,「最近有個角頭在附近開了家賭場,我們等等要不要去看看?」
他當場拒絕了,因為他對於賭博,向來沒有興趣。
朋友沒再提,但是結束時,突然又跟他說一次,「我知道你不賭,不過我想去看看,我們這麼久的交情了,我不會害你的。」
他雖然有點醉,但還是搖搖頭說,「老婆跟孩子還在家裡等我,你還是送我回家吧!」
朋友嘆了口氣,「其實是我想去賭,你在我旁邊,至少可以幫我控制一下,如果真的不行,你還可以把我拉走。如何?」
他沉吟了一會,「好,我陪你去,不過也不要太晚了。」他打了電話回家,跟老婆說,會晚點回去,然後就搭上他的車。

果真是幾分鐘,他們就到了老大的賭場,這裡不是住宅區,所以不容易被查緝。他們過了兩道關卡,手機暫時交給小弟保管,又經過搜身以後,總算進了賭場,他們是玩天九牌,大概就是《雷洛傳》裡,雷洛得罪顏同探長的那種賭局。
他看著朋友,在短短的兩小時內,竟然贏了一千多萬!一千多萬!他不知道得要賺多久!朋友得意的看著他,「要不要試試看手氣?」
不知道怎麼地,他突然咬著牙,下定決心玩這一把,看了這麼久,他也大概知道遊戲規則了。不是有這麼一句話,「賭博,通常是新手有機會。」
他接替他朋友的位置,開始下場玩,幾個小時內,賭注從原本的幾十萬,累積到幾百萬,後來開始以五百萬為單位,輸贏互見,然而不知何時,朋友已經離開,而他,竟然輸了一億。
他突然理解,這些數字似乎是真實的,不是大富翁遊戲裡的玩具鈔票。
莊家陰惻惻的看著他,「還要繼續嗎?」
他剎那間嚇出一身冷汗,他想停止了。也馬上被帶到小房間裡,要他想想怎麼處理這筆「債務」。
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突然想起了一個朋友,他是律師。他跟賭場要了他的手機,然後撥打給這個律師。

凌晨十二點多,我正在寫文章,電話竟然在響,是一個平常不太熟的客戶,我皺著眉頭,一直在想要不要接起電話。
好吧,我接,但是口氣不好。
「你是怎樣?真的當我是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嗎?」開口就是一頓質疑。
「律師,我遇到麻煩了。我現在正在一個角頭的賭場,輸了一億,現在我該怎麼辦?」
他的語氣低沉,但是非常慌張。
「怎麼辦?」我反問他,本來想跟他說,「債多不愁」四個字,但是看來現在不是開玩笑的時候。「千萬不要簽署任何文件,包括本票、借據,然後跟他們說,要回家拿印鑑證明跟房屋所有權狀給他們,藉機逃跑。」
「這有可能嗎?」他哭喪著問。
「非常有可能,因為他們如果有權狀,他們不會要本票。然後不要回家,直接去派出所,尋求警方保護。」我說。
「可是我現在竟然欠了這麼多錢!就算躲過今天,明天又要怎麼辦?」他問。
「法律上來說,『賭債非債』,意思是說賭債在法律上不能請求。你只要不簽本票或借據,任何人在法律上都奈何不了你。」我說,「但是實際上的問題……算了,等你出來再說。」
兩個小時後,我又接到他的電話,掩不住的興奮,「我剛剛逃出來了,他們果然相信我要去拿權狀。但是他們說,如果明天我不處理,會來公司跟家裡找我。」
「好的,你完成了第一步。接下來,你先好好休息,跟太太解釋這一切。明天開始,請你出國暫避風頭,小孩轉學、公司找你的副手總攬業務。」
「要多久?」他問。
「不一定,要看對方的意志力。但是,明天開始你算是要暫時消失了。」我說。

七天過了,他都沒有消息。
又是半夜十一點多,但這一次是不認識的號碼,我猜是他。
「現在呢?」我簡短的問。
「我已經在國外了。據說昨天警方到我辦公室,詢問我員工,我究竟在哪裡?我的員工都說不知道。」他說。
「我想也是,考驗才剛開始。」我輕描淡寫的說。
「為什麼警方會來?」他問,「我又沒有犯法。」
「這是『社會事』,不是法律問題。」,我用台語強調「社會事」三個字,「一億的賭債,你又有資產,你知道會引發多少治安問題嗎?角頭不會輕易放過你的。我又不可能叫高進幫你贏回來!」
「啊?高進?」
「沒事,總之現在才剛開始,你就跟老婆好好在國外度假吧。」我說。
「但是到場的警察說,他希望我出面解決,金額可以談。」他有點動搖。
「金額哪裡可以談?至少現在不行。」我說,「你花了這麼久時間,賺了點錢,有了點資產,就這麼拱手讓人?你還沒搞清楚嗎?這是局,從頭到尾都是一場局。」
「但是警察說,他願意當中間人幫我們協調。」他口氣放軟。
我冷笑,「是嗎?有些警察跟角頭原本就是共生結構。什麼時候開始警察也會幫角頭討債了?」
「他跟我的員工說,是為了大家好。」他還是不堅定。
「大家是都很好,只有你不好。」我笑了,「不僅可以解決社會問題,不會有槍擊案、大哥拿到錢、他還可以分紅。多好?!」
「那麼,我到底該怎麼辦?每個人都勸我,乾脆用一半的金額跟他和解算了,可是我很心疼,等於一個晚上就把我的過去化為烏有。」他的情緒還是很不穩定。
「沒怎麼辦。就等。我問你,如果你在國外躲藏一年,你會損失多少?如果一年以後,有任何變數,那麼躲在國外的投資報酬率,豈不是比你在國內賺錢還要好?」我反問他。
他似乎被我說服了。
「好好在國外休息,看看風景、新的音響器材,以後引進國內賺錢。至於賭債的事情,我不准你讓步!」我說。(待續)
賭神 (下)

三個月過了,這段期間,陸續有不同的「客戶」到他的公司裡「瞭解」老闆人在哪裡,其中包括調查員、警員、兄弟、喬裝客戶的兄弟,可以說絡繹不絕、門庭若市,好幾次有兄弟要砸場,但是我早就交代他要裝設保全系統,所以十分鐘之內,就有保全員到場處理。而他的家人與小孩,早就送回南部。他在台北,算是人間蒸發,銷聲匿跡。那天下午,突然有個戴口罩、帽子的男子,堅持要見我,祕書只得把我從會議室拉出來。
他脫掉口罩與壓低的帽簷,果然是他。
「律師,目前對方透過朋友傳話,開價一千萬和解,你的看法呢?」他問我。
「不可能。」我還是簡短三個字。
「可是我想回來了,我很想家。」他哭著臉拜託。
「這種事情,就是拿時間來換取空間,我不認為一個晚上價值一千萬元。」我堅決的說。
「那麼,你可以幫我去談判嗎?」他問。
「談判?條件呢?」我直視著他。
「一千萬以下我都可以考慮。」他說,「我想過了,我願意為我愚蠢的行為付出代價。」
「你是愚蠢,但代價也不需要這麼高。」我說,「我先不直接跟老大見面,你先幫我約角頭的白手套,就是那位警員。」

會議室裡,煙霧瀰漫,因為警員與小弟都在抽菸。
「律師,我們應該不用浪費時間,他願意拿多少出來處理?」警員說。
「慢慢來。」我笑著說,「都躲這麼久了,不差這幾天吧?」
「我不過就是幫忙協調而已,如果這幾天的機會過去,我是怕他回不來。」他客氣的說。
「不會啦,基本上你們連他在哪裡都不知道,況且,他花了二十年努力才有這些成果,你們一夜就要拿走?」我鎮定的回應。
「律師,這已經是『社會事』了,處理這種事情的『眉角』你應該也知道,一折已經是很忍耐了。」小弟忍不住插嘴。
我也比了一根手指,當然不是中指。「我建議的價格是這樣。」
「多少?」小弟看起來想發脾氣了。
「一百萬。這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底限。」我還是很輕聲細語。
「不可能,那麼叫他不要回來好了!一回來,一定讓他斷手斷腳,錢我們不要了。」小弟氣憤的說。
「不要這麼衝動,你這樣我的當事人肯定會很害怕。」,我慢條斯理的說,「你講的這些都是氣話而已,他不回來,你哪裡有機會對他斷手斷腳。」
「我們可以再協調看看,金額部分可以考慮提高嗎?」警員沉住氣問我。
「我坦白說好了,大家都認識白道,也認識黑道。這件事情在我看來就是詐賭,如果要硬著來也不是不行,你們就各自找人到街上火拚,他寧願花錢把這件事情鬧大。我聽說這個角頭還在假釋吧?我告訴你,一百萬就是底限,沒有提高的任何可能性,不要的話,你們就自己處理。」我站起身來,作勢要離去。
警員很無奈,只好也跟著起身。
他們走過我身邊時,我搭住那個警員的肩膀,在他耳邊說了幾句話,「這裡的一切都是有錄影錄音的,這件事情如果不能好好解決,你先想想怎麼跟你的長官解釋。」
他臉色大變。

這件事情,最後總算以一百萬和解處理了,而一年多後,這個警員也因為涉及包庇色情行業涉嫌收賄,被檢察官起訴。
「在賭博這種事情裡,沒有高進,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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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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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3422709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84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共6 則好評)
  • go******e99 說:
    2018-08-25
    噬罪人續集也一樣好看,一篇篇案件告訴著我們人生百態,再怎麼荒謬的理由、價值觀,真實地存在著,讀者能夠藉由書中案件去自省,或進一步思辨,閱讀的同時會有著些許的無力感,能獲得些許的法律知識,是閱讀此書的樂趣之一。
  • ap***.cj 說:
    2017-10-23
    好精彩又好吸引人的一本好書 看完後除了增加不少法律知識 同時也看盡人生百態 文筆風格延續第一集都是短篇小說 只能說寫的太好了 好看指數爆表
  • ap***.cj 說:
    2017-10-14
    好精彩又好吸引人的一本好書 看完後除了增加不少法律知識 同時也看盡人生百態 文筆風格延續第一集都是短篇小說 只能說寫的太好了 好看指數爆表
  • ch*****807 說:
    2017-05-20
    呂律師的第二本書"試煉",也是好看,除了我們常見的法律糾紛,也有印度教的案例,真的很特別,這本書不薄,但是,讀起來就是順暢,會忍不住一口氣想讀完,尤其後面幫九把刀跟邱毅打的毀謗官司,真的很推
  • ra**476 說:
    2015-03-26
    以台灣版罪行或罪咎來形容實在太貼切不過,然而呂秋遠更勝費迪南之處在於這本書屬於台灣,書中描述的情節更能夠另人感同身受。書中的情節狠狠刺入我們的感性,若是喜愛故事的人更加值得一看,這些一則則的故事,更代表一個個的人生。
  • ol*****981 說:
    2014-12-16
    一篇一篇短短的案例,郤篇篇精采,值得探思,講的是兩性,談的郤是人性.生活中充滿試煉,逃不了也躲不過.存在於兩性之間的你爭我奪,有時候郤必須透過法律途徑才能解決,但其實到最後還剩下什麼呢?可能僅有的感情、牽掛都會蕩然無存,贏了官司以為得到了全世界..可是失去的郤超乎你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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