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管理:理論與案例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透過450個事例認識法律風險與管理圖像。
◎涵蓋個人、家庭、企業與政府機關法律風險意識及管理機制。
◎全方位說明法律風險事件之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風險及連動效應。
◎解析企業實作關鍵性議題:貪瀆防控、員工管理、契約履行、新科技及外國法律風險。
風險社會常有風險事件,人類所有活動都與法律分不開,有法律就會有法律責任風險。由於法學上有眾多不同學說,行政與司法機關適用上有其解讀,加上各國採用不同法系,因而產生各類法律風險,而且任何風險事件的發生,通常會伴隨法律責任,因此法律與風險間相生相隨,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傳統法學研究以規範分析法學為基礎,較少著重系統性管理學之探索,而風險管理就是一門跨領域的融合性學科。本書基於科際整合之意旨,期盼讀者們能從書中解說與事例體會法律風險無所不在,須正面且正確防範管理,深刻辨識法律風險管理之精義。
目錄
楔子—Risk譯為 “風險”
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與效益
第二篇 總論
第二章 法律風險與風險理論
第三章 法律風險管理的涵義與歷史發展
第四章 法律風險管理與ERM
第三篇 分論(一) 企業篇
第五章 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環境及目標設立
第六章 法律風險事件的辨識
第七章 法律風險評估(一)-質化分析
第八章 法律風險評估(二)-風險計量
第九章 法律風險回應(一)- 法律風險控制及法令遵循
第十章 法律風險回應(二)- 責任保險、自我保險與專屬保險
第十一章 法律風險回應(三)-決策
第十二章 法律風險管理與控制活動、資訊及溝通
第十三章 法律風險管理績效評估與監督
第四篇 分論(二)-家庭個人篇
第十四章 個人與家庭法律風險管理
第十五章 社群互動網路與法律風險管理
第十六章 投保與理賠之法律風險衡量
第五篇 分論(三)-政府與公務員及法規管理篇
第十七章 政府機關推展公務之法律風險管理
第十八章 法規管理與法律風險評斷
第十九章 公務員執行公務之法律風險衡量(一)─法律錯誤認知與貪瀆犯罪避讓
第二十章 公務員執行公務之法律風險衡量(二)─圖利與興利辨識與檢驗標準
第六篇 實作驗證篇-法律風險管理實踐與鑑析篇
第二十一章 企業組織運作與企業貪瀆風險防範
第二十二章 企業員工管理與法律風險防控
第二十三章 契約規劃履行與法律風險防控
第二十四章 新科技發展與法律風險治理
第二十五章 外國法律之風險評量與管理
序/導讀
序
人類所有活動與法律分不開,有法律就會有法律責任風險,各國採用的法系也各有不同,法學上也有眾多不同學說,也因此,國際間或同一國內的同一法律條文,就有可能出現不同的解讀,從而也會產生法律風險。其次,任何風險事件的發生,通常會伴隨法律責任,因此,法律與風險間,可說是相生相隨,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有鑑於此,本人與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教授,乃共同商議共同撰寫法律風險管理(Legal Risk Management)一書。撰寫過程中,也得力於兩位年輕法學博士-宋峻杰(宋教授公子)與陳維鈞(施部長女婿)-的鼎力相助,四十萬言巨著,歷經一年半,終能與讀者們見面,以饗讀者。
本書共計二十五章,綜合風險管理理論與法律案例,做一系列有系統地介紹。其中,有眾多涉及刑事與行政責任的法律風險案例,雖然傳統的風險管理,只管理涉及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但鑑於近年來,工商企業主身陷刑事法事件頻生,因此,企業主不可忽視刑事責任的法律風險。
傳統法學研究以規範分析法學為基礎,較少著重系統性管理學之探索,而風險管理本就是跨領域整合性學科,本書的撰寫即基於科際融合意旨,同時,也期盼讀者們能從書中體會法律風險處處存在,法律規範確有相當之約制力,這對風險管理精神意旨仍模糊的台灣必有助益,蓋因風險管理與類似名詞間常被混淆。
施茂林 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創會理事長
宋明哲 湖北省楚天學者 謹識於台中‧武漢
湖北經濟學院特聘教授
台灣風險管理學會創會理事長
試閱
中文 「風險」與「危險」各有其中文的語源,傳統*的「風險」概念代表機會, 「危險」則代表不安全的情境概念。其次,德國社會學家盧曼 ( Luhmann, 1991 ) 亦區分英文 「Risk」與 「Danger」的不同, 前者與吾人的決策有關, 後者無關決策。面對風險社會 ( Risk and Society )的原作者丹尼 (Denney,2005 )在其書中的第一章風險的本質裡頭,也明確區分「Risk」與 「Danger」的不同。相反的,國內對 「Risk」的譯名偶有爭論,有譯成「危險」者;有譯成「風險」者。在堅守真善美三原則下,本書將Risk譯為風險。理由說明如下:
首先,翻譯上,應先求其「真」。 換言之,先考據英文 Risk的語源 。之後,則考慮中文詞彙,何者為善為美,才作決定。十七世紀中期,英文的世界裡才出現 Risk 這個字( Flanagan and Norman, 1993 )。它的字源是法文 Risque, 解釋為航行於危崖間。航行於危崖間的「危崖」是個不安全的情境。或許,這是主張應譯為「危險」的論者,所持的理由之一。然而,法文 Risque的字源是意大利文 Risicare,釋為膽敢,再追溯源頭則從希臘文 Risa而來。膽敢有動詞的意味且含機會的概念。膽敢實根植於人類固有的冒險性,如前所提,航行於危崖間, 亦可視為冒險行為。冒險意謂有獲利的機會。這個固有的冒險性,造就了現代的 Risk Management。故以求「真」原則言,中文 「風險」實較契合英文 Risk的原意。 其次,英文 Risk譯成 「危險」,那麼,英文 Danger 該如何翻譯成中文,易讓初學者困惑。最後,現代 Risk Management的範圍與思維已脫離過去的傳統且中文 「風險」實較 「危險」為「美」,也已廣為兩岸學界所接受。因此,本書從善如流,採用「風險」當作英文 Risk的譯名。
*風險的傳統概念,是機會的涵義,風險的另類概念,是價值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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