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湖區探險記(上)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理查.法蘭西斯.柏頓爵士,十九世紀英國最具傳奇性的人物,他的一生兼具多種身分:外交官、間諜、語言天才、民族學家、翻譯家、詩人以及探險家,一生的經歷多采多姿,其精采刺激,有如「印第安納瓊斯」一般,令人驚嘆稱奇與著迷。
此書敘述的是柏頓深入中非探索尼羅河源頭的探險歷程。
1856年,在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導下,柏頓偕同斯皮克(Jhon Speke)前往桑吉巴探察「內陸之海」,為的是了解當地的地理人文和物資。但在這之前,基於他的探險經驗,他在心中早已衍生探索尼羅河源頭與其文化的熱切渴望,於是他不計一切前往,深入中非心臟湖區,試圖尋找白尼羅河源頭。1858年2月,他們發現坦干伊喀湖。後來因柏頓病重不良於行,斯皮克因之獨力發現尼亞薩湖(即維多利亞湖),並推測該湖即是尼羅河的源頭之一,但柏頓對斯皮克的這個發現說法頗多疑問。後來斯皮克搶先趕回英國,企圖獨占此次探險成果,柏頓獲悉此事後極憤怒,因而兩造引發一場眾所矚目的爭執。
書中除了詳述探險的完整經歷之外,柏頓還記錄了歷程中對中非風土人文的深度觀察,包含當地土著種族、宗教、政府型態、奴隸制度、農村生活、房舍建築、民俗醫藥、動植物等等。書中筆調真切不矯飾,字裡行間充滿作者主觀性極強的評論與觀感,不僅提供豐富的知識,也全然呈現最真實的風貌,一趟深入黑暗非洲的內陸之旅驚險而精采。
此書敘述的是柏頓深入中非探索尼羅河源頭的探險歷程。
1856年,在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導下,柏頓偕同斯皮克(Jhon Speke)前往桑吉巴探察「內陸之海」,為的是了解當地的地理人文和物資。但在這之前,基於他的探險經驗,他在心中早已衍生探索尼羅河源頭與其文化的熱切渴望,於是他不計一切前往,深入中非心臟湖區,試圖尋找白尼羅河源頭。1858年2月,他們發現坦干伊喀湖。後來因柏頓病重不良於行,斯皮克因之獨力發現尼亞薩湖(即維多利亞湖),並推測該湖即是尼羅河的源頭之一,但柏頓對斯皮克的這個發現說法頗多疑問。後來斯皮克搶先趕回英國,企圖獨占此次探險成果,柏頓獲悉此事後極憤怒,因而兩造引發一場眾所矚目的爭執。
書中除了詳述探險的完整經歷之外,柏頓還記錄了歷程中對中非風土人文的深度觀察,包含當地土著種族、宗教、政府型態、奴隸制度、農村生活、房舍建築、民俗醫藥、動植物等等。書中筆調真切不矯飾,字裡行間充滿作者主觀性極強的評論與觀感,不僅提供豐富的知識,也全然呈現最真實的風貌,一趟深入黑暗非洲的內陸之旅驚險而精采。
目錄
編輯前言
導讀 旅行家的條件:傳奇探險家理查.柏頓和他的《中非湖區探險記》/ 詹宏志
序文
第一章 禮砲聲中告別桑吉巴島
第二章 細說桑吉巴與姆里馬
第三章 通過金嘉倪與姆格塔河谷
第四章 海岸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五章 在祖果梅洛歇腳,重整旅隊
第六章 越過東非洲山區邊界
第七章 論第二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八章 成功跨越烏戈果區
第九章 論烏戈果區(第三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十章 旅隊進入馳名月亮之境烏念維茲
第十一章 走過烏念維茲區
第十二章 論烏念維茲區(第四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十三章 終於望見坦干伊喀湖
第十四章 探索坦干伊喀湖
第十五章 坦干伊喀湖及其沿岸地區
第十六章 返回昂陽彥比
第十七章 重返海岸區
第十八章 東非的村莊生活
第十九章 東非人的性格與宗教,政府與奴隸制度
終曲
導讀 旅行家的條件:傳奇探險家理查.柏頓和他的《中非湖區探險記》/ 詹宏志
序文
第一章 禮砲聲中告別桑吉巴島
第二章 細說桑吉巴與姆里馬
第三章 通過金嘉倪與姆格塔河谷
第四章 海岸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五章 在祖果梅洛歇腳,重整旅隊
第六章 越過東非洲山區邊界
第七章 論第二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八章 成功跨越烏戈果區
第九章 論烏戈果區(第三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十章 旅隊進入馳名月亮之境烏念維茲
第十一章 走過烏念維茲區
第十二章 論烏念維茲區(第四區)的地理與人種
第十三章 終於望見坦干伊喀湖
第十四章 探索坦干伊喀湖
第十五章 坦干伊喀湖及其沿岸地區
第十六章 返回昂陽彥比
第十七章 重返海岸區
第十八章 東非的村莊生活
第十九章 東非人的性格與宗教,政府與奴隸制度
終曲
序/導讀
導讀
旅行家的條件
──傳奇探險家理查.柏頓和他的《中非湖區探險記》
詹宏志
一
英國旅行作家蓋文.楊(Gavin Young, 1928-2001)在他的第一本旅行著作《回到沼澤地》(Return to the Marshes, 1977)裡,記錄了他的一場旅行奇遇。
那是一九五二年他初遇傳奇探險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 1910-2003)的時候,蓋文.楊已為自己橫跨阿拉伯半島的計畫準備多時,想請教大探險家前輩關於沙漠旅行的經驗。但塞西格告訴他不可能獲得沙烏地阿拉伯政府的簽證,這是新世代旅行家必須面對的新處境。潑了後輩一盆冷水之後,塞西格也許是覺得過意不去,他又告訴蓋文說:「做為一個替代,也許你可以考慮去沼澤地。」
當時年才二十四歲的蓋文在伊拉克巴斯拉港(Basra)一家船運公司工作,但他從未聽說「阿拉伯沼地」(The Marshes);事實上巴斯拉港就在兩河流域的出海口,距離沼澤地只有幾十公里。接下來的故事,就近乎夢幻童話;大探險家塞西格駕了一艘精美的三十六呎黑色獨木舟,舟上還有四名划槳的阿拉伯人,親自迎接蓋文前往沼澤地,那是一個水汀交錯、蘆葦叢生的青翠濕地,正是伊甸園原型的桃花源,是尚未為世人熟知的「另一個阿拉伯」。
這趟旅行想必對蓋文影響深遠,因為不久之後他就辭去船運公司工作,留在沼澤地與阿拉伯人生活了兩年;然後他又前往阿拉伯西南部沙漠,與貝都人共同治理蝗害;離開阿拉伯之後,他繼續前往北非工作並旅行,足跡與行動都和塞西格的生涯相似。直到他在北非摩洛哥丹吉爾(Tangier)結識寫「007情報員」詹姆士.龐德(James Bond)系列小說的知名作家伊恩.佛萊明(Ian Fleming, 1908-1964),佛萊明勸他接受報社駐外特派員的工作,他才開始展開記者生涯,但也因此二十二年後他才把沼地阿拉伯的經驗寫下來,第一本書《回到沼澤地》出版時,他已經快五十歲了。
但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九五二年才二十四歲的蓋文.楊,他想接續英國沙漠旅行家理查.柏頓(Richard Francis Burton, 1821-1890)、查爾士.道諦(Charles Montagu Doughty, 1843-1926)、「阿拉伯的勞倫斯」(T. E. Lawrence, 1888-1935)以及塞西格等人的探險香火,計畫橫跨阿拉伯半島的壯舉;為了這趟旅行,他勤奮修習阿拉伯文,並前往伊拉克工作,等待行動的時機成熟。對照前面幾位他的前輩,他的準備似乎不無道理,因為柏頓、道諦、勞倫斯、塞西格都是精通阿拉伯語文的人,他們都能深入阿拉伯地區的偏遠部落,與阿拉伯部落族人成為朋友。理查.柏頓甚至有能力假扮阿拉伯人,追隨回教徒朝聖隊伍前往麥加與麥地那聖地,長時間相處而不被識破身份;而查爾士.道諦雖不曾假扮阿拉伯人(他從不隱暪他的基督徒身份),卻能與回教徒討論可蘭經教義,贏得沙漠民族的敬重。
蓋文.楊的時代已經不是「探險的年代」,雖然他還趕上親眼目睹即將消失的沼澤文明,也趕上了親炙最後一代的大探險家,但他自己的旅行只能說是「認真的旅行」(serious travels),要說是「探險」似乎已經算不上了。但即使是「認真的旅行」,旅行者的準備也不可少,至少旅行地使用的語言,旅行者應該花費若干年加以準備。
那是「認真的旅行」還是旅行基本概念的時代,旅行還不是今天慣說的「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之類的休閒活動,更不是脫離塵囂、海灘仙境、舒適享受的「脫逃」(escape)行為。旅行,在那個時代認真旅行者的實踐下,還是一種「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的自我磨練,更是一種深入異鄉、探索他者的心智活動。旅行者把旅行當「修練」來看,他們不僅不求舒適,還刻意尋求「折磨」,至少是刻意尋求一條「自找麻煩」的困難路線。為了完成這一條帶有難度的「旅程」,旅行者必須做好身心的準備,以便對付那旅行途中可能要面對的種種困難。
而在「認真的旅行」之前的「探險時代」,那就更不用說,旅行的每一步本來就是困難的,並不需要你刻意去「創造」出一條困難的路線。譬如說,原始森林是濃密難行的,林中更有凶猛野獸、有毒生物,以及不可知的疾病,每一步都可能「永遠」攔住了你。大探險家理查.柏頓有一次寫信給他的友人說:「在河流的千哩之上,以一塊挖空的木頭出發,安返的希望近乎渺茫!我問自己:『所為何來?』聽到的回音只有:『傻瓜!……不過是鬼迷心竅吧。』」(Starting in a hollowed log of wood—some thousand miles up a river, with an infinitesimal prospect of returning! I ask myself “why” and the only echo is “Damn fool!...the Devil drives.”)
「探險時代」是接續著「航海時代」而來的,海域的探險只是觸摸了世界的大塊分布,世人(歐洲人)通過航海家的努力,得到了關於美洲、非洲、亞洲,及至於澳洲、大洋洲的輪廓與路徑,但要了解陸上的細節,人們還是要用腳來丈量。十八世紀末葉,那些「闖入、突破、征服」式的陸地探險家就開始絡繹於途,用勇氣和毅力走進偏鄉僻地,用筆記和繪圖描繪地理空白,因此有了一個波瀾壯闊的「探險時代」。
但那樣的旅行並不容易,旅行者出發時並沒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對應未來要遇見的種種實際風險。至少有一位旅行者注意到這個困難,覺得有必要去整理既有知識來幫助旅行。我說的這位旅行者是達爾文的表弟法蘭西斯.蓋爾頓(Francis Galton, 1822-1911),而他所做的努力則是他的一本著作叫《旅行的技藝》(The Art of Travel, 1855)。
今天重讀這本《旅行的技藝》,會發現它其實是一本「生存手冊」(Survival Handbook);它假設旅行者即將面對「野地」,他必須面對飲水、負重、保溫、攀登、渡河、營地打造、獸力管理等諸多問題,他必須有足夠的知識來確保旅行的進行。那是一個沒有旅行服務業的時代,旅行者的目的地也常常不是熟悉的文明環境,旅行者出發前,這一切知識技能和裝配準備,都應該掌握在手上。
《旅行的技藝》在一八五五年年初次出版,當時僅有一九六頁,但到了第二版(一八五六)就增訂到二四七頁,到了第四版(一八六七)更發展到三六O頁,內容也有大幅的修正。看起來,不管是蓋爾頓自己的、或維多利亞時代的整體旅行者的知識累積是快速增加的。出生入死的探險家,正用自己的經驗不斷提供旅行技能給全體人類社會。
但有沒有一位旅行家可以代表那個時代無數的探險家,成為一種「旅行家的典範」?
用各種資料對照來看,我猜想最合理的決斷應該把這個頭銜頒給最傳奇、也最不可思議的探險家理查.柏頓……。
(節錄)
旅行家的條件
──傳奇探險家理查.柏頓和他的《中非湖區探險記》
詹宏志
一
英國旅行作家蓋文.楊(Gavin Young, 1928-2001)在他的第一本旅行著作《回到沼澤地》(Return to the Marshes, 1977)裡,記錄了他的一場旅行奇遇。
那是一九五二年他初遇傳奇探險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 1910-2003)的時候,蓋文.楊已為自己橫跨阿拉伯半島的計畫準備多時,想請教大探險家前輩關於沙漠旅行的經驗。但塞西格告訴他不可能獲得沙烏地阿拉伯政府的簽證,這是新世代旅行家必須面對的新處境。潑了後輩一盆冷水之後,塞西格也許是覺得過意不去,他又告訴蓋文說:「做為一個替代,也許你可以考慮去沼澤地。」
當時年才二十四歲的蓋文在伊拉克巴斯拉港(Basra)一家船運公司工作,但他從未聽說「阿拉伯沼地」(The Marshes);事實上巴斯拉港就在兩河流域的出海口,距離沼澤地只有幾十公里。接下來的故事,就近乎夢幻童話;大探險家塞西格駕了一艘精美的三十六呎黑色獨木舟,舟上還有四名划槳的阿拉伯人,親自迎接蓋文前往沼澤地,那是一個水汀交錯、蘆葦叢生的青翠濕地,正是伊甸園原型的桃花源,是尚未為世人熟知的「另一個阿拉伯」。
這趟旅行想必對蓋文影響深遠,因為不久之後他就辭去船運公司工作,留在沼澤地與阿拉伯人生活了兩年;然後他又前往阿拉伯西南部沙漠,與貝都人共同治理蝗害;離開阿拉伯之後,他繼續前往北非工作並旅行,足跡與行動都和塞西格的生涯相似。直到他在北非摩洛哥丹吉爾(Tangier)結識寫「007情報員」詹姆士.龐德(James Bond)系列小說的知名作家伊恩.佛萊明(Ian Fleming, 1908-1964),佛萊明勸他接受報社駐外特派員的工作,他才開始展開記者生涯,但也因此二十二年後他才把沼地阿拉伯的經驗寫下來,第一本書《回到沼澤地》出版時,他已經快五十歲了。
但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九五二年才二十四歲的蓋文.楊,他想接續英國沙漠旅行家理查.柏頓(Richard Francis Burton, 1821-1890)、查爾士.道諦(Charles Montagu Doughty, 1843-1926)、「阿拉伯的勞倫斯」(T. E. Lawrence, 1888-1935)以及塞西格等人的探險香火,計畫橫跨阿拉伯半島的壯舉;為了這趟旅行,他勤奮修習阿拉伯文,並前往伊拉克工作,等待行動的時機成熟。對照前面幾位他的前輩,他的準備似乎不無道理,因為柏頓、道諦、勞倫斯、塞西格都是精通阿拉伯語文的人,他們都能深入阿拉伯地區的偏遠部落,與阿拉伯部落族人成為朋友。理查.柏頓甚至有能力假扮阿拉伯人,追隨回教徒朝聖隊伍前往麥加與麥地那聖地,長時間相處而不被識破身份;而查爾士.道諦雖不曾假扮阿拉伯人(他從不隱暪他的基督徒身份),卻能與回教徒討論可蘭經教義,贏得沙漠民族的敬重。
蓋文.楊的時代已經不是「探險的年代」,雖然他還趕上親眼目睹即將消失的沼澤文明,也趕上了親炙最後一代的大探險家,但他自己的旅行只能說是「認真的旅行」(serious travels),要說是「探險」似乎已經算不上了。但即使是「認真的旅行」,旅行者的準備也不可少,至少旅行地使用的語言,旅行者應該花費若干年加以準備。
那是「認真的旅行」還是旅行基本概念的時代,旅行還不是今天慣說的「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之類的休閒活動,更不是脫離塵囂、海灘仙境、舒適享受的「脫逃」(escape)行為。旅行,在那個時代認真旅行者的實踐下,還是一種「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的自我磨練,更是一種深入異鄉、探索他者的心智活動。旅行者把旅行當「修練」來看,他們不僅不求舒適,還刻意尋求「折磨」,至少是刻意尋求一條「自找麻煩」的困難路線。為了完成這一條帶有難度的「旅程」,旅行者必須做好身心的準備,以便對付那旅行途中可能要面對的種種困難。
而在「認真的旅行」之前的「探險時代」,那就更不用說,旅行的每一步本來就是困難的,並不需要你刻意去「創造」出一條困難的路線。譬如說,原始森林是濃密難行的,林中更有凶猛野獸、有毒生物,以及不可知的疾病,每一步都可能「永遠」攔住了你。大探險家理查.柏頓有一次寫信給他的友人說:「在河流的千哩之上,以一塊挖空的木頭出發,安返的希望近乎渺茫!我問自己:『所為何來?』聽到的回音只有:『傻瓜!……不過是鬼迷心竅吧。』」(Starting in a hollowed log of wood—some thousand miles up a river, with an infinitesimal prospect of returning! I ask myself “why” and the only echo is “Damn fool!...the Devil drives.”)
「探險時代」是接續著「航海時代」而來的,海域的探險只是觸摸了世界的大塊分布,世人(歐洲人)通過航海家的努力,得到了關於美洲、非洲、亞洲,及至於澳洲、大洋洲的輪廓與路徑,但要了解陸上的細節,人們還是要用腳來丈量。十八世紀末葉,那些「闖入、突破、征服」式的陸地探險家就開始絡繹於途,用勇氣和毅力走進偏鄉僻地,用筆記和繪圖描繪地理空白,因此有了一個波瀾壯闊的「探險時代」。
但那樣的旅行並不容易,旅行者出發時並沒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對應未來要遇見的種種實際風險。至少有一位旅行者注意到這個困難,覺得有必要去整理既有知識來幫助旅行。我說的這位旅行者是達爾文的表弟法蘭西斯.蓋爾頓(Francis Galton, 1822-1911),而他所做的努力則是他的一本著作叫《旅行的技藝》(The Art of Travel, 1855)。
今天重讀這本《旅行的技藝》,會發現它其實是一本「生存手冊」(Survival Handbook);它假設旅行者即將面對「野地」,他必須面對飲水、負重、保溫、攀登、渡河、營地打造、獸力管理等諸多問題,他必須有足夠的知識來確保旅行的進行。那是一個沒有旅行服務業的時代,旅行者的目的地也常常不是熟悉的文明環境,旅行者出發前,這一切知識技能和裝配準備,都應該掌握在手上。
《旅行的技藝》在一八五五年年初次出版,當時僅有一九六頁,但到了第二版(一八五六)就增訂到二四七頁,到了第四版(一八六七)更發展到三六O頁,內容也有大幅的修正。看起來,不管是蓋爾頓自己的、或維多利亞時代的整體旅行者的知識累積是快速增加的。出生入死的探險家,正用自己的經驗不斷提供旅行技能給全體人類社會。
但有沒有一位旅行家可以代表那個時代無數的探險家,成為一種「旅行家的典範」?
用各種資料對照來看,我猜想最合理的決斷應該把這個頭銜頒給最傳奇、也最不可思議的探險家理查.柏頓……。
(節錄)
試閱
為了等候補給和二十二個約定前來的腳伕,我在祖果梅洛這個疾病溫床待了兩個星期,差點葬身在這陰濕的地方。我們唯一的棲身之所是一間密不透風的非洲茅屋,以泥草拌和敷成的外牆裡還有一堵內牆,屋頂像篩子般擋不住雨,牆壁有無數縫隙,地面則是一層爛泥。屋外大雨下個不停,感覺好像身處愛爾蘭終年潮濕的「黑色北方」。南風和西南風時時颳起,風勢凜冽且寒冷刺骨,巨大的植物也因為浸泡在水裡太久而開始腐爛,雜草叢生的姆格塔河河岸就在我們住處的手槍射程內,因此瘴癘的威脅更形嚴重。旅途上的惡劣氣候,連巴羅其人護衛也開始受不了,他們滿心以為會有人代為打點一切,結果在淒風苦雨中忍受了七天後,才打起精神自行建造一個遮風避雨的棚子。自此他們變得難以駕馭,像吉普賽人那樣偷竊村民養的家禽,和奴隸激烈爭吵,甚至侮辱地位屬他們上司的撒林薩伊;十三個巴羅其人中,有三個更被指控曾粗鄙地侮辱庫圖族婦女。經過調查,他們侮辱婦女之事雖然「未能證實」,但是我們已有結論:萬一這件事傳回家鄉,一定要教這些傢伙吃鞭子或盡數趕離營隊。
七月二十七日,賽福領著他的三十名奴隸返回度圖米區,這些奴隸不守規矩,強行染指村民的綿羊、山羊、母雞。他們的主人賽福主動提議,願以總數六十元的代價幫我們把行李搬運過山區,運到往烏果果路程的中途點;我認為他索價過高,要求以同樣價錢包下全段旅程,他拒絕了,宣稱即將組織另一隊商旅前往內地。我懷疑他的話不可信,因為以前有個叫穆沙木祖里的印度商人託賽福運送一大批值錢的象牙,卻被他無恥地騙走了,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不過這次他倒是說了實話:大約一年後,我們在路上遇到正要前往烏吉吉海的賽福。眼前他則向我乞討藥品、茶葉、咖啡、糖、香料,事實上他每樣東西都要。然而我們自己的補給已經被不懂得未雨綢繆的果阿人浪費太多了,這兩名果阿侍從似乎以為自己住在物資充沛的市集裡。為了報復我在度圖米不肯雇用他的服務,賽福欺騙我的腳伕,宣稱我要抓他們去當奴隸,其中九人便因此逃跑了。他們不但帶走預付的一半酬勞,還捲走零星衣物與瓦齊拉的長劍,我因此派遣了三名毛瑟槍手奴隸去追回失物,並交代必要時可以動武。關於遭竊衣物,賽福寫信來說,損失幾件「居家用品」對我來說不算一回事,所以他並沒有強迫逃走的腳伕歸還,但他倒是老實地歸還了那柄有價值的長劍。這個人以行為證明他真是忝為阿曼阿拉伯人的一份子,因為他們向以好客有禮聞名;卑鄙的賽福卻是例外,只會令同胞丟臉。我曾寫信向馬季德陛下提出正式控訴,可惜桑吉巴的兵力尚未涵蓋庫圖區。
旅隊陣容
我們在祖果梅洛雇用了五名新的腳伕,納入瓦齊拉的編制下,現在整支隊伍總共有一百三十二個人。瓦齊拉公然酗酒,因此一夥人吃飯時總是會引來嚴守誡律、一絲不苟的伊斯蘭教徒不滿。他是個很有能力的通譯,通曉五種非洲方言,不過在這個地區算不上出眾,倒是當他清醒時,在工作的起步階段一人可抵三人用。儘管如此,正如古印度歷史所記錄的:通曉多種語言的人是危險的族群。如果一名東方人懂得兩種語言,我對他還存有疑慮,但他若能講三種語言,我便完全不懷疑他了。此外,瓦齊拉由於體內有一半奴隸血統(母親是札拉莫奴隸,父親則有一半斯瓦希里血統),因此做事總是虎頭蛇尾;酷愛粟米啤酒和絨毛草啤酒使他忽而渾噩冷漠,忽而暴戾激動,並在海岸區欠下大筆債務。來到烏念維茲後,許多公函隨後追來,敦促阿拉伯人立即逮捕他,所幸當時地方官和獄卒都外放公幹去了,才沒有捉拿他下獄。不過瓦齊拉並沒有隨我們旅隊抵達烏吉吉海。他的五名同伴亦然,雖然他們每人事先領了價值十五元的布匹,做為全程來回的工錢。
從祖果梅洛出發前往山區之前,我想先為讀者報告一下旅隊的陣容,讓你們明白帶領這樣的一支隊伍是多麼不幸的一件事。
撒林薩伊可以撇開不提,因為我已經在《布萊克伍德雜誌》描述過他的事跡(一八五八年二月號),不值得在這裡再浪費篇幅。他有四名奴隸隨行服侍他,包括不久後便叛他而去的小廝法拉基。法拉基這個年輕人擁有哈巴狗般討人歡心的外表,個人魅力十足,但往往不守本分。當時正充當法拉基妻子的哈麗瑪夫人本來沒有隨隊同行,但有一天我卻聽見哈麗瑪夫人尖聲哭喊,依我推想,哭聲的背後大概有頓棍打。這件小事的緣由……算了,還是不要在這裡搬弄是非,反正之後我便要求哈麗瑪離開旅隊。
替斯皮克扛槍枝的是西奧族的黑人蒙拜,這個人我曾經在《布萊克伍德雜誌》上兩度描述過他(一八五八年三月號和一八五九年九月號),因此這裡也用不著再次介紹。與他同族的馬卜祿是我的侍從,是蒙拜在桑吉巴挑選來的。他原本是一位阿拉伯酋長的奴隸,我以每個月五元的代價租下了他。馬卜祿是那種方頭大耳的黑人,眉毛很低、瞇瞇眼、塌鼻子,天生神力,並有食肉獸般強而有力的下顎。馬卜祿甫加入,就變成旅隊裡最醜陋、最重名利的一員,熱中打扮已經到了毫無節制的地步。他的脾氣很壞,而且忽冷忽熱,這一刻還亢奮得發野,下一刻卻變得悒鬱寡歡;有時沉默寡言,未幾又會露出兇野暴戾的性格。他的笨手笨腳簡直無可救藥,交辦他的每件事情總是搞砸;當我們從祖果梅洛出發時,除了牽驢和搭帳棚以外,我已經禁止他做別的事情。這些傢伙一開始都表現良好,無懼中午的烈日當空,寒冷的夜裡只需伴隨火堆餘燼也能呼呼大睡;我們對他們也就另眼看待。可是後來有次因婦人之仁,我把兩床英國毯子扔到他們肩上後,卻即刻把他們寵壞了。從此他們學會早上賴床,要別人前來吆喝才懶洋洋地聳著肩膀,蜷縮身體,渾身上下用毯子裹得緊緊地爬起來,好像生怕晨風會把肌膚刮走。懶散的本性開始流露出來:旅隊休息時,他們故意選在主人叫喊聲傳不到的茅屋落腳,怕被人叫回去工作。英國人總是有本事寵壞東方僕役。一開始我們走很長的路才休息,心裡期望這種高壓制度能持續下去,當然了,手下很快就耗盡精力,變得懶散、冷漠,與先前的勤快有如天壤之別;我們開始討厭他們,最後不得不將其開除。不過,蒙拜和馬卜祿卻是例外,他們一路跟隨探險隊,最後與我們一起返回桑吉巴,分別時心中還有點依依不捨。蒙拜尤其令我們感動,大病一場後,他又搖身變回從前那個鳳毛麟角的人才──勤快而且誠實。
熟知印度人者,根據經驗都曉得東方的葡萄牙混血兒有多麼平凡無趣,因此關於兩名果阿僕人華倫坦和蓋塔諾,我除了可以簡單形容一下之外,實在想不出任何值得一提的事。這兩名僕人是我在孟買為東印度公司雇用的,除了食宿,每個月還要發二十盧比薪水,每一年,果阿、達曼、第烏總要誕生許多半下階層混血兒,長大後泰半在富裕的英屬印度謀個廚房小廝、保母、僕役之類的差事。這些混血兒的缺點是階級觀念甚重,瞧不起土耳其人、異教徒、無宗教信仰的人,因而常常帶來後悔莫及的後果。他們又專門狐假虎威;面對布匹、衣服、藥品和其他日用品時,就把十誡中的第七誡(不可偷竊)拋到腦後。此外又不肯面對現實,喜歡糟蹋別人的物品,卻會小心愛惜自己的東西;體力不佳且意志力薄弱;貪吃無饜,以致天天鬧消化不良;習慣放血,要是拖遲了放血就會立刻生病。不過他們也有優點,華倫坦具有印度人手巧、機智的特質,能在短時間內學會足以表達自己意思的斯瓦希里語,也很快懂得看經線儀和溫度計,對我們幫助頗大。儘管如此,華倫坦有個嚴重缺點:熱愛胡說瞎掰,因此需要嚴格監督。他很會縫製外套,煮咖哩也很拿手。至於蓋塔諾,擔任起看護工作時出奇細心體貼;他奮不顧身的勇氣也值得嘉許:有時為了取回忘了帶的鑰匙,敢在夜裡獨自一人穿過森林;碰到情緒激動的土著時,蓋塔諾也可以毫無懼色地混入其中,並且每次都有辦法讓他們轉怒為樂,這樣的勇氣和他瘦弱的體型形成了強烈對比。蓋塔諾罹患嚴重的續發性熱病,與他主人的症狀一樣會侵犯大腦,在姆塞尼(Msene)時,他的熱病再度發作,症狀看起來像癲癇,病情似乎漸漸惡化。他的腦袋越來越糊塗,個人衛生越來越糟糕,浪費與健忘的程度都比以前更甚;要他工作往往又得強迫才行;印度酥油可算是旅隊物資中最稀少的珍饈,但蓋塔諾竟然用來引火、燃火,對於這種種失當的舉止,我只能歸咎他染上的疾病。
巴羅其人
輪到談談巴羅其人了。他們是由桑吉巴的馬季德親王派遣來擔任隨隊扈從,每個月向我們收取十元的「代表團津貼費」。馬季德親王命令他們:不論我去那裡都得隨行保護,負責我和物資的安全。前文曾經提過,漢摩頓中校離開前,曾預付一小筆錢讓他們添置裝備,並向他們保證,如果表現良好,返回桑吉巴後,英國政府還有豐厚獎賞。巴羅其扈從的配備是常見的火繩槍、卡奇彎刀(其中一、兩人還擁有大馬士革刀刃)、綴有發亮飾物的印度皮盾牌,以及隨身佩備的長匕首、額外火柴、火藥包、打火石和撥火棒。
領導這支扈從的馬羅克衛官,從桑吉巴帶來七名口碑甚佳的戰士,分別是莫哈梅德、夏達德、伊斯麥、貝洛克、阿布都拉、達偉西和杰萊。行經栲樂鎮時,馬羅克衛官又說服胡達巴卡施、穆薩、古爾、黎札和裁縫小廝胡督爾等人隨他一起發財去。
馬羅克衛官是個獨眼漢子,古印度諺語有云:
「獨眼漢,少善類,
笑裡藏刀不忠心。」
馬羅克也不例外。他有俊美如義大利人的五官,但因曾經罹患天花,以致破相。他從來不正眼看人,嘴型暴露他不太可靠的人格。馬羅克宣稱自己喜歡殺敵作戰,不貪戀飲食,不過根據某些可疑情況,使我認為他是阿拉伯人形容的「赴宴跑第一,作戰總殿後」那種人。一開始,馬羅克表現得十分熱忱,也很勤快,可惜不久就完全走樣,嘴裡喃喃抱怨,對什麼都不滿意,做事拖拖拉拉,當旅隊逐漸西行,離他的家鄉越來越遠時,馬羅克的行為甚至惡化到公然抗命。然而回程抵達海岸地帶時,他對我卻又變得謙卑起來,分手時還虛情假意地痛哭流涕。
莫哈梅德是旅隊裡的「白鬍子」(當地稱之為rish safid);東方商旅隊伍若少了一位白鬍子老人,就會覺得隊伍欠周全。我有兩個這類不可或缺的老隊員,但他們唯一的用處似乎只是在年輕人面前倚老賣老,除此之外,我實在看不出他們有什麼作用。真是從早到晚說個不停的老頭子!在文明軍隊裡,士兵並不因為某人年齡大而尊敬他,相反地,老兵白了鬍子只是他個人才能欠佳的證據,否則應該早就升軍官了。因此在東方每次有一小撮人搶好處時,職位低的白鬍子老翁總是被當作傻子或低賤的小人物,可心安理得地將他撇到一旁;儘管別人還是命他做扈從,但是一般來說他的表現總是不如人意。
莫哈梅德是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傢伙。他的戰友們很失望地發現他空長了臉上的皺紋,腦子卻空空如也,常常譏諷他是顆爛核桃,當著他的面說:「什麼!鬍子都白了還沒長智慧?」莫哈梅德把漢摩頓中校事先發放的十五元裝備費用拿來買了個男奴童,後來又一意孤行用男奴童換來了個女奴童。一開始他的舉止相當和善,可是由於我拒絕把他的奴童納入編制並發予佣金,他的態度因此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後來這個脾氣暴躁、生性吝嗇的老兵,向衛官質問配給多寡的問題,一言不合,竟然拔出彎刀刺向衛官;這樁犯上舉動讓我不得不交代胡達巴卡施私下懲罰他,讓他挨了頓棍棒。
夏達德是旅隊裡最年輕風流的人物。他的相貌絕對稱不上英俊,五短身材,體型略胖,鼻子往上翻,小小的瞇瞇眼,鬍鬚像黑莓荊棘叢般濃密扎人,波浪似鬈髮像帘子那樣,自一頂猩紅色小氈帽披掛而下,使他看起來頭重腳輕。儘管如此,夏達德卻以一把嘖嘖琴和高亢的假音擄獲過許多婦女芳心,在這裡,這兩樣加起來的吸引力,就和男高音魯畢尼令歐洲女性神魂顛倒的魅力一樣無法抵擋。夏達德在孟買住過相當長時間,學會了印度話和印度人的狡猾,在我碰過的東方人裡,和倫敦人一樣愛濫用H音的大概只有他一個。夏達德很熟悉英國和歐洲各地的人,更擅長欺瞞他們的伎倆,因此養成他喜歡上下其手、胡亂抱怨、犯上叛逆的習慣。他的兄弟,或表弟(在這些地方,同部落的人多少都沾親帶故﹞伊斯麥體弱多病,有一張畸形的嘴巴,兩頰深深凹陷,形銷骨立,一路上雖然渴望回東邊的老家,卻始終和旅隊一同前進,直到在烏念維茲染上慢性疾病倒下為止。
七月二十七日,賽福領著他的三十名奴隸返回度圖米區,這些奴隸不守規矩,強行染指村民的綿羊、山羊、母雞。他們的主人賽福主動提議,願以總數六十元的代價幫我們把行李搬運過山區,運到往烏果果路程的中途點;我認為他索價過高,要求以同樣價錢包下全段旅程,他拒絕了,宣稱即將組織另一隊商旅前往內地。我懷疑他的話不可信,因為以前有個叫穆沙木祖里的印度商人託賽福運送一大批值錢的象牙,卻被他無恥地騙走了,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不過這次他倒是說了實話:大約一年後,我們在路上遇到正要前往烏吉吉海的賽福。眼前他則向我乞討藥品、茶葉、咖啡、糖、香料,事實上他每樣東西都要。然而我們自己的補給已經被不懂得未雨綢繆的果阿人浪費太多了,這兩名果阿侍從似乎以為自己住在物資充沛的市集裡。為了報復我在度圖米不肯雇用他的服務,賽福欺騙我的腳伕,宣稱我要抓他們去當奴隸,其中九人便因此逃跑了。他們不但帶走預付的一半酬勞,還捲走零星衣物與瓦齊拉的長劍,我因此派遣了三名毛瑟槍手奴隸去追回失物,並交代必要時可以動武。關於遭竊衣物,賽福寫信來說,損失幾件「居家用品」對我來說不算一回事,所以他並沒有強迫逃走的腳伕歸還,但他倒是老實地歸還了那柄有價值的長劍。這個人以行為證明他真是忝為阿曼阿拉伯人的一份子,因為他們向以好客有禮聞名;卑鄙的賽福卻是例外,只會令同胞丟臉。我曾寫信向馬季德陛下提出正式控訴,可惜桑吉巴的兵力尚未涵蓋庫圖區。
旅隊陣容
我們在祖果梅洛雇用了五名新的腳伕,納入瓦齊拉的編制下,現在整支隊伍總共有一百三十二個人。瓦齊拉公然酗酒,因此一夥人吃飯時總是會引來嚴守誡律、一絲不苟的伊斯蘭教徒不滿。他是個很有能力的通譯,通曉五種非洲方言,不過在這個地區算不上出眾,倒是當他清醒時,在工作的起步階段一人可抵三人用。儘管如此,正如古印度歷史所記錄的:通曉多種語言的人是危險的族群。如果一名東方人懂得兩種語言,我對他還存有疑慮,但他若能講三種語言,我便完全不懷疑他了。此外,瓦齊拉由於體內有一半奴隸血統(母親是札拉莫奴隸,父親則有一半斯瓦希里血統),因此做事總是虎頭蛇尾;酷愛粟米啤酒和絨毛草啤酒使他忽而渾噩冷漠,忽而暴戾激動,並在海岸區欠下大筆債務。來到烏念維茲後,許多公函隨後追來,敦促阿拉伯人立即逮捕他,所幸當時地方官和獄卒都外放公幹去了,才沒有捉拿他下獄。不過瓦齊拉並沒有隨我們旅隊抵達烏吉吉海。他的五名同伴亦然,雖然他們每人事先領了價值十五元的布匹,做為全程來回的工錢。
從祖果梅洛出發前往山區之前,我想先為讀者報告一下旅隊的陣容,讓你們明白帶領這樣的一支隊伍是多麼不幸的一件事。
撒林薩伊可以撇開不提,因為我已經在《布萊克伍德雜誌》描述過他的事跡(一八五八年二月號),不值得在這裡再浪費篇幅。他有四名奴隸隨行服侍他,包括不久後便叛他而去的小廝法拉基。法拉基這個年輕人擁有哈巴狗般討人歡心的外表,個人魅力十足,但往往不守本分。當時正充當法拉基妻子的哈麗瑪夫人本來沒有隨隊同行,但有一天我卻聽見哈麗瑪夫人尖聲哭喊,依我推想,哭聲的背後大概有頓棍打。這件小事的緣由……算了,還是不要在這裡搬弄是非,反正之後我便要求哈麗瑪離開旅隊。
替斯皮克扛槍枝的是西奧族的黑人蒙拜,這個人我曾經在《布萊克伍德雜誌》上兩度描述過他(一八五八年三月號和一八五九年九月號),因此這裡也用不著再次介紹。與他同族的馬卜祿是我的侍從,是蒙拜在桑吉巴挑選來的。他原本是一位阿拉伯酋長的奴隸,我以每個月五元的代價租下了他。馬卜祿是那種方頭大耳的黑人,眉毛很低、瞇瞇眼、塌鼻子,天生神力,並有食肉獸般強而有力的下顎。馬卜祿甫加入,就變成旅隊裡最醜陋、最重名利的一員,熱中打扮已經到了毫無節制的地步。他的脾氣很壞,而且忽冷忽熱,這一刻還亢奮得發野,下一刻卻變得悒鬱寡歡;有時沉默寡言,未幾又會露出兇野暴戾的性格。他的笨手笨腳簡直無可救藥,交辦他的每件事情總是搞砸;當我們從祖果梅洛出發時,除了牽驢和搭帳棚以外,我已經禁止他做別的事情。這些傢伙一開始都表現良好,無懼中午的烈日當空,寒冷的夜裡只需伴隨火堆餘燼也能呼呼大睡;我們對他們也就另眼看待。可是後來有次因婦人之仁,我把兩床英國毯子扔到他們肩上後,卻即刻把他們寵壞了。從此他們學會早上賴床,要別人前來吆喝才懶洋洋地聳著肩膀,蜷縮身體,渾身上下用毯子裹得緊緊地爬起來,好像生怕晨風會把肌膚刮走。懶散的本性開始流露出來:旅隊休息時,他們故意選在主人叫喊聲傳不到的茅屋落腳,怕被人叫回去工作。英國人總是有本事寵壞東方僕役。一開始我們走很長的路才休息,心裡期望這種高壓制度能持續下去,當然了,手下很快就耗盡精力,變得懶散、冷漠,與先前的勤快有如天壤之別;我們開始討厭他們,最後不得不將其開除。不過,蒙拜和馬卜祿卻是例外,他們一路跟隨探險隊,最後與我們一起返回桑吉巴,分別時心中還有點依依不捨。蒙拜尤其令我們感動,大病一場後,他又搖身變回從前那個鳳毛麟角的人才──勤快而且誠實。
熟知印度人者,根據經驗都曉得東方的葡萄牙混血兒有多麼平凡無趣,因此關於兩名果阿僕人華倫坦和蓋塔諾,我除了可以簡單形容一下之外,實在想不出任何值得一提的事。這兩名僕人是我在孟買為東印度公司雇用的,除了食宿,每個月還要發二十盧比薪水,每一年,果阿、達曼、第烏總要誕生許多半下階層混血兒,長大後泰半在富裕的英屬印度謀個廚房小廝、保母、僕役之類的差事。這些混血兒的缺點是階級觀念甚重,瞧不起土耳其人、異教徒、無宗教信仰的人,因而常常帶來後悔莫及的後果。他們又專門狐假虎威;面對布匹、衣服、藥品和其他日用品時,就把十誡中的第七誡(不可偷竊)拋到腦後。此外又不肯面對現實,喜歡糟蹋別人的物品,卻會小心愛惜自己的東西;體力不佳且意志力薄弱;貪吃無饜,以致天天鬧消化不良;習慣放血,要是拖遲了放血就會立刻生病。不過他們也有優點,華倫坦具有印度人手巧、機智的特質,能在短時間內學會足以表達自己意思的斯瓦希里語,也很快懂得看經線儀和溫度計,對我們幫助頗大。儘管如此,華倫坦有個嚴重缺點:熱愛胡說瞎掰,因此需要嚴格監督。他很會縫製外套,煮咖哩也很拿手。至於蓋塔諾,擔任起看護工作時出奇細心體貼;他奮不顧身的勇氣也值得嘉許:有時為了取回忘了帶的鑰匙,敢在夜裡獨自一人穿過森林;碰到情緒激動的土著時,蓋塔諾也可以毫無懼色地混入其中,並且每次都有辦法讓他們轉怒為樂,這樣的勇氣和他瘦弱的體型形成了強烈對比。蓋塔諾罹患嚴重的續發性熱病,與他主人的症狀一樣會侵犯大腦,在姆塞尼(Msene)時,他的熱病再度發作,症狀看起來像癲癇,病情似乎漸漸惡化。他的腦袋越來越糊塗,個人衛生越來越糟糕,浪費與健忘的程度都比以前更甚;要他工作往往又得強迫才行;印度酥油可算是旅隊物資中最稀少的珍饈,但蓋塔諾竟然用來引火、燃火,對於這種種失當的舉止,我只能歸咎他染上的疾病。
巴羅其人
輪到談談巴羅其人了。他們是由桑吉巴的馬季德親王派遣來擔任隨隊扈從,每個月向我們收取十元的「代表團津貼費」。馬季德親王命令他們:不論我去那裡都得隨行保護,負責我和物資的安全。前文曾經提過,漢摩頓中校離開前,曾預付一小筆錢讓他們添置裝備,並向他們保證,如果表現良好,返回桑吉巴後,英國政府還有豐厚獎賞。巴羅其扈從的配備是常見的火繩槍、卡奇彎刀(其中一、兩人還擁有大馬士革刀刃)、綴有發亮飾物的印度皮盾牌,以及隨身佩備的長匕首、額外火柴、火藥包、打火石和撥火棒。
領導這支扈從的馬羅克衛官,從桑吉巴帶來七名口碑甚佳的戰士,分別是莫哈梅德、夏達德、伊斯麥、貝洛克、阿布都拉、達偉西和杰萊。行經栲樂鎮時,馬羅克衛官又說服胡達巴卡施、穆薩、古爾、黎札和裁縫小廝胡督爾等人隨他一起發財去。
馬羅克衛官是個獨眼漢子,古印度諺語有云:
「獨眼漢,少善類,
笑裡藏刀不忠心。」
馬羅克也不例外。他有俊美如義大利人的五官,但因曾經罹患天花,以致破相。他從來不正眼看人,嘴型暴露他不太可靠的人格。馬羅克宣稱自己喜歡殺敵作戰,不貪戀飲食,不過根據某些可疑情況,使我認為他是阿拉伯人形容的「赴宴跑第一,作戰總殿後」那種人。一開始,馬羅克表現得十分熱忱,也很勤快,可惜不久就完全走樣,嘴裡喃喃抱怨,對什麼都不滿意,做事拖拖拉拉,當旅隊逐漸西行,離他的家鄉越來越遠時,馬羅克的行為甚至惡化到公然抗命。然而回程抵達海岸地帶時,他對我卻又變得謙卑起來,分手時還虛情假意地痛哭流涕。
莫哈梅德是旅隊裡的「白鬍子」(當地稱之為rish safid);東方商旅隊伍若少了一位白鬍子老人,就會覺得隊伍欠周全。我有兩個這類不可或缺的老隊員,但他們唯一的用處似乎只是在年輕人面前倚老賣老,除此之外,我實在看不出他們有什麼作用。真是從早到晚說個不停的老頭子!在文明軍隊裡,士兵並不因為某人年齡大而尊敬他,相反地,老兵白了鬍子只是他個人才能欠佳的證據,否則應該早就升軍官了。因此在東方每次有一小撮人搶好處時,職位低的白鬍子老翁總是被當作傻子或低賤的小人物,可心安理得地將他撇到一旁;儘管別人還是命他做扈從,但是一般來說他的表現總是不如人意。
莫哈梅德是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傢伙。他的戰友們很失望地發現他空長了臉上的皺紋,腦子卻空空如也,常常譏諷他是顆爛核桃,當著他的面說:「什麼!鬍子都白了還沒長智慧?」莫哈梅德把漢摩頓中校事先發放的十五元裝備費用拿來買了個男奴童,後來又一意孤行用男奴童換來了個女奴童。一開始他的舉止相當和善,可是由於我拒絕把他的奴童納入編制並發予佣金,他的態度因此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後來這個脾氣暴躁、生性吝嗇的老兵,向衛官質問配給多寡的問題,一言不合,竟然拔出彎刀刺向衛官;這樁犯上舉動讓我不得不交代胡達巴卡施私下懲罰他,讓他挨了頓棍棒。
夏達德是旅隊裡最年輕風流的人物。他的相貌絕對稱不上英俊,五短身材,體型略胖,鼻子往上翻,小小的瞇瞇眼,鬍鬚像黑莓荊棘叢般濃密扎人,波浪似鬈髮像帘子那樣,自一頂猩紅色小氈帽披掛而下,使他看起來頭重腳輕。儘管如此,夏達德卻以一把嘖嘖琴和高亢的假音擄獲過許多婦女芳心,在這裡,這兩樣加起來的吸引力,就和男高音魯畢尼令歐洲女性神魂顛倒的魅力一樣無法抵擋。夏達德在孟買住過相當長時間,學會了印度話和印度人的狡猾,在我碰過的東方人裡,和倫敦人一樣愛濫用H音的大概只有他一個。夏達德很熟悉英國和歐洲各地的人,更擅長欺瞞他們的伎倆,因此養成他喜歡上下其手、胡亂抱怨、犯上叛逆的習慣。他的兄弟,或表弟(在這些地方,同部落的人多少都沾親帶故﹞伊斯麥體弱多病,有一張畸形的嘴巴,兩頰深深凹陷,形銷骨立,一路上雖然渴望回東邊的老家,卻始終和旅隊一同前進,直到在烏念維茲染上慢性疾病倒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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