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度
Measure for Measure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
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
一樁死刑案 揭開寬恕遊戲的序幕
兩種罪與罰 隱藏道德慾念的角力
三方情理法 試煉人性情欲的騷動
莎劇研究權威彭鏡禧教授繼《哈姆雷》、《威尼斯商人》後,又一權威譯本!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本劇劇名《量.度》典故出自於聖經《新約.馬太福音》,是莎士比亞著名的「問題劇」。
維也納多年來司法不彰,社會風氣敗壞。主事的公爵請安其洛代理攝政,公爵則喬裝為神父,調查民情。安其洛一向鐵面無私,執法嚴謹,有一年輕人柯樂迪與未婚妻朱莉發生關係,朱莉即將臨盆,安其洛卻以通姦罪名判處柯樂迪死刑。
見習修女伊瑟貝是柯樂迪的姊姊,她向安其洛求情,安其洛見她美貌,便要求以其貞操換取弟弟的性命。公爵知道後,便設計以安其洛拋棄的未婚妻馬蓮娜代替伊瑟貝前去。一夜繾綣之後,安其洛竟急令將柯樂迪斬首!
公爵相當驚訝,恰巧獄中有死囚暴斃,便用此事來騙過安其洛,但公爵卻隱滿伊瑟貝,使她以為弟弟已死。
公爵後來再想到一個法子,要伊瑟貝和馬蓮娜在公爵回城時,當街告狀。公爵命令安其洛與馬蓮娜結婚,再判處安其洛死刑。以為弟弟已死的情況下,伊瑟貝願意為安其洛求情嗎?安其洛犯了與柯樂迪相同的罪行,真的會被處死嗎?
誰有罪,誰又真的能罰誰?
有了罪的人,是否永遠無法走向善的那一面?
在「法、理、情」面前,誰又能做全知的主宰者?
莎劇研究權威彭鏡禧教授指出:「莎士比亞在『量罪』的時候,其實已經超越了『一報還一報』、『惡有惡報』、或『自作自受』這些世俗觀念,而進入了寬恕的更高層次。」
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
一樁死刑案 揭開寬恕遊戲的序幕
兩種罪與罰 隱藏道德慾念的角力
三方情理法 試煉人性情欲的騷動
莎劇研究權威彭鏡禧教授繼《哈姆雷》、《威尼斯商人》後,又一權威譯本!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本劇劇名《量.度》典故出自於聖經《新約.馬太福音》,是莎士比亞著名的「問題劇」。
維也納多年來司法不彰,社會風氣敗壞。主事的公爵請安其洛代理攝政,公爵則喬裝為神父,調查民情。安其洛一向鐵面無私,執法嚴謹,有一年輕人柯樂迪與未婚妻朱莉發生關係,朱莉即將臨盆,安其洛卻以通姦罪名判處柯樂迪死刑。
見習修女伊瑟貝是柯樂迪的姊姊,她向安其洛求情,安其洛見她美貌,便要求以其貞操換取弟弟的性命。公爵知道後,便設計以安其洛拋棄的未婚妻馬蓮娜代替伊瑟貝前去。一夜繾綣之後,安其洛竟急令將柯樂迪斬首!
公爵相當驚訝,恰巧獄中有死囚暴斃,便用此事來騙過安其洛,但公爵卻隱滿伊瑟貝,使她以為弟弟已死。
公爵後來再想到一個法子,要伊瑟貝和馬蓮娜在公爵回城時,當街告狀。公爵命令安其洛與馬蓮娜結婚,再判處安其洛死刑。以為弟弟已死的情況下,伊瑟貝願意為安其洛求情嗎?安其洛犯了與柯樂迪相同的罪行,真的會被處死嗎?
誰有罪,誰又真的能罰誰?
有了罪的人,是否永遠無法走向善的那一面?
在「法、理、情」面前,誰又能做全知的主宰者?
莎劇研究權威彭鏡禧教授指出:「莎士比亞在『量罪』的時候,其實已經超越了『一報還一報』、『惡有惡報』、或『自作自受』這些世俗觀念,而進入了寬恕的更高層次。」
目錄
相關圖片與臺大戲劇系演出劇照
致謝
緒論
一、關於劇名及其翻譯
二、問題劇的一些問題
三、人性的考驗
引用書目
量.度
劇中人物
第一場
場景一:公爵府內一廳堂
場景二:一公共場所
場景三:一修道院
場景四:一修女院
第二場
場景一:一法庭
場景二:鄰近法庭,可能是安其洛官邸
場景三:某監獄
場景四:安其洛的官邸
第三場
場景一:監獄
場景二:同前
第四場
場景一:聖路加教堂邊圍有壕溝的農莊
場景二:監獄
場景三:監獄
場景四:在維也納
場景五:城外
場景六:城門附近
第五場
場景一:城門口
附記∕臺大戲劇學系首演《量.度》
致謝
緒論
一、關於劇名及其翻譯
二、問題劇的一些問題
三、人性的考驗
引用書目
量.度
劇中人物
第一場
場景一:公爵府內一廳堂
場景二:一公共場所
場景三:一修道院
場景四:一修女院
第二場
場景一:一法庭
場景二:鄰近法庭,可能是安其洛官邸
場景三:某監獄
場景四:安其洛的官邸
第三場
場景一:監獄
場景二:同前
第四場
場景一:聖路加教堂邊圍有壕溝的農莊
場景二:監獄
場景三:監獄
場景四:在維也納
場景五:城外
場景六:城門附近
第五場
場景一:城門口
附記∕臺大戲劇學系首演《量.度》
序/導讀
緒論(節錄)
一、關於劇名及其翻譯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七章1-2節說:“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 For with what judgment ye judge, ye shall be judged; and with what measure ye mete, it shall be measured to you again.”中文聖經新譯本的譯文是:「不可判斷人,免得你們被判斷。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什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一般認為,這便是莎士比亞Measure for Measure劇名的出處。
歷來翻譯這齣戲的前輩不少。朱生豪的譯本原作《量罪記》,後來的修訂者改為《一報還一報》;梁實秋的譯本作《惡有惡報》;邱存真的譯本作《知法犯法》;英若誠的譯本作《請君入甕》;方平的譯本作《自作自受》(彭鏡禧 2004:297-98, 300, 309;方平368)。此外,顏元叔在《莎士比亞通論:喜劇》裡將劇名譯為《以牙還牙》;另據中文維基百科,也有人把劇名譯為《將心比心》。
到底哪一個比較合適?不妨先看這齣戲演的是什麼。它的劇情梗概如下:
維也納多年來司法不彰,社會風氣淫亂敗壞。公爵請了安其洛(Angelo)代理攝政,自己則喬裝為神父,探求民隱。安其洛為人素稱嚴謹,執法鐵面無私。有青年柯樂迪(Claudio)與未婚妻朱莉(Juliet)發生性關係,朱莉即將臨盆,安其洛以通姦罪判處柯樂迪死刑。柯的姊姊伊瑟貝(Isabella)前往求情,安其洛見之心動,要求伊瑟貝與他同寢,作為其弟免死的條件。此事為公爵所悉,設計以安其洛拋棄的未婚妻馬蓮娜(Mariana)代替伊瑟貝,深夜前往獻身。一度繾綣之後,安其洛急令將柯樂迪斬首。公爵大驚。正巧獄中有死囚暴斃,遂以之搪塞,但故意隱瞞伊瑟貝,使她以為弟弟已死,悲憤不已。公爵(神父)再出一計,要伊瑟貝與馬蓮娜於公爵回城時,當街告狀。公爵大審,查明真相,先命安其洛與馬蓮娜成婚,再判他死刑。伊瑟貝在馬蓮娜懇求之下,終於同意為安其洛祈求赦免。此外,有一個冥不靈的惡犯巴拿酊(Barnardine)獲得釋放,還有一個謾罵公爵的盧逑(Lucio),被迫要迎娶因他而懷孕生子的妓女。這時柯樂迪與朱莉上,而公爵也向伊瑟貝求婚。
戲劇終了,第一,無人依法處刑;第二,除了無故暴斃者外,無人死亡;第三,成就了三段姻緣—安其洛與馬蓮娜、柯樂迪與朱莉、盧逑與妓女(公爵與伊瑟貝暫未列入,因為伊瑟貝態度不明)。所以,至少表面看來,這齣戲的結局是喜劇式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也是本劇最關鍵的結局:判處柯樂迪死刑的安其洛,本來應該接受同樣的斬首之刑,但公爵並沒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真的要求「安其洛抵柯樂迪,一命償一命」;事實上,安其洛不僅逃過死劫,更獲得公爵賜婚(即便安其洛可能—像盧逑一樣—認為這是懲罰)。由此可見,莎士比亞在「量罪」的時候,其實已經超越了「一報還一報」、「惡有惡報」、「以牙還牙」,或「自作自受」這些簡約的世俗觀念,而進入了寬恕的更高層次。「知法犯法」只提到安其洛的表面作為,「請君入甕」則只凸顯公爵的巧計,似乎都不太周全。
這齣戲除了引用聖經的教導,要世人避免論斷之外,還透過公爵的作為,提醒我們「一切依法行事」的盲點。世事究竟要如何量?又該怎麼度?如果把中國人掛在嘴裡的口頭禪次序略作調整,這齣戲談的是「法、理、情」的糾葛。公爵斷案的方式看似沒有章法,其實他是經過仔細斟酌,慎重審度(動詞measure = consider, calculate)法、理、情之後,做出此一合乎中道(名詞measure = moderation, temperance)的判決。因而有《量.度》這個譯名。
二、問題劇的一些問題
莎士比亞鮮少自創故事,《量.度》也不例外。這齣戲的故事來源主要有二:(1)義大利人辛席歐(Giraldi Cinthio[本名Giovanni Battista Giraldi], 1504-73)1565年出版的《故事百則》(Hecatommithi)裡的〈伊碧緹雅〉(“The Story of Epitia”)篇,其後由辛席歐本人改編為戲劇;(2)韋士通(George Whetstone, 1544?-87?)據此改編的書齋劇《普若莫斯與卡珊卓》(Promos and Cassandra, 1578)。其間差異,歷來論者已多,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李維(J. W. Lever, “Introduction” xxxv-lv)及葛恪(George L. Geckle)編選的相關論文;臺灣學者謝君白明確指出莎士比亞改變素材,達到四個效果:擴大法政意涵、增加宗教色彩、凸顯慾求本能、挑戰喜劇極限(191-95)。
文學與藝術評論經常反映出論者及其所屬時代的思維,但這齣戲所引發的議題,卻是亙古長存的。華頓(T. F. Wharton)在他1989年出版的Measure for Measure專書導言裡,開宗明義就說:「《量.度》是當今莎士比亞最熱門的戲」,不僅演出場次多,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也不少。他把這個現象歸因於本劇有太多「曖昧、不確定;政治腐敗;密探;性墮落」(9)。這些內容並沒有因為時代變遷而有所改變。謝君白的〈國家法律.宗教律法.自然法則.喜劇成規—莎劇《量罪記》法網探索〉一文認為本劇以法律、宗教、情慾、戲劇成規編織成錦繡「法網」;謝文博採眾家觀點、析論周密謹嚴,頗值得參考。
《量.度》被歸類為「問題劇」(problem play),一方面因為它雖有所謂喜劇的結尾,但就主要劇情發展而言,實在難以令觀眾欣喜;此外,劇中探討了人性與社會的諸多黑暗面,包括情慾、欺騙、玩法、不義、死亡,可謂問題重重。喜歡這齣戲的人偏愛它「道德、法律、治理等議題交織而成的複雜繡帷;不喜歡它的人,則因為莎士比亞沒有在第五場明快圓滿地收束這些議題而感覺不安」(Kamps and Raber 1)。葛林布萊(Stephen Greenblatt)指出,這齣戲最後「沒有理由、沒有動機」的大赦免,應該是因為莎士比亞深深感受到權力(power)的倫理曖昧性—包括他自己的戲劇力量在內(16)。
其實這齣戲令人不安之處何只主題?還包括劇中人:主要的角色沒有一位算得上是正面人物。華頓對操弄全局的公爵尤其不滿,認為他在這齣權力劇裡只是拿他的百姓作實驗。他的結果良善,但動機卻是自我吹捧(self-aggrandising)(Wharton 70)。「如果他的動機真是屬靈的,那他在後三場戲的計謀就很齷齪。如果他的動機是為了權力,我們就會預期這些事情,可想而知這些事情也果然發生了」。哪些事情呢?「包括有計畫地,甚至常常是粗魯地操弄他臣民的身體、心靈、行為;欺騙;以及驚人的公開結局」(71)。公爵先是把安其洛製造成人民公敵,然後創設出一個環境,顯現自己的良善:整個第五場戲的安排,都是為了提升他的形象(79)。然而,當公爵兩次向伊瑟貝求婚而伊瑟貝沉默不語,場上所有角色也靜觀無言,足見公爵自己的快意並不能使大眾歡欣(80)。更何況他施耍手段—偷偷以李代桃僵、換人頂替的「床計」(bed-trick)和「頭計」(head-trick)—達成他所謂的司法正義,不僅無法服眾,恐怕更令百姓難安。芮蒙(Michael J. Redmond)認為莎士比亞筆下,「最顯著的創新在於大大擴張了公爵的角色,維也納公爵不是回應事件,而是暗地裡操控,以臺詞的行數而言,成為最突出的角色」。他四處查訪,侵犯了各個私領域,分派他的子民擔任主要演員(143-44)。卜倫(Harold Bloom)則認為這齣戲的主要人物—公爵、安其洛、伊瑟貝—都無法令人同情,因為他們只是在扮演角色;反而是隨意誹謗的盧逑和放蕩不羈的巴拿酊能吸引觀眾,因為他們自然而真實(2)。他甚至認為劇中最無人性的人物還不是安其洛或公爵,而是伊瑟貝;她是這齣莎士比亞最有問題的戲裡,比公爵更嚴重的問題人物(6)。
莎士比亞深諳人性的幽微與軟弱。基督教教義認為凡人都有罪性,但能靠著神的恩典(grace)得到救贖。因此,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些問題人物恰好彰顯了人性的問題;劇中主要角色都受到嚴峻的人性考驗。
三、人性的考驗
首先是安其洛。戲一開場,公爵假借名義出國—我們後來知道,他是因為荒廢政務,執法不力,造成社會風氣淫亂,才要找個嚴苛的人來矯正。他先是誇讚年長資深的艾適可(Escalus)說:「本邦人民的性格、∕本城的制度法規以及司法∕程序,您都了然於胸,乃是∕本爵所知人物中,學養與經驗∕最出色的」(1.1.10-14),接著卻跳過他而選擇「青年才俊」型的安其洛作為攝政,顯然裡面另有文章:原來他也要檢視安其洛的嚴謹是否經得起權力的考驗。在傳喚安其洛的同時,他問艾適可:
您認為,他來代理本爵會如何?
要知道,本爵經過審慎思考,
已經選他代理本爵,擔任攝政,
授予本爵的權威以及受到的愛戴,
也授予本爵所擁有的一切
行政工具。您以為如何?(1.1.17-22)
短短六行臺詞裡出現兩個問號,顯示公爵對於自己「審慎思考」後所挑選的攝政頗有疑慮。
青年柯樂迪與朱莉已有婚約,但尚未成親;朱莉未婚先孕,此時,安其洛,這位據說「撒尿時,尿的是結凍的冰」的攝政,立即援引最嚴苛的法律,以通姦罪名
一、關於劇名及其翻譯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七章1-2節說:“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 For with what judgment ye judge, ye shall be judged; and with what measure ye mete, it shall be measured to you again.”中文聖經新譯本的譯文是:「不可判斷人,免得你們被判斷。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什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一般認為,這便是莎士比亞Measure for Measure劇名的出處。
歷來翻譯這齣戲的前輩不少。朱生豪的譯本原作《量罪記》,後來的修訂者改為《一報還一報》;梁實秋的譯本作《惡有惡報》;邱存真的譯本作《知法犯法》;英若誠的譯本作《請君入甕》;方平的譯本作《自作自受》(彭鏡禧 2004:297-98, 300, 309;方平368)。此外,顏元叔在《莎士比亞通論:喜劇》裡將劇名譯為《以牙還牙》;另據中文維基百科,也有人把劇名譯為《將心比心》。
到底哪一個比較合適?不妨先看這齣戲演的是什麼。它的劇情梗概如下:
維也納多年來司法不彰,社會風氣淫亂敗壞。公爵請了安其洛(Angelo)代理攝政,自己則喬裝為神父,探求民隱。安其洛為人素稱嚴謹,執法鐵面無私。有青年柯樂迪(Claudio)與未婚妻朱莉(Juliet)發生性關係,朱莉即將臨盆,安其洛以通姦罪判處柯樂迪死刑。柯的姊姊伊瑟貝(Isabella)前往求情,安其洛見之心動,要求伊瑟貝與他同寢,作為其弟免死的條件。此事為公爵所悉,設計以安其洛拋棄的未婚妻馬蓮娜(Mariana)代替伊瑟貝,深夜前往獻身。一度繾綣之後,安其洛急令將柯樂迪斬首。公爵大驚。正巧獄中有死囚暴斃,遂以之搪塞,但故意隱瞞伊瑟貝,使她以為弟弟已死,悲憤不已。公爵(神父)再出一計,要伊瑟貝與馬蓮娜於公爵回城時,當街告狀。公爵大審,查明真相,先命安其洛與馬蓮娜成婚,再判他死刑。伊瑟貝在馬蓮娜懇求之下,終於同意為安其洛祈求赦免。此外,有一個冥不靈的惡犯巴拿酊(Barnardine)獲得釋放,還有一個謾罵公爵的盧逑(Lucio),被迫要迎娶因他而懷孕生子的妓女。這時柯樂迪與朱莉上,而公爵也向伊瑟貝求婚。
戲劇終了,第一,無人依法處刑;第二,除了無故暴斃者外,無人死亡;第三,成就了三段姻緣—安其洛與馬蓮娜、柯樂迪與朱莉、盧逑與妓女(公爵與伊瑟貝暫未列入,因為伊瑟貝態度不明)。所以,至少表面看來,這齣戲的結局是喜劇式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也是本劇最關鍵的結局:判處柯樂迪死刑的安其洛,本來應該接受同樣的斬首之刑,但公爵並沒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真的要求「安其洛抵柯樂迪,一命償一命」;事實上,安其洛不僅逃過死劫,更獲得公爵賜婚(即便安其洛可能—像盧逑一樣—認為這是懲罰)。由此可見,莎士比亞在「量罪」的時候,其實已經超越了「一報還一報」、「惡有惡報」、「以牙還牙」,或「自作自受」這些簡約的世俗觀念,而進入了寬恕的更高層次。「知法犯法」只提到安其洛的表面作為,「請君入甕」則只凸顯公爵的巧計,似乎都不太周全。
這齣戲除了引用聖經的教導,要世人避免論斷之外,還透過公爵的作為,提醒我們「一切依法行事」的盲點。世事究竟要如何量?又該怎麼度?如果把中國人掛在嘴裡的口頭禪次序略作調整,這齣戲談的是「法、理、情」的糾葛。公爵斷案的方式看似沒有章法,其實他是經過仔細斟酌,慎重審度(動詞measure = consider, calculate)法、理、情之後,做出此一合乎中道(名詞measure = moderation, temperance)的判決。因而有《量.度》這個譯名。
二、問題劇的一些問題
莎士比亞鮮少自創故事,《量.度》也不例外。這齣戲的故事來源主要有二:(1)義大利人辛席歐(Giraldi Cinthio[本名Giovanni Battista Giraldi], 1504-73)1565年出版的《故事百則》(Hecatommithi)裡的〈伊碧緹雅〉(“The Story of Epitia”)篇,其後由辛席歐本人改編為戲劇;(2)韋士通(George Whetstone, 1544?-87?)據此改編的書齋劇《普若莫斯與卡珊卓》(Promos and Cassandra, 1578)。其間差異,歷來論者已多,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李維(J. W. Lever, “Introduction” xxxv-lv)及葛恪(George L. Geckle)編選的相關論文;臺灣學者謝君白明確指出莎士比亞改變素材,達到四個效果:擴大法政意涵、增加宗教色彩、凸顯慾求本能、挑戰喜劇極限(191-95)。
文學與藝術評論經常反映出論者及其所屬時代的思維,但這齣戲所引發的議題,卻是亙古長存的。華頓(T. F. Wharton)在他1989年出版的Measure for Measure專書導言裡,開宗明義就說:「《量.度》是當今莎士比亞最熱門的戲」,不僅演出場次多,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也不少。他把這個現象歸因於本劇有太多「曖昧、不確定;政治腐敗;密探;性墮落」(9)。這些內容並沒有因為時代變遷而有所改變。謝君白的〈國家法律.宗教律法.自然法則.喜劇成規—莎劇《量罪記》法網探索〉一文認為本劇以法律、宗教、情慾、戲劇成規編織成錦繡「法網」;謝文博採眾家觀點、析論周密謹嚴,頗值得參考。
《量.度》被歸類為「問題劇」(problem play),一方面因為它雖有所謂喜劇的結尾,但就主要劇情發展而言,實在難以令觀眾欣喜;此外,劇中探討了人性與社會的諸多黑暗面,包括情慾、欺騙、玩法、不義、死亡,可謂問題重重。喜歡這齣戲的人偏愛它「道德、法律、治理等議題交織而成的複雜繡帷;不喜歡它的人,則因為莎士比亞沒有在第五場明快圓滿地收束這些議題而感覺不安」(Kamps and Raber 1)。葛林布萊(Stephen Greenblatt)指出,這齣戲最後「沒有理由、沒有動機」的大赦免,應該是因為莎士比亞深深感受到權力(power)的倫理曖昧性—包括他自己的戲劇力量在內(16)。
其實這齣戲令人不安之處何只主題?還包括劇中人:主要的角色沒有一位算得上是正面人物。華頓對操弄全局的公爵尤其不滿,認為他在這齣權力劇裡只是拿他的百姓作實驗。他的結果良善,但動機卻是自我吹捧(self-aggrandising)(Wharton 70)。「如果他的動機真是屬靈的,那他在後三場戲的計謀就很齷齪。如果他的動機是為了權力,我們就會預期這些事情,可想而知這些事情也果然發生了」。哪些事情呢?「包括有計畫地,甚至常常是粗魯地操弄他臣民的身體、心靈、行為;欺騙;以及驚人的公開結局」(71)。公爵先是把安其洛製造成人民公敵,然後創設出一個環境,顯現自己的良善:整個第五場戲的安排,都是為了提升他的形象(79)。然而,當公爵兩次向伊瑟貝求婚而伊瑟貝沉默不語,場上所有角色也靜觀無言,足見公爵自己的快意並不能使大眾歡欣(80)。更何況他施耍手段—偷偷以李代桃僵、換人頂替的「床計」(bed-trick)和「頭計」(head-trick)—達成他所謂的司法正義,不僅無法服眾,恐怕更令百姓難安。芮蒙(Michael J. Redmond)認為莎士比亞筆下,「最顯著的創新在於大大擴張了公爵的角色,維也納公爵不是回應事件,而是暗地裡操控,以臺詞的行數而言,成為最突出的角色」。他四處查訪,侵犯了各個私領域,分派他的子民擔任主要演員(143-44)。卜倫(Harold Bloom)則認為這齣戲的主要人物—公爵、安其洛、伊瑟貝—都無法令人同情,因為他們只是在扮演角色;反而是隨意誹謗的盧逑和放蕩不羈的巴拿酊能吸引觀眾,因為他們自然而真實(2)。他甚至認為劇中最無人性的人物還不是安其洛或公爵,而是伊瑟貝;她是這齣莎士比亞最有問題的戲裡,比公爵更嚴重的問題人物(6)。
莎士比亞深諳人性的幽微與軟弱。基督教教義認為凡人都有罪性,但能靠著神的恩典(grace)得到救贖。因此,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些問題人物恰好彰顯了人性的問題;劇中主要角色都受到嚴峻的人性考驗。
三、人性的考驗
首先是安其洛。戲一開場,公爵假借名義出國—我們後來知道,他是因為荒廢政務,執法不力,造成社會風氣淫亂,才要找個嚴苛的人來矯正。他先是誇讚年長資深的艾適可(Escalus)說:「本邦人民的性格、∕本城的制度法規以及司法∕程序,您都了然於胸,乃是∕本爵所知人物中,學養與經驗∕最出色的」(1.1.10-14),接著卻跳過他而選擇「青年才俊」型的安其洛作為攝政,顯然裡面另有文章:原來他也要檢視安其洛的嚴謹是否經得起權力的考驗。在傳喚安其洛的同時,他問艾適可:
您認為,他來代理本爵會如何?
要知道,本爵經過審慎思考,
已經選他代理本爵,擔任攝政,
授予本爵的權威以及受到的愛戴,
也授予本爵所擁有的一切
行政工具。您以為如何?(1.1.17-22)
短短六行臺詞裡出現兩個問號,顯示公爵對於自己「審慎思考」後所挑選的攝政頗有疑慮。
青年柯樂迪與朱莉已有婚約,但尚未成親;朱莉未婚先孕,此時,安其洛,這位據說「撒尿時,尿的是結凍的冰」的攝政,立即援引最嚴苛的法律,以通姦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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