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1226_你想成為怎樣的大人

如此燦爛,這個城市

Bright Lights- Big City
「這本書你絕對不會借人,因為你會一看再看,讀再多遍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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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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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口碑相傳三分之一世紀!
美國文壇不朽之作,全球中文版首度問世!

「這本書你絕對不會借人,
因為你會一看再看,讀再多遍也不夠!」


這個城市如此耀眼,讓你幾乎睜不開眼,
看不清楚前行的路,只見得心底的頹敗。

「這部小說熱鬧非凡、極度詼諧有趣,它更是直指核心--那是我們當代人的心靈最深處!」--瑞蒙.卡佛

他是知名雜誌社的編輯,擁有美麗的模特兒妻子,生活亮眼多采而受人欽羨。但這一切卻無法令他滿足,因為他想要的,是成為文學作家。

現實與夢想尚未找到平衡,他的生活卻早一步出了差錯。當一切都在瞬間被瓦解、被摧毀之時,他才驚覺他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是美國名家傑伊.麥金納尼的經典之作,一九八四年一出版即引起文壇震撼,三十年來在口耳相傳下,一再被閱讀、研究及討論,不但獲譽為八○年代的《麥田捕手》,至今更成為廣被稱頌的指標性作品。作者以第二人稱的手法,及詼諧幽默的筆調,寫出了一個在夢想與現實之間徘徊不定的心靈,而那份焦慮躁動與狂亂不安,不僅曾經是一代人共有的困境,也是我們現今存在最真實的處境。

本書特色

◎ 三分之一世紀口碑相傳,美國文壇不朽之作,傑伊.麥金納尼中文版首度問世!
◎ 獲譽為「八○年代的《麥田捕手》」!

名人推薦

◎ 瑞蒙.卡佛 等國外名家讚歎激賞,撰文推薦!
◎ 紀大偉盛讚作序!
◎ 高翊峰|馮品佳|劉梓潔 強力推薦!(依姓名筆畫順序排列)

國內名人推薦

◎高翊峰(小說家、FHM國際中文版雜誌總編輯):「確實有一類年輕人,活得很尷尬,深深與世界彼此虧欠,卻又無法不繼續長大。《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寫出這種青春的無敵與無力。他們距離吸毒其實遙遠,但又活得只比一杯粗釀的威士忌好一些而已。」

◎劉梓潔(作家):「古今中外,或有一類小說稱『痞子小說』。它們看似在燈紅酒綠中散漫胡謅,實則越過無數nonsense(他落那麼多法文所以我也要落一下英文這樣),拋出一道燦爛篤定的眼神,直擊同類人的瞳孔。我讀著,只能不斷點頭,含淚脈脈:我就知道你都懂。」

國際媒體與名家一致好評推薦!

◎美國名家,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這部小說熱鬧非凡、極度詼諧有趣,它更是直指核心--那是我們當代人的心靈最深處!」

◎美國名家,托比亞斯.沃爾夫(Tobias Wolff):「看年輕的主角如何與頹廢的自我角力,整個過程被麥金納尼寫得極其有趣。他獨特而有魅力的文字,在道德界線之外寫活了一個其實有靈魂意識的形體。這是一本令人迷眩、真誠,而且非常、非常有意思的小說!」

◎美國名家,巴里.哈拿(Barry Hannah):「《如此燦爛,這個城市》,麥金納尼寫的分明是我們活在當代的大多數人,而非生活在美國曼哈頓那個年輕不得意的小子。你看他一付酷相、厚顏無恥的樣子,其實,他有顆濕潤的心靈……相當厲害的小說,讓人一讀難忘。」

◎《洛衫磯時報書評》知名評論,湯姆.迪薄利(Tom Dibblee):「從高中到大學畢業,以至進入職場工作,總是不停有人跟我說:『你一定要讀傑伊.麥金納尼的小說《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我之所以一直沒讀,正因為有太多人跟我提起它……如今,出自主動,我讀了這本輕薄的小說,卻為它大為傾心,這是我們真實的人生寫照!它如同一記重棒敲在我腦上,讓我為著能重獲看待生命的眼光而興奮不已!」

◎《男人與男孩》名作家,東尼.帕森斯(Tony Parsons):「在這麼多寫著年少輕狂、嗑藥、流行樂的小說裡,我敢說,這本小說是最好的一本。」

◎《衛報》:「寫的雖是一個生活頹敗、愁苦的年輕生命,傑伊.麥金納尼卻用他幽默、有力的筆調為整個小說添上無限光采與活力,也為自己在文學史贏得一個重要的位置。」

◎《紐約時報》:「八○年代的重要指標之作!」

◎《芝加哥論壇報》:「簡短、節奏輕盈、饒富閱讀樂趣。看表面,似乎是在描寫一個玩樂人生、不知人世冷暖的年輕人,但其實,那是個一時徬徨、不懂如何面對生活,卻極富思想、良善的心靈。」

◎《浮華世界》:「這本小說不僅寫出八○年代的年青人心聲,也是之後的世世代代都不可忽視與隨時傾聽的聲音。它也是我們人生中永遠需要的一本著作。」

◎推薦想成為小說家的朋友,必讀!
「我實在太愛這本小說了,每次一翻開就是放不下。我一再地讀,讀了好多次,以致於必須重新買一本。而對於身邊想成為小說家的朋友,我也會推薦他(她)讀這本書。我真的很少讀到一本書像這本一樣寫得不受拘束,可以如此狂野如此迷人。它幾乎可以說是我至今讀得最開心的一本書。」--盧克,美國密西根州,1996

◎讀完後,內心的激動久久無法平息!
「我是高中生,這本小說與我過去所讀的相比,真的很不一樣。會讀它,不是因為我也想像主角一樣過那樣的生活,但它確實打動了我。讀完後,內心的激動久久無法平息,我太喜歡這本小說了!」--肯恩.布萊森,L.A.,2001

◎學校的課堂因這本小說而生趣!
「會注意到這本書,是因為朋友的推薦。但對於她說這本書『很好笑』,我卻不太贊同。我反而覺得讀來有一絲的悲愁。是對於主角的同情吧。或許也可以說,是對於自己的悲憐--誰說我們不是像那主角一樣,無時無刻不在與自己纏鬥?我很喜歡這本小說可以用這麼『不悲傷』的方式呈現。聽說這本小說也會出現在我們的課堂裡。我相信如此一來,我們大學的課堂就會變得更有趣了。」--譚美.紀堯,美國,2005

◎寫出了我們共有的青春!
「這本書已出版很久了,最近讀到它,竟讓我對即將結束的大學生活感到不捨,還有這個城市。它撫平了我躁動的心。沒錯,讓我找到了出口。許多人讚許它是八○年代的《麥田捕手》。我沒經歷過那個年代,但在現今讀來,更覺得它寫的是我們這一代的青春。那是無法被看見的愁。」--森,日本東京,2009

◎越讀就越喜歡這個故事!
「我原本並不想讀這本小說,以為又是那種愛上夜店、愛搞男女關係的男人自憐自艾的小說--結果,完全出乎我意外!你越讀就越喜歡這個故事、這個主角。甚至作者用的第二人稱寫法,幾乎讓你以為你就是主角。我太喜歡它的特殊寫法,一下子就抓住讀者的閱讀情緒。如果真要說它的缺點,那就是--故事太短了!!!」--艾蓮娜.尚,法國里昂,2012

編輯推薦

《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在1984年出版時,即轟動美國文壇,更讓作者傑伊.麥金納尼一躍成為文壇指標性人物。這是一本描述美國八○年代的紐約青年因失志、失愛,在現實與夢想間掙扎的小說(同時也是作者半自傳故事)。主角一心想成為作家,卻待在最頂尖的雜誌社從事校對工作。而原本仰慕他才華的女友,看似為了他從鄉下搬到都市,成了他的妻子,但後來,卻因為繁華都市的光芒強過他的光采,又從他身邊一聲不響地離開了。小說表面寫的是美國紐約一時一地的故事,實際上卻是刻劃著每個懷抱著城市夢和理想抱負來到大都市的都會男女,生活總總儼然是失敗的大集合:母親走了、老婆跑了、工作沒了,於是對人生沮喪不滿、對現狀無力。但人生真的只能這樣嗎?在小說最後,主角無意間吃著剛出爐的麵包,很慢很慢地吃,吃著最簡單日常的食物,感受著一種最初的純然喜悅,然後像是一切歸零、重新來過!也許我們曾經像主角一樣搞砸一切、無處可去,但其實我們可以慢下來,回到最初的自己,也如同作者傑伊.麥金納尼說的:「我確實知道人生可以一夕間改頭換面,不過人們得花一些時間才能領悟發生了什麼事,才會感覺自己已經改變了方向。」(文/寶瓶文化編輯禹鐘月)

譯者

梁永安

台灣大學哲學碩士,譯《現代主義》、《老年之書》、《毛二世》、《李維史陀:實驗室裡的詩人》、《大都會》、《回憶的餘燼》、《神的演化》等。

序/導讀

推薦序
過於文學的孤獨
紀大偉(國立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如此燦爛,這個城市》(Bright Lights, Big City)有幾點鮮明的特色。一、它是以「第二人稱」寫成的小說;二、它幾乎是傑伊.麥金納尼(Jay McInerney, 1955)自況的對號入座小說;三、它描繪了宛如藥物天堂的一九八○年代紐約。第一點為《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在文學課本中豎立了一個紀念碑;第二點為關心美國大眾文化的讀者(尤其美國國內讀者)提供了茶餘飯後的談資;第三點為世界各地的美國愛好者(尤其美國國外的讀者)保留了一個荒淫的紐約標本。

綜合三點,《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可以簡介如下:曾經就讀美國頂尖文理學院「威廉學院」(或稱「威廉大學」,王力宏也是校友)、被瑞蒙.卡佛親身指導寫作、跟時裝名模結婚的傑伊.麥金納尼,曾在美國首屈一指的藝文刊物《紐約客》上班,幾乎圓了「文青」(文藝青年)一個又一個的美夢:教育、工作、私生活通通叫人欽羨。但天下沒這麼美好的文青人生:傑伊.麥金納尼的名模妻子投奔更有本錢的男人;他在《紐約客》並非撰稿人而是為各種撰稿人「挑錯」的手民(不盡然是「校對者」,而是為各篇撰稿確認時間地點各種繁瑣細節的職員──想想在一九八○年代還沒google可用)。好,以上是作者的親身經驗。而他寫出《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書中主人翁也娶了一個落跑的名模嬌妻,也在一家肖似《紐約客》的雜誌社擔任抓錯員,他想要寫小說投給自家老闆的文藝刊物卻一直寫不出名堂。他在「極樂紐約」的夜生活裡尋找安慰:他並不鍾情酒色財氣,而愛嗑藥。這時他還不到三十歲。工作搞砸了,妻子跑了,家人怪他冷漠。妙的是,他總可以弄出藥物來安撫親朋好友,大家也都愛嗑。不管是看作者的生活還是看他寫的小說,都可以察覺一個紙包不住火的訊息:文學之路極度孤單,免不了幻滅。

敘事者一直保持自我譴責的口吻。敘事者跟作者/作家不同:作者/作家是活在真實世界的人,而敘事者是代替作者在文本裡說故事的替身。如果作者是本尊,敘事者就是分身;如果作者是3D電影《阿凡達》內的地球人,敘事者就是「被藍化」的納美人。《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敘事者並不用一般小說習見的第一人稱敘事(如「我自暴自棄」、「妻子拋棄了我」),也不用第三人稱敘事(如「他又嗑藥了」、「她忘了老公是誰」),而用第二人稱敘事(如「你真沒出息」、「你母親不愛你」)。這三種人稱敘事各有約定俗成的特色:第一人稱讓讀者覺得跟小說角色貼近;第三人稱讓讀者冷眼旁觀小說角色的起伏;而第二人稱常給人「命令、斥責」之感,遂被大部分的作者所避用。《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是美國文學中少數的例外,其第二人稱的用法剛好讓讀者「跟主人翁一起」承受被唾棄的感覺。《如此燦爛,這個城市》的這個特點讓它在美國文學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不過,老實說,各種人稱造成的效果並不像理論所說的那般強烈;大多讀者一進入小說文本之內就不會在乎究竟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在說話,而第二人稱看久了也就失去突兀感。

在美國文學「之外」,台灣熟悉的卡爾維諾應該更是第二人稱的成功運用者:在《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中,卡爾維諾藝高膽大寫出「你現在拿起這本書」、「你看見女人走進書店」等等第二人稱敘事,至今讀起來仍石破天驚。不過對卡爾維諾而言,這種手法只是他眾多小說魔法中的一種,牛刀小試,並不足掛齒。

《如此燦爛,這個城市》第二個特點,對號入座,是個棘手的課題。我本人很不喜歡用對號入座的方法解讀文學;我相信文學是文學、人生歸人生。每次我聽到有人將《鱷魚手記》中的「鱷魚」和「我」視為邱妙津本人自況,我就愀然變色。但我也不能否認,廣大的讀者群、想要炒話題的書商、某一小部分想要尬人氣的作家就是愛看、愛寫對號入座的書,最好是把作者本人生平寫進去。我猜想曾經身為嚴肅文青的傑伊.麥金納尼本人以《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成名之後一定長期抱持閃爍複雜的心情:他可能並不希望別人透過《如此燦爛,這個城市》窺視他,但當前的他不可否認已經是對號入座文化的「產品」。他以《如此燦爛,這個城市》出名之後,各界想要透過他來認識(或,來消費)一九八○年代的紐約文化界;一九八○年代曾有人將他和其他同輩作家稱為「文學壞男組」(literary brat pack,這聽起來像「小虎隊」),其中包括《American Psycho》(電影在台灣滿有人氣)的小說原作者。他成為紐約文壇名流(但不是大師),似乎總跟美豔名媛往來,其中最有名的女友應是瑞兒.杭特(Rielle Hunter)──瑞兒.杭特在二○○八年跟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約翰.愛德華茲(John Edwards)發生婚外情並生下孩子,是當年超級八卦題材。

我覺得這一切會讓瑞蒙.卡佛老爹偷笑吧。

第三個特點,那個再也回不來的一九八○年紐約。那年頭,雖然紐約的男同志們已經因為愛滋出現而大幅翻修夜生活;但異性戀們似乎還夜未央:書中名模逃妻(背叛主人翁的美女)委身給愛召男娼的男同志(這讓主人翁幸災樂禍),主人翁藥友之中不乏變性人。以衛道人士之姿撲殺紐約非主流夜生活(如,時代廣場的男同志脫衣舞場等等)的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一九九四年開始擔任紐約市長)還沒上台,紐約是美國全國以至於全球各地共同想像的淫窟。今天的紐約未必輸給當年,但畢竟已經是失樂園了。《如此燦爛,這個城市》持續受到歡迎,應該主要出自於消費者對於舊紐約的鄉愁。

試閱

現在清晨六點,你知道你在哪嗎?

你不是大清早會待在這種地方的人。但你偏偏人在這裡,而且不能說你對此處毫不熟悉(你至少對它的細節還有點模糊的概念)。你人就在一家夜店裡,面前坐著一個光頭妞。這家店既不是「心碎」,也不是「蜥蜴廊」。只要你遁入洗手間,再吸一點點「玻利維亞行軍散」,頭腦說不定就會靈光起來。不過這一招也許不會管用。你腦子裡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堅稱,你之所以老是不靈光,正是一直靈光過了頭的緣故。夜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溜過了凌晨兩點與清晨六點之間的支點。你知道那一刻已經來過又走掉,卻還不願意承認你整個人已經完全潰散,而你舒張開的神經末梢也已經麻痺。

你本來可以在更早之前選擇停損,但你卻騎著一線白色粉末構成的流星尾巴馳過了那一刻,以致現在只能設法抓到最後一根稻草。此刻,你的腦子是由一旅的玻利維亞小士兵所構成,他們因為一夜行軍而疲憊不堪,滿身泥濘。他們的靴子破了洞,肚子咕咕叫。他們需要進食。他們需要「玻利維亞行軍散」。

四周的風光有點原始部落的況味:搖搖擺擺的首飾、濃妝豔抹的臉、誇張的頭飾和髮型。你還感受到這裡穿插著拉丁美洲主題:你的血管裡不只有水虎魚游來游去,而馬林巴琴的餘音也在你腦子裡繚繞著。

你挨在一根柱子上。你不知道這柱子是不是建築結構的一部分,但它卻斷然是維持你直坐姿勢所不可少的。那光頭妞正在說:這裡在那批王八蛋發現以前原是個好地方。你不想跟這個光頭妞說話,甚至不想聽她說話,但你卻不想去測試語言的力量或移動的力量。

你是怎麼會來到這裡的?是泰德.阿拉格什帶你來的,到了之後他便不見人影。泰德是大清早會待在這種地方的人。他要嘛是你的好自我的反映,要嘛是你的壞自我的反映,但你不確定是何者。剛入夜的時候,他看來儼然是你的好自我的反映。你倆先是在上東區逛夜店、喝香檳、在無限的機會中尋尋覓覓,並在過程中嚴守阿拉格什的行動原則:不停地換地方,每一站只喝兩杯。泰德的人生使命是要過得比紐約市任何人都更快活,而這表示你們得要不停地移動,因為下一站總是有可能比上一站更能讓人快活。他堅決否定人生有比尋歡作樂更高的目標,而這讓你又敬又畏。你想向他看齊。但你同時認為他這個人膚淺而危險。他的朋友全都有錢且嬌生慣養,他堂哥就是一個例子。這個堂哥昨晚稍早和你倆一起喝酒,但稍後卻不肯陪你倆往第十四街以西的方向移動,理由是(他說)他沒有低等生活的簽證。他女朋友有一副足以刺碎你心臟的顴骨,而你知道她是個貨真價實的王八蛋,因為她從頭到尾都把你當成空氣,拒絕承認你的存在。所以,她的各種祕密(擁有幾座島、幾匹馬和法語發音標不標準)都是你永遠不可能知道的。

光頭妞的頭皮上有一道疤痕狀的刺青,看起來就像縫合過的長長刀疤。你告訴她這刺青很寫實。她把這話當成恭維,向你道謝。但你只是把「寫實」當成浪漫的反義詞使用。

「我的心臟也合該紋一道這樣的東西。」你說。
「我可以給你刺青師傅的電話,收費便宜到會嚇你一跳。」

你沒告訴她,如今已經沒有任何事可以嚇你一跳。她的聲音就是一個例子:這聲音活像是用電動刮鬍刀演奏的紐澤西州州歌。(待續)光頭妞是你一個煩惱的縮影。這煩惱就是:出於某種理由,你總是以為你會在這種地方的這個鐘點碰到一個不會在這種地方這個鐘點出現的女孩。真給你碰上的話,你將會告訴她,你真正嚮往的是住在一棟有花園的鄉間房子裡,因為你對紐約的一切(包括它的夜店風光和它的光頭妞)已厭倦得無以復加。你會出現在這裡,只是為了測試自己的忍耐極限,以提醒自己你不是那種人。在你的認定,你是那種喜歡星期天一大早便起床的人,起床後會外出買一份《紐約時報》和幾個牛角麵包。一面吃早餐一面看報的時候,你會掃描「藝術與休閒版」,看看有哪個展覽值得參觀(例如在大都會博物館舉行的哈布斯堡王朝服裝展,或在亞洲學會舉行的室町時代漆器展)。然後,你會打電話給你在星期五晚上出版界餐會認識的一位女孩,問她想不想一起去看展覽,不過你會等到十一點才打電話,因為她也許不像你是個早起的人。另外,她前一晚也可能上過夜總會,很晚才睡。你倆也許可以在參觀展覽以前先打兩局網球。你不知道她打不打網球,但她當然會打。

真給你碰上那個不會在這種地方這個鐘點出現的女孩的話,你將會告訴她,你正在逛貧民窟,正在出於好玩而造訪你自己那個清晨六點鐘的下東區靈魂,並動作敏捷地在一堆堆垃圾之間應和著腦子裡歡快的馬林巴琴旋律踏步。好吧,「歡快」不是精確的形容,但她自會了解你的真正意思。

另一方面,幾乎任何女孩(特別是頭髮齊全的)都可以幫助你擋開這種悄悄入侵的死亡感。你記起了你身上還有「玻利維亞行軍散」,意識到你還沒有輸得一敗塗地。不會有這種事的,荷西,門都沒有!但你得先把光頭妞給打發掉才行。

洗手間裡的單間都沒有門,讓人行事起來很難安心。但明顯的是,你不是這裡面唯一需要補充燃料的人。窗戶都是封死的,店家這種貼心舉動讓你滿懷感激。

起步走,一,二,三,四。那些玻利維亞士兵全都又站了起來,用跑的組成了隊形。他們有些人在跳舞,而你無法不跟著他們起舞。

一出洗手間你便瞄到一個合你意的:她個子高,深色皮膚,單獨一人,半張臉被舞池邊緣的一根柱子遮住。你逕向她走去。當你碰碰她肩膀時,她彈了起來。

「想跳舞嗎?」
她看你的樣子就像你邀她接受強暴。當你再問一次的時候,她說:「我不會英語。」
「Francais(法文:法國人)?」

她搖搖頭。為什麼她看你的眼神就像你兩個眼窩裡各住著一隻狼蛛?
「妳不會剛好是玻利維亞人吧?還是祕魯人?」

她左右張望,想找人搭救。這讓你回憶起,前不久你在「丹斯提利亞」(還是「紅鸚鵡」?)向一個女小開搭訕時,她保鏢的誇張反應嚇得你趕緊退後一步,舉起雙手。

那些玻利維亞士兵仍然站著,但不再大唱軍歌,也停止了跳舞。你意識到自己去到了一個士氣存亡的關口。你需要泰德.阿拉格什給你來一通精神訓話,但他卻無處可尋。你設法想像他會說些什麼:騎回馬背上去,現在才真正需要找些樂子,諸如此類。你忽然明白,他一定是已經跟某個有錢的騷貨搭上了,回到她第五大道的家。兩人從一些明朝的深花瓶裡挖出上好的古柯,再撒在彼此的裸體上吸服。你恨泰德.阿拉格什。

回家吧,停損吧。
留下,勇往直前。

今晚你是個聲音的共和國。不幸的是,這共和國是義大利。所有聲音都揮舞著雙臂,向彼此尖叫。有一個聲音是來自梵諦岡:懺悔吧,你的身體是上帝的聖殿,而你正在褻瀆它。

畢竟,今天是星期天早上,而只要你腦子裡還殘存著腦細胞,便一定會有嘹亮的男低音歌聲從你童年的大理石拱頂傳來,提醒你今日是主日。你需要的是買另一杯貴死人的酒把這歌聲淹沒。但經過一番搜索後,你從各個口袋裡只找到一張一美元鈔票和一些零錢。先前,為了來這裡,你付了二十美元的計程車車資。你開始恐慌了起來。(待續)你看見舞池邊坐著另一個女孩,而從長相來研判,她是可以讓你得到塵世救贖的最後一個機會。你知道,因為你好死不死忘了帶太陽眼鏡(但你當初又怎麼知道自己會鬼混到天亮!),所以假如你是一個人離開夜店,外頭刺目和純潔得像天使的陽光將會把你化成一堆骨血。死亡將會透過你的視網膜把你刺穿。但那個穿錐形褲的女孩卻可以救你一把。她留著一根向一側繞的復古馬尾辮,是那種你樂於在遊戲到這麼晚階段找到的候選人,相當於性方面的一客速食。

當你邀她跳舞時,她聳了聳肩,點了點頭。你喜歡她的肢體動作,喜歡她那橢圓形、油油的屁股和肩膀。跳完第二首歌之後,她說她累了。你問她需不需要來一點「提神劑」,她聽了像是被雷擊中。

「你有古柯?」她問。
「史提夫.汪達是瞎子嗎?」

她拉住你的手臂,把你帶到女廁。吸過兩調羹之後,她似乎覺得你還算順眼,而你也覺得自己非常討人喜歡。她又再吸了兩調羹。這個女的有個吸力像吸塵器的鼻子。

「我喜歡禁藥。」她在你們走向吧檯的時候說。
「這是我們的共通之處。」你說。
「你有沒有注意到,所有可愛的單字都是以字母D開頭?要不就是以L開頭。」

你設法思考這話,不太確定她的用意何在。玻利維亞士兵正在唱著軍歌,但你想不出來有哪些可愛單字是以D開頭。

「比方說drugs(禁藥)、delight(開心)和decadence(頹廢)。」她說。
「Debauchery(放蕩)。」你說,開始跟得上她的步調。
「Dexedrine(德克西得林 )。」
「delectable(美味的)。deranged(瘋狂的)。debilitated(疲憊不堪)。」
「delirium(精神亢奮)。」
「換L字頭的,」她說,「lush(奢華的),luscious(甘美的)。」
「languorous(無精打采的)。」
「Librium(利眠寧)。」
「libidinous。」
「那是什麼意思?」她說。
「性急難耐(horny)。」

「呃。」她說,越過你肩膀投出一個弧形的長長凝視。她的凝視讓你聯想到一扇正在關上的淋浴間磨砂玻璃門。你知道遊戲已經結束,只差不知道你是犯了哪條遊戲規則。也許是她討厭H字母開頭的單字。好個清教徒。她掃視舞池,想找到一個識字量與她旗鼓相當的男人。這時你想到了更多以D開頭的單字,例如detumescence(消腫)。還有drowning(遇溺)和depressed(憂鬱)。再來還有以L開頭的:lost(失落)和lonesome(寂寞)。你不準備懷念這個把decadence和Dexedrine視為詹姆斯王英語最高境界的女孩,但她的皮膚觸感卻讓你留戀,而她的聲音也至少像個正常人……你知道,外面的破曉陽光裡有一座煉獄在等著你,會在你亟需睡眠的頭蓋骨上滴下油脂火。

那女的揮了揮手,然後消失在人群裡。沒有另一個女孩(那個不會出現在這種地方的女孩)的蹤影,也沒有泰德.阿拉格什的蹤影。那支玻利維亞士兵開始不耐。你無法阻止他們發出譁變的聲音。

走入早晨日光下的感覺比你原先預期的還要糟。刺目的陽光就像是媽媽的責備。行人道的反光耀目得殘忍。你整個人都暴露在外,無所遁形。在斜照的日光下,下城區的倉庫顯得靜謐、安詳。一輛開往上城區方向的計程車經過,你向它揮手,但隨即想起自己一文不名。車子停了下來。

你慢跑過去,向車窗探身。「我看我還是走路算了。」
「渾球。」司機罵了一句之後開走。

你開始向北行,舉起一隻手遮在額上。一輛輛貨車在赫德遜街隆隆開過,把各種補給品帶進還在沉睡的城市。你轉而向東,去到第七大道時看到一個滿頭髮捲的老女人在遛一頭德國牧羊犬。那狗本來正在用鼻子拱人行道上的裂縫,但當你走近的時候,牠突然靜止不動,擺出高度警戒的姿勢。老女人看你的眼神,彷彿你是剛從海上的油污裡爬出來。牧羊犬從喉頭發出微微怒吼。「乖,普基,別動。」那狗想要有所行動,但被女主人拉住。你對他們敬而遠之。

在布利克街,你聞到了那家義大利烘焙坊的香味。你站在布利克街和科妮莉亞街的十字路口,張望一棟出租公寓四樓的窗戶。窗戶後面是你和阿曼達初來紐約時住過的公寓。公寓小而暗,但你喜歡它那個造工不完美的壓錫天花板、廚房裡那個有四隻獸爪的浴缸,和那些與窗框不太貼合的窗子。你那時剛有了工作,可以繳得起房租,而附近也有你最喜歡的餐館:餐館的女侍應叫得出你倆的名字,而且容許你倆帶自己的葡萄酒來用餐。每天早上,樓下烘焙坊出爐的麵包香氣都會把你挖醒。起床後,你會下樓買份報紙和兩個牛角麵包,而阿曼達會把咖啡煮好。那是兩年前的事,當時你倆還沒結婚。

走過「西區公路」的時候,你看到一個穿高跟鞋和裙子的妓女,她那孤零零一個人苦苦來回踱步的樣子,就像知道今天不會有打紐澤西而來的通勤者穿過隧道。然而待你走近,才發現那是個穿女裝的男人。

你穿過老舊高架公路的生鏽支柱下方,去到突堤。從東方而來的日光在哈德遜河的寬闊河面飄動著。你小心翼翼,往霉爛突堤的末端走去。你的腳步不是很穩定,而突堤面蝕穿了一些破洞,看得見底下發惡臭的黑色河水。

你在一個垛上坐下,眺望哈德遜河。下游處,自由女神像閃耀在薄霧之中。河對岸佇立著一個巨大的「高露潔」廣告招牌,歡迎你進入花園之州紐澤西。

你目送一艘垃圾駁船肅穆前進,在一群尖叫海鷗的簇擁下向大海駛去。

你再一次來到這裡,再一次搞砸一切又無處可去。(待續)事實查證部

星期一按時抵達。你睡掉了它開頭的十小時。星期天發生過什麼事只有天曉得。

你在地鐵月臺等了十五分鐘。最後,一列滿布塗鴉的慢車慢吞吞開進了車站。你找了個座位,打開一份《紐約郵報》來看。《紐約郵報》是你許多癮頭之中最丟人的一種。你痛恨自己每天花三十美分支持這種垃圾,卻又暗地裡迷上它的各種專欄:「殺人蜂」、「英雄條子」、「性成癮者」、「樂透贏家」、「少年恐怖分子」、「莉茲.泰勒」、「活生生的噩夢」、「另一個星球的生活」、「神奇食譜」和「昏迷寶寶」。「昏迷寶寶」這天登在第二版,標題是「昏迷寶寶的姊姊呼籲:救救我弟弟」。圖畫中的女孩四、五歲,淚光泫然。她媽媽是個孕婦,因為出車禍而躺在醫院裡,迄今已昏迷了一星期。這幾天來,《紐約郵報》讀者的最大懸念便是「昏迷寶寶」最終會不會看得見產房裡的燈光。

地鐵搖搖晃晃朝第十四街開去,途中在隧道裡停下來休息了兩次。當你正在讀有關莉茲.泰勒新男友的描寫時,一隻髒兮兮的手拍了拍你肩膀。你用不著抬頭便知道對方是個社會傷員,是本市的MIA之一。你很願意施捨他幾兩銀子,但其他乘客那些長距離的目光讓你神經緊張。

你在那人第二次拍你肩膀時抬起了頭。他的衣服和頭髮都頗為整齊,看似是最近才偏離社會規範,但他眼神茫然,嘴巴惡狠狠地念念有詞。

「一月十三是我生日,」他說,「到時候我就二十九歲。」不知怎地,他的聲音就像是威脅著說要用鈍器殺你。
「很好。」你說,然後低頭繼續看報紙。

當你第二次抬頭,他已走到車廂中間,專心致志地看著一家商業訓練學校的廣告。然後,就在你還看著他的時候,他突然往一個老太太的大腿坐下。老太太想要起身,但被他牢牢壓著。

「抱歉,先生,你坐到我身上了。」她說,「抱歉,先生,請你讓開。」車廂裡幾乎每個人都在看著這一幕又假裝沒看見。那男人雙手抱胸,把背靠得更後。
「先生,求求你挪開。」

你覺得難以置信。車廂裡有六個身強體壯的男人,全都離老太太只有吐一口痰的距離。你本想跳起來干涉,但又認定某個坐得更近的人一定會採取行動。老婦人低聲嗚咽。隨著一分一秒過去,你愈發難以站起來,因為你愈遲站起來,便愈會讓別人注意到一件事情:為什麼你沒有更早行動。你只盼著那個男人會自動站起來,放過老太太一馬。你想像《紐約郵報》會出現這樣的新聞標題:老奶奶被一個瘋子坐扁,一群窩囊廢袖手旁觀。

「求求你行行好,先生。」
你站了起來。同一時間,那男人也站了起來。他拍了拍身上的大衣,走到車廂的遠端去。你愣在那裡,感到自己一副蠢相。老太太拿出紙巾擦眼淚。你很想過去問問她要不要緊,但又想到現在才做這個已經了無意義。你重新坐了下來。

你在十點五十分到達時代廣場。第七大道的日光害你不斷眨眼。這裡的陽光實在太超過了。你伸手摸索太陽眼鏡。你打第四十二街走過,穿過人肉區。每天都會有同一個老頭在這裡反覆吆喝:「妞兒、妞兒、有妞兒,來看看貨色,來看看貨色。各位先生,免費參觀。來看看貨色,來看看貨色。」他的用字和韻律從不改變:蛇女卡拉、調皮蘿拉、火辣真人秀──妞兒、妞兒、有妞兒。

在四十二街等紅綠燈時,你在電燈柱上有如各種野葛般糾纏的單張之間看到一張新貼的海報,標題寫著「尋人啟事」幾個字。面對你的女孩露齒而笑,看樣子大約是個大學新鮮人。你讀了內容:瑪麗.奧布莉安.麥肯,紐約大學學生,碧眼、棕髮,最後被人看到是在華盛頓廣場公園一帶,當時穿著藍色套頭毛衣和白色女罩衫。你的心沉了下去。你想到她那些淚眼泫然的親人,就是他們用手寫出了尋人啟事,貼在這裡。他們八成永遠不會知道失蹤的女孩碰到了什麼壞事。綠燈亮起。

你在街尾買了一個甜甜圈和一杯外賣咖啡。這時是十點五十八分。地鐵拋錨這個藉口已經被你用殘用舊了。你也許可以考慮告訴克拉拉,你會遲到是因為上班中途參觀了一下蛇女卡拉,被她的蛇給咬到。(待續)走入大廈的大廳時,你的胸口因為預期心理而緊繃,喉嚨也發乾。以前你每逢星期一走進學校都有這種感覺。你因功課沒做完而害怕,也擔心午餐時會不知道要坐哪裡。雖然你每一年都換一所新學校,仍然於事無補。走廊的淡淡消毒水氣味和老師的臭臉都讓你反胃。不知怎地,你現在的頂頭上司克拉拉.蒂林哈斯特長得就像你四年級的惡班導──那班導是個看不出年紀的紀律主義者,認定所有小男生都邪惡,而所有小女生都輕佻,唯一救藥是把正確知識像釘釘子那樣,釘進他們橡木般的死硬腦子裡。克拉拉.蒂林哈斯特(外號「克林法斯特」)就像管理一班正音班那樣管理著「事實查證部」,而你近日並沒有得到多少顆金色小星星。你是靠著咬牙苦撐才捱到現在。如果「克林法斯特」作得了主,你早被掃地出門,不過本雜誌社素來有一個傳統,那就是死不認錯。相傳,這裡從沒有炒魷魚的事例:就連一個把兩齣百老匯歌劇搞混的影評和一個一篇五千字文章也都獲得從輕發落。這裡很像常春藤聯盟(它的員工大部分也是來自這個聯盟),或是說很像一個諱莫如深的新英格蘭世家大族,從不會把自己的家醜外揚,讓別人知道它有一個最不長進的子弟。不過,因為你充其量只算這家族的遠房子姪,所以,如果家族在一個偏遠和瘧疾為患的殖民地有什麼生意,你早早便會被外放到那裡去(但不會給你帶著金雞納)。你犯過的過錯車載斗量。你固然不太特別會去記這些過錯,但克拉拉卻把它們一一記錄在案,收在一個檔案抽屜裡,不時拿出來重溫一遍。克拉拉有著鋼製老鼠夾般的意志,心腸則硬得像是煮了二十分鐘的水煮蛋。

電梯操作員魯西歐向你說了聲早安。他是西西里人,在這裡工作了十七年。只要接受一星期的訓練,他大概就能勝任你現在的工作,而你則會被改派去整天盯著電梯開上開下。這時,電梯箭也似地把你送到二十九樓。你對魯西歐說再見,然後對接待員莎莉說早安。莎莉是所有員工中唯一有低階層口音的。她住在紐約外圍一個區,天天上班都需要取道一條橋或隧道。一般來說,這裡的人是靠喝英國「唐寧牌」早餐茶斷奶的,而克拉拉則是在念瓦薩爾學院時苦練出洪亮的母音和空手道手刀似的子音。她對自己出身內華達州的背景非常敏感。本社的編制內寫手當然是另一回事:他們有些是外國人,而且其中一些極不愛交際,喜歡在奇怪的鐘點出入他們位於三十樓的小小辦公室,總會等到晚上才把稿子從門縫下面塞進來;又如果他們在走廊裡遠遠看見你,便會馬上躲到附近一間無人的辦公室去。他們之中最神祕的是一個外號「幽靈」的人,據說為了寫好一篇稿子已經寫了七年。

編輯部占了兩層樓。行銷部和廣告部位於幾層樓之下,而這種分隔是為了強調藝術部門和商業部門的絕對彼此獨立。行銷部和廣告部的人穿西裝,說的是一種不同的語言,辦公室地板鋪地毯,牆上掛著平版畫。根據不成文的規定,你不應該與他們聊天。在你所工作的高樓層,空氣稀薄得無法支撐寬幅地毯,只能以衣衫襤褸的風格來表現自負。如果你把鞋擦得太光亮或老是把褲子燙得太服帖,就會讓人懷疑你穿的是義大利貨。編輯部的空間格局猶如分租給囊鼠居住的公寓大樓:每間個人辦公室都像齧齒動物的洞穴大小,走廊寬度僅夠兩個人迎面錯身而過。

你踩著油布地毯去到「事實查證部」。克拉拉的辦公室隔著走廊與「事實查證部」面對面。這辦公室的門幾乎總是開著,好讓任何進出「事實王國」的人都逃不過她的法眼。她當然喜歡有自己的隱私(隱私代表著榮譽和特權),但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她大都是選擇以一雙利眼盯緊自己的地盤。

今天早上這扇門大開著,讓你別無他法,只能在胸口畫十字,再打它前面走過。你走進查證部前用眼角餘光瞄了她的辦公室一眼,裡頭沒人。除了哈伯德,你的所有同事都已各就各位。哈伯德去了烏茲口查證一篇有關龍蝦養殖的報導。

「早安,各位無產者同仁。」你說,快步走到自己的座位。事實查證部占有雜誌社最大的辦公空間。如果象棋隊有一個專用更衣間的話,樣子大概就會像這裡。辦公室一共有六張書桌(一張留給編制外寫手使用),牆上擺著一排排共幾千本的參考書。每張書桌都鋪著灰色的油布地氈,地板上的油布氈則是棕色。書桌的擺設位置反映著一種絕對的階層制:離克拉拉辦公室最遠和離窗戶最近的一張書桌,是提供給最資深的查證人員使用。你自己那張書桌就在門旁邊,後面是一排排書架。不過,一般而言,查證部的氣氛民主而融洽,沒有人會擺架子。對雜誌社表現出狂熱忠誠是本社各部門的守則,但這守則在查證部裡卻受到了「部內忠實」所柔化:大家都有一種同仇敵慨的意識。因為如果一篇文章刊登後發現內容有失實之處,那會被釘十字架的不是寫手,而是負責查證該文章的查證人員。不過這個人不會被炒魷魚,只會被申斥,大概還會降職到收發室或打字房。

有十四年查證資歷的同事里騰豪斯向你點點頭,道了聲早,看來神情凝重。你懷疑,這表示克拉拉已經找過你了,換言之,最後一根稻草已經徐徐落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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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5896218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56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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