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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藍色魔弦

The Magic Strings of Frankie Presto
人生在世,其實都是樂團的一份子。音樂與人的連結,將改變你的生命。
  • 分類:
    中文書心理勵志勵志小品心靈勵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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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米奇.艾爾邦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譯者:吳品儒
  • 出版社: 大塊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5/12/01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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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活得太費力,我想為大家、包括我自己,找到比較省力、又能活得更舒服的方法。─蔡康永

內容簡介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作者最新力作
六根魔法藍弦,六個逆轉人生
 

一個孤兒在盲琴師帶引下,擁有一把神奇的舊吉他──只要有琴弦變藍,就有人的生命產生奇異的變化。生命的意義和音樂相同:奧祕不在於讓音量變大,而是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安靜。
 
「人都有音樂性,否則心臟跳動怎會有節奏?」
 
「人生在世,其實都是樂團的一分子。」

本書描寫每個人生命中參加過的「樂團」,以及才華如何改變人生。
 
***
 
六根魔法藍弦,六個逆轉人生。

米奇‧艾爾邦在這本充滿魔幻氛圍的小說中,寫出筆下最令人難以忘懷的小說人物:世上最偉大的吉他手──法蘭奇•普瑞斯托。本書描寫每個人生命中參加過的「樂團」,以及才華如何改變人生,同時也是史上最強吉他手的傳奇故事。

故事氣勢驚人,由音樂之神娓娓道來垂青弟子的曲折一生。法蘭奇原為戰火遺孤,後由盲眼音樂老師養育,成長於西班牙小鎮。九歲時躲在船艙底部,前往美國,身上只有一把裝有六條珍貴琴弦的舊吉他。

法蘭奇帶著眾神恩賜的天賦,展開絕妙旅程,一路見識二十世紀的音樂風景,古典樂、爵士樂、搖滾樂一路不絕於耳。沿途也以驚人天賦,影響眾多音樂明:他替吉普賽吉他手金格‧萊恩哈特翻譯;給小理查德寶貴的意見;頂替貓王上場表演;還為挑選二手車的鄉村歌手漢克‧威廉斯出主意。

法蘭奇自己成為流行音樂之星,出了唱片,大受歡迎,他的天賦卻也成了負擔。他發現,原來自己的音樂確實會改變他人的未來──只要有琴弦變藍,就代表有生命因他產生變化。

在歌唱事業的高峰,法蘭奇銷聲匿跡。關於他的傳說只是愈演愈烈。數十年後,他再度現身,為的是改變最後一人的命運,之後隨即壯麗告別人生舞台。

《六根藍色魔弦》猶如音樂版的《阿甘正傳》,日後必成經典。艾爾邦本人畢生從事音樂活動,由此佳作傳達「人生在世,其實都是樂團的一分子」,而音樂與人的連結,改變了所有人。

影音介紹


譯者

吳品儒

就讀師大翻譯所。喜歡聽音樂聽離奇故事,喝酒喝咖啡。
閒暇時去深山或廢墟探險,或用百元商品改造住家,收納懶懶熊。
Email: wupinrurossetti@gmail.com

試閱

7

  天賦是神的庇蔭。在那陰影籠罩之下,眾人的故事交織發展。
  我們的法蘭西斯可和另一位同名大師的命運密不可分。一八五二年,偉大的西班牙吉他大師塔瑞加也在維市誕生。法蘭奇出生的那間教堂後面,就有一條以他命名的街道,還有兩尊紀念他的塑像。其中一尊是他坐在椅子上,膝上擱著吉他,擺出預備彈琴的手勢。維市的小孩在這雕像附近跑來跑去,順便抓一下青銅雕像的腳。

  塔瑞加和法蘭奇一樣,來到人世時,從我這裡抓了一大把天分。他和法蘭奇一樣,童年時期也被虐待。虐待他的人是保母,於是他逃跑,掉到灌溉水道裡,弄傷了眼睛。和法蘭奇一樣,他會學吉他,是因為他父親認為要是將來全盲,還可以靠音樂為生。
  還小的時候,塔瑞加住在教堂附近的女修道院裡,他父母在那裡工作。或許他的雙親以為兒子的人生也會和自己的類似吧。然而,塔瑞加開始陷入音樂,不可自拔,再也不想其他事情了(這是當然啦)。他跑去巴塞隆納,想在酒館彈琴,結果被送回父親那裡。那時,他才十歲。

  過了幾年,他又逃跑。這回跑去瓦倫西亞,在路上跟吉普賽人搞音樂,結果又被送回維市。
  過了幾年,他又蹺家了。
  流浪生涯影響塔瑞加的音樂。之後他終於成名,在全歐炙手可熱,卻在旅居倫敦的時候發現自己既孤單、又沮喪。他想念故鄉的陽光;有人建議他,用音樂捕捉這股憂傷,因此他將思鄉之情譜成歌曲。

  那首曲子便是〈淚〉。也是法蘭奇在教堂時,迴盪在他耳邊的動人旋律,讓他停止哭泣,更拯救了他的性命。這首歌是法蘭奇生母卡門西塔最喜愛的歌曲,為什麼呢?她和維市市民一樣,熟知維市名人塔瑞加的作品。
  正因如此,大師才會知道這首歌。他穿著汗衫,彈奏許多曲子給法蘭奇聽。才華便是如此世代相承。神的庇蔭蔓延開展,將近百年之前的音樂家,其影響力開始滋養同名孩子的靈魂。

  順帶一提,上課時間,大師幾乎只做一件事:彈吉他。法蘭奇坐在廚房的椅子上,宛若被催眠般吸收每個音符。他看著大師的手指,猜想墨鏡之後的雙眼,是睜開還是閉上。每彈完一首,大師就會抽菸或喝喝紅酒,有時也喝廉價白蘭地(aguardiente,又稱「燃燒之水」)。等他終於垂下頭、放下手,法蘭奇就會從椅子上跳起來。

  「大師掰掰。」
  「好,好,掰掰。」
  接著,他走下樓梯,去樓下找巴法和狗狗,一起走路回家。沒有樂譜,沒有作業。也沒有吉他。
  「先生,」有一天,巴法開口問大師:「為什麼他不用彈琴呢?」
  「你去洗衣店坐好啦。」大師吼他。
  兩週後,巴法又問了一遍。
  「先生啊,他現在該彈琴了吧?」
  「走開啦,你的狗很臭耶。」

  巴法不敢發脾氣,因為他很尊重藝術家的才華,正因如此,我才這麼喜歡這個胖胖的沙丁魚老闆。巴法雖然不敢動怒,卻很固執。兩週之後,他領著法蘭奇到大師的門前,再度提起這個問題。
  「先生,我一定要──」
  「不行,不准問。」
  「但是我都繳了那麼多學費了。」
  「哼,你是想要他成為藝術家,還是猴子?」
  法蘭奇偷笑,猴子啊。
  「先生,我當然想要藝術家,但──」
  「那你就閉嘴,我頭痛死了。」大師抓抓腋下,問:「我的錢帶來了嗎?」
  巴法歎氣:「帶了。」
  法蘭奇看他拿出一些鈔票交給老師,大師把錢塞到褲子口袋跟香菸擠在一起。
  「沒讀書,就不會寫;吃飯不嚼,吞不下去;要彈琴──」大師捉住孩子的手,「要先聽。」
  大師一把將孩子拉進門,「砰」的一聲關上。(待續)8

  大師解釋之後,又過了整整一年,才讓法蘭奇碰琴。他如此堅持:「先用耳朵聽,再用手彈。」同時,他也講解音樂。講解時不但用西班牙文,也用英文。他在幾年前自學英文,他認為語言的節奏、文法、音調可以幫助了解樂理。一週一週過去,大師用不同的語言解釋何謂和弦、音階、發音,他不斷彈奏,有如上好的銀質餐具鏗鏗鏘鏘,一直教到法蘭奇光聽就能分辨。他還要法蘭奇牢記每位作曲家和曲名。有時,他們會在廚房聽小台的收音機,大師捏捏他的手,說:「有沒有聽到?那邊啊!那個小調,那是三連音……」

  據法蘭奇觀察,大師沒有其他學生。他過來的時候,大師通常都在沙發上睡覺,門也不鎖。法蘭奇推推他的肩膀,直到他發出咕嚕聲、翻個身,這樣法蘭奇就知道他清醒了。
  幾個月過去,大師愈來愈少生他的氣,也不再罵他笨了。法蘭奇很開心。同時,巴法也放棄跟大師爭吵吉他的事。他帶著該洗的衣服,利用法蘭奇上課的時間清洗。每週下課,他都帶著乾乾淨淨、用繩子裹好的襪子、內衣回家。



  重要時刻來臨時,法蘭奇好興奮,根本坐不住。大師叫他坐穩,才能把吉他擺好。但是大師挑選的吉他太大,擺好之後頂到法蘭奇下巴。
  「都八歲了,還這麼小隻?」大師說道,捏捏法蘭奇骨架,「你爸沒餵你吃飯啊?」
  「有啊,他有餵我吃飯。」
  「左手過來。」
  法蘭奇伸出左手。
  「指甲太長了,要剪。」
  「要剪?」
  「剪左手就好,每天都要剪。」
  「是的,大師。」
  「沒剪指甲,不能彈琴。」
  「是,大師。」
  「你知道為什麼嗎?」
  「不知道。」
  「哼,當然不知道,一般人也不知道啦。他們以為剪指甲是因為指甲會妨礙按弦,其實還有別的理由。」
  「是什麼?」
  「指甲會保護指尖,那裡很敏感。只有把指甲修短,才能真正碰觸音樂。」
  「懂了,大師。」
  「那樣你才能感覺到每個音符的痛楚。」
  「是的,大師。」
  「不能有保護。」
  「是的,大師。」
  「學音樂本來就很痛苦,懂嗎?」
  「懂了,大師。」
  「你現在帶我走到櫥子那邊。」
  法蘭奇起身,踩著小碎步帶大師走到公寓另一頭。
  「走快一點啦,我又不是瘸子。」
  法蘭奇加快腳步。
  「大師,走到櫥子了。」
  「打開。」
  法蘭奇拉開門把,裡面有一堆堆的鞋盒,吊著一些衣服,還有四把吉他,一把比一把小。
  「拿最小把的給我。」大師說道。
  法蘭奇雙手捧起吉他,拿給大師。他低下頭,看到一雙鞋,是女人的,而且吊桿上還有一些洋裝、手提包。
  「大師,你有太太喔?」
  「回去坐好。」大師說道。
  法蘭奇關上衣櫥的門。



  那把小吉他,帶領法蘭奇迎接自己的命運。那其實是一把braguinha,類似烏克麗麗,只有四根弦。琴頸可以好好卡在法蘭奇小小的左手上,琴身弧度也很貼合他細瘦的左膝;大熱天他穿短褲,露出一節凸凸的膝蓋。琴身尺寸完美,彷彿為他量身打造。
  他走到哪裡都帶著琴。

  「右手臂彎起來,右手放鬆,」大師這樣教他,「不要用捏的,是想把誰捏窒息啊?也不要往下壓,要把誰淹死啊?右手是要跟琴弦講話,你跟人講話的時候,會想把對方捏死或淹死嗎?」
  「不會啊,大師。」
  「哼,當然不會。」
  「那左手怎麼辦?」
  「左手要去找『美』,她會負責彈出音符和和弦。右手要怎麼愛現都可以,但是沒有左手,什麼都彈不出來,知道嗎?」
  「知道了,大師。」
  「要尊重左手,每次開始彈之前,要先這樣擺。」大師把法蘭奇的手掌攤開,「像是要跟人拿東西那樣。」
  法蘭奇想起教堂裡的人,他們跪在長條木椅上,手攤開擺在面前。
  「像是跟神禱告那樣攤開嗎?」
  「啪」的一聲,大師往手心打下去。
  「笨蛋,神才不會給你什麼,只會拿走而已。」(待續)*

  那個時候,法蘭奇對神的認識,就是祂住在大房子裡,常常在睡覺。為什麼住大房子呢?因為巴法說,他媽媽跟神住在一起,其他過世的好人也住在那裡,所以神的家一定很大吧?
  為什麼神常常在睡覺呢?巴法帶他去看維市那間被壞人焚毀破壞的大教堂。法蘭奇心想,神要不是在睡覺沒發現,才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呢。有時候,法蘭奇睡覺沒注意,狗狗一直在門邊低聲叫,起床之後果然發現門口有一大攤尿。於是法蘭奇推論,睡覺時可能會發生壞事,還有,如果讓壞人知道神閉上了眼睛,他們就能逃過報應。
  或許,神有時就跟大師一樣,只是戴上墨鏡吧。

  有一天,法蘭奇這樣問大師:「你有用眼睛看過什麼東西嗎?」
  「難道我回答了,你吉他就會彈得更好嗎?」
  「不會,大師。」
  「那你問什麼問?」
  「對不起,大師。」
  「如果我看得見,你會是什麼樣子?」
  法蘭奇聽到他這樣問,笑了。
  「你會看見一個小男孩呀。」
  「是看見沒在練琴的小男孩吧。」
  法蘭奇的笑容消失了。他已經練習了好幾個月,每天都在花園裡練琴,狗狗偎在他腳邊。他想彈大師彈的曲子,但現階段他只能彈練習曲。
  「大師,我手指好痛。」
  「音樂就是痛苦啊。」
  「手指形狀也變得好怪。」
  「那是繭。」
  「什麼是繭?」
  「剛開始彈琴的時候,按弦按不習慣,指腹會一條一條的,對吧?」
  「對,大師。」
  「感覺還腫腫的?」
  「對,大師。」
  「可能還有流血?」
  法蘭奇喉嚨梗了一下,他不想告訴老師這件事。然而一開始練琴時,他非常投入,有時還得用襯衫把血擦掉。
  「是的,大師,有時也會流血。」
  他聲音顫抖著。
  「法蘭西斯可,你在哭喔?」
  「沒有啊,大師。」
  「失血不用哭,尤其是你熱愛的東西。」
  他摸索水槽旁的櫃子,從裡面取出小瓶子和碗。
  「真正的吉他手要感謝繭呢。皮變厚,才不會痛。但是厚皮底下,都是累積下來的痛。」
  他把小瓶子倒進碗裡,放在桌上。
  「把手泡進去,會比較舒服。」
  法蘭奇照做,臭味瀰漫。
  「這是什麼?」
  「要你管?我說有用就有用,還要多問嗎?」
  「Lo siento(對不起),大師。」
  「說英文,I am sorry。」
  「I am sorry。」

  大師又在桌上摸來摸去,找廉價烈酒來喝。「外面打仗打得凶啊,以後不是說英文,就是德文了。其實我本人比較喜歡英文,德文聽起來像在吵架。」
  大師喝了一大口,臉皺了起來,「而且德國人是殺人犯,西班牙竟然也不想辦法阻止他們。」
  法蘭奇聽過打仗這個詞,巴法之前和工廠的人說過,聽起來不太妙,而且法蘭奇也不想學聽起來像在罵人的語言。光是長繭已經夠難受了,他決定聽老師的話,除了音樂之外什麼也不想。不過他也在想,要不要告訴老師,其實他才六歲呢?(待續)音樂經紀人「敲敲」的話
連納.費雪曼(Leonard Fisherman),綽號「敲敲」(Tappy),音樂經紀人,唱片公司老闆

  看哪邊?攝影機,還是你?好,好,當然。我是連納.費雪曼,來自紐約布魯克林,八十六歲。這趟真是累死我了,又搭飛機、又坐長途巴士,但我還是想來。老實說,聽到消息我真是難過得要命,可憐的法蘭奇。我是他的第一個經紀人,那是五、六○年代的事情,後來我們不歡而散。沒錯。他變得有點瘋瘋顛顛,誰知道為什麼?人家亂寫的垃圾我半點也不信。你也不該信,尤其他們怎樣寫我那部分。他結婚的事?拍電影慘敗?有人想推到我頭上。他們懂什麼啊?
  你想知道真相?是我挖到他的。有人說不是這樣,但我挖到他的時候,他還只是個pisher 而已。你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意第緒語「小孩」的意思,年紀又小又天真啊。
  天真。哈!我笑出來了,因為法蘭奇.普瑞斯托從沒那麼天真。

  欸?……當然,我舉個例子給你聽,我喜歡這個故事。那時我們在加州,是一九五九年二月,待會告訴你,為什麼我馬上想起這個故事。一九五八年,我簽下法蘭奇。當時,他來我辦公室,說之前待過貓王的團。我手下有很多藝人,但提到貓王,就算踏進門檻了。
  法蘭奇真的很會唱,他站在我桌旁,開始唱〈妳是我的特別天使〉(You Are My SpecialAngel),雙手交叉在胸前,我聽了簡直被迷倒,而且他長得很好看,一看就知道那張臉可以幫我賺進大把鈔票。每次法蘭奇來,我的祕書都快昏倒了。後來他就跟她勾搭上,然後傷了她的心,他常常那樣。
  多年來,我看他跟很多女人重蹈覆轍,祕書、女侍、飯店櫃員。老實說,他根本像把妹機器人,真希望我也有那樣的能力啊。在他事業正要起飛前,他交往很久的女友離開他了。我都說:「少年仔,要是你想報復她,你已經贏了。」
  他會說:「唉,連納,算了吧。」

  法蘭奇就是這樣,他叫我連納,其他人都叫我「敲敲」,因為我總愛用指尖或腳尖拍打,緊張就會這樣,現在也是,你看。可是法蘭奇跟其他人不一樣,瘋瘋的,簡直是瘋子,但是我很愛他。他那麼有心,世界卻把他給忘了,多可惜。就這樣死掉了,悲劇一場……

  講到哪兒?……喔,對,反正那時候的加州,鄉下地方有移動遊樂園,有娛樂設施可以坐,還有動物可看,山羊啊、馬啊,那些鬼東西。到了晚上,為了吸引青少年,馬戲團會舉辦搖滾表演。我幫法蘭奇安排一場表演,同台的好像有漂流者(Drifters)、艾佛利兄弟二重唱(the Everly Brothers)、艾迪.科克蘭(Eddie Cochran)、巴迪.那克斯(Buddy Knox)、胖子多明諾(Fats Domino),每人唱兩首,場面挺大的。
  馬戲團主辦人是羅馬尼亞人,是個毛茸茸的大塊頭,留了八字鬍。所有事情都由他經手,動物、設施也是他在弄,包括音樂。錢都交給他,每天晚上,工作人員都在他的帳篷排隊領錢,等他結清收據。他把錢放在灰色錢箱裡,總是這樣開頭:「先付正職。」他嘴裡叼著粗粗的雪茄,從箱子裡數出一張張鈔票。可是他會把帳篷搞得超熱,甚至開暖爐,排隊的人也很熱,往往心浮氣躁,一走了之。但是法蘭奇沒有走,他跟艾佛利兄弟菲爾和唐諾(大家叫他唐)一起等。第一晚,他們站在那裡,流汗流到全身溼透,終於輪到他們的時候,那個羅馬尼亞人早就把箱子裡的錢發完了。

  「明天再給。」他說。
  他們就這樣忍著,一連忍了四晚,都是那一套:「明天再給。」終於輪到馬戲團最後一場表演了,法蘭奇和艾佛利兩兄弟都快瘋了。法蘭奇喜歡他們,說他們限制了自己,不然可以更好,其實他自己也是這樣。老實說,我聽到他唱他們的歌〈做夢就好〉(All I Have toDo Is Dream),聽了真的會哭。他那嗓音啊,還有那首歌!我說:「法蘭奇,我來幫你錄這首歌吧。」但是他拒絕了,為什麼呢?接下來我說的,你可要聽好喔。寫這首歌的是一對夫妻檔,法蘭奇說那個妻子告訴他,她八歲時做夢夢見未來丈夫的臉。十九歲時,她去一個地方,看到他就在房間的另一頭,從此兩人一直在一起。這是真人真事。所以歌名才叫〈做夢就好〉。

  反正法蘭奇說,那樣的歌,就像那對夫妻只屬於彼此,只能屬於一個歌手,既然兩兄弟已經錄了那首歌,他就不能錄。可是在他之前,不知多少人也錄過了啊。他就是有心,但是沒腦。你又能拿他怎麼辦呢?(待續)  欸?……對了,羅馬尼亞人發錢的事。最後一晚他們上台表演,法蘭奇風靡全場,我也在場。他唱〈想要愛妳〉,那首歌還沒錄,但是光看那些女孩子跳上跳下,就知道那首歌會大紅。後來表演結束,藝人又去帳篷排隊,我也過去。拿錢的最後機會嘛。那裡熱得跟地獄一樣,法蘭奇人不知上哪兒去了,大家都在等大塊頭羅馬尼亞人。突然有人大喊大叫,大家一哄而散,聽好喔──大象逃跑了。
  這種瘋狂的事,你聽過嗎?大家跑來跑去,誰也不想被大象踩到,對吧?警車來了,警鈴大聲作響,好瘋狂啊。突然有車子停在我們旁邊,是法蘭奇,副駕駛座還坐著一個女孩子。他跟我和兩兄弟大喊:「上車!」便疾馳而去。大家都有點嚇到,除了法蘭奇以外,他看起來相當冷靜,還把我們載到飯店。

  「車是哪來的啊?」我問他,但他只是笑笑。你知道他笑起來的模樣嗎?他那口白牙?唉,真希望我也有那種牙齒,我的幾乎掉光了,都是假牙⋯⋯
  看他那樣笑,我就知道不要再問了。艾佛利兄弟下車進飯店,法蘭奇追在後面,說:
  「欸,等一下。」給了他們一個信封,看得出來裡面裝了錢。法蘭奇在他們耳邊說悄悄話,他們一把環住他的脖子,給他一個熊抱。等他們走了,我跟他說:「你自己的錢應該也有著落吧?」「算了吧,連納。」接著,他想起車上那個女孩子。那晚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

  現在,我要來說為什麼一開始要註明日期是一九五九年二月了。大象事件隔天早晨,我人在辦公室,電話響了。打來的是法蘭奇,他說:「帕可伊馬(Pacoima)這地方在哪裡啊?」嗯,那是聖弗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的小鎮。他說他想去那兒,馬上就去。我說,好啊,怎樣,要我載你去嗎?他說他沒有車。我說,昨晚那輛呢?他說反正就是沒了,不要問。
  過了幾小時,我開車去接他,開收音機才聽到那則新聞。巴狄.荷利(Buddy Holly)、李奇.瓦倫斯(Ritchie Valens)、大波普(Big Bopper)都墜機了。你知道那次意外嗎?在愛荷華,沒錯,因為暴風雪。

  法蘭奇要我載他去帕可伊馬,那是李奇的故鄉。他過世時還很年輕,才十八、九歲。他在巡迴演出時認識了法蘭奇。李奇是墨西哥人,法蘭奇是西班牙人,兩人一見如故。他有一首很紅的西班牙文歌曲〈La Bamba〉,法蘭奇很喜歡,他覺得那是最棒的作品。
  我們開車去帕可伊馬,在加油站稍微停下,法蘭奇進去,拿了個地址出來,是李奇媽媽的住家。我們開去那裡,外頭已經停了一堆車,還有一些記者。法蘭奇叫我們等一等。我們把車停在路上,坐在車裡等人散去,大概等了四小時。後來天黑了,他說:「好,我進去一下。」他從後座拿出他的手提箱,打開來。你猜猜看裡面是什麼?
  是那個灰色錢箱。

  對,就是那個羅馬尼亞人的錢箱,他偷過來了。我可以對神發誓。他走到門廊,把箱子留在那邊,很靠近門邊,但是他連門都沒敲,就又走回來了,說:
  「可以走了。」
  我問他:「法蘭奇,你到底做了什麼?」他從來沒有正面回答我,只說失去孩子一定很難過,他媽媽應該需要幫助。這太扯了吧?整件事都是他精心策畫的──大象啊等等,所以我們才能拿到錢。結果他又全數給了別人。回程路上,我一直在看後照鏡,希望羅馬尼亞瘋子沒來追我們。(待續)9

  錢啊,不得不說,真是神祕。對人類來說,錢很重要。在我看來卻是極大的負擔。我從來沒有錢,也未曾感受過錢的好處。我只知道,雖然我有些弟子後來致富,卻有更多人因為缺錢選擇放棄音樂。到底為什麼呢?財富永遠無法定義音樂。用心,在哪裡都可以演奏,
  用什麼樂器都可以。

  法蘭奇第一次彈琴,是用那把便宜的braguinha。後來得到大師同意,升級到六弦吉他。大師要他去衣櫃拿出一把吉他,琴身是焦糖色,琴頸用桃花心木做成。那時,法蘭奇一週要上好幾次課,上課時間巴法往往必須工作,於是巴法買了一輛青蘋果色的馬車給他。法蘭奇常常載著新吉他,駕車駛過街上。
  馬車上的吉他少年形象,與當時橫掃西班牙及全世界的戰爭景象,形成強烈對比。那幾年,我忙著回收過早消逝的才華──散落在戰場上,溺斃在沉船裡,在空中被擊落。真是浪費啊。為什麼人類會互相殘殺,完全在我理解之外。不過我能證明,打從有人類以來,你們一直如此,改變的不過是殺人武器罷了。

  戰爭影響到每一個人,巴法的沙丁魚工廠開始出狀況,有些員工被迫披上藍色制服,拉去打仗。其他人則是爭吵要效忠哪一邊。政府要求巴法製作一定數量的罐頭當軍用補給,我認為巴法不太願意做這種事。巴法一直到晚上才下班,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溼毛巾蓋住額頭。狗狗蹲在他腳邊。
  「去外面練琴。」巴法會這樣跟法蘭奇說。看到爸爸這樣,他很難過。帶著吉他去花園之前,他做了起司芥末三明治給他吃。每天彈琴之前,他都會剪指甲,再彈大師教的「琶音」,把和弦的音一個一個分開,用不同的順序彈奏。他把所有音階彈過一遍,也練習爬格子,手指像蜘蛛腳一樣,愈彈愈快,但是從不打結。

  「你看過蜘蛛滑倒嗎?」大師問道。
  「沒有。」
  「哼,當然沒有。所以你的手也不能滑倒。」
  「Sí,大師。」
  「要說『yes』。」
  「Yes。」
  「要說英文。」
  「老師說我們只能說西班牙文。」
  「跟他們說西班牙文,跟我就只能說英文。不准跟他們提起我,也不能說我們在上課。知道嗎?」
  「Sí。」
  「這是祕密。」
  「Sí。」
  「要說『yes』。」
  「Yes。」
  「繼續練習吧。」
  「Yes。」

  大師要人保密很合理。我不關心政治,但是那時的西班牙,到處都在打壓,隨著時間過去,維市有愈來愈多人因「反政府」遭逮捕,其中許多人是藝術家。得到我天賦的某個音樂家,大白天被拖出自宅,丟進牢房。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兩個大提琴家、一個長笛手、幾名歌手。就我了解,當時的西班牙統治者(叫佛朗哥的禿頭男)搞出這個慘虐的社會,任何偏離正常的行為都算叛國罪行。這種形態的政府我以前也看過啊,被統治的人民看起來總是一樣。他們表情疲累,前後張望,與揮之不去的凝重恐懼搏鬥著。
  在這樣的情況下,西班牙的藝術飽受折磨。大家不敢表達自己,不敢用特定的方式寫作、跳舞。詩人下獄,地方音樂遭禁。各類音樂廣播節目被傳統的西班牙曲目代替。

  「這個佛朗哥再這樣搞下去,」大師咕嚕抱怨:「我們就只能聽佛朗明哥了。」
  然而,壞事有時也會有好的一面,就像小和弦裡能聽到大調一樣。有一天,法蘭奇駕著馬車去大師家,經過一塊新豎立的告示牌,上頭寫著:西班牙人說西班牙話!那時,他看到市區最大間的商店前有人在騷動。穿著灰色制服的警察把人拉出來,商品堆在地上。法蘭奇推推擠擠穿過人群,聽到有人低聲說著他不懂的話。其他人則歡呼:「佛朗哥!佛朗哥!佛朗哥!」群眾開始推擠,叫聲愈發激烈。這時,法蘭奇的眼光落在貨物堆中的某樣物品,是唱機。他以前在櫥窗外看過,巴法解釋唱機能把唱片上的音樂播出來。法蘭奇問可不可以買一台,巴法說:「太貴了。」

  可是現在,唱機就擺在人行道上,底下還堆著許多唱片,都是美國、英國、法國進口,或來自西班牙較外圍的地區。法蘭奇那時太小,還不懂當時的政府認為這些東西具有「顛覆性」。他以為東西擺在路上,就是不要了。
  灰衣警察開始打人驅趕時,他速速把唱機和唱片裝進蘋果綠馬車裡,再用毯子蓋好,把音樂從那場混亂救了出來。
  完全不知道有人看著他。(待續)10

  我應該講一講法蘭奇消失的母親,以及她如何為他的童年蒙上陰影。
  當然,法蘭奇完全不記得卡門西塔,不記得那個虔誠、髮色如黑葡萄的母親。巴法當然也不知道她是誰,但他沒有告訴法蘭奇實話,沒說他是狗狗從河邊撿回來的。哪個小孩想知道自己是棄嬰呢?
  於是,新故事誕生了。你們人類就是這樣重塑歷史的吧。巴法跟法蘭奇說,他媽媽是個聖潔的女性,是他唯一的摯愛,在法蘭奇出生不久、他們出遠門時,不幸過世,也順便解釋為何他們從來沒去維市墓園幫她掃墓。
  這個謊可扯得真爛。不幸的是,法蘭奇的好奇心就跟音樂天分一樣旺盛。

  「爸爸,你們那個時候去哪裡?」
  「去美國。」
  「美國在哪裡?」
  「在很遠的地方。」
  「媽媽怎麼死的?」
  「車禍。」
  「她在開車喔?」
  「當然不是她開啊。」
  「所以是你在開?」
  「對啊。」
  「那你沒有受傷?」
  「沒有。欸,有啦,但不嚴重。」
  「你有想辦法救媽媽嗎?」
  「當然有啊。」
  「真的有努力救嗎?」
  巴法歎了一口氣。說謊時絕不能根據孩子的問題打草稿,那就像用敲鑼的節奏來譜曲一般。
  「有啊,我想盡辦法了。」
  「那我當時在哪裡?」
  「你在家裡。」
  「你們放我一個人在家?」
  「託朋友照顧啦。」
  「誰啊?」
  「你又不認識。」
  「為什麼我不認識?」
  「他死了。」
  「怎麼死的?」
  「車禍。」
  「是他開車嗎?」
  巴法抓亂頭髮。他很實際,心腸也好,但我很確定他出世時,一定沒抓到說故事的天分吧。
  「我忘了啦,好久以前的事了。」
  「那媽媽怎麼了?」
  「什麼時候?」
  「她死掉之後怎麼了?」
  「埋起來啦。」
  「什麼意思?」
  「人死了就要埋起來啊。」
  「那要怎麼跟神住在一起呢?」
  「埋了以後,就會跟神住在一起了。」
  「媽媽埋在哪裡?」
  「墓園裡。」
  「哪裡的墓園?」
  「美國的。」
  「美國哪裡?」
  巴法根本不熟美國,但是他有個姐姐丹薩,幾年前搬到墨西哥,後來和底特律人結婚。
  「底特律的墓園。」
  「底特律是什麼?」
  「是一座城市。」
  「在哪裡?」
  「在美國啊。」
  「你為什麼要去美國?」
  「去買車。」
  「我們這輛嗎?」
  「另外一輛。」
  「就是車禍那輛?」
  「就是那輛。」
  「媽媽漂亮嗎?」
  「非常漂亮。」
  「她愛不愛我?」
  「非常愛。」
  雖然巴法不知道詳情,這點倒是實話。他開始頭痛了,想結束話題。
  「法蘭西斯可,不要再問了。」
  「她長什麼樣子?」
  「求求你⋯⋯」
  「這個人是她嗎?」
  法蘭奇拿出一張照片,上面是年輕的巴法環抱著丹薩,她體型圓滾滾的,髮色明亮,塗著深色口紅。這張照片是多年前拍攝的,那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後來她搬去墨西哥。
  「你從哪裡找出來的啊?」
  「櫃子裡。」
  「你幹嘛翻櫃子?」
  「這是媽媽嗎?」
  巴法歎氣。「對,就是她啦。不要再問了,好嗎?」

  法蘭奇盯著那張照片。終於。那個圓滾滾、抱著爸爸的女人就是他的媽媽。她是聖潔的,在遙遠的國度死於車禍中,為了跟神同住,還被埋在土裡。
  他終於有了自己的歷史。多年後,他從這段故事汲取靈感,寫了第一首吉他曲〈Lágrimas porMi Madre〉,意思是「獻給母親的眼淚」。
  真相是光,謊言是影;音樂是光,也是影。(待續)11

  關於我,人類創作了許多詞彙,描述如何演奏。在古典音樂裡,大部分的專業術語都是義大利文,像是adagio、moderato。這些詞彙的起源要回溯到文藝復興時期。那時的義大利是創意重鎮,去到那兒的音樂家發明了數百條表示音樂速度的詞彙,如vivace(活潑、生動)、andantino(小行板)、prestissimo(最急板)。法蘭奇的故事講到現在,已經用到了largo(廣板),起碼是larghissimo(極廣板),盡量慢,但是不能失去意義。不過葬禮總會開始,我們得採用accelerando(漸快板),或許還得用上adagietto(稍慢板)或allegro(快板)。

  接下來三年(從法蘭奇偷了唱機,到躲在船艙底部離開西班牙為止),發生了以下事件:身高抽長九吋,掉了六顆乳牙,在學校打了四場架,第一次領聖體,學會足球射門,塗髮油,被女孩子偷親耳朵(她笑著跑了),學會騎腳踏車,用拉丁文祈禱,用臘腸和橄欖油做三明治,第一次穿泳衣,第一次看到坦克車,並且時常要巴法指出美國在地球儀上的位置,每晚睡覺都要把那明亮髮色女子的照片壓在枕頭底下。他相信她就是他的母親。
  他每天也在花園練起碼三小時的吉他,學了超過一百首曲子,用琶音和弦和指法練習對狗狗傾訴愛意。

  至於他和大師的吉他課,我可以保證他有卓越的進步,有時法蘭奇在彈奏時,大師臉龐露出了微笑,從這一點就看得出來。大師甚至戒了菸,但那可能是因為有一次法蘭奇用打火機時不小心燒到桌布,大師還來不及警告他這會讓整個房子燒起來,法蘭奇就拿紅酒澆了下去(當時沒釀成火災,但是大師被這麼一嚇,竟戒掉長年癮頭)。

  法蘭奇在那間洗衣店樓上的公寓中待得愈來愈久,學會了正規古典吉他技巧,也不把吉他頸部靠在左肩上了,他把琴稍微往上抬,腳踩在凳子上。大師要他用右手握橘子,一握好幾個小時,模擬正確的撥弦手勢。他也常常突然抓住法蘭奇的手,告訴他怎樣用大拇指腹和指甲的角度,彈出最純粹的音色。大師教導他吉他每一吋部位,教他在琴頸最高處彈出尖銳的聲響,教他響孔附近發出的音色、音調,教他每條琴弦如何振動,如何撥弦、點弦、指彈、刷弦。

  法蘭奇也開始用那台從路邊偷來的唱機。大師一開始很生氣,但是法蘭奇堅稱那台唱機是人家不要的(大師說:「警察都把店抄了,你以為他們會放過我們嗎?笨蛋!」),但是法蘭奇將唱針放在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樂團的唱片上,播出〈別再奔波了〉(Don’t Get AroundMuch Anymore)時,大師張大嘴巴跌坐在椅子上,叫法蘭奇連播十三次。

  最後,那堆唱片中,每一張他們都聽遍了,而且反覆聆聽。大師最喜歡的,是一張吉普賽吉他手萊恩哈特的七十八轉唱片,還說他「根本不是地球人」。法蘭奇則是偏愛路易斯.阿姆斯壯,尤其是〈比爾.貝里不回家〉(Bill Bailey, Won’t You Please Come Home)這首歌,還把歌詞記起來。有一天,大師在吃法蘭奇做的臘腸三明治時,法蘭奇唱了那首歌給老師聽,模仿得惟妙惟肖。

  比爾.貝里不回家,
  真不回家住?
  女人整天哀怨低訴:
  「我會下廚繳房租,
  寶貝對不住。」

  他唱完之後,大師也吃完了,然後用兩根手指搓搓下巴。
  「法蘭西斯可,你麻煩大了。」
  「什麼麻煩?」
  「你歌唱得很好。」
  「謝謝大師。」
  「唱得太好了,你一定要下定決心,要當偉大的歌手,還是吉他手?」
  「可不可以兩個都當?」
  大師歎氣。「兩個都當,等於兩個都當不了。」法蘭奇看著老師,看著那副墨鏡,沒刮乾淨的鬍碴,他不想因為歌唱而讓老師失望。
  「大師,對不起。」
  大師「嘖」了一下。「不要再模仿路易斯了,會傷到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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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2136713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472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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