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狗的眼睛:與《異鄉客》並列,馬奎斯四大短篇小說集。
Ojos de perro azul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馬奎斯:「這本書裡的作品,都是具有卡夫卡特色的故事。」
與《異鄉客》並列,作者四大短篇小說集。
在夢境與現實之間,就隔著這一本書。
模糊了時間,扭曲了空間――14篇超脫魔幻的完美逸作。
不要開門,
因為外面布滿了難纏的夢境。
不要尋找「藍狗的眼睛」,
因為你將迷失在深邃的眼神裡……
〈第三度認命〉
躺在棺材裡的我正準備下葬,
那個惱人的噪音又出現了。
我真的死了嗎?應該只是病了吧?
因為我已經死過兩次了,
「死亡」不過是我得的病而已。
〈艾娃在她的貓裡面〉
她「跨界」的那一晚,
花園裡飄來一股恐懼的氣味,
她聽見虛空裡的嬰靈正在嚶嚶啜泣。
但此刻的她除了遺忘別無他法,
除非,她可以借體重生……
〈藍狗的眼睛〉
藍狗的眼睛――
當她說完這句話,我感覺此情此景不斷在重演,
就像她正在某個遙遠的夢境裡看著我,
只要確認彼此的眼眸,
就能在世界的某個角落驚醒過來。
〈那波,讓天使等待的男人〉
那波忘了自己究竟睡了多久,
因為囚禁他的那扇門已經十五年沒開過了,
久到彷彿時間停止、天使死去,
他才在某人的呼喚聲中甦醒過來,
並發現自己成了一頭形同死屍的猛獸……
與《異鄉客》並列,作者四大短篇小說集。
在夢境與現實之間,就隔著這一本書。
模糊了時間,扭曲了空間――14篇超脫魔幻的完美逸作。
不要開門,
因為外面布滿了難纏的夢境。
不要尋找「藍狗的眼睛」,
因為你將迷失在深邃的眼神裡……
〈第三度認命〉
躺在棺材裡的我正準備下葬,
那個惱人的噪音又出現了。
我真的死了嗎?應該只是病了吧?
因為我已經死過兩次了,
「死亡」不過是我得的病而已。
〈艾娃在她的貓裡面〉
她「跨界」的那一晚,
花園裡飄來一股恐懼的氣味,
她聽見虛空裡的嬰靈正在嚶嚶啜泣。
但此刻的她除了遺忘別無他法,
除非,她可以借體重生……
〈藍狗的眼睛〉
藍狗的眼睛――
當她說完這句話,我感覺此情此景不斷在重演,
就像她正在某個遙遠的夢境裡看著我,
只要確認彼此的眼眸,
就能在世界的某個角落驚醒過來。
〈那波,讓天使等待的男人〉
那波忘了自己究竟睡了多久,
因為囚禁他的那扇門已經十五年沒開過了,
久到彷彿時間停止、天使死去,
他才在某人的呼喚聲中甦醒過來,
並發現自己成了一頭形同死屍的猛獸……
影音介紹
名人推薦
★來自世界的最高讚譽
《藍狗的眼睛》裡收錄的作品,前面幾篇有著卡夫卡的毀滅感,後面幾篇有福克納的荒涼意象,令人感覺冷漠且極端。——秘魯詩人.作家/巴爾加斯.尤薩
馬奎斯擁有超凡的想像力和堅定的意志力,他的筆下充滿了冷靜,他清楚知道自己能創造出什麼樣的奇蹟!——紐約時報書評特刊/阿爾弗雷德.卡辛
這本書裡的故事內容豐富、充滿自信,而且筆力驚人……它們擁有一個無庸置疑的關鍵字——魔幻!——紐約客/約翰.厄普代克
馬奎斯的天才在於宿命論和可能性能以某種方式相融共存,在他的作品中,死亡具有歡笑,夢想也可以得到救贖。——紐約時報/約翰.倫納德
★名家齊聲推薦
【作家】馬 欣 專文導讀
【作家】朱嘉漢
【作家】郝譽翔
【作家】廖偉棠
【作家】鍾文音
(按姓名筆畫序排列)
《藍狗的眼睛》裡收錄的作品,前面幾篇有著卡夫卡的毀滅感,後面幾篇有福克納的荒涼意象,令人感覺冷漠且極端。——秘魯詩人.作家/巴爾加斯.尤薩
馬奎斯擁有超凡的想像力和堅定的意志力,他的筆下充滿了冷靜,他清楚知道自己能創造出什麼樣的奇蹟!——紐約時報書評特刊/阿爾弗雷德.卡辛
這本書裡的故事內容豐富、充滿自信,而且筆力驚人……它們擁有一個無庸置疑的關鍵字——魔幻!——紐約客/約翰.厄普代克
馬奎斯的天才在於宿命論和可能性能以某種方式相融共存,在他的作品中,死亡具有歡笑,夢想也可以得到救贖。——紐約時報/約翰.倫納德
★名家齊聲推薦
【作家】馬 欣 專文導讀
【作家】朱嘉漢
【作家】郝譽翔
【作家】廖偉棠
【作家】鍾文音
(按姓名筆畫序排列)
序/導讀
【導讀】
遠古的風吹來時,就變成了未來的預言
作家/馬欣
這是馬奎斯早年的作品,但透過這本書,你就可以看到他書寫《百年孤寂》的洞察力。書中的人物生生死死,夢醒又沉睡,周而復始,每個人的存在如此鮮活,但也同時一瞬,一如他們在時間裡迷了路,並為失去的世界哭泣。
馬奎斯的書不好懂,這本書也是,甚至在這本書中他的魔幻寫法與意識流更為鮮明。但馬奎斯的書是藝術的原因就在於,他不只在寫故事,更是在寫一種美,那其中包含了大千世界萬物相生相剋之美,因此殘酷,所以生意盎然,但美麗的背後也滿是腐朽,有如他的《百年孤寂》不僅是在寫人類的歷史與未來,同時也在寫我們的宿命。
他的書寫有著伸縮鏡頭,既看到滄海一粟的大格局,又看到噬咬我們內在的心魔,當它們同時呈現時,讀著讀著彷彿就對生命有了一種豁然之感,因為它包容了佛法的哲理,也有著基督教的能量不滅。
《藍狗的眼睛》以短篇小說的書寫,讓讀者感到角色像是活在Edward Hopper 的畫作裡,充滿凝結的空間與凝視的時間,角色在那有限的空間進行日常的無盡。從第一篇〈第三度認命〉主角置身在待死棺材中的「日常」,你既可以理解是植物人的心聲,也可以想像成是如同死亡一般活著的人。
主角生著「死亡」這樣的病,感受到腦內有如活體衝撞的噪音,也感到自己正被恐懼吞噬,而第三次發現自己的器官都失去作用時,才感到生命難得的「安息」的快樂。這個開篇故事相當驚悚,然而「死亡」接近活著的清醒,近乎寫出了生命的本態。有的人生近乎昏寐般地掙扎著,但卻無法真正地安歇,主角在第三度認命中,終於感受到短暫的生之清晰,但那時他已離死不遠了。
時空的伸縮與特寫,讓這個故事的燭光滅熄後,另外一個故事又在另一幅Edward Hopper的畫中被喚醒。那是一個被自己的美麗控制住的女子,太過突出的存在給了她巨大的包袱,這裡的描寫有如困在軀殼中的絮語不斷。但當她能擺脫自己祖傳的美貌,以為終於想到獲得自由的出路時,卻早已是數百年後的事了。
這像是來自瓶中精靈的絮語,於是當你讀到第二篇時,才發現你掉進了《十日談》或《一千零一夜》的時空裡,過去的風一直吹過來,到你的眼前時,竟是未來的預言姿態了。
所有的歷史都像是風來的絮語啊。於是你陷入了馬奎斯編織的人類「南柯一夢」之中,人類整體的生命都像是一場夢般,美麗而哀傷。這樣壯闊的美卻呈現在這麼多的短篇之中,而當時間與空間如漏斗般轉換了一個方向,另一個故事又接著展開了。
或許你跟我一樣,會著迷於其中一篇〈有人弄亂這些玫瑰〉的故事,開頭是這樣寫的:「因為是禮拜日,雨也停了,我想帶一束玫瑰到我的墳上。」時序像亂了一般的咒語,但以鬼一般的存在,他看到了家鄉的變化,變成了不毛地帶,熟悉的人都已經遠離。
這樣的時空忽遠忽近,這時他發現一個俯臥在聖人像前的女人,於是想去祭壇那裡拿朵最鮮豔的玫瑰,又因為驚醒了她總是沒能得手。日子久了,他看著那女人獨居在那荒蕪之地,知道她是分離了四十年的故人。鬼像沒有情感一般,記述著女人的生活,只惦念著玫瑰。
但從那一景一物中,想到了那天他死時,她也在場,一個八月的暴雨日的意外,死亡之日像個密閉空間,鬼的時間無盡,卻陪伴著生者的有限生命。它敘述著那女人之後的二十年生活,像彼此認出了對方般的天人永隔,但只有讀者知道他們處在不同的維度。
沒有悲傷的用語,你不知鬼是在照看著女子修修補補的身影,還是只想拿到那束玫瑰,但情感卻如此深刻,原來這個世界有的是天長地久,只是不在我們想像的形式內。
書中的每個故事都短如一道燭光,卻有著生命的縱深,如〈那波,讓天使等待的黑人〉,一個馬童那波,生命暫停在被馬踢中的那一日。神智受損的他被主人驅逐關在一間密室裡,但他總能回到他惦念的時光——那些週六去廣場上的回憶,以及陪伴啞巴小女孩聽唱片的時間。他的人生雖然失去了「時間感」,時間也放逐了他,但他與啞巴女孩因為彼此曾經的存在,而擁有了「時間」的意義。
〈藍狗的眼睛〉描述著只有在夢裡才會出現的愛人,他們留下了信號,醒來之後只剩下幾個字象徵著「忘記」,一如人生,忙著的總是瑣事,忘記的往往是重要的事。
〈鏡子的對話〉中,我們跟鏡中的自己總存在著光速差距,那點時差是我們對自己的錯認、控制、追尋或失望,它幻化成我們一生的追求與疲於奔命的下一秒。那個光速的錯失,是我們每個人的好夢與惡夢,也會是一生最後的結局。
〈六點光臨的女客〉有著我們熟悉的都市味,你從中可以拼湊出一個命案。賣春女與餐廳的廚子有過極短暫的心靈交流,卻是在不被承認的十五分鐘前。情感的稀薄,言語的無法到達,每個都市人都在定點迷失方向。
但最美,也最讓人再度感受到《百年孤寂》震撼力的是最後一則短篇故事——〈伊莎貝爾凝視馬康多下雨的喃喃自語〉。故事中有著如聖經審判般的末日大雨,連日無休無止地下著。一頭受困的牛無法從爛泥中挪開,整個天地彷彿只剩那條牛有動靜,牠慣性地站立著,直到應聲倒地。人類在其中更是惶然,整體都迷失在時間裡,直到雨停,馬奎斯是這樣形容這個時刻:「一種神秘而深切的幸福,這種完美的狀態,非常類似死亡。」
馬奎斯文字最大的魔法是「時間」,《百年孤寂》讓我們看到人類的一百年就像是神的一場夢,而《藍狗的眼睛》最後一個故事則像是我們正活在時間的咒語裡,我們跟著它前進,卻共同失去了「時間」的意義。
他像撮了一搓米,讓我們在這本書裡看到時間之於人生,忘記我們總會走向過去,也總是夢醒於未來。
看破神的手腳的,從來只有馬奎斯。人類的美正在於我們從不知自己是夏蟬,因宿命而永恆。
1.愛德華.霍普,1882~1967,美國繪畫大師,以描繪寂寥的美國當代生活風景聞名。
遠古的風吹來時,就變成了未來的預言
作家/馬欣
這是馬奎斯早年的作品,但透過這本書,你就可以看到他書寫《百年孤寂》的洞察力。書中的人物生生死死,夢醒又沉睡,周而復始,每個人的存在如此鮮活,但也同時一瞬,一如他們在時間裡迷了路,並為失去的世界哭泣。
馬奎斯的書不好懂,這本書也是,甚至在這本書中他的魔幻寫法與意識流更為鮮明。但馬奎斯的書是藝術的原因就在於,他不只在寫故事,更是在寫一種美,那其中包含了大千世界萬物相生相剋之美,因此殘酷,所以生意盎然,但美麗的背後也滿是腐朽,有如他的《百年孤寂》不僅是在寫人類的歷史與未來,同時也在寫我們的宿命。
他的書寫有著伸縮鏡頭,既看到滄海一粟的大格局,又看到噬咬我們內在的心魔,當它們同時呈現時,讀著讀著彷彿就對生命有了一種豁然之感,因為它包容了佛法的哲理,也有著基督教的能量不滅。
《藍狗的眼睛》以短篇小說的書寫,讓讀者感到角色像是活在Edward Hopper 的畫作裡,充滿凝結的空間與凝視的時間,角色在那有限的空間進行日常的無盡。從第一篇〈第三度認命〉主角置身在待死棺材中的「日常」,你既可以理解是植物人的心聲,也可以想像成是如同死亡一般活著的人。
主角生著「死亡」這樣的病,感受到腦內有如活體衝撞的噪音,也感到自己正被恐懼吞噬,而第三次發現自己的器官都失去作用時,才感到生命難得的「安息」的快樂。這個開篇故事相當驚悚,然而「死亡」接近活著的清醒,近乎寫出了生命的本態。有的人生近乎昏寐般地掙扎著,但卻無法真正地安歇,主角在第三度認命中,終於感受到短暫的生之清晰,但那時他已離死不遠了。
時空的伸縮與特寫,讓這個故事的燭光滅熄後,另外一個故事又在另一幅Edward Hopper的畫中被喚醒。那是一個被自己的美麗控制住的女子,太過突出的存在給了她巨大的包袱,這裡的描寫有如困在軀殼中的絮語不斷。但當她能擺脫自己祖傳的美貌,以為終於想到獲得自由的出路時,卻早已是數百年後的事了。
這像是來自瓶中精靈的絮語,於是當你讀到第二篇時,才發現你掉進了《十日談》或《一千零一夜》的時空裡,過去的風一直吹過來,到你的眼前時,竟是未來的預言姿態了。
所有的歷史都像是風來的絮語啊。於是你陷入了馬奎斯編織的人類「南柯一夢」之中,人類整體的生命都像是一場夢般,美麗而哀傷。這樣壯闊的美卻呈現在這麼多的短篇之中,而當時間與空間如漏斗般轉換了一個方向,另一個故事又接著展開了。
或許你跟我一樣,會著迷於其中一篇〈有人弄亂這些玫瑰〉的故事,開頭是這樣寫的:「因為是禮拜日,雨也停了,我想帶一束玫瑰到我的墳上。」時序像亂了一般的咒語,但以鬼一般的存在,他看到了家鄉的變化,變成了不毛地帶,熟悉的人都已經遠離。
這樣的時空忽遠忽近,這時他發現一個俯臥在聖人像前的女人,於是想去祭壇那裡拿朵最鮮豔的玫瑰,又因為驚醒了她總是沒能得手。日子久了,他看著那女人獨居在那荒蕪之地,知道她是分離了四十年的故人。鬼像沒有情感一般,記述著女人的生活,只惦念著玫瑰。
但從那一景一物中,想到了那天他死時,她也在場,一個八月的暴雨日的意外,死亡之日像個密閉空間,鬼的時間無盡,卻陪伴著生者的有限生命。它敘述著那女人之後的二十年生活,像彼此認出了對方般的天人永隔,但只有讀者知道他們處在不同的維度。
沒有悲傷的用語,你不知鬼是在照看著女子修修補補的身影,還是只想拿到那束玫瑰,但情感卻如此深刻,原來這個世界有的是天長地久,只是不在我們想像的形式內。
書中的每個故事都短如一道燭光,卻有著生命的縱深,如〈那波,讓天使等待的黑人〉,一個馬童那波,生命暫停在被馬踢中的那一日。神智受損的他被主人驅逐關在一間密室裡,但他總能回到他惦念的時光——那些週六去廣場上的回憶,以及陪伴啞巴小女孩聽唱片的時間。他的人生雖然失去了「時間感」,時間也放逐了他,但他與啞巴女孩因為彼此曾經的存在,而擁有了「時間」的意義。
〈藍狗的眼睛〉描述著只有在夢裡才會出現的愛人,他們留下了信號,醒來之後只剩下幾個字象徵著「忘記」,一如人生,忙著的總是瑣事,忘記的往往是重要的事。
〈鏡子的對話〉中,我們跟鏡中的自己總存在著光速差距,那點時差是我們對自己的錯認、控制、追尋或失望,它幻化成我們一生的追求與疲於奔命的下一秒。那個光速的錯失,是我們每個人的好夢與惡夢,也會是一生最後的結局。
〈六點光臨的女客〉有著我們熟悉的都市味,你從中可以拼湊出一個命案。賣春女與餐廳的廚子有過極短暫的心靈交流,卻是在不被承認的十五分鐘前。情感的稀薄,言語的無法到達,每個都市人都在定點迷失方向。
但最美,也最讓人再度感受到《百年孤寂》震撼力的是最後一則短篇故事——〈伊莎貝爾凝視馬康多下雨的喃喃自語〉。故事中有著如聖經審判般的末日大雨,連日無休無止地下著。一頭受困的牛無法從爛泥中挪開,整個天地彷彿只剩那條牛有動靜,牠慣性地站立著,直到應聲倒地。人類在其中更是惶然,整體都迷失在時間裡,直到雨停,馬奎斯是這樣形容這個時刻:「一種神秘而深切的幸福,這種完美的狀態,非常類似死亡。」
馬奎斯文字最大的魔法是「時間」,《百年孤寂》讓我們看到人類的一百年就像是神的一場夢,而《藍狗的眼睛》最後一個故事則像是我們正活在時間的咒語裡,我們跟著它前進,卻共同失去了「時間」的意義。
他像撮了一搓米,讓我們在這本書裡看到時間之於人生,忘記我們總會走向過去,也總是夢醒於未來。
看破神的手腳的,從來只有馬奎斯。人類的美正在於我們從不知自己是夏蟬,因宿命而永恆。
1.愛德華.霍普,1882~1967,美國繪畫大師,以描繪寂寥的美國當代生活風景聞名。
試閱
第三度認命
那個噪音又出現了。他已經很熟悉那個冰冷、尖銳的噪音從天而降,但此時此刻,他感覺到高亢的聲音充滿痛苦,突然之間難以習慣。
那聲音是隱約的,是尖銳的,在他腦殼裡咆哮。他的頭骨內有個蜂巢。那聲音彷彿連續上升的螺旋,越來越響亮,在腦內衝撞,引起失衡、走調的震動,伴隨身體的一定節奏,搖晃他的脊椎。有個東西與他的人體結構格格不入;有個東西「曾經」正常,此刻卻如同一隻骨瘦如柴的手拿著鐵鎚在他的腦袋裡狠狠地猛敲,勾起他這一生所有嘗過的苦澀。他頭痛欲裂,一股猛烈的衝動浮現,他想握緊拳頭,用力壓住浮起青筋和紫筋的太陽穴。他多麼希望舉起靈敏的手掌,逮住此刻以鑽石的鑽頭般鑿著他的噪音。他發著高燒,當他想像那個噪音在他發燒滾燙的腦袋瓜裡,沿著每個飽受折磨的角落追著他,不禁像隻貓一樣瑟縮成一團。他會捉住那個噪音,但不可能。那個聲音有著滑溜溜的皮膚,可以說沒有形體。但是他打算用他熟習而來的策略來捕捉,使盡所有絕處逢生的力氣,牢牢地抓住它久久不放。他不容許它再次刺穿他的耳膜,從他的嘴巴,從他的每個毛孔,或從他的眼睛竄出,當它呼嘯而過,他的眼珠子會應聲剝落,瞎了的眼只能從一片駭人的黑暗的最深處,瞪著那個噪音逃之夭夭。他不容許那個噪音猶如碎玻璃或是碎冰塊擠壓他的腦壁。那個噪音就是這樣:沒完沒了,就像孩子一頭撞上水泥牆;就像對所有自然界硬物的猛力衝撞。但是只要能圍捕它,逼它無處可逃,就不用再受折磨。他要一步步地斬除那個如影隨形、變化莫測的形體,然後抓住它。現在,他終能使盡所有力氣,搾壓它,把它扔到人行道上,狠狠地踩踏,直到它真的一動也不動,直到可以氣喘吁吁地說,他已經殺死那個折磨、逼瘋他的噪音,此時此刻那個噪音躺在地上,像任何普通的東西,完完全全失去了生命的氣息。
但是他沒辦法壓住自己的太陽穴,他的手臂萎縮了,此刻變得像是侏儒的手臂,小小的,肉肉的,胖胖的。他試著甩甩頭,他甩完後,那個噪音反而用力扎根在腦殼裡,擴大變硬,並深深受到引力影響。那個噪音變得沉重和堅硬,就因為太重太硬,若是逮到了,肯定在摧毀它時,就像是拔除一片片鉛製花瓣一般吃力。
他「以前」也曾感覺過這個噪音頑固的存在。比方說,他在自己第一次死去的那天感到它的存在。當時,他看見一具屍體,卻發覺那具屍體竟是自己。他看了看,摸了摸,他感覺自己摸不著,不具形體,甚至根本不存在。他是一具實實在在的屍體,他逐漸能感覺得到,死亡正行經他那具生病的青春肉體。屋內的氛圍開始變得凝重,彷彿灌滿水泥,而他就在水泥塊的中央—那些曾在空氣還沒變成水泥塊時的物品都在原處,他被仔細地安置在一具棺材裡面,棺材是水泥的,但也是透明的。那一次,他的腦袋裡也出現「那個噪音」。他感覺他躺在棺材另一端的腳板彷彿距離好遠好冰冷,那一端放著一顆枕頭,因為棺材實在大大,不得不做調整,好讓他死亡的身體能穿上他的最後一件新衣裳。他一身白衣,下顎綁著一條手帕。他感覺自己穿著壽衣很好看,有一種死亡的美感。
他躺在棺材裡,準備下葬,然而他知道自己並沒有死;如果他想要起身,很容易就能站起來,至少是「靈魂」的部分吧。但是沒有必要,還是讓自己死了躺在那裡吧—為了「死亡」而死,他生的病就是死亡。許久以前,醫生已斬釘截鐵地對他的母親說:
「夫人,您的孩子生了重病:他死了。不過啊,」他繼續說。「我們會盡一切所能救他遠離死亡的威脅,我們會採用一套複雜的自動供給養分系統,延續他的器官功能運作。唯一失去的是人腦功能和肢體動作,我們會從他身體繼續的正常成長,知道他還留著一口氣。這只是一種叫『活體死亡』的病,一種真實和真正的死亡……」
他還記得那些話,不過已經模糊不清。或許他其實從沒聽過,只是他的大腦在傷寒侵襲而體溫升高當下的想像。那時他正處在癲狂狀態,當時他剛好讀了防腐處理法老王的故事,當開始發燒,他感覺自己化身為故事裡的主角。他的生命自此出現一塊空缺,從那時起他開始無法分辨、或記不得哪些是他在瘋癲中的想像,或者哪些是真實人生的事件。因此,他現在滿腹疑惑。或許醫生從沒說過這種詭異的「活體死亡」,這有悖常理,自相矛盾,很簡單的道理就是:它們相互牴觸。這讓他開始懷疑他其實早就死了,十八年前就已經死了。
從那時開始—他七歲死掉那一年,他的母親派人替他訂做了一個綠色木頭的小棺材,但那是給小孩用的。醫生叮嚀要給他做個大一點的棺材,一個成人能躺進去的尺寸,因為那個小小的棺材,可能會妨礙肢體的成長,他會長成一個畸形的死人,或不正常的活人,或者停止生長會讓人無法察覺他的病情是否好轉。他的母親聽進忠告,幫他訂做了一個給成人躺的、比較大的棺材,然後在他的腳底塞了三個枕頭,好調整空間大小。
很快地,他在棺材裡長大,因此每一年都會有人替他拿出一點最後那個枕頭裡的填充羊毛,給他空間繼續成長。他就這樣度過了大半輩子。十八年過去了(現在他二十五歲),他長到最終的正常身高,不過木匠和醫生估算錯誤,那口棺材多了半公尺長。他們以為他會長到跟他那個半個野蠻人的巨人父親一樣高,但並沒有這樣。他從父親身上唯一繼承到的是一臉鬍子,那是濃密的藍色鬍子,他的母親總是幫他修剪整齊,讓他能儀容端正地躺在棺材裡。大熱天時,他會覺得鬍子特別不舒服。
但是比起「那個噪音」,他還有個更擔心的東西,那就是老鼠。更準確地說,他在這個世界上,從小開始最擔心害怕的莫過於老鼠。這種噁心的小動物就是被他腳邊燃燒的蠟燭氣味吸引過來的,牠們咬破他的衣服,他知道牠們很快就會啃咬他,吃掉他的身體。有一天,他清楚地看到了牠們:那是五隻胖老鼠,身體滑溜溜的,牠們從桌腳爬上棺材,打算吃掉他。等到他的母親發現時,他就只剩下殘骸,剩下堅硬冰冷的骨頭。但最令他毛骨悚然的,不是被老鼠啃食殆盡,因為只剩下骨架他還是能繼續活下去;他最感到痛苦不堪的,是自己對那種動物與生俱來的恐懼。光是想著那些毛茸茸的小動物跑遍他的身體,從他的衣服皺褶鑽進去,用那冰冷的腳摩擦他的嘴脣,他就忍不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其中一隻甚至爬上他的眼皮,想啃咬他的眼睛。他看見老鼠是那樣巨大,那樣醜陋,奮力想要咬穿他的視網膜。這時他相信他將再一次面臨死亡,把自己完全交給逼近的狂風暴雨。
那個噪音又出現了。他已經很熟悉那個冰冷、尖銳的噪音從天而降,但此時此刻,他感覺到高亢的聲音充滿痛苦,突然之間難以習慣。
那聲音是隱約的,是尖銳的,在他腦殼裡咆哮。他的頭骨內有個蜂巢。那聲音彷彿連續上升的螺旋,越來越響亮,在腦內衝撞,引起失衡、走調的震動,伴隨身體的一定節奏,搖晃他的脊椎。有個東西與他的人體結構格格不入;有個東西「曾經」正常,此刻卻如同一隻骨瘦如柴的手拿著鐵鎚在他的腦袋裡狠狠地猛敲,勾起他這一生所有嘗過的苦澀。他頭痛欲裂,一股猛烈的衝動浮現,他想握緊拳頭,用力壓住浮起青筋和紫筋的太陽穴。他多麼希望舉起靈敏的手掌,逮住此刻以鑽石的鑽頭般鑿著他的噪音。他發著高燒,當他想像那個噪音在他發燒滾燙的腦袋瓜裡,沿著每個飽受折磨的角落追著他,不禁像隻貓一樣瑟縮成一團。他會捉住那個噪音,但不可能。那個聲音有著滑溜溜的皮膚,可以說沒有形體。但是他打算用他熟習而來的策略來捕捉,使盡所有絕處逢生的力氣,牢牢地抓住它久久不放。他不容許它再次刺穿他的耳膜,從他的嘴巴,從他的每個毛孔,或從他的眼睛竄出,當它呼嘯而過,他的眼珠子會應聲剝落,瞎了的眼只能從一片駭人的黑暗的最深處,瞪著那個噪音逃之夭夭。他不容許那個噪音猶如碎玻璃或是碎冰塊擠壓他的腦壁。那個噪音就是這樣:沒完沒了,就像孩子一頭撞上水泥牆;就像對所有自然界硬物的猛力衝撞。但是只要能圍捕它,逼它無處可逃,就不用再受折磨。他要一步步地斬除那個如影隨形、變化莫測的形體,然後抓住它。現在,他終能使盡所有力氣,搾壓它,把它扔到人行道上,狠狠地踩踏,直到它真的一動也不動,直到可以氣喘吁吁地說,他已經殺死那個折磨、逼瘋他的噪音,此時此刻那個噪音躺在地上,像任何普通的東西,完完全全失去了生命的氣息。
但是他沒辦法壓住自己的太陽穴,他的手臂萎縮了,此刻變得像是侏儒的手臂,小小的,肉肉的,胖胖的。他試著甩甩頭,他甩完後,那個噪音反而用力扎根在腦殼裡,擴大變硬,並深深受到引力影響。那個噪音變得沉重和堅硬,就因為太重太硬,若是逮到了,肯定在摧毀它時,就像是拔除一片片鉛製花瓣一般吃力。
他「以前」也曾感覺過這個噪音頑固的存在。比方說,他在自己第一次死去的那天感到它的存在。當時,他看見一具屍體,卻發覺那具屍體竟是自己。他看了看,摸了摸,他感覺自己摸不著,不具形體,甚至根本不存在。他是一具實實在在的屍體,他逐漸能感覺得到,死亡正行經他那具生病的青春肉體。屋內的氛圍開始變得凝重,彷彿灌滿水泥,而他就在水泥塊的中央—那些曾在空氣還沒變成水泥塊時的物品都在原處,他被仔細地安置在一具棺材裡面,棺材是水泥的,但也是透明的。那一次,他的腦袋裡也出現「那個噪音」。他感覺他躺在棺材另一端的腳板彷彿距離好遠好冰冷,那一端放著一顆枕頭,因為棺材實在大大,不得不做調整,好讓他死亡的身體能穿上他的最後一件新衣裳。他一身白衣,下顎綁著一條手帕。他感覺自己穿著壽衣很好看,有一種死亡的美感。
他躺在棺材裡,準備下葬,然而他知道自己並沒有死;如果他想要起身,很容易就能站起來,至少是「靈魂」的部分吧。但是沒有必要,還是讓自己死了躺在那裡吧—為了「死亡」而死,他生的病就是死亡。許久以前,醫生已斬釘截鐵地對他的母親說:
「夫人,您的孩子生了重病:他死了。不過啊,」他繼續說。「我們會盡一切所能救他遠離死亡的威脅,我們會採用一套複雜的自動供給養分系統,延續他的器官功能運作。唯一失去的是人腦功能和肢體動作,我們會從他身體繼續的正常成長,知道他還留著一口氣。這只是一種叫『活體死亡』的病,一種真實和真正的死亡……」
他還記得那些話,不過已經模糊不清。或許他其實從沒聽過,只是他的大腦在傷寒侵襲而體溫升高當下的想像。那時他正處在癲狂狀態,當時他剛好讀了防腐處理法老王的故事,當開始發燒,他感覺自己化身為故事裡的主角。他的生命自此出現一塊空缺,從那時起他開始無法分辨、或記不得哪些是他在瘋癲中的想像,或者哪些是真實人生的事件。因此,他現在滿腹疑惑。或許醫生從沒說過這種詭異的「活體死亡」,這有悖常理,自相矛盾,很簡單的道理就是:它們相互牴觸。這讓他開始懷疑他其實早就死了,十八年前就已經死了。
從那時開始—他七歲死掉那一年,他的母親派人替他訂做了一個綠色木頭的小棺材,但那是給小孩用的。醫生叮嚀要給他做個大一點的棺材,一個成人能躺進去的尺寸,因為那個小小的棺材,可能會妨礙肢體的成長,他會長成一個畸形的死人,或不正常的活人,或者停止生長會讓人無法察覺他的病情是否好轉。他的母親聽進忠告,幫他訂做了一個給成人躺的、比較大的棺材,然後在他的腳底塞了三個枕頭,好調整空間大小。
很快地,他在棺材裡長大,因此每一年都會有人替他拿出一點最後那個枕頭裡的填充羊毛,給他空間繼續成長。他就這樣度過了大半輩子。十八年過去了(現在他二十五歲),他長到最終的正常身高,不過木匠和醫生估算錯誤,那口棺材多了半公尺長。他們以為他會長到跟他那個半個野蠻人的巨人父親一樣高,但並沒有這樣。他從父親身上唯一繼承到的是一臉鬍子,那是濃密的藍色鬍子,他的母親總是幫他修剪整齊,讓他能儀容端正地躺在棺材裡。大熱天時,他會覺得鬍子特別不舒服。
但是比起「那個噪音」,他還有個更擔心的東西,那就是老鼠。更準確地說,他在這個世界上,從小開始最擔心害怕的莫過於老鼠。這種噁心的小動物就是被他腳邊燃燒的蠟燭氣味吸引過來的,牠們咬破他的衣服,他知道牠們很快就會啃咬他,吃掉他的身體。有一天,他清楚地看到了牠們:那是五隻胖老鼠,身體滑溜溜的,牠們從桌腳爬上棺材,打算吃掉他。等到他的母親發現時,他就只剩下殘骸,剩下堅硬冰冷的骨頭。但最令他毛骨悚然的,不是被老鼠啃食殆盡,因為只剩下骨架他還是能繼續活下去;他最感到痛苦不堪的,是自己對那種動物與生俱來的恐懼。光是想著那些毛茸茸的小動物跑遍他的身體,從他的衣服皺褶鑽進去,用那冰冷的腳摩擦他的嘴脣,他就忍不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其中一隻甚至爬上他的眼皮,想啃咬他的眼睛。他看見老鼠是那樣巨大,那樣醜陋,奮力想要咬穿他的視網膜。這時他相信他將再一次面臨死亡,把自己完全交給逼近的狂風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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