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音樂美學史:結合歷史、哲學與音樂學的多重方法,呈現音樂審美意識的深層結構
內容簡介
儒家為何重視「以樂正心」?
道家為何推崇「大音希聲」?
魏晉名士為何以琴寄情?
唐宋文人為何把音樂視為人格與修養的一部分?
三千年的音樂思想精華,一次讀懂!
▶從先秦到秦漢:音樂審美意識的源起與奠基
從上古三代至春秋戰國的思想脈絡切入,梳理中國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與早期形塑。夏、商、周時期的祭祀樂舞、巫儀活動與宮廷音樂構成音樂審美的最初圖景,展現人與天地、政治秩序與宗教情感之間的深層連結。隨後以先秦諸子為中心,探討儒家「以樂正心」的美善合一,道家「天樂」與「大音希聲」的超越審美,墨家「非樂」的功利批評,以及《呂氏春秋》將自然觀、社會觀融入音樂思考的宏觀視野。進入秦漢時代,儒道互補的美學思想逐漸成形,《淮南子》提出「有聲/無聲之樂」,《樂記》則集大成地論述音樂的本原、結構與社會功能,為中國古代音樂美學建立深厚基礎。
▶魏晉隋唐:玄學思潮與音樂審美的新拓展
魏晉以降,玄學興起使音樂美學呈現新的哲思高度。《樂論》關注「調適」、「平和」等心理─倫理層面的審美旨趣,《聲無哀樂論》則首度從本體論角度辯證聲音與情感之關係,開啟音樂本性探究的里程碑。同時,古琴成為士人精神世界的重要象徵,嵇康、陶淵明等人的琴樂思想,呈現出超然自適的生命美學。至隋唐,政治家與文學家對音樂的觀照愈加成熟,楊堅、李世民以禮樂治世之視角詮釋音樂的秩序性,白居易則從社會生活、時代風俗與雅俗問題切入,使音樂審美討論更貼近現實世界。此外,唐代文獻與佛教美學共同形塑出兼具世俗性與靈性指向的音樂文化景觀,使此時期成為音樂美學的重要轉折點。
▶宋元明清:理學、文學與戲曲中的多視角音樂美學
宋元明清四代呈現出「思想多元化」與「美學細緻化」的雙向發展。宋代文人如范仲淹、歐陽脩、蘇軾以宏闊視野討論音樂與情感、人格修養與文學創作之關係;理學家如周敦頤、朱熹,則以「性理之學」重新詮釋音樂之和諧與理性。古琴美學在此時也更為系統,從《夢溪筆談》到《琴史》、《琴論》,皆展現對音響、器物、心境三位一體的把握。進入明清,王陽明、王夫之以心學與氣論深化音樂與性情、生命體悟之連結,李贄則提出「童心」與「自然之美」,突破傳統禮教框架。《溪山琴況》將琴樂審美推至高峰,而戲曲家如李開先、張琦、李漁等,則把音樂審美帶入舞臺、劇作與表演之中,使美學思考更貼近大眾文化場域。
▶近現代音樂美學:中西交匯下的再創造
最後一章以近現代為視角,呈現音樂美學在中西文化碰撞下的深度轉型。二十世紀以來,中國音樂家與思想家試圖建立新的審美語言,一方面關注音樂的社會功用、民族精神建構,另一方面探尋中西音樂形式、和聲、結構之間的融合路徑。教育家與文學家推動音樂美育,使審美不再侷限於精英文化,而具有啟蒙與普及的價值。王光祈、青主、黃自等現代音樂家,則以音樂科學、藝術創作與教育實踐,共同拓展中國音樂美學的現代意涵。本書以縱深的歷史視野梳理思想傳承,呈現中國音樂美學從古至今的多維發展軌跡,展現其厚實文化底蘊與持續活力。
本書特色:從上古三代《九歌》與禮樂教化,到近現代中西音樂思潮的碰撞,本書以時間為經、名家名著為緯,完整勾勒中國音樂美學三千年發展脈絡。重點解析「樂」、「和」等核心美學範疇,串連孔孟荀、老莊、魏晉清談、宋明理學與近現代作曲家觀點,以扎實史料與清晰論證,展現音樂與政治、宗教、哲學、日常生活的深層關係。
道家為何推崇「大音希聲」?
魏晉名士為何以琴寄情?
唐宋文人為何把音樂視為人格與修養的一部分?
三千年的音樂思想精華,一次讀懂!
▶從先秦到秦漢:音樂審美意識的源起與奠基
從上古三代至春秋戰國的思想脈絡切入,梳理中國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與早期形塑。夏、商、周時期的祭祀樂舞、巫儀活動與宮廷音樂構成音樂審美的最初圖景,展現人與天地、政治秩序與宗教情感之間的深層連結。隨後以先秦諸子為中心,探討儒家「以樂正心」的美善合一,道家「天樂」與「大音希聲」的超越審美,墨家「非樂」的功利批評,以及《呂氏春秋》將自然觀、社會觀融入音樂思考的宏觀視野。進入秦漢時代,儒道互補的美學思想逐漸成形,《淮南子》提出「有聲/無聲之樂」,《樂記》則集大成地論述音樂的本原、結構與社會功能,為中國古代音樂美學建立深厚基礎。
▶魏晉隋唐:玄學思潮與音樂審美的新拓展
魏晉以降,玄學興起使音樂美學呈現新的哲思高度。《樂論》關注「調適」、「平和」等心理─倫理層面的審美旨趣,《聲無哀樂論》則首度從本體論角度辯證聲音與情感之關係,開啟音樂本性探究的里程碑。同時,古琴成為士人精神世界的重要象徵,嵇康、陶淵明等人的琴樂思想,呈現出超然自適的生命美學。至隋唐,政治家與文學家對音樂的觀照愈加成熟,楊堅、李世民以禮樂治世之視角詮釋音樂的秩序性,白居易則從社會生活、時代風俗與雅俗問題切入,使音樂審美討論更貼近現實世界。此外,唐代文獻與佛教美學共同形塑出兼具世俗性與靈性指向的音樂文化景觀,使此時期成為音樂美學的重要轉折點。
▶宋元明清:理學、文學與戲曲中的多視角音樂美學
宋元明清四代呈現出「思想多元化」與「美學細緻化」的雙向發展。宋代文人如范仲淹、歐陽脩、蘇軾以宏闊視野討論音樂與情感、人格修養與文學創作之關係;理學家如周敦頤、朱熹,則以「性理之學」重新詮釋音樂之和諧與理性。古琴美學在此時也更為系統,從《夢溪筆談》到《琴史》、《琴論》,皆展現對音響、器物、心境三位一體的把握。進入明清,王陽明、王夫之以心學與氣論深化音樂與性情、生命體悟之連結,李贄則提出「童心」與「自然之美」,突破傳統禮教框架。《溪山琴況》將琴樂審美推至高峰,而戲曲家如李開先、張琦、李漁等,則把音樂審美帶入舞臺、劇作與表演之中,使美學思考更貼近大眾文化場域。
▶近現代音樂美學:中西交匯下的再創造
最後一章以近現代為視角,呈現音樂美學在中西文化碰撞下的深度轉型。二十世紀以來,中國音樂家與思想家試圖建立新的審美語言,一方面關注音樂的社會功用、民族精神建構,另一方面探尋中西音樂形式、和聲、結構之間的融合路徑。教育家與文學家推動音樂美育,使審美不再侷限於精英文化,而具有啟蒙與普及的價值。王光祈、青主、黃自等現代音樂家,則以音樂科學、藝術創作與教育實踐,共同拓展中國音樂美學的現代意涵。本書以縱深的歷史視野梳理思想傳承,呈現中國音樂美學從古至今的多維發展軌跡,展現其厚實文化底蘊與持續活力。
本書特色:從上古三代《九歌》與禮樂教化,到近現代中西音樂思潮的碰撞,本書以時間為經、名家名著為緯,完整勾勒中國音樂美學三千年發展脈絡。重點解析「樂」、「和」等核心美學範疇,串連孔孟荀、老莊、魏晉清談、宋明理學與近現代作曲家觀點,以扎實史料與清晰論證,展現音樂與政治、宗教、哲學、日常生活的深層關係。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上古三代: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
第二章 春秋戰國:先秦諸子的音樂審美思想
第三章 秦漢:大一統國度的音樂審美追求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音樂美學思想的新變化
第五章 隋唐:音樂審美思想的繼續發展
第六章 宋元:音樂美學思想的拓展
第七章 明清:多視角的音樂審美思想
第八章 近現代:中西音樂美學思想的碰撞與交融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第一章 上古三代: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
第二章 春秋戰國:先秦諸子的音樂審美思想
第三章 秦漢:大一統國度的音樂審美追求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音樂美學思想的新變化
第五章 隋唐:音樂審美思想的繼續發展
第六章 宋元:音樂美學思想的拓展
第七章 明清:多視角的音樂審美思想
第八章 近現代:中西音樂美學思想的碰撞與交融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試閱
第一章 上古三代: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
中國有著悠久的史前文化,早在五萬年前至六千年前的中國原始氏族社會,就已經出現了與生產活動相連繫的文化活動,其中也包括音樂活動。那時的音樂活動雖然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審美活動,大多與生產實用、巫術儀式相混合,但也依稀露出了朦朧的審美意識。當中國歷史上的夏、商、周由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音樂的審美實踐活動便由自發走向自覺,有了較大的發展。夏商的祭祀樂舞延續至西周已相當完備,民間歌舞、宮廷雅樂逐漸豐富,西周的貴族音樂教育制度也趨於完善,這種種音樂活動顯露出具有當時社會特徵的審美意識。上古三代是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時期,這一時段音樂的審美意識是中國音樂美學史研究的重要內容,不僅因為它有開端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響到春秋末期諸子百家,特別是儒家音樂審美思想的確立,對整個中國音樂美學思想的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追本溯源無疑是必要的。
夏、商、周三代綿亙兩千年,政教禮俗多有變遷,誠如《禮記‧檀弓》所云:「夏后氏尚黑,大事斂用昏……殷人尚白,大事歛用日中……周人尚赤,大事斂用日出……」可略見一斑。文明的發展經歷了逐步深化的過程,三代的審美意識從自發走向自覺,從尚質走向尚文。《禮記‧表記》言:「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夏商(前期)以巫文化為主導,進入殷周,逐漸尚文,直至西周禮樂文化成為主導。
文字系統的成熟,使西周的審美意識走向理論形態,致使春秋戰國發展出成熟的美學思想。社會風尚必然影響到音樂文化的發展,三代音樂活動雖有一些共同性,但其面貌也不盡相同,所謂「三代不同樂」,各有其審美意識的傾向和特徵。
第一節 夏代音樂活動中的審美意識
約西元前21世紀,禹傳子啟,夏朝建立,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建立國家政權的王朝。夏王朝從原始社會脫胎而來,一方面,它仍保留著諸多原始氏族社會的習俗,受巫文化影響,崇尚天命,重視祭祀,不僅祭天神還祭祖先、社神等。《國語‧魯語》記載:「夏后氏諦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另一方面,由禪讓到世襲的政治體系演變,使其成為專制社會。等級制的出現,禮法文明的萌芽,均是它的社會特徵。《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叔向之語:「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可知這已是具有刑法的專制社會。夏代遺址二里頭發掘出的青銅器爵、角、鼎、盉,及玉鉞、玉圭、玉刀、玉璋等均是夏代重要的禮器,證明當時已經出現禮制文化。社會的崇尚、風習與制度文化的意識形態都深深地影響著審美活動與審美意識。
一、以《九歌》表敘文化政教的審美意識
夏代常用歌舞來表敘文化政教,即以歌代言,以歌敘事,以歌表彰德政。這是文字或文字系統尚未成熟,不能用文字完全行使代言記事功能的民族常有的現象。夏代就有以九歌來表敘當時之「六府」、「三事」國家政治大事的音樂活動。《左傳》記載:
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六府、三事,謂之九功。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左傳‧文公七年》)
九歌是當時的歌唱(或歌舞)音樂,「九功之德皆可歌」,即國家的政事——九功之德,都可透過歌唱來表敘。九功即「六府」、「三事」的統稱。「六府」行政,古人以水、火、金、木、土、穀比附,史學家柳詒徵解釋夏之六府:「夏禹治水,益烈山,九牧貢金,徐州貢土,揚州貢木;以及稷教稼,而各州皆治田。即當時六府之行政。六府之政行而天下大治。」 (唐)孔穎達疏《尚書‧虞書‧孔氏傳》解釋「三事」,曰: 「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民,三者和。所謂善政。」又注解「九功惟敘,九敘惟歌」, 「言六府三事之功有次敘,皆可歌,樂乃德政之致,樂音洛。」 虞夏之時,就有按六府三事——「九功」次第,以九歌表敘的傳統。六府三事是當時國家重要的行政大事及治國方略,將如此嚴肅而重要的國家政治要務用歌舞來承載與表達,的確具有時代的特色。這種以歌唱形式承載嚴肅的國家政務宣教的方式,帶有實用與審美相結合的特徵。虞夏之時未有冊、典,六府三事皆可入歌,這正是以歌代言,以歌敘事,以歌表彰德政的實用功能。而歌舞形式的審美性,也發揮著正面的作用。從「勸之以《九歌》」,可看出其中的審美意識。不同於「戒之用休,董之用威」的作用,九歌怡情含美,可作宣導民眾之用,已顯露出「寓教於樂」審美意識的萌芽。「九功惟敘,九敘惟歌」強調九功有一定的次第,皆能入樂,音樂的段落形制與九功次第有相對應的表達關係,用歌舞藝術形式能更好地表達九功,這裡包含著朦朧的內容與形式融為一體的審美意識。更值得注意的是,「皆可歌」的六府三事之功,不僅是政教表彰之需求,而且給人以快樂,而「樂乃德政之致」,其中含有較為自覺的審美意識,歌中的快樂情緒既是因為德政之致,也有音樂歌舞形式給人帶來的快樂。中國古人之「樂境」即「美境」,「樂」與「美」是相通的。在這裡,美善相濟、美善統一之中國古典審美意識已初見端倪。
中國有著悠久的史前文化,早在五萬年前至六千年前的中國原始氏族社會,就已經出現了與生產活動相連繫的文化活動,其中也包括音樂活動。那時的音樂活動雖然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審美活動,大多與生產實用、巫術儀式相混合,但也依稀露出了朦朧的審美意識。當中國歷史上的夏、商、周由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音樂的審美實踐活動便由自發走向自覺,有了較大的發展。夏商的祭祀樂舞延續至西周已相當完備,民間歌舞、宮廷雅樂逐漸豐富,西周的貴族音樂教育制度也趨於完善,這種種音樂活動顯露出具有當時社會特徵的審美意識。上古三代是音樂審美意識的萌芽時期,這一時段音樂的審美意識是中國音樂美學史研究的重要內容,不僅因為它有開端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響到春秋末期諸子百家,特別是儒家音樂審美思想的確立,對整個中國音樂美學思想的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追本溯源無疑是必要的。
夏、商、周三代綿亙兩千年,政教禮俗多有變遷,誠如《禮記‧檀弓》所云:「夏后氏尚黑,大事斂用昏……殷人尚白,大事歛用日中……周人尚赤,大事斂用日出……」可略見一斑。文明的發展經歷了逐步深化的過程,三代的審美意識從自發走向自覺,從尚質走向尚文。《禮記‧表記》言:「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夏商(前期)以巫文化為主導,進入殷周,逐漸尚文,直至西周禮樂文化成為主導。
文字系統的成熟,使西周的審美意識走向理論形態,致使春秋戰國發展出成熟的美學思想。社會風尚必然影響到音樂文化的發展,三代音樂活動雖有一些共同性,但其面貌也不盡相同,所謂「三代不同樂」,各有其審美意識的傾向和特徵。
第一節 夏代音樂活動中的審美意識
約西元前21世紀,禹傳子啟,夏朝建立,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建立國家政權的王朝。夏王朝從原始社會脫胎而來,一方面,它仍保留著諸多原始氏族社會的習俗,受巫文化影響,崇尚天命,重視祭祀,不僅祭天神還祭祖先、社神等。《國語‧魯語》記載:「夏后氏諦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另一方面,由禪讓到世襲的政治體系演變,使其成為專制社會。等級制的出現,禮法文明的萌芽,均是它的社會特徵。《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叔向之語:「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可知這已是具有刑法的專制社會。夏代遺址二里頭發掘出的青銅器爵、角、鼎、盉,及玉鉞、玉圭、玉刀、玉璋等均是夏代重要的禮器,證明當時已經出現禮制文化。社會的崇尚、風習與制度文化的意識形態都深深地影響著審美活動與審美意識。
一、以《九歌》表敘文化政教的審美意識
夏代常用歌舞來表敘文化政教,即以歌代言,以歌敘事,以歌表彰德政。這是文字或文字系統尚未成熟,不能用文字完全行使代言記事功能的民族常有的現象。夏代就有以九歌來表敘當時之「六府」、「三事」國家政治大事的音樂活動。《左傳》記載:
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六府、三事,謂之九功。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左傳‧文公七年》)
九歌是當時的歌唱(或歌舞)音樂,「九功之德皆可歌」,即國家的政事——九功之德,都可透過歌唱來表敘。九功即「六府」、「三事」的統稱。「六府」行政,古人以水、火、金、木、土、穀比附,史學家柳詒徵解釋夏之六府:「夏禹治水,益烈山,九牧貢金,徐州貢土,揚州貢木;以及稷教稼,而各州皆治田。即當時六府之行政。六府之政行而天下大治。」 (唐)孔穎達疏《尚書‧虞書‧孔氏傳》解釋「三事」,曰: 「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民,三者和。所謂善政。」又注解「九功惟敘,九敘惟歌」, 「言六府三事之功有次敘,皆可歌,樂乃德政之致,樂音洛。」 虞夏之時,就有按六府三事——「九功」次第,以九歌表敘的傳統。六府三事是當時國家重要的行政大事及治國方略,將如此嚴肅而重要的國家政治要務用歌舞來承載與表達,的確具有時代的特色。這種以歌唱形式承載嚴肅的國家政務宣教的方式,帶有實用與審美相結合的特徵。虞夏之時未有冊、典,六府三事皆可入歌,這正是以歌代言,以歌敘事,以歌表彰德政的實用功能。而歌舞形式的審美性,也發揮著正面的作用。從「勸之以《九歌》」,可看出其中的審美意識。不同於「戒之用休,董之用威」的作用,九歌怡情含美,可作宣導民眾之用,已顯露出「寓教於樂」審美意識的萌芽。「九功惟敘,九敘惟歌」強調九功有一定的次第,皆能入樂,音樂的段落形制與九功次第有相對應的表達關係,用歌舞藝術形式能更好地表達九功,這裡包含著朦朧的內容與形式融為一體的審美意識。更值得注意的是,「皆可歌」的六府三事之功,不僅是政教表彰之需求,而且給人以快樂,而「樂乃德政之致」,其中含有較為自覺的審美意識,歌中的快樂情緒既是因為德政之致,也有音樂歌舞形式給人帶來的快樂。中國古人之「樂境」即「美境」,「樂」與「美」是相通的。在這裡,美善相濟、美善統一之中國古典審美意識已初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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