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文化與藝術教育(二版)
內容簡介
視覺文化已成為目前相關學門相當重視研究範疇;在藝術教育的領域中,如何將視覺文化的概念融入藝術課程,亦是藝術教育工作者的當代任務。本書為能釐清視覺文化於藝術教育中的定義與應用上意義,分為三大部份討論:第一部份主要探討視覺文化的理論與發展,一來澄清視覺文化思潮的意義與內涵,二來作為進一步探討視覺文化藝術教育的理論基礎。第二部份主要探討視覺文化思潮於藝術教育中的興起背景,並解析視覺文化藝術教育的時代背景及實施的可能面向。第三部份主要則在呈現視覺文化思潮於我國藝術教育界中的實證研究─「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反應研究」,盼藉此提供未來藝術教育工作者參考。
目錄
第一部份
第一章 解讀視覺文化
第二章 視覺化的方式
第三章 視覺文化的研究方法
第四章 視覺文化的當代面向
第二部份
第五章 藝術教育思潮的演變
第六章 視覺文化藝術教育
第七章 視覺文化統整課程
第三部份
第八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反應研究導論
第九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觀看模式分析與討論
第十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解讀類型分析與討論
第十一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反應研究結論與建議
結語
參考書目
名詞索引
人名索引
第一章 解讀視覺文化
第二章 視覺化的方式
第三章 視覺文化的研究方法
第四章 視覺文化的當代面向
第二部份
第五章 藝術教育思潮的演變
第六章 視覺文化藝術教育
第七章 視覺文化統整課程
第三部份
第八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反應研究導論
第九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觀看模式分析與討論
第十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解讀類型分析與討論
第十一章 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視覺影像反應研究結論與建議
結語
參考書目
名詞索引
人名索引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