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笑嫣然:王束花歌仔戲演藝生涯
內容簡介
王束花藝師經歷歌仔戲不同發展時期,演出經驗豐富,唱唸作表細膩,熟知不同時期歌仔戲的劇藝特色,尤善於四句聯唱唸、曲牌歌調等,具深厚扎實的「腹內滾」的做活戲功力,該技法具有珍稀性。
王束花由父母啟蒙,歌仔戲前輩與京劇藝人奠基,從花旦入手到當家小生挑樑,以內臺與外台演出為主體,然也曾在廣播、電影與電視歌仔戲中驚鴻現身。爾後又成為「戲包袱」的講戲先生,以及傳授技藝的薪傳藝師,擁有超過一甲子歲月的劇藝風華,見證了臺灣歌仔戲的璀璨多姿的歷史光影。
王束花由父母啟蒙,歌仔戲前輩與京劇藝人奠基,從花旦入手到當家小生挑樑,以內臺與外台演出為主體,然也曾在廣播、電影與電視歌仔戲中驚鴻現身。爾後又成為「戲包袱」的講戲先生,以及傳授技藝的薪傳藝師,擁有超過一甲子歲月的劇藝風華,見證了臺灣歌仔戲的璀璨多姿的歷史光影。
目錄
市長序;局長序;筆者序 戲緣和情緣;壹、子弟情緣、啟蒙學戲;貳·小生當家、佳偶天成;參、賣藥廣播、轉戰民戲;肆、民權創團、縱橫江湖;伍、民權復出、藝師榮耀;陸、束花說戲、古藝薪傳;附錄、王束花年表;附錄、民權歌劇團年表;附錄、歌仔戲術語總表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