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光之間,音樂劇創作美學:表演文本、舞臺設計、聲音形態、空間結構……從舞臺元素到美學體系的多面向探析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從劇本到舞臺,深度解析六大藝術元素如何共構當代表演美學
聲、光與步伐──
一場跨越文本、聲音、肢體與空間的舞臺藝術美學對話
▎立足專業視角:重新理解音樂劇
本書不同於一般介紹性或歷史性質的音樂劇讀物,作者以極為專業、系統的方式,將音樂劇視為一門高度整合的舞臺表演藝術。書中不僅跳脫時間線與劇目導讀的形式,反而從音樂劇的藝術本體出發,詳細拆解劇本、臺詞、歌詞、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六大要素,逐一剖析各自的美學邏輯與創作原則。這本書所建構的觀察視角,兼具理性分析與美感體察,是為音樂劇從業者與深度觀眾量身打造的理論指導讀物。
▎六大元素剖析:深掘藝術構成
本書以「劇本為根、歌詞為幹、音樂為果、舞蹈為葉、舞臺設計為花」的比喻結構展開論述,將音樂劇視為一棵有機生長的藝術之樹。劇本篇探討敘事框架與角色建構,歌詞篇則分析各類唱段(如敘事曲、動機曲、抒情曲)在戲劇中的功能性。音樂篇則揭示音樂劇風格從美聲、爵士到饒舌的多元涵容性;舞蹈篇著重於編舞語彙對於情感與人物的強化;而舞臺設計篇則從燈光、布景到聲效,說明了視覺與聲音在空間中的戲劇性擴張。這六個面向共同建構出音樂劇表現的全貌。
▎產業與歷史脈絡:百老匯與西區的雙核心
書中深入分析全球音樂劇的產業中心──美國紐約的百老匯與英國倫敦的西區。百老匯被定位為商業性音樂劇的極致展現,製作成本動輒數千萬美元,演出形式講求視聽娛樂與劇目普及性;相對之下,外百老匯與外外百老匯則代表著藝術實驗與創作自由的場域。倫敦西區則以其歷史悠久與藝術傳統,與百老匯形成平行發展的全球雙核體系。書中不僅詳列劇場空間、經典劇目、票房數據,更從商業模式與製作邏輯,揭示音樂劇如何成為現代文化產業的重要一環。
▎獎項制度與審美判準:音樂劇的榮譽標竿
本書也詳盡介紹音樂劇界的權威獎項,如東尼獎、奧立佛獎與普立茲戲劇獎等,剖析其評選機制與藝術標準,並說明這些獎項如何形塑全球音樂劇創作的方向與觀眾的審美眼光。除了獎項制度外,書中亦提到「戲劇桌獎」、「露西爾.羅特爾獎」等專業評選如何鼓勵新銳創作與實驗劇場發展。透過這些內容,讀者可更清晰地理解音樂劇的藝術評價標準與專業生態,也能培養更敏銳的觀劇視角。
【本書特色】:
本書以專業視角系統剖析音樂劇的六大藝術元素:劇本、臺詞、歌詞、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跳脫傳統時間線與劇目賞析的寫作方式,深入探討各元素在創作與表演中的美學功能與整合關係。書中融合產業實務、創作邏輯與經典案例,兼顧理論深度與實用性,是一本專為音樂劇從業者與愛好者量身打造的專業導讀書籍。
聲、光與步伐──
一場跨越文本、聲音、肢體與空間的舞臺藝術美學對話
▎立足專業視角:重新理解音樂劇
本書不同於一般介紹性或歷史性質的音樂劇讀物,作者以極為專業、系統的方式,將音樂劇視為一門高度整合的舞臺表演藝術。書中不僅跳脫時間線與劇目導讀的形式,反而從音樂劇的藝術本體出發,詳細拆解劇本、臺詞、歌詞、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六大要素,逐一剖析各自的美學邏輯與創作原則。這本書所建構的觀察視角,兼具理性分析與美感體察,是為音樂劇從業者與深度觀眾量身打造的理論指導讀物。
▎六大元素剖析:深掘藝術構成
本書以「劇本為根、歌詞為幹、音樂為果、舞蹈為葉、舞臺設計為花」的比喻結構展開論述,將音樂劇視為一棵有機生長的藝術之樹。劇本篇探討敘事框架與角色建構,歌詞篇則分析各類唱段(如敘事曲、動機曲、抒情曲)在戲劇中的功能性。音樂篇則揭示音樂劇風格從美聲、爵士到饒舌的多元涵容性;舞蹈篇著重於編舞語彙對於情感與人物的強化;而舞臺設計篇則從燈光、布景到聲效,說明了視覺與聲音在空間中的戲劇性擴張。這六個面向共同建構出音樂劇表現的全貌。
▎產業與歷史脈絡:百老匯與西區的雙核心
書中深入分析全球音樂劇的產業中心──美國紐約的百老匯與英國倫敦的西區。百老匯被定位為商業性音樂劇的極致展現,製作成本動輒數千萬美元,演出形式講求視聽娛樂與劇目普及性;相對之下,外百老匯與外外百老匯則代表著藝術實驗與創作自由的場域。倫敦西區則以其歷史悠久與藝術傳統,與百老匯形成平行發展的全球雙核體系。書中不僅詳列劇場空間、經典劇目、票房數據,更從商業模式與製作邏輯,揭示音樂劇如何成為現代文化產業的重要一環。
▎獎項制度與審美判準:音樂劇的榮譽標竿
本書也詳盡介紹音樂劇界的權威獎項,如東尼獎、奧立佛獎與普立茲戲劇獎等,剖析其評選機制與藝術標準,並說明這些獎項如何形塑全球音樂劇創作的方向與觀眾的審美眼光。除了獎項制度外,書中亦提到「戲劇桌獎」、「露西爾.羅特爾獎」等專業評選如何鼓勵新銳創作與實驗劇場發展。透過這些內容,讀者可更清晰地理解音樂劇的藝術評價標準與專業生態,也能培養更敏銳的觀劇視角。
【本書特色】:
本書以專業視角系統剖析音樂劇的六大藝術元素:劇本、臺詞、歌詞、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跳脫傳統時間線與劇目賞析的寫作方式,深入探討各元素在創作與表演中的美學功能與整合關係。書中融合產業實務、創作邏輯與經典案例,兼顧理論深度與實用性,是一本專為音樂劇從業者與愛好者量身打造的專業導讀書籍。
目錄
內容簡介
前言
第一章 綜述
第二章 音樂劇的文本框架—劇本篇
第三章 音樂劇的文本脈絡—歌詞篇
第四章 音樂劇的文本核心—音樂篇
第五章 音樂劇的舞臺呈現—舞蹈篇
第六章 音樂劇的現場魅力—舞臺設計篇
結語
關於圖片版權的宣告
前言
第一章 綜述
第二章 音樂劇的文本框架—劇本篇
第三章 音樂劇的文本脈絡—歌詞篇
第四章 音樂劇的文本核心—音樂篇
第五章 音樂劇的舞臺呈現—舞蹈篇
第六章 音樂劇的現場魅力—舞臺設計篇
結語
關於圖片版權的宣告
試閱
第一章 綜述
第一節 音樂劇的概念與藝術元素
音樂劇(Musical Theater)是一種高度綜合性的舞臺表演藝術,以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區別於以臺詞為主的話劇、以歌唱為主的歌劇、以肢體為主的舞劇。關於音樂劇的學術定義並不統一,《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對音樂劇的定義是「音樂劇是一種戲劇表演形式,具有激發情感和娛樂觀眾的特性,在簡單而又與眾不同的情節框架中,融合音樂、舞蹈與對白」。《新格羅夫音樂與音樂家大辭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將音樂劇解釋為「20世紀盛行於西方的一種劇場表演藝術,多採用流行音樂曲風,是戲劇框架中音樂與舞蹈元素的舞臺融合」。維基百科(Wikipedia)對音樂劇的界定是「一種結合歌曲、對白、表演和舞蹈的戲劇藝術形式,透過文本、音樂、肢體和舞臺技術的完整融合來實現戲劇敘事與情感表達」。整體而言,音樂劇是戲劇、音樂、舞蹈的綜合體,在遵循戲劇原則的基礎上,將劇本、音樂、舞蹈、舞臺設計等藝術元素協調結合,從而實現一種具有高度整合性的多元化戲劇表現形式(見圖1-1)。縱觀音樂劇成形至今的百年歷程,不同時期音樂劇所呈現出的藝術特質,歸根究柢都是透過這些藝術元素之間的整合滲透予以實際呈現。
一、劇本
劇本乃「一劇之根」,是音樂劇創作之樹的核心基礎,透過描繪戲劇事件和勾勒戲劇角色,為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等藝術元素提供戲劇線索和創作依據。在確保戲劇目的與戲劇意義的前提下,劇本為音樂劇創作勾勒出最重要的戲劇框架。相較於文學作品或影視劇,音樂劇的舞臺時間相對有限(通常時長約2小時),因此要盡可能在劇本中濃縮故事情節並銳化戲劇衝突,從而實現最大層次的戲劇張力。編劇家是音樂劇創作團隊的靈魂,成功的劇本創作必然是從戲劇敘事出發,並同時關注音樂風格、肢體呈現與舞臺設計,從而推動音樂劇中不同藝術元素之間的完美融合。
與同樣關注劇本創作的話劇相比,臺詞並非音樂劇創作最核心的表達方式。在話劇文本中,無論是戲劇人物的內心對白,還是角色之間的戲劇對話,臺詞通常是最能彰顯話劇創作文學性與藝術性的重要準則。然而,音樂劇的劇本創作卻相對降低了臺詞的分量,部分音樂劇依然保留著戲劇人物之間的對話,而部分音樂劇則完全剔除對白,採用「歌劇式」(sung-through)的方式,即從頭唱到尾,幾乎沒有臺詞與念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音樂劇用唱段替代話劇中最常見的表達方式,將戲劇文本付諸人聲與器樂的完美配合,從而打造出話劇臺詞無法替代的敘事美感,這一點將在第二章中詳細展開分析。
二、歌詞
歌詞乃「一劇之幹」,是音樂劇創作之樹的主體軀幹,透過戲劇人物的唱段予以呈現,是戲劇、文學、音樂的聯姻。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不同於流行單曲,它必須兼備戲劇性與音樂性。首先,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深植於劇本,須從劇目的時代背景出發,結合劇情發展、人物身分、角色性格等,在一定戲劇情境中實際呈現。音樂劇在劇本創作階段,通常會對劇中的唱段總數、不同唱段出現的時間點,以及各唱段的戲劇功能作出明確定義。從劇本的戲劇訴求出發,音樂劇唱段可以劃分為不同類型,比如:著重交代戲劇事件或故事背景的敘事唱段(Narrative Song),或著重塑造戲劇人物並勾勒其性格特質的角色唱段(Character Song),或著重剖析人物內心世界並推動戲劇衝突的動機唱段(Wish Song),以及著重渲染戲劇情緒並鋪陳情感高潮的抒情唱段(Emotional Song)等。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必須緊密貼合每首唱段的不同戲劇功能,其終極目的是透過戲劇角色之口傳達發表詞之外的戲劇訊息。
其次,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必須付諸人聲旋律,在具備文學性、戲劇性的同時,還須充分考慮音樂的旋律走向、節奏分布和風格氣質等。從這一點上來說,歌詞如同一座嫁接語言藝術與聽覺藝術的橋梁。一方面,雖然音樂本身也具備表達情感、推動敘事的藝術能力,但歌詞能讓音樂表達更加具體化,使相對抽象的聽覺藝術變得更直接生動、易於捕捉;另一方面,歌詞創作必須完美融合於音樂劇的唱段旋律,人聲的高低起伏、呼吸斷句、韻律快慢,勢必影響到歌詞的韻腳走勢與起承轉合等。因此,一部成功音樂劇的歌詞創作,一定是在遵循劇本原則的前提下,在歌曲的整體框架中,運用特定的文學手法,完成文學與音樂之間的藝術碰撞與完美融合。關於音樂劇的歌詞,將在第三章中詳細展開分析。
第一節 音樂劇的概念與藝術元素
音樂劇(Musical Theater)是一種高度綜合性的舞臺表演藝術,以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區別於以臺詞為主的話劇、以歌唱為主的歌劇、以肢體為主的舞劇。關於音樂劇的學術定義並不統一,《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對音樂劇的定義是「音樂劇是一種戲劇表演形式,具有激發情感和娛樂觀眾的特性,在簡單而又與眾不同的情節框架中,融合音樂、舞蹈與對白」。《新格羅夫音樂與音樂家大辭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將音樂劇解釋為「20世紀盛行於西方的一種劇場表演藝術,多採用流行音樂曲風,是戲劇框架中音樂與舞蹈元素的舞臺融合」。維基百科(Wikipedia)對音樂劇的界定是「一種結合歌曲、對白、表演和舞蹈的戲劇藝術形式,透過文本、音樂、肢體和舞臺技術的完整融合來實現戲劇敘事與情感表達」。整體而言,音樂劇是戲劇、音樂、舞蹈的綜合體,在遵循戲劇原則的基礎上,將劇本、音樂、舞蹈、舞臺設計等藝術元素協調結合,從而實現一種具有高度整合性的多元化戲劇表現形式(見圖1-1)。縱觀音樂劇成形至今的百年歷程,不同時期音樂劇所呈現出的藝術特質,歸根究柢都是透過這些藝術元素之間的整合滲透予以實際呈現。
一、劇本
劇本乃「一劇之根」,是音樂劇創作之樹的核心基礎,透過描繪戲劇事件和勾勒戲劇角色,為音樂、舞蹈與舞臺設計等藝術元素提供戲劇線索和創作依據。在確保戲劇目的與戲劇意義的前提下,劇本為音樂劇創作勾勒出最重要的戲劇框架。相較於文學作品或影視劇,音樂劇的舞臺時間相對有限(通常時長約2小時),因此要盡可能在劇本中濃縮故事情節並銳化戲劇衝突,從而實現最大層次的戲劇張力。編劇家是音樂劇創作團隊的靈魂,成功的劇本創作必然是從戲劇敘事出發,並同時關注音樂風格、肢體呈現與舞臺設計,從而推動音樂劇中不同藝術元素之間的完美融合。
與同樣關注劇本創作的話劇相比,臺詞並非音樂劇創作最核心的表達方式。在話劇文本中,無論是戲劇人物的內心對白,還是角色之間的戲劇對話,臺詞通常是最能彰顯話劇創作文學性與藝術性的重要準則。然而,音樂劇的劇本創作卻相對降低了臺詞的分量,部分音樂劇依然保留著戲劇人物之間的對話,而部分音樂劇則完全剔除對白,採用「歌劇式」(sung-through)的方式,即從頭唱到尾,幾乎沒有臺詞與念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音樂劇用唱段替代話劇中最常見的表達方式,將戲劇文本付諸人聲與器樂的完美配合,從而打造出話劇臺詞無法替代的敘事美感,這一點將在第二章中詳細展開分析。
二、歌詞
歌詞乃「一劇之幹」,是音樂劇創作之樹的主體軀幹,透過戲劇人物的唱段予以呈現,是戲劇、文學、音樂的聯姻。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不同於流行單曲,它必須兼備戲劇性與音樂性。首先,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深植於劇本,須從劇目的時代背景出發,結合劇情發展、人物身分、角色性格等,在一定戲劇情境中實際呈現。音樂劇在劇本創作階段,通常會對劇中的唱段總數、不同唱段出現的時間點,以及各唱段的戲劇功能作出明確定義。從劇本的戲劇訴求出發,音樂劇唱段可以劃分為不同類型,比如:著重交代戲劇事件或故事背景的敘事唱段(Narrative Song),或著重塑造戲劇人物並勾勒其性格特質的角色唱段(Character Song),或著重剖析人物內心世界並推動戲劇衝突的動機唱段(Wish Song),以及著重渲染戲劇情緒並鋪陳情感高潮的抒情唱段(Emotional Song)等。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必須緊密貼合每首唱段的不同戲劇功能,其終極目的是透過戲劇角色之口傳達發表詞之外的戲劇訊息。
其次,音樂劇中的歌詞創作必須付諸人聲旋律,在具備文學性、戲劇性的同時,還須充分考慮音樂的旋律走向、節奏分布和風格氣質等。從這一點上來說,歌詞如同一座嫁接語言藝術與聽覺藝術的橋梁。一方面,雖然音樂本身也具備表達情感、推動敘事的藝術能力,但歌詞能讓音樂表達更加具體化,使相對抽象的聽覺藝術變得更直接生動、易於捕捉;另一方面,歌詞創作必須完美融合於音樂劇的唱段旋律,人聲的高低起伏、呼吸斷句、韻律快慢,勢必影響到歌詞的韻腳走勢與起承轉合等。因此,一部成功音樂劇的歌詞創作,一定是在遵循劇本原則的前提下,在歌曲的整體框架中,運用特定的文學手法,完成文學與音樂之間的藝術碰撞與完美融合。關於音樂劇的歌詞,將在第三章中詳細展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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