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我的自由,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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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道德必定會限制我們的自由嗎?
西洋諺語:「言論不會傷人,只有石頭會傷人。」真是這樣嗎?
網路霸凌越演越烈,政府能不能以「言論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呢?
政府是否有合理理由,限制猥褻言論、禁止A片流通呢?
智慧財產權是否侵害了言論自由?
本書以應用倫理學的有趣議題,直擊言論自由問題的核心。透過宅憤青、小狗阿力、卡洛琳等人物的校園哲學激辯,帶領讀者一起思考自由的限度。
目錄
自序
人物簡介/人物關係圖
1 第一章當宅憤青遇見自由
17 第二章一切都是為我好?
35 第三章我的A級娛樂
47 第四章威尼斯商人及達爾文演化論
61 第五章亞里斯多德的謬誤與哥白尼的真理
85 第六章新納粹黨冒犯了誰?
105 第七章思果奇的猶太人及其敵人
143 第八章我思故我賣
163 第九章牛頓運動定律的所有權
185 第十章軟體與菠蘿麵包背後的邏輯
序/導讀
自序
蘇格拉底說:「未經檢驗的人生不值得活。」19世紀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密爾 (John Stuart Mill) 也曾說:「寧可做一個不快樂的蘇格拉底,也不要做一隻快樂的豬。」過著未經檢驗人生的人或快樂的豬,無法脫離理盲及濫情;相較之下,透過哲學思辨,我們可以脫離理盲及濫情,而成為蘇格拉底及密爾所期許的理性的人。
理性的人以追求真理為職志;然而,理性的人卻也可能因求知慾無法獲得滿足而不快樂。既然如此,何苦追求真理?這真是大哉問!所幸對此問題,著名哲學史家威爾˙杜蘭 (William James Durant) 曾提出了下列終極答案:「真理不會使得我們富有,卻會使得我們自由!」
「自由」很可能正是哲學探究的終極目標,也正是本書的主題。
在哲學探究中,「應用倫理學」是和我們日常生活最貼近的領域之一。它探討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面臨的實際道德問題,例如最近臺灣社會為多元成家法案爭吵得不可開交,反對者斥贊成者違反自然,而贊成者視反對者漠視人權,兩造都認為對方的主張站不住腳。又,宗教教義或法律規定是倫理道德的最終解答嗎?如果不是,那麼倫理道德的基礎又是什麼?此外,我們還常困惑難解:當道德和自由、平等或人權產生衝突時,究竟應該選擇何者?以上,均是應用倫理學探討的問題。
本書尤著力聚焦探討應用倫理學中的「言論自由問題」。我們要問:俗諺「言論不會傷人,只有石頭會傷人」;然而某些言論 (例如網路霸凌言論) 卻會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若是如此,政府到底能不能以「言論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呢?政府是否有合理理由限制猥褻言論 (例如A片)?智慧財產權是否侵害了言論自由?
事實上,對於言論自由問題,臺灣社會可謂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言論自由」一詞是日常生活中人人朗朗上口的基本語彙,以至於誤以為言論自由問題根本不需要深入討論,僅需訴諸直覺即可;陌生的則是,對言論自由問題背後哲學家對「自由」此一概念深刻、重要的哲學思辨。
筆者探究言論自由問題多年,發現主張不能限制言論自由的哲學家,大抵上是自由主義者,而這些自由主義者擁有的哲學必殺技威力強大,任何政府除非提出相當充分理由予以駁斥,否則根本沒有合理理由主張限制言論自由!四種必殺技如下:
一、「消極自由說」:言論自由必須是一種「消極自由」,而不能是「積極自由」。
二、「滑坡效應」及「寒蟬效應」:只有當限制言論自由的政策或法律通過「滑坡效應」及「寒蟬效應」的檢驗,否則這些政策或法律就沒有合理基礎,政府也就沒有合理理由限制言論自由。
三、「心靈中介說」:即使言論傷害了他人,然而由於言論的傷害是因「聽者的心靈作用」而起,說話者並不需為此負責;因此,政府不能以「言論傷害他人」為理由限制言論自由。
四、「以更多言論回擊說」:當A的言論傷害了B,此時B不是輸家,因為B大可以言論回擊A;換言之,對於言論所造成的傷害,我們總是可以利用言論來回擊,並尋求救濟;由此可見:即使言論傷害了他人,政府也不一定要限制言論自由。
本書中,筆者將對上述第一、二、三種哲學必殺技進行深入探討,並採取兩造對辯的方式,而非陷於泛泛教條宣示,訴諸八股陳腐之見。正好相反,有感於臺灣社會普遍不明瞭言論自由問題背後的哲學思辨及上述必殺技,其結果是在談論言論自由問題時,率皆落入理盲濫情、人云亦云的境地,以至於竟淪為自由的敵人而不自知!筆者希望讀者透過書中年輕學子對言論自由問題的理性爭辯、君子交鋒,得以反思、掙脫站不住腳的世俗偏見,而成為蘇格拉底及密爾所期許的理性的人,並獲得威爾˙杜蘭所說的自由。同時,更由衷期許能讓臺灣社會充滿更多自由的盟友及堅定的捍衛者。
本書的完成,首先要歸功於政大哲學系系友陳羿蓉的幫助。羿蓉在就讀政大哲學系時擔任筆者的助理,常常不厭其煩的回應(迎戰)筆者蘇格拉底式的詰問,並對故事情節和人物構思給予非常寶貴的建議。其他族繁不及備載的政大同學們,不管是與筆者在課堂上打兵乓球(有時像躲避球)般的問辯交鋒,或是在校園間不意的漫談閒聊,在在均讓筆者深刻體會教學相長的意義與樂趣。政大哲學系則提供筆者優良的寫作、研究及教學環境,在此深表謝忱。此外,對於三民書局編輯群寬宏大量的忍受筆者一再拖延交稿,可以回報的除了謝意外,還有更多的歉意。關渡平原的小狗們非常稱職的代替筆者已逝的愛犬阿大力,常常不計晴雨陪伴筆者在田園中散步、自言自語、構思書中情節,也是功不可沒。最後,對太座的感謝當然必須壓軸演出──雖然筆者並不因寫作而免除分擔家事,然而如果沒有內人的支持、鼓勵及管考,本書想必永遠無法定稿。
試閱
當宅憤青遇見自由
主題:消極自由、積極自由、第三種自由
故事主角:宅憤青、三姑六婆、巷口小狗阿力
故事:巷口三姑六婆的品頭論足,侵犯了宅憤青的自由。然而宅憤青在憤怒之餘,卻對於自己為何憤怒一事,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殊不知對於這一切,巷口小狗阿力早已冷眼旁觀,了然於心。於是有一天,小狗阿力終於開口說話,向宅憤青娓娓道來自由的故事……
有一天,宅憤青正準備到學校上課。不料,當他走到巷口時,竟然聽到巷口聚集了一些三姑六婆,正在竊竊私語,並對他品頭論足!
在此同時,巷口小狗阿力本來躺在一旁睡覺。當宅憤青走過時,小狗阿力睜開了眼睛,靜靜的打量著他。
「咦?那個人不正是X的兒子嗎?長這麼大了啊!他現在在做什麼呢?」第一位三姑六婆問道。
「他現在好像在念政大吧!」第二位三姑六婆問道:「不過念什麼系呢?」
「好像是哲學系吧!」第三位三姑六婆回答道:「不知道他有沒有女朋友呢?」
「好像還沒有女朋友吧?」第一位三姑六婆說道。
「應該有啊!」第二位三姑六婆說道:「我上次看到他和一個女孩子走在一起。那個女孩子看起來比他年紀大。」
「那個女孩子搞不好只是朋友而已!」第三位三姑六婆說:「他搞不好只喜歡男生,是個同性戀吧!」
「念哲學系以後要做什麼呢?」第一位三姑六婆問道:「他現在有沒有在打工啊?」
「不知道他現在一個月賺多少錢?」第三位三姑六婆問道。
殊不知巷口三姑六婆的這一切對話,宅憤青完全都聽在耳裡了!對於巷口三姑六婆的品頭論足,宅憤青感到非常憤怒,可是他卻說不出來為何憤怒!
終於下課回家了。宅憤青整天都被巷口三姑六婆的品頭論足所困擾。他總覺得自己的「什麼」遭到了三姑六婆的侵犯;可是究竟是「什麼」,他還是說不出來。
這一天,宅憤青就在充滿疑惑中度過,並帶著疑惑進入了夢鄉。當晚,宅憤青做了下面這個奇怪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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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夢中,巷口小狗阿力對於宅憤青的疑惑竟然早已冷眼旁觀,了然於心了。小狗阿力決定找個機會好好向宅憤青講解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有一次,宅憤青又經過了巷口。突然間,他聽到了有人對他說話。
「宅憤青,你想要知道究竟自己的『什麼』遭到了三姑六婆的侵犯嗎?」
「咦?是誰在對著我說話?」宅憤青大吃了一驚,並左顧右盼的搜尋著聲音的來源。他心想:明明就四下無人呀,怎麼會有人對著他說話呢?
「我在對你說話呀!」小狗阿力說道:「我就在你的腳邊呀!」
「啊!阿力,你竟然會說話?」宅憤青大叫道。
「我不僅會說話、聽得懂人話,而且還看得透你心裡在想些什麼呢!」小狗阿力說道:「好吧,言歸正傳,請問你想要知道三姑六婆究竟侵犯了你的『什麼』嗎?」
「喔……請阿力大師開示……」儘管此時宅憤青還是驚魂未定,他還是回應道。
「聽好了!」突然晉升為大師的小狗阿力斬釘截鐵的說道:「三姑六婆侵犯的就是你的『自由』!對!就是『自由』,不多也不少!」
「咦?為什麼是自由?我不懂!」此時宅憤青還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OK,聽好了!」小狗阿力繼續說道:「我們常說感冒藥有兩種。『自由』可是有三種呢!想不想知道『自由』有哪三種呢?」
「願聞其詳!」宅憤青求知若渴似的回應道。
「OK,讓我們先談談第一種自由吧!」阿力說:「假設你現在想要走出巷口,而竟然有人擋住你的去路,不讓你往前一步,請問你會有什麼反應呢?」
「喔!怎麼會有這種人?」宅憤青抗議道:「這個人憑什麼擋住我的去路?因為我有走出巷口的自由啊!」
「對極了!」阿力說道:「在上面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就侵犯了你的自由了,而且他侵犯的就是你的第一種自由。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當你在行動時,並沒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此時你就擁有了第一種自由。讓我們稱第一種自由為『消極自由』。」
「喔,我懂了!那麼什麼是第二種自由呢?」宅憤青求知若渴的追問道。
「好,讓我們再談談什麼是第二種自由。」阿力說:「請問你當初為什麼要念哲學系呢?」
「喔!因為我覺得念哲學很cool!」宅憤青突然眼中流露出一道光芒,並滔滔不絕的說道:「念哲學可以讓我去思考平常人不會去思考的有趣問題,例如心物問題、人格同一問題、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問題,還有……」「且慢且慢!」趁著宅憤青還沒有沉浸在哲學的世界而無法自拔之前,阿力此時趕快打斷了宅憤青的長篇大論,並說道:「我知道哲學問題很有趣,不過這不是問題的重點。現在我再問你:假設你的父母當初逼你去念(例如)法律系或國貿系,可是你卻對法律或國貿一點也沒有興趣,請問你會有什麼反應呢?」
「我一定會抗議!」宅憤青斬釘截鐵的回應道:「這是我的人生,只有我有權利規劃自己的人生!他們憑什麼干涉我的人生呢?」
「可是如果他們發現了你的人生規劃並不完美,甚至還會荊棘重重,難道他們還是沒有權利干涉嗎?」
「我再說一次,這是我自己的人生!」宅憤青竟有點動怒的說道:「我要過什麼樣的人生,這是我的自由!」
「太好了!」阿力喜孜孜的說道:「所以這就表示:當你的父母強迫你去念法律系或國貿系時,他們就等於侵犯了你的自由了!這就是第二種自由。我們可以稱這第二種自由為『積極自由』。」
「喔!我懂了!」宅憤青此時終於明白阿力剛才的問題只不過是教學需要而已,原來自己根本就不需要動怒啊!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阿力繼續解釋道:「當你的行動完全是自己決定的結果(例如:行動是『真正的我』所決定,是自我作主、自律的結果,因此達到了自我實現的目標),此時你就等於擁有了『積極自由』。」
「啊!什麼意思?」此時宅憤青還是不太明白阿力的意思。
「看來你還是沒有完全了解。讓我舉個例子吧!」阿力說:「當你在(例如)開車時,可以隨自己的意思左轉或右轉,並沒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這時候,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你是自由的。」
「嗯!這我了解。」宅憤青說道。
「另一方面,假設你是一個癮君子,當你在開車時,一心只想趕快找到一家商店買煙,以便滿足煙癮;此時你開車時的左轉或右轉,其實只不過是受煙癮所控制。在這個情況下,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你其實是不自由的,因為你之所以左轉或右轉,一切都只是受內在慾望所驅使、奴役,並不是『真正的我』所決定。」阿力解釋道。「喔,我懂了!所以當我們在談論『積極自由』時,我們背後必須假定有兩種自我存在,即『慾望的我』以及『真正的我』。」宅憤青說道:「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當我的行為受『慾望的我』所驅使,則我就是不自由的;只有當我的行為受『真正的我』所主導,此時我才是自由的。是不是啊?」
「說得太好了!」阿力滿意的補充道:「『慾望的我』就是日常生活中活生生的我,所以又可稱為『經驗我』;而『真正的我』又可稱為『理性我』。」
「所以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說:由於『積極自由』認為『慾望的我』以及受『慾望的我』所控制的慾望(我們可稱之為『低階慾望』)都是自由的障礙,因此,假設有一個人本來受『低階慾望』驅使,因此並不自由;然而他卻有意或無意的降低自己的『低階慾望』,甚至使得自己完全沒有『低階慾望』,那麼這個人是不是就可以從不自由變成自由呢?」宅憤青問道。
「說得太好了!」阿力回應道:「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一個人的確可以透過降低自己的『低階慾望』,而使得自己從不自由變成自由。」
「既然『積極自由』認為有『低階慾望』,那麼可有『高階慾望』呢?」宅憤青試探性的追問道。
「你猜對了!」阿力高興的說道:「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高階慾望』就是由『真正的我』所主導的慾望;在『真正的我』主導下,一個自由的人,其『高階慾望』必定獲得滿足;反之亦然。換句話說,『積極自由』認為『自由』和『高階慾望是否獲得滿足』息息相關。」
「OK,讓我們再回到『消極自由』上。我們剛才說: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只要我在行動時,並沒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這時我就是自由的。換言之,『我在行動時是否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是自由的關鍵。」宅憤青追問道:「那麼在這裡,『消極自由』所說的我,究竟是『慾望的我』(或『經驗我』),還是『真正的我』(或『理性我』)呢?」
「OK,聽好了!『消極自由』所說的我,是指……」阿力說。「等一下!讓我猜猜看。」宅憤青搶在阿力說出答案前說道:「我想,相較於『積極自由』,『消極自由』應該會反其道而行,所以它應該會認為『慾望的我』或『經驗我』才是問題的關鍵,是不是這樣啊?」
「對極了!」阿力說道:「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自我只有一種,那就是『慾望的我』或『經驗我』」。
「照這樣說來,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我們只在乎『慾望的我』或『經驗我』,而並不在意『真正的我』或『理性我』。」宅憤青說道:「依『消極自由』,只要『慾望的我』或『經驗我』在行動時受到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那麼就不自由了,是不是?」
「是的。」阿力說。
「可是另一方面,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我們卻認為只有『真正的我』或『理性我』才是自由的關鍵,而『慾望的我』或『經驗我』則是自由的障礙。是不是這樣啊?」宅憤青問道。
「正是如此!」阿力說道。
「那麼什麼是第三種自由呢?」宅憤青急切的追問道。
「OK,現在讓我們談談第三種自由。」阿力說:「第三種自由和第一、第二種自由不同。第一種自由認為『慾望的我』或『經驗我』及『是否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是自由與否的關鍵;第二種自由則認為『真正的我』或『理性我』才是自由的關鍵。換言之,第一、第二種自由都認為『自由』的反面是『不自由』。」
「說得很好呀!這又有何不對呢?」宅憤青問道。
「可是依第三種自由,『自由』的反面應該是『獨裁』,而不是『不自由』。」阿力回答道。
「咦?為什麼這樣說呢?」宅憤青追問道。
「為了瞭解這點,我們就不得不提到『自由』這個詞最古老的用法了。」阿力解釋道:「依『自由』這個詞最古老的用法,『自由』一詞並不用在個別的人身上,而是用在某個政治社群上。所以我們不會說『這個人是自由的』,而只會說『這個政治社群是自由的』。」
「所以呢?」宅憤青問道。「當我們說『這個政治社群是自由的』,我們的意思是這個政治社群的公民積極參與法律的制定,因此這個社群自己管理自己,而不受外族所宰制。」阿力解釋道:「不過這並不表示政治社群的每個人自然而然的都是公民—例如婦女及奴隸並不是公民,所以他們不是自由人。」
「嗯!了解。然後呢?」宅憤青問道。
「所以依第三種自由,『自由』的反面是『獨裁』。所謂『獨裁』,是指統治者在社群公民並未同意法律,也並未參與法律制定的情況下,武斷、任意的把法律強行施加在沒有能力反抗的人們身上,逼迫人們服從。」阿力繼續說道:「如此一來,這些被逼迫服從的人不就等於是奴隸了?」
「為什麼這些被逼迫服從的人就因而會是奴隸呢?」宅憤青不解的追問道。
「OK,接下來讓我們來談談什麼是奴隸。」阿力說:「請問奴隸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
「讓我想像一下奴隸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吧!」宅憤青說道:「假設主人有一天突然心血來潮,突發奇想的在地上畫一條紅線,然後對奴隸說:『從現在開始,你不能跨越這條紅線。』這個時候,奴隸就不可以跨越紅線,而且還必須無條件接受這個命令,不能質疑這個命令。」
「說得太好了!我特別喜歡你所說的『心血來潮,突發奇想』這八個字,因為這八個字生動的刻劃出主人的嘴臉呀!」阿力說道:「所謂『奴隸』,不正是時時刻刻受到主人變幻莫測的意志所宰制的可憐蟲嗎!」
「嗯,『變幻莫測的意志』,這七個字說得對極了!」宅憤青說道。
「所以我們可以說:依第三種自由,只要一個人受到他人變幻莫測的意志所宰制(例如:統治者突然心血來潮,武斷的制定法律逼迫人們就範;主人有一天心血來潮,突然在地上畫一條紅線,並命令奴隸不能跨越紅線),此時這個人就是奴隸,而不是自由的人。」阿力結論道。
「喔!現在我完全懂了。」宅憤青回應道:「所以我們可以說:第三種自由認為『一個人是否受任意的外力宰制』才是自由與否的關鍵。是不是這樣啊?」
「說得太好了!」阿力說道。
可是這三種自由和宅憤青的疑問究竟有什麼關聯呢?且待下回分曉。進階閱讀
應用倫理學旨在探討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倫理道德問題。當我們在探討這些問題時,我們常常會面臨諸如自由、道德、法律、宗教、人權、習俗、偏見間的糾葛。為此,如何以嚴謹、站得住腳的邏輯、哲學分析來釐清上述糾葛,常常就是我們是否能為這些倫理道德問題提出令人滿意答案的關鍵所在。
此外,在解決這些糾葛時,我們常會發現:諸如「自由」、「平等」等核心價值的衝突,也常常是這些糾葛難以解決的根源所在;而「自由」、「平等」等核心價值,又是思考倫理道德問題時的終極預設。由於本書接下來各章探討的主題都和「自由」息息相關,因此在這一章中,我們打算探討作為倫理道德問題終極預設的其中一種核心價值,即「自由」此一概念。
事實上,對於「自由」此一概念進行哲學探究,在西方哲學文獻中可謂比比皆是。舉其重要者,則為20世紀英國著名政治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所曾提出的「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以及「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這兩個概念。
什麼是「消極自由」以及「積極自由」呢?依柏林之見,只要一個人在行動時,沒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此時這個人就擁有「消極自由」;而當一個人的行動完全是自己決定的結果(例如:行動是「真正的我」所決定,是自我作主、自律的結果,因此達到了自我實現的目標),此時這個人就擁有「積極自由」。
讓我們舉例說明何謂「消極自由」及「積極自由」:當一個人在(例如)開車時,可以隨自己的意思左轉或右轉,並沒有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這時候這個人是自由的(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而當一個人在(例如)開車時,其左轉或右轉,其實只不過是受煙癮所控制(假設這個人一心只想趕快找到一家商店買煙,以便滿足煙癮),這時候這個人其實是不自由的(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
讓我們把本章中所談的「消極自由」及「積極自由」的意義總結如下:
1.當我們談論「消極自由」及「積極自由」時,我們假定了有兩種自我存在,即「慾望的我」及「真正的我」;
2.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當我的行為受「慾望的我」所驅使,則我就是不自由的;只有當我的行為受「真正的我」所主導,此時我才是自由的。3.「積極自由」認為「慾望的我」及受「慾望的我」所控制的慾望(我們可稱之為「低階慾望」)都是自由的障礙,因此,假設有一個人本來受「低階慾望」驅使,因此並不自由;然而他卻有意或無意的降低自己的「低階慾望」,甚至使得自己完全沒有「低階慾望」,那麼這個人的確可以透過降低自己的「低階慾望」,而使得自己從不自由變成自由。
4.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由「真正的我」所主導的慾望,我們可稱之為「高階慾望」;在「真正的我」主導下,「自由」和「『高階慾望』是否獲得滿足」息息相關:一個自由的人,其「高階慾望」也必定獲得滿足;反之亦然。
5.相較之下,「消極自由」則認為「慾望的我」才是關鍵,並認為只要「慾望的我」在行動時受到人為的外在物理阻礙或干擾,那麼我就不自由;「自由」和「慾望是否獲得滿足」並不相干。
對於「消極自由」,當代哲學家米勒(David Miller)另以「自由主義的自由」(liberal liberty)稱之;而對於「積極自由」,米勒則以「觀念論的自由」(idealist liberty)稱之。除了「自由主義的自由」(消極自由)及「觀念論的自由」(積極自由)之外,米勒認為還有「共和主義的自由」(republican liberty),也就是本章中小狗阿力所說的「第三種自由」,在此不再贅述。
一旦明瞭了自由其實有三種,我們就可以得出下列有趣結論:對於「一個人是否自由」此一問題,從不同的自由概念出發,我們其實會得出不同的答案。讓我們舉例說明:
1.心滿意足的奴隸(the contented slave):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心滿意足的奴隸並不自由(因為奴隸的行動受人為阻礙);然而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心滿意足的奴隸卻是自由的(因為他心滿意足,慾望都獲得滿足)。
2.仁慈、全能的異族統治者:Doe希望自己的所有慾望都能獲得滿足,也希望自己行為時沒有任何外在限制;Doe發現Roe(仁慈、全能的異族統治者)完全了解他的需要,可以幫他滿足自己的所有慾望,而且也可以使得他行為時不受任何外在限制,於是Doe把自己完全交付給Roe來管理。
從「共和主義的自由」角度觀之,Doe並不自由(因為他並不是自己管理自己,而是由他人來管理自己);然而從「消極自由」及「積極自由」角度觀之,Doe卻是自由的(因為他所有慾望都獲得滿足,而且行為時也不受任何外在限制)。3.英國人的自由vs.極權國家人民的自由:相較於極權國家,英國街道上的紅綠燈較多,所以相較於極權國家的人民,英國人走路、開車時的外在限制較多。
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英國人比極權國家的人民更不自由(因為英國人走路、開車時的外在限制較多);然而我們卻會認為英國人當然比極權國家的人民更自由。
4.張三及李四的自由:在時間t時,張三可以做1000件事情,可是卻不能去做1件事情,而且這件事情恰好是張三最想去做的事情;相較之下,在時間t時,李四只可以做1件事情,而且這件事情恰好是李四最想去做的事情。
從「消極自由」角度觀之,在時間t時,張三比李四更自由(因為張三行為時可以有1000種選擇,而李四行為時只有1種選擇);然而從「積極自由」角度觀之,在時間t時,張三卻比李四更不自由(因為張三的慾望並沒有獲得滿足,而李四的慾望卻獲得滿足)。
這表示:「自由」此一概念的內涵,遠比我們想像的還要豐富、複雜得多!
此外,對於「自由」此一概念進行哲學探究後,哲學家也詢問下列問題:我們究竟有沒有「自願為奴」的自由?我們有沒有自願被洗腦的自由?上述這些自由究竟是不是自由?筆者把這些問題留給讀者自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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