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唐人音樂詩研究:以箜篌琵琶笛笳為主
內容簡介
早期「音樂」,是一種詩樂舞融和的概念。《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
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闡述音樂的內容與形式,在聆聽之下感動於心,以展現美與善的關係。所反應步驟:人心所感→聲→音→樂。
「音」是單純的音調、節奏;「樂」是詩歌、音樂、舞蹈融和體;以「樂舞」稱之,融匯後,即以樂器搭配,因此「詩樂舞」的音樂涵義,具有共通認知。
本書乃是闡述唐人音樂詩是透過詩人創作得到不同的審美感受,進而探討詩人對音樂詩的審美態度與感知的獨特境界。此外,利用四種研究方法從各種不同聲音角度,闡發音樂詩歌的豐富內在,以探求並深入音樂詩的內涵:
(一)歷史考證法:對於各項樂器的形制、命名以及歷史考察,逐一探討其演變的情形,以及流傳到唐代所普遍呈現的型態。
(二)美學研究法:音樂詩是藝術的一部分,藝術上的審美觀照,事實上是離不開感知能力與想像作用,聽覺與美感的呈現,既是一種精神與心靈的領略,須仰賴自由性的想像力,以呈現優美的感受。因為詩歌與音樂的內涵表達,攸關審美的觀感,以及真善情感的表現,就以審美情趣的表達,期以達至全面性論述。
(三)歸納推論法:針對各種音樂詩歌的內容進行剖析,因此對音樂詩的探索,歸納其所呈現的不同類型,以結合時代的背景、形制、歷史進行探討,詮釋其詩歌音樂的運用情形,以歸納出運用的共通原則。
(四)分析演繹法:最後匯集上述各種方法,基於唐詩出現樂器的普遍原則與方向,以「音樂詩歌」的審美情趣角度,進行探討與推論,期以達到與前面論述的關聯性,並且體驗音樂詩的美感經驗。
基於此,本書將以八個章節作為主要論述,除第一章緒論與第二章探討唐樂部分,第三?六章則對各絲竹樂器(箜篌、琵琶、笛、笳)作分別論述,第七章則彙整前六章節之論述為基礎,總述音樂詩的審美情趣。第八章依據前七章之推論,彙整要點,總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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