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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中國哲學要論
中國古代哲學形態的歷史變遷
  中國古代哲學的起點比較模糊,大約是在西元前5世紀老子和孔子共同生活的時代;終點是確定的,終結於西元1840年鴉片戰爭。其間中國古代哲學基本上保持著獨立發展的態勢,尚未受到西方哲學全面而根本的影響。東漢時期,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固然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但其並未從根本上改變中國固有哲學的思考方式。而後佛教漸漸融入中國固有哲學,實現了中國化,成為中國古代哲學的組成部分。具有悠久歷史的中國哲學,並沒有因佛教的傳入而佛教化。16世紀,利瑪竇等西方傳教士來到中國,儘管他們對西方學術思想有所介紹,但影響力十分有限,不能改變中國哲學獨立發展的態勢。中國古代哲學作為完整的哲學斷代史,大致上可以概括為先秦諸子學、漢代經學、魏晉玄學、中國化佛學、宋明理學、清初樸學等幾種形態的更迭。
一、先秦諸子學
  哲學的產生有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人的理解能力和自我意識有所提高,開始把人看成主動的存在,看成理解世界的主體,而不再把自己看成被動的存在,看成神的依附者;第二個條件是社會上出現了從事精神創造的知識階層,他們不必從事生產勞動,衣食無憂,有充裕的時間去思考哲學問題。哲學產生的這兩個條件在春秋末年已經具備,於是中國哲學開始起步,形成中國哲學史上第一個黃金時代。
  中國哲學起步,是從突破傳統的天命觀開始的。按照天命觀這種原始形態的宗教觀念,人是被動的存在,人的命運由天神掌控,特別是在人類的童年時期,這種情形不可避免。那時人的本事太小,總覺得自己被某種神祕的力量所控制。不過,中國人的天命觀念,和別的民族所崇拜的至上神相比,有一些不同之處。在許多民族的原始宗教觀念中,至上神與人類似,有手臂有腿,有頭有臉。他不但創造了世界和人,而且還管人死後的事情,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但中國古人心目中的「天」不是這樣。天不是造物主,天與人同在。天有神性而無神形,沒有宗教形象,也不管人死後的事情。因此,要突破這樣的天命觀念,相對來說容易一些。由於是以天命觀為突破對象,天人之辨便合乎邏輯地成為中國哲學的基本問題。
  先秦學派眾多,號稱「百家爭鳴」,可以用「諸子學」概括這一時期的理論形態。其實,先秦的主要學派大致上就是司馬談所概括的六家,即陰陽、儒、墨、名、法、道。其中,後五家屬於中國哲學的範圍。在五家之中,法家專攻政治哲學,名家專攻邏輯哲學,皆為專家類型;只有道家、儒家、墨家這三家屬於一般意義上的哲學流派,其哲學思考皆圍繞天人之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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