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焦慮與激動:從共時性到歷時性
我們嘗試比較海德格的存有論與列維納斯的倫理,藉以強調關心存在與關心人的哲學之差異;在此意涵上,對於「此在」(Dasein)與人的區分就特別顯得不容忽視。為什麼在海德格的學說裡生存的主體變為此在,而非人?我們對照比較海德格式的焦慮(angoisse/Angst),與列維納斯分析〈斐多〉所揭示的面對他人之死的激動(émotion),以便區分兩位哲學家因著對「死亡」的不同詮釋,而分別開展出的存有論(ontologie)與倫理(le éthique)。對「死亡」(mort)的焦慮是想像死(le mourir)的產物,藉此我們隱約窺見生存與死亡的共時性(synchronie)。而在他人之死所引起的激動中被打擊的主體,是處於他人之死的創傷經歷中的主體性;此被焦慮與激動所分別標示的共時性與歷時性(diachronie)將如何被闡明?
列維納斯曾經如此批評海德格:「對海德格來說,人類學的問題不是最至關重要的。海德格自身對人的生存意義並不感興趣。人之本性不會出現在諸如存在與存在史詩有關的那類思維裡。存在在人身上出問題,而人是必須的因為存在出問題,人是存在的一種模態。此在是與所提到的存在相同的事實。」在海德格的學說裡,人並未以其本意出現在海德格的存在研究中。只有當人涉及存在的問題時,才引出研究人的必要性。因而列維納斯說:「海德格的論點在於提出存在是一切意義的根源,這立刻表示我們不能在存在之外思考,所有一切合理的都會回到存在的理解中。」列維納斯指出了海德格式的存有論之限制,它使得在存在之外思考人類學問題的嘗試變得不可能。依照列維納斯的詮釋,似乎意味著在海德格哲學的視域中,人不可能在對於存在的關注之外發現自身;由此觀點而言,雖然海德格式的哲學「提及」人,但卻非真正關注人。在此以存在為優先所建構的存有論中,人的問題並非首要的考量,因而也將無法從中求取涉及人與人關係之倫理的答案。
因為缺乏對於人的關注,以至於在海德格的存有論中,他人之死被其視為二手經驗;不同於列維納斯在他人之死中感受到人性,海德格式的存有論並不從人之本性,以及人性的向度討論死亡。究竟兩者的差異如何發展為不同的關懷,並因而開展出存有論與倫理的差異?這是以下嘗試討論的主題。
1.焦慮與「我的」死亡
在進入海德格以焦慮所開展的此在與死亡的關係之前,嘗試理解死亡的意義是必要的。但這卻使我們想起列維納斯引述海德格的一句話:「我們不能問『時間是什麼?』,因為我們會立刻將時間設定得像存在一樣。」列維納斯引用海德格的這句話,似乎想要呈顯時間不同於被本質所限定的存在,由此類推,時間性的此在是否也不能被視為存在呢?從以變動為特質的時間性或生命的觀點而言,死的可怖在於它不僅不是存在,甚至顯現為毀壞存在的瞬間;這毀滅性無法被概念所限制,因而任何嘗試對於生命、死與時間本身提問的人,都該意識到不論所給出的定義為何,生命、死與時間本身的意涵都將比詮釋它們的概念更豐富。因為概念無法把捉流變為永恆,在變化中被掌握的已然是過去的遺產;因而不僅無法提問時間本質,也將無法簡單地將死把握為存在。
那麼此並非本質可以限定的死,這被依比鳩魯(Epicure)描述為:「如果你在,死亡(死)就不在;如果它在,你就不在。」的死,將如何以其缺席呈顯意義,並以此意義喚醒此在的屬己性(Eigentlichkeit)?列維納斯如此詮釋:「海德格從一群衍生概念(終結與全體性)開始界定此在的概念,以呈現終結如何能在與此在相同,而非與手頭現成(Vorhandenes)相同的秩序裡被思考,也就是說,終結如何能在他的此在的模式中被思考,一個如此的終結如何能構成一個整體,而這整體又如何能聚集。」對於未曾來臨的死有所思考的哲學家,將存在的意義聚攏於「人皆有死」這一概念的前提之下。以「終將一死」為此在的「本質」特性所給出的存在意義,已將死生同一。未曾經歷死的在此─存在(Da-sein)已然「知道」他自身的死亡,必死性的概念先驗地存在於生命之上/先。但如果海德格認為時間不該被視為存在,因而不問時間是什麼;那麼為何允以必死性這一先驗原則,賦予時間性的此在以存在意義?以時間性呈顯自身的人,如何可能被此在這一存在模態所限制?他不總比此在所「是」的更多嗎?以下將從這一列維納斯引領我們發現的問題開始,探問被焦慮所詮釋的死亡,與在他人之死的激動中所遭遇的死之差異;並嘗試由此差異分析存有論與倫理所分別涉及的問題。
1.1對於《存在與時間》中的死亡與死的差異之劃分
依比鳩魯論定生與死不可能共存,海德格似乎也並不排斥這個觀點。在《存在與時間》中,他說到:「此在在死亡中達到整全同時就喪失了此之在。向不在此的過渡恰恰使此在不可能去經驗這種過渡,不可能把它當作經驗過的過渡來加以領會。」在這段引述中,海德格清楚表明此在不可能擁有關於自身之死的經驗,如同依比鳩魯,他確立了死與生的絕對區別。但弔詭的是,在其關於死亡的理論中,卻未見他區分生死為絕對的差異。究竟是什麼理由使得與依比鳩魯有著相同立場的海德格,未能直接劃開生與死的絕對距離?
在海德格理論中,死不再等同於毀滅生命的事實,他以死亡的「尚未」(Noch-nicht)取代死,以此偏移死與生的絕對對立,並以此淡化死亡並不等於死這一事實。死亡的「尚未」使得未曾經歷死的此在,存在於向死而在(être-à-la-mort/Sein zum Tode)的焦慮中;如同海德格所言:「從他的『尚未』被堆積成整體的那一刻起,此在不『是』一個整體,他離存在如此的遠,以致此時,他不再是。此在每次總是以他尚未『參與其中』的方式存在。」已經意識到死與生之絕對差異的海德格,並不著眼於區分死與生的差異,反而致力於將死轉化為與生共存的死亡,將「尚未」來臨的死亡視為此在生存的一部分,將此在的死亡包含「在」他的生命裡。似乎,海德格所致力的正是消弭死與生之間的對立,並以死亡彌補死在生命中的缺席,據此展示死亡的面貌於生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