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導論嘗試將《情愛現象學》(Le phénomène érotique)一書勾連到其深厚的知識脈絡上去。種種限制不允許我在此對馬希翁(Jean-Luc Marion, 1946-)的神哲學思想進行通盤詳細的介紹,僅能抓住幾個關鍵點來勾勒出馬希翁思想的大概面貌。首先,我會從《情愛現象學》一書的書名出發對現象學進行簡要的說明,主要指出現象學自胡塞爾(Edmund Husserl, 1859-1938)創立以來,經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再傳到法國思想界的這一個過程中呈現出的多樣化發展,最終產生了對現象學的學科規範(教義)及至現象學本身的不同理解,而馬希翁就是後繼者中將現象學的邏輯推進到最徹底以至於達到其顛覆的第一人。為了理解馬希翁的現象學思路,必須對他的核心關懷有基本的把握,這將涉及海德格對本體– 神學的批判,對海德格來說,人們無法在本體– 神學的上帝面前祈禱。對馬希翁來說,本體– 神學的上帝說白了就是偶像上帝,而如何避免偶像化上帝便成了眼下的問題,海德格的貢獻正在於曝露出這個問題,然而,與同時代的許多法國思想家一樣,馬希翁沒有滿足於海德格所提出的方案,對他來說,透過存有來思考上帝也不能避免淪為本體– 神學,最理想的進路似乎是在存有之外思考上帝,從此也就發展出了幾個相應的主題,包括距離、聖像、愛和禮物,馬希翁基本透過這四個主題來發展他的上帝之思。
然而,由於海德格提出的上帝問題是一個哲學問題,馬希翁的克服方式卻很大程度上依賴了宗教信條,這不免使他背上「不加批判的教條主義」之罵名,如此他就只好在神學的視域之外找到別的方法來回應上帝問題,而這就是現象學方法。我會利用前三節對上述背景進行介紹,並以此為基礎,在第四節針對馬希翁激進化的現象學方法進行介紹,並進一步勾勒出形上學與主體形象的問題。這個問題貫穿了馬希翁的笛卡爾研究、現象學研究以及神學研究,可以說是馬希翁哲學的一大主題,而在《情愛現象學》中,主體問題也佔據了大量的戲分,這尤其表現在馬希翁嘗試透過「愛洛斯還原」,要以一種「在愛的我」取代自笛卡爾《沉思錄》以來構造的一種形上學的「在思的我」。為了促進對此一嘗試的理解,第五節將呈現馬希翁對形上學主體的顛覆,涉及了他對受驚、沉醉者的刻畫。
一、 情愛現象與情愛現象學
《情愛現象學》一書是由當代法國哲學家馬希翁所寫,書名原文意思其實是「情愛現象」(Le phénomène érotique)而非中文翻譯的「情愛現象學」。當提到「現象」一詞時,人們很容易一下子就聯想到某種客觀化的現象(比如社會現象),因此「情愛現象」這樣的書名很容易被理解為「情愛的社會現象」或者「社會中的情愛現象」,雖然這些都是有價值的主題,也長期成為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等社會科學的研究課題,然而,在現象學中(也就是在《情愛現象學》一書的脈絡中),現象所指的不是那些外在於我們,並且可以在特定的方法或工具下去觀察並加以解釋其原因的東西,相反地,現象學所關注的現象,是那些被給予到我們意識中的東西,即純粹的現象(所謂「純粹」即指沒有任何人為的添加)。
以情愛為例,當我們體驗到愛或被愛的時候,我們所親歷的那種愛的感受,就是一種被給予的愛的現象,或說關於愛的活生生的體驗。對此我們不是要去問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種體驗(以便我們可以透過控制其條件來製造它),更重要的是回到這個體驗本身,亦即回到這個感受的自身建構、自身給出。因此,當社會科學探討在哪些特定的條件下才產生特定的情愛現象時,現象學則探討在無論何種條件下,情愛的意義如何自身給出?直言之,對於其體驗者,情愛的意義究竟是如何得以可能的?當然,情愛從來不是現象學的主要課題,從上述關於情愛的例子跳脫出來看,現象學所能夠探討的不僅是情愛意義的自身給予,而更是自身給予本身,這當然也就包括了所有我們能夠稱之為現象的事物的自身給予。
是在這個意義下,現象學始祖胡塞爾號召「回到實事本身」(go back to the things themselves),也就是回到純粹的現象,回到那被給予我們的東西。在胡塞爾所規定的這個方向上,現象這個概念後來透過海德格的字源學解釋得到了更進一步的表述:即那「顯示著自身的東西,顯現者,公開者。」進而,現象學作為關於現象的科學,它的使命在於「讓人從顯現的東西本身那裡如它從其本身所顯現的那樣來看它。」在諸如此類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現象學本身所帶有的擔憂,即人們往往沒辦法從現象本身所顯現的那樣來看待它。之所以如此,乃是由於自然態度(natural attitude)從中作祟。自然態度就是自然而然地預設了事物之存有的態度,「它盲目地、想當然地預設了某些東西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預設了認識對象與認識主體。」 而只有透過後者這樣一種主客的分化,實證科學才能宣稱,在避免了主觀因素的情況下對認識對象達成客觀的認識。
然而,在胡塞爾這位認真的老派哲學家眼裡,任何帶著未經檢視的預設的認識都是不合格的,更何況建立在存有信念的科學傳統所帶來的,絕不是無關痛癢的影響,這些影響深入到了歐洲科學的骨子裡,造成了人類自我理解的危機,正如索科洛斯基(Robert Sokolowski, 1934-)所描述的:
一個科學若僅停留在客體面,它就迷失在實證性(positivity)之中。我們具有事物的知識,卻沒有如何把握這些事物的知識。我們遺忘了自己,甚至著迷於對事物的瞭解而喪失了自己。
那麼,胡塞爾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他提出現象學的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要求人們把對世界存有的信念,以及關於世界存有的種種知識放入括弧,存而不論,總之不要讓這些未經檢視的預設影響我們對實事本身的認識。胡塞爾也把這個動作稱為懸擱(suspension),對他來說,這一步驟並不意味著對世界的全然否定,「相反,正是通過這樣做,我們才獲得了對某種東西的擁有。⋯⋯通過它,我才領悟到自己是具有本己純粹意識的我,領悟到整個客觀世界是在這種意識生活中或通過它而為我所存在的。世界對於我來說才恰好是它所是的那樣。」
簡言之,還原就是把我們的目光從任何假定的客觀領域中抽離並引回到僅僅被給予的東西上。什麼是僅僅被給予的呢?不是獨立於自我的一個世界或世界中的任何存有者,而是純粹的意識本身,對胡塞爾來說,所謂的世界就是對這個意識來說有效且僅僅作為現象的世界。因此,不是因為有了世界才有意識,恰恰相反,惟獨意識,世界在其中為其展開,或者換句話說,世界是藉著意識而在其中展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