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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嬰幼兒期 (1~3歲)——我要自己來
第三節 2歲寶寶愛說「不」

  2歲的孩子開始喜歡對爸爸媽媽說「不」。不管是遇到任何事情,似乎總會不假思索地說出 「不」字,有時還會故意做出一些大人禁止做的事情,越不讓他們做他們就越是要做,而且想要做什麼就一定得做,有時候還會做出一些「別出心裁」的事情,這些都讓父母們頭痛不已。寶寶的這一現象和行為,並不是簡單的「任性」,而是因為「反抗期」到了。

  伴隨著嬰幼兒語言能力的發展,寶寶們的情緒感知能力也在提高,他們知道了什麼是自己想做的和不想做的。想做的爸爸媽媽們會覺得危險或者不合適而禁止;不想做的、厭煩的卻總是被強迫去做,這會令寶寶的心裡非常不舒服,會覺得自己的意願沒有被尊重,並由此產生強烈的反抗心理,對「獨立」也特別渴望。不管父母的建議是好還是壞,但只要不是他自己想出的,都會覺得「不好」。加上這時的寶寶已經懂得了「不」的含義,所以他們就開始頻繁地使用「不」來表達自己內心的意願。伴隨著行為的反抗和異常,他們的情緒也變得很極端。一會兒高高興興,活潑可愛,一會兒暴躁不安,亂發脾氣。面對孩子陰晴不定的表現,家長的情緒也會變得煩躁不安。

  這種情形的發生常常是不可預料的。有時候是突然間就開始了,一旦寶寶發現爸爸媽媽明白了他的反抗方式之後,就越發「變本加厲」,不等爸爸媽媽適應,他們已經學會在任何對話和場合中使用這個詞語。但是這個階段也會戛然而止,就像開始出現時那樣快。但是在它結束前,我們還是需要盡快想辦法來應對。

  孩子的「反抗性」事實上是想鬧獨立。2歲的孩子正在從嬰兒期向兒童期過渡,身心正在快速地發展。他們逐漸發現自己已經能來去自如地走動,再也用不著依靠大人把他們抱到要去的地方。而且自己能用說話的方式表達想法。由於這些能力的誕生和成長,使孩子迅速地樹立了自信。他們盼望快快長大,想急於向別人表現「我能行,我長大了」。這個時候,孩子不再把自己當成是大人的附屬物,會認為自己是獨立於爸爸媽媽的個體,而且把爸爸媽媽兩個人也看作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因此,他們會認為完全沒有必要按照大人的想法去做事,開始拒絕別人提供幫助,即使真的需要幫助,也會對大人的幫助不屑一顧。

  孩子一旦露出了獨立的苗頭,有了自己的意願,那麼他們很可能就和大人的意願出現分歧。這在家長看來,就是在作對。不過孩子雖然在行為上表現如此,但是內心仍然需要父母的情感支持和鼓勵——父母需要告訴他「你做得很棒」,他才能真正地充滿自信,並有了成功的喜悅。而且2歲孩子的智力和體力確實還很不成熟,很多事情沒有父母的幫助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孩子一方面需要實現自己的願望,另一方面也需要父母的幫助,他們事實上處於追求獨立和祈求愛與幫助的矛盾中。

  因此,針對孩子的這種情感需求,父母必須同時滿足孩子獨立的需求和愛與保護的需求。

  一方面,給孩子獨立和冒險的機會,遇到問題時在後面幫他一把。當孩子要求獨立做某件事時,家長可以首先判斷一下他們在多大程度上能完成這件事,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然後,在沒有危險的前提下,放手讓孩子自己去做,同時做好各種準備,避免問題的出現或及時給予提醒、示範。

  例如:很多2歲的孩子要求自己吃飯。但是對於他們來說,手部的精細動作還沒有發展得很好,平衡能力也比較欠缺,因此看似簡單的舀飯——送到嘴裡——吃下去,這幾個動作雖然有可能完成,但會出現很多狀況:很可能吃得很慢,也可能會打破碗,或灑得到處都是,這也是許多傳統家長拒絕讓孩子自己吃飯的原因。其實這樣做不僅孩子不願意,而且對於孩子手部精細動作的發展也是無益的。正確的做法是放手讓孩子自己吃,並且在他們吃飯的過程中,隨時給予一些提醒和鼓勵:「寶寶吃得真好,湯匙可以拿低一點,就可以舀滿滿一勺的飯,而且不會灑出來,你看,就像媽媽這樣。」做示範的時候不要拿走孩子手裡的碗和湯匙,可以另外拿一個來示範。為防止孩子摔了碗、灑了飯,媽媽也可以提醒孩子吃飯的時候離飯桌近一點,用兒童餐具替他們盛飯,每次盛的量不要太多以免灑出來,這樣更有助於培養孩子的自信。

  另一方面,當孩子的安全遭到威脅時,媽媽必須自作主張。當他們正準備做一件危險的事情,媽媽必須果斷地制止,然後用替代性活動來滿足孩子的獨立需求。例如:媽媽剛倒好一玻璃杯的熱水,孩子走上來想端這杯水的時候。媽媽需要立即強行制止他,把水拿開,並告訴他:「水很燙,會把手燙傷很痛。」再換一個塑膠杯子,裝半杯冷開水,讓孩子端著來滿足他的願望。

  為了減少寶寶的反抗情緒,我們還可以為寶寶提供選擇。寶寶在這個階段可能會相當固執,父母也會因此很煩,有時甚至產生強迫性的想法,這時提供有限的選擇是避免與孩子發生衝突的最佳方法。比如「你今天想穿白鞋子還是紅鞋子?」「你想喝果汁還是牛奶?」「好,該做出選擇了!你是想收拾積木還是毛絨玩具?」……值得注意的是,選擇只需要提供兩種就夠了。這一技巧適用於做任何事情,從穿衣到解決孩子與小朋友之間的爭吵等等。不過,有時候孩子也會猶豫或者是消極面對選擇,這時不妨給他們加一個時間限制,比如從1數到10,這是一種強迫寶寶集中注意力的方法。但是這種方法不能使用得過於頻繁,否則將會失去效力。

  提供選擇的時候還要注意,這兩種選擇是大同小異的,提供選擇的目的是為了暗示寶寶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這樣既尊重了寶寶的意願,同時也滿足了大人的要求。比如當你們到達目的地想讓寶寶下車時,為了避免孩子直接拒絕,可以這樣說「你想現在下車,還是玩兩分鐘以後再下車?」無論選擇哪個,他都得下車。不過,如果他識破了你的小把戲,也可能會兩個都不選擇,這時候你也可以耐心地聽一下寶寶的要求,只要合理可行也是可以的。不管怎麼說,父母都需要尊重孩子的意願,給他們留下選擇的餘地。

  另外,為了減少寶寶說「不」的次數,父母也要少說「不」,用自身的行為和回答來告訴寶寶,除了「不」還有多種表達方式。孩子的很多行為其實都是在模仿大人,許多孩子喜歡說「不」,也是因為總聽到別人對他說「不」。這樣無形中強調了「不」在他們心目中的印象和表達效果。因此,可以回答「是」、「可以」、「我想」等來替代「不」。即便是真的拒絕寶寶時,也可以巧妙地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來委婉地說「不」。比如當孩子想在樓梯上玩時,可以說「在樓梯上玩是不錯,不過我有一個更好的主意,我們一起玩積木怎麼樣?」——對於嬰幼兒來說,他們的注意力往往是不集中的,很容易被其他一些同樣有趣的事物所吸引,所以「玩積木」也會是個不錯的選擇。

  然而,有時候儘管你使盡渾身解數去避免衝突或轉移寶寶的注意力,但最後還是和寶寶發生了爭執。比如當孩子的意志與現實情況產生嚴重衝突時,遇到危及安全的問題時,面對這些情況,無論寶寶如何吵鬧都要保持立場堅定,甚至可以動用家長的權威,比如說:「我是媽媽,現在必須要聽我的。」雖然這種做法很無奈,但是總比寶寶真的被一些自己無法預見的問題傷害到要好得多。當然,為了安慰寶寶,媽媽事後也可以把當時的情況和利害關係解釋給他們聽,並講清楚不得不那麼做的原因。比起意願沒有被滿足,寶寶們還是更加在意父母是不是愛他們。

  記住,每個人都是獨立的,雖然寶寶們還很小,但這不是我們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他們身上的理由,除了一些不得已的情況,任何時候都不要以愛之名強迫孩子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那樣只會讓孩子的牴觸情緒愈演愈烈,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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