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1-2選擇迎接改變,或內耗到崩潰?維持現狀並沒有比較輕鬆

對前夫從不愛、不恨到不怨,雖然現在講得雲淡風輕,背後其實是一條連滾帶爬、皮開肉綻的天堂路。
我在婚後幾乎沒有過兩人生活,因為辦完婚禮、結束蜜月回國後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小夫妻」的日子過沒幾天,立刻升格「準父母」,往後我們的庸庸碌碌都只為了孩子,無論工作、生活、作息、收支,重心都圍繞著孩子打轉。
孩子,不是我們離婚的問題,因為我和前夫雖然有許多觀念上的衝突,但在孩子的哺育和教養上,從來沒有分歧過。

「你們是在吵什麼,吵到要離婚?」親友諸如此類的詢問,我回答過不下數十次。
長輩親友們似乎認為如果能就事論事、把引發爭吵的問題釐清並找出解決方法,兩人就可以繼續相處下去;但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決定要離婚,跟吵什麼沒啥關係。
那是一種,徹底的失望與絕望,才會共同做出的決定。
愛是怎麼被消磨的?原因很多,盤根錯節。
曾經,我以為是彼此關注的事物不同了、成長的方向不一樣了,所以我們不再有話聊;又或是彼此都給對方很大壓力,覺得自己付出得比較多,對方付出得比較少等等。
那時候,我們每天的對話除了談孩子外,不再談其他,也不再談論彼此。冬天牽手怕冷,夏天牽手怕流手汗——肢體接觸也少了,那雙手不再是牽著我走的手,只成了洗碗和倒垃圾的手。
我們,從「情人」變成只剩下「功能」,當了父母之後,不知怎麼做回夫妻。

吵架多半只是表象,底層是因為內在情感的虧欠,我認為對方虧欠我,所以想從其他地方討回來,要他去做更多事來補我感受不到的愛,於是什麼都可以吵。
每當我心灰意冷,感到被冷落、不被關心時,總會跟他吵架,然後逼問他是不是不愛我了?他總是木然地回答:「沒有啊。」然後繼續冷漠以對。
他不願承認不愛了,彷彿一切是我自己想太多,是我要求太多,是我沒安全感。這讓我感到很挫折,因為我對婚姻的感受明明就是不被愛的、不被重視的,如果你沒有不愛我,為什麼我感受不到愛……?
這大概就是我們走向離婚的死結,而當時的我沒能力解開。
後來,這些累積的不滿開始爆發,我們從經常吵架到天天吵架,也從失望憤怒到怨恨,吵架現場就像戰場,即便孩子被隔絕在房間內,仍然聽得到猛烈的砲火。每次吵完回房抱小孩時,看著她眼裡的淚水和恐懼我都很心疼,無論我如何解釋爸媽吵架不是她的錯,她還是會難過害怕。

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的前一晚,我和前夫坐在餐桌前。我問他是否需要一起去找婚姻諮商試試,他說不了,因為他已、經、不、愛、了。
聽到這句話,我釋懷多了。也好,我也沒有想再努力什麼。
我們真誠地長談一陣子,他說著從什麼時候開始感到痛苦失望,然後到最後的絕望——這證明了我這些日子的感受是真實的,他其實有好一段時間已經不知道怎麼愛我了。
他穿著盔甲讓我感到很冰冷,而我帶著刺讓他感到很傷人,我們都太怕受傷,所以越退越遠,退到最終沒有感覺。
謝謝他終於承認不愛了。面對自己是需要勇氣的,這也讓我更安心地宣告這段婚姻已死,不會有冤魂。

維持現狀並沒有比較輕鬆,最折磨人的是無愛的未來
多數人認定離婚應該要符合兩個前提:外遇或家暴,似乎沒有這兩個前提就不應該離婚。在法律上或許是這樣沒錯,但實際上的運作並非如此。我的婚姻看起來就像是個「正常的」婚姻,我也從沒想過會被這段「正常的」婚姻給吞噬——我的老公不僅沒外遇沒家暴,還看起來脾氣很好,而且也很會照顧孩子。如果婚姻有問題,那一定是我的問題。
為什麼我還不滿意?為什麼我不知足?為什麼我充滿憤怒?我連「離婚」的理由都不充分,在別人眼中,我們是不正當的離婚者。
可是,婚姻究竟是為了誰?

「為了小孩,你們不該離婚!」
「妳怎麼可以這麼自私?!」
「妳要負責搞定妳自己,大人的事情為什麼要讓小孩付出代價?」

許多人無法離開痛苦的婚姻關係而選擇維持現狀,是因為變動的代價太大。不論是要脫離穩定的習慣、脫離經濟的依賴,還是離婚後要面對外人的眼光和批判,這些都是很大的挑戰。
可是維持現狀並沒有比較輕鬆。每天要跟自己的內在衝突拔河,每天要逼自己看不見聽不見,關閉感受,催眠自己只要孩子好我就好,事實上卻一點也不好。
我看過朋友乾脆將另一半當提款機,反正錢有進來就好,人沒回來無所謂;但為了化解對這種無意義婚姻的怒氣,她報復性地刷老公的卡,然而金錢無法填補心靈的傷痕與空虛。到最後,這份抑鬱化為攻擊身體的病痛,這位朋友只要跟老公在同一個空間,頭就會爆痛、想吐、呼吸急促,最終因為身體真的撐不下去而離婚。
很多人都覺得,既然改變要付出很大代價,那不如將就吧,就這樣過一生;卻不知道無愛的家庭對心靈帶來多少內耗,這樣的代價其實更大,因為內耗對身心的傷害遠比想像中還要嚴重。
我們在猶豫要不要離婚時會考量到很多事情,但婚姻關係裡,其實從頭到尾就只有夫妻兩人。婚姻涉及的身心連結和情感需求,沒有第三人可以提供;那些看熱鬧看笑話的親戚們無法提供,我的小孩也無法提供,因為我和孩子是親子關係,不是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裡,終究只有我與伴侶。
如果當初決定結婚不是因為小孩,那麼考量要不要離婚時也不應是「為了小孩」。小孩無法解決婚姻問題,不離婚,問題還是在那裡。我認為可以為了自己的考量不離婚,但不要為了小孩不離婚,大人無力處理的婚姻問題,不該丟給孩子承擔。

離不離婚的抉擇,當從「為自己」來想。為自己離開一段有毒的關係、為自己遠離暴力、為自己找回生命的主導權與尊嚴——無論你對婚姻關係有任何決定,都請不要牽扯到孩子,而是一定要為自己。
就讓孩子好好地待在親子關係的身分裡,不需要為父母的婚姻關係承擔任何責任。
離婚終結的是婚姻關係,不是親子關係。

3-1做一個好媽媽之前,先好好活著

要恢復心靈的完整,女人必須先真正認識「獨立自主」的意義,而這又往往需要她拋棄向來對「成功」所抱持的想法。——《女英雄的旅程》

自我修復的第一步,就是重建認知。

離婚羞愧
辦完離婚手續後,我爸媽有一陣子不再過問我和前夫的狀況,那段時間我和家人之間充斥著尷尬的沉默。鄰居看到我經常出沒娘家,也會問起:「妳先生呢?」,或是問我爸媽:「怎麼沒看到你女婿?」我們往往笑笑帶過,誰也不敢說出我已經「離婚」的事實。
當我帶著小孩回阿嬤家,阿嬤也會看著鮮少回來的我問道:「孩子爸爸呢?」我只能回:「加班呢,最近比較忙。」
就這樣,加班這個藉口我用了半年。只要每次出席家族聚會都會被問,除了我總以加班帶過,我爸媽也沒打算跟親戚們公告我離婚的事情,阿嬤也一直被矇在鼓裡,儘管老人家可能早就察覺不對勁。
我一直對爸媽不願公開我離婚的事實感到難過,我想,他們可能認為女兒離婚這件事很丟臉吧。我像是成為了爸媽的恥辱,讓他們對外噤聲,絕口不提女兒女婿,外人問起也同樣以沉默帶過。
也許,要他們接受我離婚,需要一段時間。
而要他們接受「外人的眼光」,又是另一個挑戰。因為一旦公告了,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堆疑問:
「怎麼會這樣?到底是吵什麼吵到要離婚?」
「你們看起來不是好好的嗎?」
「那小孩怎麼辦?小孩跟誰?」
「真的非離婚不可嗎?沒有好好溝通嗎?」
「不能雙方忍耐一下,各退一步嗎?」
這些都是一言難盡的問題。或許我爸媽也是害怕面對這些問題,所以才選擇絕口不提吧?
我有個朋友,她離婚後帶著孩子搬回娘家住,娘家人告誡她,只要有親戚朋友來家裡拜訪,她跟孩子必須躲在房間裡不准出來,因為不想讓別人知道她離婚了,於是我朋友就這樣在娘家遮遮掩掩躲了一、兩年。
是的,這就是現代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真實存在的現況。「離婚羞愧感」其實一直都存在,仍有許多人如此看待離婚者,包含離婚者自己。
這也讓我反思,為什麼這個社會對於離婚者身分帶有羞愧感?我們到底對不起誰?我們為什麼需要感到羞愧?是很抱歉沒有選對老公嗎?很抱歉無法給孩子一個圓滿的家庭嗎?還是很抱歉讓家族蒙羞了?
這些,都是社會世俗的評價和標籤。但身為生命唯一主人的我,我得站在為自己人生負責的角度,明白自己要為過去的選擇付出代價,也要為當下重新做的選擇承擔起新的責任。
離婚就是我的重新選擇,我願承擔,不必羞愧。
那些閒言閒語,無法替我的人生承擔任何事情。出一張嘴的人,沒有經歷過我所受的酸甜苦辣,他們站著說話不腰疼,然而實際上在婚姻裡水深火熱的人是我啊。
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
有趣的是,我阿嬤最後還是知道我離婚了。
她從我爸媽這裡問不出所以然,於是某天問我女兒,爸爸怎麼最近都沒來阿嬤家?女兒說:「因為他們離婚啦。」接著,阿嬤又打電話問姑姑和表姊,最後大家就從「不知道」變成「都知道」了。
也好。
好媽媽焦慮病
在我接案轉做podcast的那段時間,爸媽擔心我收入不穩定,一直催促我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對他們來說,「進公司上下班」才是正經的工作,儘管我跟他們解釋過,我正在摸索另一條路,想靠接案、在家上班維持育兒生活的平衡,但兩老總不理解,覺得我「整天在家」等於無所事事。
後來有一陣子因為接案工作忙,常常得等到晚上才能去錄音室錄音,等錄製回到家已十點多,於是我請爸媽幫忙照顧一下女兒,誰知道又被唸:「妳這樣有辦法好好照顧女兒嗎?常常忙到這麼晚才回來!」
那時候,只要女兒皮膚一過敏,我就會被指責沒有照顧好小孩;又或是我晚回家導致女兒晚睡,也被指責這樣會害女兒長不高、身體會被我搞壞了。
女兒一直都是瘦瘦的體質,但只要偶爾腸胃炎,我就會被說是沒有好好煮給女兒吃、都隨便叫外食,或是讓女兒亂吃,這才營養不良得腸胃炎,儘管女兒根本健康無虞。
總之,在爸媽眼裡,我沒有一份正經的工作,也沒有照顧好我女兒。
他們看不見我很努力地在生命裡掙扎著,我想闖出一條路,可以保我安穩有收入,又能顧好孩子;當時的我只是還處於混沌期、還在摸黑前進,我需要的是理解與支持,不是批判和挑錯。
記得有一天,工作結束後到爸媽家接女兒時,我爸又開始碎唸我沒盡到媽媽的責任,甚至嘲諷我:「孩子的爸都比妳關心小孩!」言下之意就是,我是個失敗的母親。
然而這句話徹底激怒我。
我一個人帶小孩忙進忙出,孩子的爸每個月只需撥出閒閒四天的育兒時間,我的父母卻認為前夫比我還關心小孩!
離婚前我跟前夫的分工是我負責賺錢,他負擔比較多的育兒家務,因此爸媽的印象都是前夫幫忙接送女兒、幫女兒洗澡,花比較多的時間陪伴女兒,而我就是整天忙工作的懶惰媽媽。
離婚後我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累得筋疲力竭就算了,沒想到親生父母還這樣冷言冷語,拿傷我很深的前夫來嘲諷我不是個好媽媽。這句話就像刀一樣刺入我的心臟。
我氣到大聲回嗆:「很抱歉!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人有資格評論我是怎樣的媽媽,就是我女兒!你們都不是我的小孩,沒有資格評論我是怎樣的母親!」
說完我帶女兒轉身就走。
那之後好長一段時間,無論我再怎麼忙,死活都不再拜託他們幫我顧小孩。
前夫在你們眼裡再怎麼好,他都已經不在我的生活裡了,現在是我在撐著我們母女倆的生活,不幫忙不體諒不理解都不打緊,請不要落井下石就好。
回家後,我獨自坐在客廳哭泣,女兒跑來問我怎麼了,我說:「沒事,媽媽就是……有些傷心……」
我看著女兒,想起這陣子真的是忙壞了,是不是真的疏忽照顧女兒了?
「妹妹,妳覺得媽媽很糟糕嗎?」我愧疚地問。
「不會啊,媽媽對我很好。」女兒用她的小手悄悄遞了幾張衛生紙給我。
那晚,我在女兒面前痛哭流涕。
其實,是我覺得自己很糟糕。我的工作不穩定、沒著落,我的母職一直備受質疑,那陣子我一直低著頭過生活,被父母的話牽著走。但我對女兒的好,女兒都有感受到,這樣就夠了。
在那段時間我常睡不著覺,拼了命地半夜錄製個人節目的podcast,因為很多話悶在心裡無處宣洩,podcast就是我的出口。我不知道誰會聽,但我好像對著空氣錄音,錄給自己聽。
有些話,說出來後心情就好多了。
從小到大,我都不認同爸媽迂腐的傳統想法,覺得自己跟他們格格不入,想法天差地遠,於是我叛逆反抗,他們要我往東我偏偏往西,要我求安穩我偏要去冒險,凡事自己作主,成敗自己承擔,學業、工作、婚姻皆是如此。我努力ㄍㄧㄥ著不失敗,那是我唯一證明自己沒有錯的方式。我想讓爸媽知道:即使沒有按照你們的路走,我一樣可以順遂,但事實上,我沒有我想像中那麼厲害,在婚姻上我摔了一大跤。
我滿腦子被「我不是好媽媽」、「我事業失敗,母職也失敗」的念頭襲擊,爸媽的話儘管讓我憤怒,卻也深深烙印在腦海裡。我很想證明我沒有失敗,可是心裡卻默默認同他們的批判。
我時常晚上打電話向好友們傾訴,有時候說沒兩句就哭上一整晚;也曾有過好累好累,好想就這樣一覺不醒的念頭,覺得眼前一片黑暗。我開始懷疑自己的決定,懷疑自己的能力,甚至懷疑自己的存在是否有價值。
好友覺察我不對勁,拖著我去看精神科醫師,這才發現我有憂鬱症狀。醫生開了助眠藥物給我,先支撐我的身體,讓我能先睡上幾夜。
因為不被爸媽諒解,一直遭受他們的批評,我開始選擇先跟他們保持距離,暫時不聯絡也不往來。在好友的陪伴和鼓勵下,我的憂鬱症開始好轉,從自我厭棄慢慢重新回到正軌,逐漸有勇氣面對生活中接踵而來的挑戰。
我深深感受到,我一直在「抗拒失敗」,尤其離婚對我而言已經是婚姻上的失敗了,卻沒想到離婚後的我,似乎連母職都失敗。但其實,真正要轉變的不是我該如何成為一個成功的單親媽媽,而是要改變我對「成功」的定義。
以前我對自己的人生有一份里程碑計畫:三十歲結婚,三十五歲前生兩個小孩;有一個疼我的老公、一份很棒的工作、一雙懂事的兒女。這些是我對人生成功的定義,女人不只工作要厲害,還要有一個幸福的家。
眼看著三十歲即將到來,那時我急著成家、急著生小孩,因為里程碑的時間線快到了,我得有進度,得有「成果」。結果幾年後我離婚了,過往對成功的認知也徹底改觀了。
在莫琳.莫德克(Maureen Murdock)所寫的《女英雄的旅程:透視女性生命的自性歷程,活出最獨特的你》(The Heroine’s Journey: Woman’s Quest for Wholeness)中,我看見自己其實把社會對男性成功的定義當成目標,我將自己套入了男性成功的鞋子裡,但那不是我自己。這個目標並不合腳,我卻極力削足適履,期待自己能和男人一樣:在職場上闖出一番天地;然而與此同時,我也背負著社會對女性的期待:當一個稱職的母親。當這兩個角色都失敗時,我就像陷入黑暗深淵,覺得自己什麼也不是。
讀完這本書後,我意識到我必須先認知到自己是人,而不是萬能的神,我不需要以「女超人」的標竿來衡量自己。
那些別人的標準,就隨別人去說吧。
身為媽媽,我們只需要對孩子負責,不用向誰交代,更不必滿足誰的期待。我們是怎樣對待孩子的,只有孩子心裡明白,只有孩子有資格評論我是怎樣的母親。
若是一直陷在好媽媽焦慮病裡,我會無法把生活過得滋潤,而是無盡地疲憊和自責。單親不代表我是個失敗的媽媽,有多少小孩曾希望爭吵不斷的父母趕快離婚算了?孩子要的是愛,不是任何的形式與身分。
在成為好媽媽之前,放下那些評判吧!


2-4 成為我自己
內疚感的假象
離婚後,我發現自己不想再迎合我爸對完美母親的想像,但我爸其實是父權社會下的縮影,事實上我抗爭的不是我爸,而是整個父權社會對女人的期待。
身為女兒,離婚彷彿被退貨——雖然是我自己要離的,但這個社會總覺得離婚的女人有問題。
曾經在我無法平衡工作和育兒時,我媽一句:「妳如果沒本事照顧女兒,當初幹嘛要把女兒留在身邊?」便擊垮了我的自尊心。我不就是因為想要做個「負責任的母親」,所以選擇離婚後把孩子帶在身邊嗎?難道讓小孩與她爸爸同住,你們會比較開心?為什麼我的父母看不見我有多努力?
原來,無論是身為女兒還是身為母親,在爸媽眼裡我都是不合格的。
當時的我只覺得很受傷,聽不懂我媽那句話的背後,其實是對女兒滿滿的心疼。直到學習了榮格心理學、開始研究親子占星教養,我才明白當時她想表達的是,她寧可我當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也捨不得我如此疲累,只是她不懂那句話對我而言,不是支持而是利刃。
孩子跟著我真的好嗎?
我問了自己無數次這個問題。但就算再重選一次,我仍會毫不猶豫要把孩子帶在身邊,因為我愛我的女兒,我從不覺得她是負擔。我只擔心我沒有能力照顧好她,並為此深受困擾。
我到底要成為一個怎樣的母親?其實痛苦的不是我沒有能力,而是我那高得嚇人的自我要求,以及越覺得離婚對不起孩子,我就對自己越嚴苛。
我想加倍補償女兒,想盡量滿足她的需求,所以有好一陣子,我都忍耐著不對她發脾氣、用錢買她喜歡的東西滿足她,結果養得她越來越驕縱,我也活得越來越卑微。
我知道再這樣下去不行。我的內疚感會讓母女關係失衡。
我覺察到我必須接受自己就是一個平凡人,於是我不再想成為超人母親,不再想著要怎麼把小孩「照顧好」。小孩其實一直都被照顧得好好的,從沒餓過一餐、凍過一晚,即使是離婚後,我給她的陪伴與關注也是只有更多,未曾減少。
她一直都很好。
是我想像她過得不好,想像她會因為父母離異而陷入悲慘的處境。這些印象,是哪裡來的?是過往社會價值觀灌輸給我們的:父母離婚的小孩很可憐。
但這並非事實!
我的孩子並不可憐,所以我也不需要過度補償她。除了爸媽無法住在一起之外,她身邊充滿愛她的家人,爸爸對她的愛也沒減少過。物質充足、關愛寬裕的她,一點都不悲慘。

成為孩子的奶與蜜
奶是母愛的第一層象徵,象徵照顧和肯定。蜂蜜則象徵生命的甜美,象徵對生命的愛與活著的快樂。──《愛的藝術》

佛洛姆認為,對孩子的照顧與肯定是多數母親都能做到的,但只有少數母親能給予「蜜」,要成為能夠給予「蜜」的母親,必須是一個快樂的、熱愛生命的人。母親對生命的愛和焦慮,兩者都具有強大的感染力,兩種態度也都對孩子有深遠的影響。
小孩剛出生的頭幾年,我常在想,如果沒有小孩,我是不是就可以去更遠的地方,去做更多的事情?因為有了小孩後,有許多事情都被牽制住,我的時間和金錢都得分給她,而這是一筆不確定的投資——盯小孩像盯股票一樣,看她像看三十年前的台積電,希望有朝一日大漲特漲。
雖然大家都說母愛是不求回報的、小孩不是股票、養兒不能防老、孩子不是附屬品不是資產是個體,可是當我看著刷卡單上兩張機票的金額,還是會想著,如果今天我沒有小孩,旅費就能少一半。一旦清楚認知到自己付了兩個人貴貴的費用,我就會期待女兒「要玩開心一點」,這樣才划算,這樣我投入的心血才值得。
這就是期待,期待無所不在。
說生小孩沒有「被剝奪感」是騙人的,因為從此後我的人生就是圍繞著孩子打轉,她牽制我的時間、耗費我的體力、剝奪我的金錢、影響我的情緒。如果孩子可愛、會撒嬌,我還可以安慰自己:好啦,至少那天使笑容很值得,貼心的寶貝很值得。但如果孩子叛逆、硬嘴硬舌臭臉相向,我就會覺得「把我的青春還來」,好像付出的愛放水流一樣,心痛。
幸好我後面意識到,如果讓「被剝奪感」持續蔓延下去,在女兒還沒進入青春叛逆期之前,我可能就會先爆炸。
單親育兒讓我發現必須更真誠地表達,不要繞、也不要拐彎抹角,我不該把時間浪費在擔心和內耗上,我得學會在女兒面前展現真實的自己。
所以現在,只要我喜歡吃的東西,我會告訴女兒這是我要吃的,她不可以碰。當我想做自己的事情時,我會告訴女兒現在是我的時間,請不要跟我說話,等我忙完才能理她。
在跟朋友說話時,如果女兒過來插嘴,希望我優先關注她,我會嚴正告訴她我正在跟朋友說話,請她不要打斷,等我說完會讓她發言。跟女兒出去吃飯時,我也不會每次都選她想吃的,有時候會去吃我想吃的。
我認為當一個真誠的媽媽很重要,我的想法、情緒、感受,都要盡量溝通、讓孩子知道,我的外在呈現和內在經歷要「表裡如一」。如果我壓抑了自己的需求,違背自己的意願去滿足孩子的要求,那些一點一滴積累的「委屈」,到最後就會變成「恩情債」,冀望孩子某一天要償還。
這些恩情債在一開始的時候,會讓人誤以為那是「愛」,但是當孩子「背骨」時,就會覺得「妳都不懂我為妳犧牲了多少!妳都不感謝我!」——母親的委屈,很可能累積成這句怒吼。
想像一下,什麼樣的東西你可以直接送給他人?什麼樣的東西你只願意借給他人?
贈送他人的東西,必定是你沒想過要拿回來的。
而你會想保留的物品,一定最多只能「暫借」給別人,並且期望他有一天必須歸還,因為那個東西對你來說很重要。

母愛也是如此。放棄自己真正的需求、勉強自己妥協犧牲,就像是暫時借出去的母愛,期待有一天孩子能還回來。
媽媽也有自己的喜好和需求,我不會因為孩子而委屈自己。不委屈不代表不會付出,正好相反,因為不委屈自己,所以我的付出都是甘願的。換句話說,我想做的事情就是真心想做,不想做的事情就不會勉強自己去做,我和孩子是對等的,孩子沒有欠我什麼。
我想吃的東西我不會讓給她,因為我也有需求,不會因為女兒是小孩,就讓她把喜歡的菜整盤吃掉,也不會讓她搶別人的東西來吃。話說女兒有一次未經我同意就吃光我的麥克雞塊,我真的氣到唸她一頓,那是我等了三十分鐘才送來的雞塊啊!
現在女兒若因為吃不夠想吃我的份,都會詢問:「媽媽,這個排骨妳要吃嗎?可以給我嗎?我想吃。」如果情況允許,我會再買一塊給她,但如果只有一塊,我會依照當時心情有以下幾種回答:
1.「不行,這排骨我很想吃,抱歉不能給妳。」這代表我也很想吃,我不想分享。
2.「好啊,喜歡就拿去吃吧!」如果我當時吃不下或覺得無所謂,就會爽快給她。
3.「蛤……可是我也很想吃,那不然再分妳一半吧。」代表我很猶豫,但也想疼愛她,所以最後還是選擇跟她分享。

我通常會讓她知道我的掙扎,但因為我愛她,所以還是願意分給她。很多時候媽媽內心的糾結、煩惱、掙扎都只在內心翻騰,在內心消化完畢,但孩子根本看不出來,當他們對媽媽的糾結無感,久了就會視為理所當然。
所以,媽媽如實呈現自己內在情感,除了能幫助孩子理解他人付出背後的「不容易」,也能讓孩子慢慢體會到「感恩」。

忠於自己,而不是忠於典範
「偉大的媽媽」背後往往有很多為了家庭、小孩的犧牲。我不想偉大,我只想當一個真誠的媽媽,一個與內在自我對齊的母親。
在我想讓的時候,我可以全部讓給她,沒有半分委屈,在我不想讓的時候,我會讓孩子了解媽媽也有自己的需求,不是什麼事情都以她為主。如此一來,跟女兒在一起時因為保有自我,所以沒有被剝奪感,我感覺自己是完整的,也就不擔心她未來是否會感恩我,反倒還會謝謝她對我的理解和尊重。
因為忠於自己,讓孩子看見我的憤怒、脆弱、感動、難過、無助、灰心、強悍、耍賴、懶散、健忘、不耐煩、犯錯,她很清楚我是一個不完美的媽媽,也因此她可以安心地當一個不完美的女兒。
也許是因為我看起來很懂得「自保」,所以女兒也很放心地表達她的情緒,無論是害羞、尷尬、生氣、委屈、挫折、震天怒吼,都會很直白地表達她的心聲。說實話,她憤怒時的表達的確也挺讓人驚心動魄的,女兒說有時被我罵的時候,她都很想對我比中指、或者吵架吵不過就會邊哭邊罵我是「壞媽媽」來表達她對我的不滿。對於孩子生氣時的憤怒言語,父母不要太認真,他們要有發洩攻擊性的空間,所以我也不會因此受傷,我會客觀理解她正處於很憤怒的狀態下,理解她當下的挫折感,而不會抓著字詞去較真。理性的人不會拿氣話來當結論。
媽媽和孩子的需求,偶爾也會有相互牴觸的時候,但忠於自己就不存在虧欠,我不委屈,小孩自然也沒有負擔,母愛想給的時候再給,才會心甘情願。
我要成為一個珍惜自己的母親,對生命充滿感恩,熱愛我的人生與生活,才能成為同時給予孩子奶與蜜的快樂母親,也才能讓孩子在不虧欠的愛裡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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