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 做人不能急,凡事留餘地
主客觀條件
理論上講,判斷一件事物可不可以「推」,主要應該看這件事物的發展規律是否得到顯現,解決問題的主客觀條件是否已經成熟。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應該怎麼做而做,只能對事情本身有利,很多情況下卻很可能對自己不利,起碼沒什麼好處。試想,對自己沒有丁點好處,甚至可能帶來風險,難道不該推它一把嗎?
有人提出某件事,要求你處理,你對這件事卻一無所知,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簡單地給予肯定或否定的答案。這時,你可以說:「讓我瞭解一下情況再答覆你。」推的目的是為了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身為上司,對屬於下屬職權範圍內的事,如果下屬能夠自行處理,千萬不要越俎代庖,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影響了自己的威信。對下屬沒有把握或感到無力處理的事,也不要急於處理,可先讓下屬拿個初步意見,這可鍛鍊下屬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培養下屬能力的目的。
萬一出了什麼事,還可以把下屬當「替罪羊」。只要你臉夠厚、心夠黑,不妨來個「丟卒保車」,把責任全推給那個倒楣蛋。
第二,掌握好「推」的火候
「推」的藝術運用與否,有其自身的內在需求和運用範圍,不可不看條件和對象就亂用。用一句形象的話概括,「推」的藝術就是「火候」二字。所謂「火候」,就是因勢而動。如何運用,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要根據客觀實際,靈活地採取適當的方法
對推行過程中的問題不太瞭解,或是所遇到的矛盾非常尖銳,在討論會上一時達不成一致意見,通過的人數超過不了半數,或是群眾和下級對你的意圖暫時不能服從,等等,就要採取「懸球法」,把問題暫時擱置起來,放一段時間,待眉目清晰,再行處理。
此外,身為具有權柄的上司,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分清事情的輕重緩急。對急需處理的事,應立即處理,不可隨便往外推,因為推了不僅會誤事,還可能影響到你自己。你想,人家心急火燎地找你,你卻把他推出去,他對你肯定會有意見。等他去找其他上司,別人就會知道你是在推卸責任,進而影響班子成員之間的關係。
要看對象,因人制宜
有些問題的處理,一定要考慮到當事人的個性特點,看其接受程度如何,「推」能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如果當事人接受不了,容易產生逆反心理或誤解,加深矛盾,甚至會發生新的問題。
要看火候,且適可而止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事可以一推到底。有的事「推」到一定程度就要適可而止。因為事物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不斷發生變化。因此,不能放手不管,一推了之,要密切觀察其發展,把握好「推」的火候,適時進行處理,以期達到適時適度和恰到好處。
不妨學一學怎樣「踢皮球」
我們常常會發現,有的人在交際圈內總是進退自如,有的人卻處處被動,進退維谷。其中,原因可能很多,但無疑和他們不善於在待人處事中留下餘地有一定的關係。
所謂「留下餘地」,就是在人際交往中推行「彈性外交」,使自己與對手雙方都能獲得更大的迴旋空間,從而減少或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傷害。
但如何留餘地,卻有很多學問。一般人辦事只知踢皮球,但踢得拙劣至極,結果事未辦成,還招來一身是非。這是厚黑學不純熟的緣故。
那麼,在待人處事中,到底該如何「踢皮球」呢?
厚黑教主李宗吾說:「有人中了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將箭桿鋸了,即索謝禮。問他為什麼不把箭頭拔出?他說:那是內科的事,你去尋內科好了。」
這是一段相傳的故事。現在各級機關,與夫大辦事家,都是用這種方法。譬如批呈詞:
「據呈某某等情,實屬不合已極,仰候令飭該縣知事查明嚴辦。」
(「不合已極」是鋸箭桿,「該知事」是內科。)
或是:
「仰候轉呈上峰核辦。」
(「上峰」就是內科。)
又如:
有人求我辦一件事情,我說:「這個事情我很贊成,但是,還要同某人商量。」
(「很贊成」是鋸箭桿,「某人」是內科。)
又或說:「我先把某部分辦了,其餘的以後辦。」
(「先辦」是鋸箭桿,「以後」是內科。)
此外,只有鋸箭桿,並不命其尋找內科的,也有連箭桿都不鋸,命其尋內科的,種種不同,細參自悟。
李宗吾這段話的核心,就是讓人無論辦什麼事,都要學會給自己留好後路。比如:
允諾辦事時,注意使用「模糊語言」,以贏得主動。有的人在答應辦事時,總是言之鑿鑿,肯定而又具體。這當然不是壞事。但如果事情出現「意外狀況」,使允諾無法實現,就容易留下「言而無信」的印象,影響人際關係。
拒絕別人時,不妨先拖延一下,使自己「進退有據」。如果直接一口回絕,顯得生硬又不友好,讓對方覺得「不夠意思」。因此,最好先答應考慮一下,留點迴旋的空間。
有些人在拒絕求助者時,因為臉皮不夠厚,老是感到不好意思,不敢據實言明,結果反而讓對方誤解。
其實在人際關係中,不得不拒絕是常有的事,由此搞壞交情的並不多;反而是語意曖昧、模稜兩可,容易引起誤會甚至破裂,這種例子不少。
在批評人時
• 點到為止,以維護對方的自尊。
• 批評時不看場合、不考慮對方心理承受能力,高聲大嗓,只會傷害對方自尊。
• 特別多人在場時,務必含蓄,適可而止。
在與人爭論時
• 避免使用「過頭話」或「絕情語」。
• 爭論時心情容易激動,但絕不能口不擇言,否則雙方難以「下台」,彼此尷尬。
請人幫忙時
• 精通「踢皮球」的人,請求幫忙時會盡量使用「假設語」,為對方留後路。
• 有些人愛用命令語氣,容易讓對方為難甚至生氣。
• 求人幫忙時,應用委婉、商量的口氣,讓對方即使無能為力,也不至於尷尬、難堪。
主客觀條件
理論上講,判斷一件事物可不可以「推」,主要應該看這件事物的發展規律是否得到顯現,解決問題的主客觀條件是否已經成熟。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應該怎麼做而做,只能對事情本身有利,很多情況下卻很可能對自己不利,起碼沒什麼好處。試想,對自己沒有丁點好處,甚至可能帶來風險,難道不該推它一把嗎?
有人提出某件事,要求你處理,你對這件事卻一無所知,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簡單地給予肯定或否定的答案。這時,你可以說:「讓我瞭解一下情況再答覆你。」推的目的是為了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身為上司,對屬於下屬職權範圍內的事,如果下屬能夠自行處理,千萬不要越俎代庖,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影響了自己的威信。對下屬沒有把握或感到無力處理的事,也不要急於處理,可先讓下屬拿個初步意見,這可鍛鍊下屬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培養下屬能力的目的。
萬一出了什麼事,還可以把下屬當「替罪羊」。只要你臉夠厚、心夠黑,不妨來個「丟卒保車」,把責任全推給那個倒楣蛋。
第二,掌握好「推」的火候
「推」的藝術運用與否,有其自身的內在需求和運用範圍,不可不看條件和對象就亂用。用一句形象的話概括,「推」的藝術就是「火候」二字。所謂「火候」,就是因勢而動。如何運用,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要根據客觀實際,靈活地採取適當的方法
對推行過程中的問題不太瞭解,或是所遇到的矛盾非常尖銳,在討論會上一時達不成一致意見,通過的人數超過不了半數,或是群眾和下級對你的意圖暫時不能服從,等等,就要採取「懸球法」,把問題暫時擱置起來,放一段時間,待眉目清晰,再行處理。
此外,身為具有權柄的上司,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分清事情的輕重緩急。對急需處理的事,應立即處理,不可隨便往外推,因為推了不僅會誤事,還可能影響到你自己。你想,人家心急火燎地找你,你卻把他推出去,他對你肯定會有意見。等他去找其他上司,別人就會知道你是在推卸責任,進而影響班子成員之間的關係。
要看對象,因人制宜
有些問題的處理,一定要考慮到當事人的個性特點,看其接受程度如何,「推」能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如果當事人接受不了,容易產生逆反心理或誤解,加深矛盾,甚至會發生新的問題。
要看火候,且適可而止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事可以一推到底。有的事「推」到一定程度就要適可而止。因為事物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不斷發生變化。因此,不能放手不管,一推了之,要密切觀察其發展,把握好「推」的火候,適時進行處理,以期達到適時適度和恰到好處。
不妨學一學怎樣「踢皮球」
我們常常會發現,有的人在交際圈內總是進退自如,有的人卻處處被動,進退維谷。其中,原因可能很多,但無疑和他們不善於在待人處事中留下餘地有一定的關係。
所謂「留下餘地」,就是在人際交往中推行「彈性外交」,使自己與對手雙方都能獲得更大的迴旋空間,從而減少或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傷害。
但如何留餘地,卻有很多學問。一般人辦事只知踢皮球,但踢得拙劣至極,結果事未辦成,還招來一身是非。這是厚黑學不純熟的緣故。
那麼,在待人處事中,到底該如何「踢皮球」呢?
厚黑教主李宗吾說:「有人中了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將箭桿鋸了,即索謝禮。問他為什麼不把箭頭拔出?他說:那是內科的事,你去尋內科好了。」
這是一段相傳的故事。現在各級機關,與夫大辦事家,都是用這種方法。譬如批呈詞:
「據呈某某等情,實屬不合已極,仰候令飭該縣知事查明嚴辦。」
(「不合已極」是鋸箭桿,「該知事」是內科。)
或是:
「仰候轉呈上峰核辦。」
(「上峰」就是內科。)
又如:
有人求我辦一件事情,我說:「這個事情我很贊成,但是,還要同某人商量。」
(「很贊成」是鋸箭桿,「某人」是內科。)
又或說:「我先把某部分辦了,其餘的以後辦。」
(「先辦」是鋸箭桿,「以後」是內科。)
此外,只有鋸箭桿,並不命其尋找內科的,也有連箭桿都不鋸,命其尋內科的,種種不同,細參自悟。
李宗吾這段話的核心,就是讓人無論辦什麼事,都要學會給自己留好後路。比如:
允諾辦事時,注意使用「模糊語言」,以贏得主動。有的人在答應辦事時,總是言之鑿鑿,肯定而又具體。這當然不是壞事。但如果事情出現「意外狀況」,使允諾無法實現,就容易留下「言而無信」的印象,影響人際關係。
拒絕別人時,不妨先拖延一下,使自己「進退有據」。如果直接一口回絕,顯得生硬又不友好,讓對方覺得「不夠意思」。因此,最好先答應考慮一下,留點迴旋的空間。
有些人在拒絕求助者時,因為臉皮不夠厚,老是感到不好意思,不敢據實言明,結果反而讓對方誤解。
其實在人際關係中,不得不拒絕是常有的事,由此搞壞交情的並不多;反而是語意曖昧、模稜兩可,容易引起誤會甚至破裂,這種例子不少。
在批評人時
• 點到為止,以維護對方的自尊。
• 批評時不看場合、不考慮對方心理承受能力,高聲大嗓,只會傷害對方自尊。
• 特別多人在場時,務必含蓄,適可而止。
在與人爭論時
• 避免使用「過頭話」或「絕情語」。
• 爭論時心情容易激動,但絕不能口不擇言,否則雙方難以「下台」,彼此尷尬。
請人幫忙時
• 精通「踢皮球」的人,請求幫忙時會盡量使用「假設語」,為對方留後路。
• 有些人愛用命令語氣,容易讓對方為難甚至生氣。
• 求人幫忙時,應用委婉、商量的口氣,讓對方即使無能為力,也不至於尷尬、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