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理論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情感神經科學的研究顯示,當一個刺激在生物學或社會意義上被判定為重要時,大腦會啟動一套專門、模組化的系統來自動處理這些刺激,而且這些處理往往是在個體尚未有意識覺察前就已經完成(Adolphs & Anderson,2018;Tamietto & de Gelder,2010)。事實上,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正是來自自然情緒過程遭到阻斷或扭曲。當一個人否認自己內在的行動傾向、不願承認自己的感受,或長期壓抑情緒時,就容易造成情緒處理系統的功能失調(Foa & Kozak,1986;Greenberg & Safran,1987)。每一個被喚起的情緒其實都有一個自然的歷程,包含以下五個階段:(1)情緒出現;(2)進入意識;(3)被個案接納與擁有;(4)透過某種形式的行動表達;(5)完成表達後,讓新的情緒浮現,進入下一個循環。然而,當這個歷程被干擾—例如覺察與接納的階段被阻斷、表達被壓制,或行動無法完成—個體便會停滯在長期的、難以耐受的痛苦情緒狀態中(Greenberg,2002;Gross & Levenson,1997;Pennebaker,1990)。一旦這些過程失靈,情緒原本攜帶的重要訊息就無法進入意識,需求也因此難以被辨識與回應。從這裡可以看出,治療師在情緒工作中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協助個案去經驗並表達那些曾被壓抑或未曾允許的情緒。
情緒是一種信號,它讓我們得以理解自己對當下情境的反應。因此,幫助個案去聆聽情緒、從中提取意義,才能引導其行動,滿足其深層需求(Damasio,1994)。當一個人能有意識地察覺自己的情緒、認出觸發情緒的情境時,他們就能對自己的反應有更多掌控感。他們不再只是情緒的被動接受者,而是可以開始掌握自己情緒歷程的主體。然而,僅僅覺察與接納情緒仍不足以真正帶來療癒。治療師不只是陪伴個案觸碰與經驗情緒,還需要進一步幫助他們離開那些造成困擾的痛苦感受,進而喚起新的、具有修復力的適應性情緒,最終改變舊有的情緒反應模式。
在這樣的過程中,個案需要將這些改變整合成新的自我敘事,並構建對自我與世界的新理解(Greenberg,2011)。這也代表,治療的關鍵並不僅是「接觸情緒」,而是「以情緒轉化情緒」,並掌握其中的轉化原則。
從功能性的角度來看,情緒是對我們基本需求的一種快速回應(Frijda,1986)。情緒如同儀表板上的警示燈,會提示我們某個情境是否正在滿足、威脅,或忽略我們的重要需求。當我們遇到與需求相關的情境時,大腦會自動進行評估,情緒便因此而產生。情緒本質上是帶有目標性的行動傾向,能幫助我們回應眼前發生的事情是否符合我們的利益與渴望。而我們所謂的「好」與「壞」,往往就取決於這些情緒是否促進了我們的需求實現。這也說明了:需求並非完全與生俱來,而是從生物本能與早期經驗中逐漸發展而來。我們天生就會偏好光亮而非黑暗、溫暖而非冰冷、微笑而非咆哮。這些偏好形成了對「正向感覺」的自然追求,也就成為需求的雛形。譬如,嬰兒會本能地靠近那些讓他們感覺舒適、安全的情緒刺激,遠離帶來不適的體驗。這說明情緒與需求彼此交織,互為表徵。一旦需求被滿足,情緒便會轉為安定;若未被滿足,便可能轉化為焦慮、挫折、悲傷等感受。
因此,在治療現場中,要對個案的情緒產生共情,就必須同步去理解並命名他們潛藏其中的需求。簡單說出「這讓你覺得難過」是不夠的,個案可能會附和一句「是啊」,然後整個情緒就如鉛球般沉了下去。但如果能說:「這真的讓你很難過,你那麼渴望她的安慰,卻只感受到空虛與孤單⋯⋯」這樣的回應就會點出需求,深化並細緻化個案的情緒體驗。一旦個案被準確理解,他們的回應也會變得更加具體:「是啊,我真的需要她的支持,但卻像被遺忘了一樣⋯⋯就像我根本不存在。」
從過程導向的角度來說,與個案進行情緒工作時,一個關鍵在於將「自我」視為一個動態的自我組織系統。也就是說,「自我」是—一種持續發展的經驗性過程;而在這些經驗歷程中,一旦自我被感知或意識到,它便能透過語言與反思進行表達與再組織。這表示「自我」的建構,其實是一種經驗與反思之間不斷辯證互動的動態過程,正是這個過程形塑了我們對「我是誰」的感覺,並讓我們能夠建構個人敘事,進而活出這些敘事所描繪的生命樣貌。關於「自我」的概念已有豐富文獻探討。舉例來說,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90)區分了作為主體的「我」(I)與作為客體的「我自己」(me);而丹尼爾.史登(Daniel Stern, 1985)則提出了四種彼此相關的「自我」概念:初現自我、核心自我、互為主體的自我,以及語言化的自我。霍夫曼與多恩(Hofmann & Doan, 2018)在其針對情緒與自我的治療模型中,也將「核心自我」與「社會性自我」做出區分。在情緒治療的過程中,一個人的反思性自我會持續與當下浮現的情緒互動。當個體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情感與身分經驗時,「自我」就同時被「發現」與「創造」出來。個體的感受總是與他們如何詮釋自身經驗有關—也就是說,透過語言化的過程,將包含許多基本情緒元素的感覺轉化為可反思的情緒經驗,是建構自我不可或缺的一環。
「自我」是一種組織經驗與意義的歷程,在時間軸上持續展開,並在與環境的互動中持續被形塑與重組。正如完形治療先驅所指出,自我在與他人、與環境互動的片刻之間浮現(Perls et al., 1951),而這些互動就構成了我們「成為誰」的過程。自我是分散的、多變的,會隨時間推移而展現不同面貌:有時我們顯得歡樂,有時批判自己,有時謹慎,有時果決。自我更像是一條不斷流動的河流,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結構。這條河流是隨著時間推移、透過經驗與反思逐步整合而來。我們的「未來的自己」也是經由這樣的動態自我組織而生成的。每個人都會不斷在不同的情境中重新整合自我,正如「觸感」只存在於實際的接觸中,自我也僅存在於當下的體驗當中。因此,在治療中,我們關注的重點不是去尋找那個「真正的我」,而是聚焦在「自我組織的歷程」及其靈活性。
一個人的自我組織會隨情境與時空變化而產生差異,並發展出一些特定的情緒組織模式,也因此形塑了人格與性格的穩定性。這些模式會在個體的經驗與反思中呈現出某些慣性序列—也就是說,有些自我狀態出現的可能性比其他狀態更高。我們可以將這些反覆出現的狀態視為「自我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擁有多種不同的自我狀態,而這些狀態會與特定的情緒相連。例如:當遭遇威脅感覺到恐懼時,一種具有保護性的自我組織會自動啟動;而當威脅解除後,則會轉換為另一種較安全的自我狀態。這些不同的自我狀態會在我們的內在動態中不斷重組與出現,並逐漸形成某些「穩定性」。例如:一個人可能常常把自己組織成幽默、謹慎、自我批判,或是果斷自信的樣貌。治療的歷程也會牽涉到這些自我組織模式,並探索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治療師必須能夠察覺:每一個當下的自我經驗,其實都蘊含了「正在建構的自我」這個動態歷程。(摘自《用情緒轉化情緒》第1章)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情感神經科學的研究顯示,當一個刺激在生物學或社會意義上被判定為重要時,大腦會啟動一套專門、模組化的系統來自動處理這些刺激,而且這些處理往往是在個體尚未有意識覺察前就已經完成(Adolphs & Anderson,2018;Tamietto & de Gelder,2010)。事實上,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正是來自自然情緒過程遭到阻斷或扭曲。當一個人否認自己內在的行動傾向、不願承認自己的感受,或長期壓抑情緒時,就容易造成情緒處理系統的功能失調(Foa & Kozak,1986;Greenberg & Safran,1987)。每一個被喚起的情緒其實都有一個自然的歷程,包含以下五個階段:(1)情緒出現;(2)進入意識;(3)被個案接納與擁有;(4)透過某種形式的行動表達;(5)完成表達後,讓新的情緒浮現,進入下一個循環。然而,當這個歷程被干擾—例如覺察與接納的階段被阻斷、表達被壓制,或行動無法完成—個體便會停滯在長期的、難以耐受的痛苦情緒狀態中(Greenberg,2002;Gross & Levenson,1997;Pennebaker,1990)。一旦這些過程失靈,情緒原本攜帶的重要訊息就無法進入意識,需求也因此難以被辨識與回應。從這裡可以看出,治療師在情緒工作中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協助個案去經驗並表達那些曾被壓抑或未曾允許的情緒。
情緒是一種信號,它讓我們得以理解自己對當下情境的反應。因此,幫助個案去聆聽情緒、從中提取意義,才能引導其行動,滿足其深層需求(Damasio,1994)。當一個人能有意識地察覺自己的情緒、認出觸發情緒的情境時,他們就能對自己的反應有更多掌控感。他們不再只是情緒的被動接受者,而是可以開始掌握自己情緒歷程的主體。然而,僅僅覺察與接納情緒仍不足以真正帶來療癒。治療師不只是陪伴個案觸碰與經驗情緒,還需要進一步幫助他們離開那些造成困擾的痛苦感受,進而喚起新的、具有修復力的適應性情緒,最終改變舊有的情緒反應模式。
在這樣的過程中,個案需要將這些改變整合成新的自我敘事,並構建對自我與世界的新理解(Greenberg,2011)。這也代表,治療的關鍵並不僅是「接觸情緒」,而是「以情緒轉化情緒」,並掌握其中的轉化原則。
從功能性的角度來看,情緒是對我們基本需求的一種快速回應(Frijda,1986)。情緒如同儀表板上的警示燈,會提示我們某個情境是否正在滿足、威脅,或忽略我們的重要需求。當我們遇到與需求相關的情境時,大腦會自動進行評估,情緒便因此而產生。情緒本質上是帶有目標性的行動傾向,能幫助我們回應眼前發生的事情是否符合我們的利益與渴望。而我們所謂的「好」與「壞」,往往就取決於這些情緒是否促進了我們的需求實現。這也說明了:需求並非完全與生俱來,而是從生物本能與早期經驗中逐漸發展而來。我們天生就會偏好光亮而非黑暗、溫暖而非冰冷、微笑而非咆哮。這些偏好形成了對「正向感覺」的自然追求,也就成為需求的雛形。譬如,嬰兒會本能地靠近那些讓他們感覺舒適、安全的情緒刺激,遠離帶來不適的體驗。這說明情緒與需求彼此交織,互為表徵。一旦需求被滿足,情緒便會轉為安定;若未被滿足,便可能轉化為焦慮、挫折、悲傷等感受。
因此,在治療現場中,要對個案的情緒產生共情,就必須同步去理解並命名他們潛藏其中的需求。簡單說出「這讓你覺得難過」是不夠的,個案可能會附和一句「是啊」,然後整個情緒就如鉛球般沉了下去。但如果能說:「這真的讓你很難過,你那麼渴望她的安慰,卻只感受到空虛與孤單⋯⋯」這樣的回應就會點出需求,深化並細緻化個案的情緒體驗。一旦個案被準確理解,他們的回應也會變得更加具體:「是啊,我真的需要她的支持,但卻像被遺忘了一樣⋯⋯就像我根本不存在。」
從過程導向的角度來說,與個案進行情緒工作時,一個關鍵在於將「自我」視為一個動態的自我組織系統。也就是說,「自我」是—一種持續發展的經驗性過程;而在這些經驗歷程中,一旦自我被感知或意識到,它便能透過語言與反思進行表達與再組織。這表示「自我」的建構,其實是一種經驗與反思之間不斷辯證互動的動態過程,正是這個過程形塑了我們對「我是誰」的感覺,並讓我們能夠建構個人敘事,進而活出這些敘事所描繪的生命樣貌。關於「自我」的概念已有豐富文獻探討。舉例來說,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90)區分了作為主體的「我」(I)與作為客體的「我自己」(me);而丹尼爾.史登(Daniel Stern, 1985)則提出了四種彼此相關的「自我」概念:初現自我、核心自我、互為主體的自我,以及語言化的自我。霍夫曼與多恩(Hofmann & Doan, 2018)在其針對情緒與自我的治療模型中,也將「核心自我」與「社會性自我」做出區分。在情緒治療的過程中,一個人的反思性自我會持續與當下浮現的情緒互動。當個體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情感與身分經驗時,「自我」就同時被「發現」與「創造」出來。個體的感受總是與他們如何詮釋自身經驗有關—也就是說,透過語言化的過程,將包含許多基本情緒元素的感覺轉化為可反思的情緒經驗,是建構自我不可或缺的一環。
「自我」是一種組織經驗與意義的歷程,在時間軸上持續展開,並在與環境的互動中持續被形塑與重組。正如完形治療先驅所指出,自我在與他人、與環境互動的片刻之間浮現(Perls et al., 1951),而這些互動就構成了我們「成為誰」的過程。自我是分散的、多變的,會隨時間推移而展現不同面貌:有時我們顯得歡樂,有時批判自己,有時謹慎,有時果決。自我更像是一條不斷流動的河流,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結構。這條河流是隨著時間推移、透過經驗與反思逐步整合而來。我們的「未來的自己」也是經由這樣的動態自我組織而生成的。每個人都會不斷在不同的情境中重新整合自我,正如「觸感」只存在於實際的接觸中,自我也僅存在於當下的體驗當中。因此,在治療中,我們關注的重點不是去尋找那個「真正的我」,而是聚焦在「自我組織的歷程」及其靈活性。
一個人的自我組織會隨情境與時空變化而產生差異,並發展出一些特定的情緒組織模式,也因此形塑了人格與性格的穩定性。這些模式會在個體的經驗與反思中呈現出某些慣性序列—也就是說,有些自我狀態出現的可能性比其他狀態更高。我們可以將這些反覆出現的狀態視為「自我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擁有多種不同的自我狀態,而這些狀態會與特定的情緒相連。例如:當遭遇威脅感覺到恐懼時,一種具有保護性的自我組織會自動啟動;而當威脅解除後,則會轉換為另一種較安全的自我狀態。這些不同的自我狀態會在我們的內在動態中不斷重組與出現,並逐漸形成某些「穩定性」。例如:一個人可能常常把自己組織成幽默、謹慎、自我批判,或是果斷自信的樣貌。治療的歷程也會牽涉到這些自我組織模式,並探索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治療師必須能夠察覺:每一個當下的自我經驗,其實都蘊含了「正在建構的自我」這個動態歷程。(摘自《用情緒轉化情緒》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