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自己在「忍耐」前後,是什麼樣的心情
我用「忍耐」當作分界線,區分出忍耐前跟忍耐後兩種心情,忍耐前的心情就簡單稱為「第一種心情」,忍耐後的心情則稱為「第二種心情」。
例如說,你的男朋友跟你說:「我到時候再打給你。」但是時間到了,對方卻沒有打來。
這個時候,你真實的心情應該會是這樣──
「他沒有打來,我很難過。」(第一種心情)
這是「第一種心情」,而「第二種心情」則是這樣──
「我等他等了那麼久。他以前也曾經破壞過我們的約定,他每次都這樣,我真的受不了他了!」(第二種心情)
如果有人建議說:「把自己的心情說出來吧!」不少人都會把「第二種心情」誤會成是自己的心情,於是就會回說:「要是我說出自己的心情,我們就會吵起來」。
但是,你們之所以會吵架、起衝突,都是因為你在表達自己心情的時候,說成了「第二種心情」。
其實,「第二種心情」已經受到了「忍耐」的影響。前面已經提到了,在忍耐之後,基本上都只會產生「憤怒」的情緒。
要是表達的是這種情緒,當然會起衝突。而且,表達出「第二種心情」,其實算不上是表達自己真正的心情。
因為,當事人的眼裡看到的是「對方怎麼對待自己」,換句話說,當事人注視的是他人,不是自己。
看到對方的行為後,先不作選擇,根據對方的言行舉止,接著作出自己最後的判斷、決定。
如此一來,自己的情緒就會很容易受到對方的言行舉止左右。
乍看之下,這些行為給人的感覺,似乎是出自於一個「脾氣很好的人」,但是事實上,這麼做只能說是把自己的決定權交給對方而已。
要是像這個樣子,對對方的言行舉止非常敏感,採取「因為對方怎麼對待我,所以我就會怎麼想」的思考方式,一直觀察對方的臉色,然後自己(覺得自己在)努力忍耐,就會演變成很糟糕的結果。
不知不覺中,就會察覺不到自己的「第一種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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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自我中心(自私) O:「以自我為中心」
如果你想要讓自己用「以自我為中心」的方式來思考,只要在你表達情緒的時候,把心裡所想的直接說出來就好了。
其實,這麼做既簡單,心情也會很輕鬆。而且,你就不會去責備別人,所以還能大大減低發生爭執的機率。
要是心裡懷有惡意,當然就會有所遲疑,不知道該不該說出口。不過,惡意其實是從「第二種心情」發展而成的。只要注視自己的「第一種心情」,就會發現,其實自己真正的心情是「覺得很傷心」。如果好好重視自己的「第一種心情」,並充分地表達出來,那麼,心裡的惡意也會逐漸消失。
而且,還會自然產生一份替人著想的心情。這是因為,人們原本就有種「追求和諧」的欲望。一旦內心獲得了滿足,自然就會去追求和諧的人際關係。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替對方著想」跟「觀察對方的臉色」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替對方著想」的想法,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所以不分對象。
但是,害怕對方、一直想去觀察對方的臉色,就是「以他人為中心」了,所以自己的態度會因應對方的情況,產生劇烈的變化。這不是一種對等的人際關係,而是一種控制人與被人控制的關係。
自我表達,不是為了要用來控制對方。
如果是想要控制別人,才進行自我表達的話,只能說是「自私」。
「自我中心(自私)」和「以自我為中心」,兩者的差別就在這裡。
「他竟然不愛我,這怎麼可以。」
「只要對方沒有照我的話去做,我就很不爽。」
「不惜控制對方,也要達成目的。」
這些都是自私。
「不管他愛不愛我,我都愛他。」
「我愛他。我很重視自己的這份心情。」
這些則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
這樣做,才是有好好重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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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時刻刻都要對自己感到滿意
任何人都會「想跟他人合而為一」。
我們都曾感受過合而為一的美妙感覺,這種感覺深深烙印在我們記憶深處,當我們出生了以後,還是無法忘懷這份美妙的感覺,依舊追求著這樣的感覺。
「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呢?」
「當你還是個胎兒,在媽媽肚子裡的時候,你感受過那份安全感與一體感,雖然你應該已經不記得了。但是,當你誕生到這世上,離開媽媽體內以後,你可能就感受到了分離感與孤獨感,開始嚐到了寂寞的滋味。」
「我記不得了,不過這樣聽起來,感覺好像突然被拋到一個未知的世界一樣,說不定我那時候真的是覺得很不安、很寂寞。」
或許正因為這樣,人們才會不斷追求一體感。而且因為得不到,所以產生了許多憤怒與恐懼。
若得不到和諧與一體感,人們就會感到悲傷。而這份悲傷,也會轉化為憤怒與恐懼的型態。「話雖如此,並不是說追求一體感不好。這份渴望是很重要的,正因為有這份渴望,我們才能不斷成長。」
然而,「雖然好想要,卻得不到」的這種飢渴感,跟「心中已經感受到了滿足感,而還想要再感受更高層次的滿足感」,是兩種不一樣的渴望。
如果動機是出於飢渴感,那麼,就算已經得到了滿足,心裡也只會感受到這份飢渴感而已,完全感受不到滿足。
而另一種更高層次的追求,雖然追求的是一個至高的滿足感,卻也不會侷限在這個最終目標上,在追求至高滿足感的過程中,也會感受到一些程度較輕的滿足,而這些滿足仍然也都會受到重視。
「只要以自我為中心,對每一刻的自己感到滿足,就能為自己帶來信心。」
如果說,「好想要、好想要」的這種飢渴感是手扶梯,那麼,「滿足」就是樓梯轉折處的小空間了。在追求滿足感的過程中,你都要記得在這個小空間上,好好踏一踏。
「總而言之,所謂的滿足,就是在確認自己能相信自己到什麼程度。每個人可以透過自身的滿足感,來感受自身的價值,可以感受到自己到底有多相信自己的能力與價值。而這麼做,就能提升自己的信心。」
我用「忍耐」當作分界線,區分出忍耐前跟忍耐後兩種心情,忍耐前的心情就簡單稱為「第一種心情」,忍耐後的心情則稱為「第二種心情」。
例如說,你的男朋友跟你說:「我到時候再打給你。」但是時間到了,對方卻沒有打來。
這個時候,你真實的心情應該會是這樣──
「他沒有打來,我很難過。」(第一種心情)
這是「第一種心情」,而「第二種心情」則是這樣──
「我等他等了那麼久。他以前也曾經破壞過我們的約定,他每次都這樣,我真的受不了他了!」(第二種心情)
如果有人建議說:「把自己的心情說出來吧!」不少人都會把「第二種心情」誤會成是自己的心情,於是就會回說:「要是我說出自己的心情,我們就會吵起來」。
但是,你們之所以會吵架、起衝突,都是因為你在表達自己心情的時候,說成了「第二種心情」。
其實,「第二種心情」已經受到了「忍耐」的影響。前面已經提到了,在忍耐之後,基本上都只會產生「憤怒」的情緒。
要是表達的是這種情緒,當然會起衝突。而且,表達出「第二種心情」,其實算不上是表達自己真正的心情。
因為,當事人的眼裡看到的是「對方怎麼對待自己」,換句話說,當事人注視的是他人,不是自己。
看到對方的行為後,先不作選擇,根據對方的言行舉止,接著作出自己最後的判斷、決定。
如此一來,自己的情緒就會很容易受到對方的言行舉止左右。
乍看之下,這些行為給人的感覺,似乎是出自於一個「脾氣很好的人」,但是事實上,這麼做只能說是把自己的決定權交給對方而已。
要是像這個樣子,對對方的言行舉止非常敏感,採取「因為對方怎麼對待我,所以我就會怎麼想」的思考方式,一直觀察對方的臉色,然後自己(覺得自己在)努力忍耐,就會演變成很糟糕的結果。
不知不覺中,就會察覺不到自己的「第一種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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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自我中心(自私) O:「以自我為中心」
如果你想要讓自己用「以自我為中心」的方式來思考,只要在你表達情緒的時候,把心裡所想的直接說出來就好了。
其實,這麼做既簡單,心情也會很輕鬆。而且,你就不會去責備別人,所以還能大大減低發生爭執的機率。
要是心裡懷有惡意,當然就會有所遲疑,不知道該不該說出口。不過,惡意其實是從「第二種心情」發展而成的。只要注視自己的「第一種心情」,就會發現,其實自己真正的心情是「覺得很傷心」。如果好好重視自己的「第一種心情」,並充分地表達出來,那麼,心裡的惡意也會逐漸消失。
而且,還會自然產生一份替人著想的心情。這是因為,人們原本就有種「追求和諧」的欲望。一旦內心獲得了滿足,自然就會去追求和諧的人際關係。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替對方著想」跟「觀察對方的臉色」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替對方著想」的想法,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所以不分對象。
但是,害怕對方、一直想去觀察對方的臉色,就是「以他人為中心」了,所以自己的態度會因應對方的情況,產生劇烈的變化。這不是一種對等的人際關係,而是一種控制人與被人控制的關係。
自我表達,不是為了要用來控制對方。
如果是想要控制別人,才進行自我表達的話,只能說是「自私」。
「自我中心(自私)」和「以自我為中心」,兩者的差別就在這裡。
「他竟然不愛我,這怎麼可以。」
「只要對方沒有照我的話去做,我就很不爽。」
「不惜控制對方,也要達成目的。」
這些都是自私。
「不管他愛不愛我,我都愛他。」
「我愛他。我很重視自己的這份心情。」
這些則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
這樣做,才是有好好重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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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時刻刻都要對自己感到滿意
任何人都會「想跟他人合而為一」。
我們都曾感受過合而為一的美妙感覺,這種感覺深深烙印在我們記憶深處,當我們出生了以後,還是無法忘懷這份美妙的感覺,依舊追求著這樣的感覺。
「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呢?」
「當你還是個胎兒,在媽媽肚子裡的時候,你感受過那份安全感與一體感,雖然你應該已經不記得了。但是,當你誕生到這世上,離開媽媽體內以後,你可能就感受到了分離感與孤獨感,開始嚐到了寂寞的滋味。」
「我記不得了,不過這樣聽起來,感覺好像突然被拋到一個未知的世界一樣,說不定我那時候真的是覺得很不安、很寂寞。」
或許正因為這樣,人們才會不斷追求一體感。而且因為得不到,所以產生了許多憤怒與恐懼。
若得不到和諧與一體感,人們就會感到悲傷。而這份悲傷,也會轉化為憤怒與恐懼的型態。「話雖如此,並不是說追求一體感不好。這份渴望是很重要的,正因為有這份渴望,我們才能不斷成長。」
然而,「雖然好想要,卻得不到」的這種飢渴感,跟「心中已經感受到了滿足感,而還想要再感受更高層次的滿足感」,是兩種不一樣的渴望。
如果動機是出於飢渴感,那麼,就算已經得到了滿足,心裡也只會感受到這份飢渴感而已,完全感受不到滿足。
而另一種更高層次的追求,雖然追求的是一個至高的滿足感,卻也不會侷限在這個最終目標上,在追求至高滿足感的過程中,也會感受到一些程度較輕的滿足,而這些滿足仍然也都會受到重視。
「只要以自我為中心,對每一刻的自己感到滿足,就能為自己帶來信心。」
如果說,「好想要、好想要」的這種飢渴感是手扶梯,那麼,「滿足」就是樓梯轉折處的小空間了。在追求滿足感的過程中,你都要記得在這個小空間上,好好踏一踏。
「總而言之,所謂的滿足,就是在確認自己能相信自己到什麼程度。每個人可以透過自身的滿足感,來感受自身的價值,可以感受到自己到底有多相信自己的能力與價值。而這麼做,就能提升自己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