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家戒本通論
佛滅度後,弟子持律者逐漸異趨,乃至有上座大眾分部。上座重律,又有本上座、一切有跋耆子諸派。本上座尤重律,故又有化地,銅鍱(南方上座)、法藏、飲光諸家。我國魏晉以還,初傳律藏,但知五部,即並舉說一切有、化地、法藏、飲光、大眾言之。雖大集經別說婆麤富羅,而誤認為大眾末派,不知有跋耆子。又銅鍱遠在錫崙,雖律論東來,亦鮮審其有異(嘉祥猶知南方十誦,律家即置而不談)。
訛略之說沿習千年至於唐,義淨再傳律藏,而後闢之曰不聞西土。乃其別舉四宗曰:大眾、說一切有、正量、上座,各有律藏數百卷。又曰:一切有別有法藏、化地、飲光三家,但行西域云云,(均見寄歸傳卷一)皆惑於有部一家之言,未云詳審。蓋其時有部勢力絕盛,既取北方上座而代之,故自稱根本部。化地、法藏、飲光本自上座出者,亦皆視同藩屬。所云上座,不過指南方銅鍱各系言之。又正量為本宗,亦是當時正量大興,自居跋耆子正統耳。故就史實前後比觀,印度律學傳承真相,始終未明於此土也。今言其實,大眾雖有諸派,而根本律藏只一種,跋耆子雖遞嬗為正量等派,根本律藏似亦一種。說一切有根本律藏亦一種,而新舊各地有異。惟本上座務律最勤,流派所生,化地、銅鍱、法藏、飲光各有其律。綜舉即有八家,非五部,亦非四宗也。此八家律,泰半已出,而尤備於我國。大眾有戒本廣律,正量有律論,說一切有有新舊戒本並廣律,至於本上座有戒本,化地、法藏皆有戒本廣律,飲光有戒本,銅鍱有律論,大體已具。更益以梵藏文有部戒本廣律,巴厘文銅鍱戒本廣律,則現時研律所資可云備也。茲論戒本,先列舉其籍,再及其義。
(一)僧祇本 此大眾部戒本,摩訶僧祇律所釋。晉義熙十二年(西紀四十六年)佛馱跋陀羅法顯共出。另有戒本(但就比丘戒言,下同)一種,文句時有出入。
(二)明了本 此正量部戒本,未傳此土,西方亦未見原文。但有二十二明瞭論略舉部類名數,陳真諦譯。(西紀四六○年頃)
(三)十誦古本 此舊有部戒本,晉簡文帝時(西紀三七二年)曇摩持曾出一本久佚,惟太元八年(西紀三八三年)竺佛念譯鼻奈耶,所釋戒本,依道安敘,與持所出二百六十戒眾學法有一百十事者如合符焉,則亦古本也,今存。(日人長井真琴未知鼻奈耶即十誦古本,勘文大錯,蓋粗略未詳校也,見宗教研究三卷二號十二至十四頁)
(四)十誦本 舊有部戒本,稍後出,十誦律所釋,後秦弘始年間羅什與弗若多羅又與曇摩流支兩次譯成。 (約西紀四○○年頃) 另有羅什譯戒本一種,文句大異,疑是別傳。
(五)十誦新本 此新有部戒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所釋。唐長安年間(西紀七○三年頃)義淨譯出。又有戒本一種,文句大同。譯者勘云與十誦大歸相似也。(見寄歸傳卷一)
(六)十誦梵本 此舊有部戒本別本,法人伯希和於西域發見,一九一三年魯阿斐娜氏校刊之。與十誦本亦大同,但文句次第略有出入。(依長井真琴說,見宗教研究三卷二號七至十一頁)
(七)十誦藏本 此新有部戒本別本,西藏甘珠律部首數卷所釋。元至元八年(西紀十三四八年)拔合思巴出苾芻學習略法,列舉其目,與義淨所傳又有出入。
(八)優波離本 此舊上座戒本,優波離問經所釋,失譯,今附後漢錄。
(九)五分本 此化地部戒本,五分律所釋。宋景平元至二年(西紀四二三至四二四年)佛陀什等譯出。又有戒本一種,文句大同。另有一本,則係十誦誤題。
(十)四分本 此法藏部戒本,四分律所釋。後秦弘始十二至十四年(西紀四○五至四○七年)佛陀耶舍譯。別有戒本兩種,文句時異。
(十一)戒經本 此飲光部戒本,無廣律。元魏大統中(約西紀五四三年)瞿曇般若流支譯。
(十二)巴厘本 此銅鍱部戒本,以巴厘文寫定。西紀一八六九年以後俄英德歷有校刊本,東方聖書集中並有英譯,日人赤沼智善亦有和譯。(見阿含佛教四五五至四九三頁)我國蕭齊永明六年(西紀四八八年)僧伽跋陀羅譯善見律毘婆沙,略舉其目。(對勘名目,見長井真琴根本佛典之研究一一九至一三一頁。)
佛滅度後,弟子持律者逐漸異趨,乃至有上座大眾分部。上座重律,又有本上座、一切有跋耆子諸派。本上座尤重律,故又有化地,銅鍱(南方上座)、法藏、飲光諸家。我國魏晉以還,初傳律藏,但知五部,即並舉說一切有、化地、法藏、飲光、大眾言之。雖大集經別說婆麤富羅,而誤認為大眾末派,不知有跋耆子。又銅鍱遠在錫崙,雖律論東來,亦鮮審其有異(嘉祥猶知南方十誦,律家即置而不談)。
訛略之說沿習千年至於唐,義淨再傳律藏,而後闢之曰不聞西土。乃其別舉四宗曰:大眾、說一切有、正量、上座,各有律藏數百卷。又曰:一切有別有法藏、化地、飲光三家,但行西域云云,(均見寄歸傳卷一)皆惑於有部一家之言,未云詳審。蓋其時有部勢力絕盛,既取北方上座而代之,故自稱根本部。化地、法藏、飲光本自上座出者,亦皆視同藩屬。所云上座,不過指南方銅鍱各系言之。又正量為本宗,亦是當時正量大興,自居跋耆子正統耳。故就史實前後比觀,印度律學傳承真相,始終未明於此土也。今言其實,大眾雖有諸派,而根本律藏只一種,跋耆子雖遞嬗為正量等派,根本律藏似亦一種。說一切有根本律藏亦一種,而新舊各地有異。惟本上座務律最勤,流派所生,化地、銅鍱、法藏、飲光各有其律。綜舉即有八家,非五部,亦非四宗也。此八家律,泰半已出,而尤備於我國。大眾有戒本廣律,正量有律論,說一切有有新舊戒本並廣律,至於本上座有戒本,化地、法藏皆有戒本廣律,飲光有戒本,銅鍱有律論,大體已具。更益以梵藏文有部戒本廣律,巴厘文銅鍱戒本廣律,則現時研律所資可云備也。茲論戒本,先列舉其籍,再及其義。
(一)僧祇本 此大眾部戒本,摩訶僧祇律所釋。晉義熙十二年(西紀四十六年)佛馱跋陀羅法顯共出。另有戒本(但就比丘戒言,下同)一種,文句時有出入。
(二)明了本 此正量部戒本,未傳此土,西方亦未見原文。但有二十二明瞭論略舉部類名數,陳真諦譯。(西紀四六○年頃)
(三)十誦古本 此舊有部戒本,晉簡文帝時(西紀三七二年)曇摩持曾出一本久佚,惟太元八年(西紀三八三年)竺佛念譯鼻奈耶,所釋戒本,依道安敘,與持所出二百六十戒眾學法有一百十事者如合符焉,則亦古本也,今存。(日人長井真琴未知鼻奈耶即十誦古本,勘文大錯,蓋粗略未詳校也,見宗教研究三卷二號十二至十四頁)
(四)十誦本 舊有部戒本,稍後出,十誦律所釋,後秦弘始年間羅什與弗若多羅又與曇摩流支兩次譯成。 (約西紀四○○年頃) 另有羅什譯戒本一種,文句大異,疑是別傳。
(五)十誦新本 此新有部戒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所釋。唐長安年間(西紀七○三年頃)義淨譯出。又有戒本一種,文句大同。譯者勘云與十誦大歸相似也。(見寄歸傳卷一)
(六)十誦梵本 此舊有部戒本別本,法人伯希和於西域發見,一九一三年魯阿斐娜氏校刊之。與十誦本亦大同,但文句次第略有出入。(依長井真琴說,見宗教研究三卷二號七至十一頁)
(七)十誦藏本 此新有部戒本別本,西藏甘珠律部首數卷所釋。元至元八年(西紀十三四八年)拔合思巴出苾芻學習略法,列舉其目,與義淨所傳又有出入。
(八)優波離本 此舊上座戒本,優波離問經所釋,失譯,今附後漢錄。
(九)五分本 此化地部戒本,五分律所釋。宋景平元至二年(西紀四二三至四二四年)佛陀什等譯出。又有戒本一種,文句大同。另有一本,則係十誦誤題。
(十)四分本 此法藏部戒本,四分律所釋。後秦弘始十二至十四年(西紀四○五至四○七年)佛陀耶舍譯。別有戒本兩種,文句時異。
(十一)戒經本 此飲光部戒本,無廣律。元魏大統中(約西紀五四三年)瞿曇般若流支譯。
(十二)巴厘本 此銅鍱部戒本,以巴厘文寫定。西紀一八六九年以後俄英德歷有校刊本,東方聖書集中並有英譯,日人赤沼智善亦有和譯。(見阿含佛教四五五至四九三頁)我國蕭齊永明六年(西紀四八八年)僧伽跋陀羅譯善見律毘婆沙,略舉其目。(對勘名目,見長井真琴根本佛典之研究一一九至一三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