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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自然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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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 什麼是「自然靈性」
「自然靈性」雖然也以「靈性」為名,但有別於一般宗教的靈性傳統。後者往往崇敬一個、或數個絕對的至神至聖,信仰者遵循教內靈修系統指引,渴望自身虔敬之靈企及神聖他者,獲得救贖與解脫。因此,宗教的靈性強調奧祕、神聖、超越和敬虔的特質,具有超自然的屬性。
然而,此處所標舉的「自然靈性」則源於大自然,普遍體現於自然之中的對象與現象,因此它可以聽得、可以見得、可以觸得、可以覺得,大抵訴諸天賦本能。值得一提的是,它同樣具有奧祕、神聖、超越和敬虔的特質,並往往帶來知悟性的經驗和覺察。
因此,兩者差別應不在「靈性」本身,而在於個人朝聖的面向︰一者超自然,來自他界;另者大自然,源於此處。
前者是很多宗教傳統的神聖主題,這裡我們將集中介紹後者「自然靈性」,透過詮釋、論述和比較的方式,一方面從「靈」的本質與「通靈」的概念,詮釋「自然靈性」的內涵;另一方面則借助高度相關的幾個主張和現象,以對話的方式,突顯「自然靈性」在當代精神潮流中的思想定位,以及面對自然世界的人文立場與人道角色。確切地說,將「自然靈性」視為一種自然觀,一種人與自然的關係。

從「靈」字談起
關鍵在這個「靈」字,「靈」者為何?
依東漢《說文解字》,「靈」字本形為「𩆜」,字底原是個「玉」,而非現在的「巫」,其本意乃「巫也,以玉事神,故從玉」。也就是說,「靈」字原本指的就是儀式中持玉事神的「巫」者,巫者既然事神,必能通神,體現傳統文化中神靈一體的信仰。
在這一脈信仰文化中,從通神、事神的具體「靈巫」角色,逐漸衍生出肉體之外的抽象「靈魂」,它不受形骸限制,甚至超越時間和空間,屬於形上範疇。
在魏晉南北朝玄學之爭的「形」、「神」究竟一元或二元的論辯中,其中的「神」指的就是「靈魂」,此乃針對當時佛教主張的「輪迴說」,產生形體死亡之後,所謂的「神」或「靈魂」是否尚在的爭執,所謂「形神俱滅」或「形滅神不滅」兩方立場,從此,靈魂有無之爭成了玄學重大議題。
時至科學當道的今日,「靈巫」的通神信仰已漸沒落,而「靈魂」之說尚無共識,只留下「靈」字的眾多假借之義。為了避免落入「靈」字的可能爭議,我們暫且擱置信仰文化中的各種屬靈觀點,回歸真實的現象世界,重新詮釋「靈」可以通神、事神的本質,提出一種可觀察、可驗證、可感知的「神」,建構屬於當代人類的「神靈一體」,既屬於個人內在,也屬於大千世界,所謂的「自然靈性」。

概括而言,一般「靈性」具有三項元素︰其一,意識到自我;其二,覺察到他者;其三,追求自我與他者之間和諧而神聖的連結,而完整的「靈性」正是此連結的關鍵。
對當代強調自我、重視靈性發展的人而言,「自我」必然涵蓋其個人身、心、靈三部分,並將身、心所經歷的種種,融入「靈」的意識中,這個自我才是完整的個體,這個意識才是徹底的覺知。
也就是說,「靈」的意識中必然包含身、心的經驗和感知。至於「他者」,可以指涉任何具有靈性或靈力的神聖對象,包括所有宗教傳統的絕對超越者,各種信仰文化中的至聖至尊,當然,也可以就是令人讚嘆的天地萬物和各種自然現象。
於是,當一個人將全然的「自我」交付一個宗教傳統,或者讓生活徹底融入某種信仰文化,又或者在俯仰天地之際,敬畏並崇拜自然,以上這三種投入或皈依「他者」的選擇,雖然取徑不同,對象不同,卻都是人類終極仰望、自我追求的精神之旅。
旅程中,自我與他者因開放而流動的靈通關係,最終達到真正意義的合一。因此,不論「靈」往何處去,它絕不拘限在一個封閉而僵態的形骸裡,而是活在一個自由躍動、敏銳感應的生命之中。

兩個「靈」字
顯然,一個孤僻的「靈」無法成就其自身靈性,也沒有與他者之靈相通的可能,真正的「靈」必須放到某種網絡中,或境遇裡,讓自我與他者真誠而自由地互動,在取得活潑而相容的和諧關係中,我們才得以看到靈之為靈,並確認自我之有靈。
然而,是否只有人類有靈?所謂「通靈」的他者對象在哪裡?「通靈」是否只能是一個不確定的機遇?
在此,我們可以借助兩個內涵豐富,使用相當普遍的詞彙進行討論,亦即「萬物有靈」與「萬物之靈」。
「萬物有靈」的論點始於十九、二十世紀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他以這個觀點為基礎,推論在宗教形成之前的人類信仰,當時先民透過經驗,認為天地之間所有一切有形與無形的事物,包括動物、植物、山石、雲雨、節氣、自然現象、自然威力等,都是擁有靈魂的經驗主體,這些經驗主體被人類加以神靈化,並相信可以透過交換、祈求或威嚇的手段,與所有自然萬物的靈魂溝通、協商,以獲得自身生存之所需和所欲,而避開一切所懼和不利。
時至今日,在當代人類學遍布全球的田野研究中,我們確實看到先民泛靈信仰所留下自然崇拜的痕跡,說明「萬物有靈」曾經是人類對自然他者的了解和信仰。隨著對環境的不同認知,以及和自然萬物之間迥異前人的依存關係,我們必須重新思考、詮釋「萬物有靈」的「靈」字,找到它更接近自然本質的內涵和意義。
先人雖然相信萬物有靈,他們敬畏、崇拜自然;然而,一旦領先其他眾生萬物,挺起背脊,昂首跨步於大地,擁有寬廣的視野和豐富的經驗,人類文明從此加速發展,創造出睥睨一切的物質世界,與出神入化的精神瑰寶,不僅在生存競爭的曠野戰場屢屢獲勝,甚至可以宰制無數對象,改變生存環境,並為這一切作為和成果,設定一套專斷的解讀邏輯,建構人類中心的生物階級,自許「萬物之靈」,這個「靈」已不再只是「靈性」之意,它更意味著「準神」般的能耐和地位。
在人類的詞彙中,「萬物有靈」與「萬物之靈」的兩個「靈」字分別出現在不同場合,代表不同意義,各自進行似乎不相關的討論。一方面,基於燦爛文明的自許自豪,我們是「萬物之靈」;另一方面,則是來自早期信仰內涵的「萬物有靈」主張。如果進一步再考慮當代社會所興起一股個人追求「靈性覺醒」的浪潮,這個「靈」字已經承載太多不同內涵和解讀,甚至產生立場鮮明的激烈爭議。
為今之計,為了避免糾結於這個或那個「靈」,我們或許可以透過所謂的「通靈」事件,一個動態的關係連結,釐清互通連結的兩方︰自我與他者,從而認識經驗主體的「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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