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薩波斯基:《命定》的《行為》
謝伯讓 (臺灣大學心理系教授)
美國史丹福大學的神經科學家薩波斯基(Robert Sapolsky )在其兩部著作 《行為》和《命定》中,深入探討了人類行為背後的科學原理,尤其圍繞在以下幾個關鍵問題:人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基因和環境對行為的影響,以及自由意志是否存在。
《行為》的核心論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
2017年,薩波斯基在《行為》這本書中,探討了人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試圖解釋我們為何會做出「好」或「壞」的行為。他強調,任何一個行為的背後,都是由一系列複雜的生物學、神經科學和環境因素共同驅動的。若將行為分成時間軸來解釋,從幾秒鐘前的神經信號、數分鐘前的血糖高低、數天和數週前的賀爾蒙濃度、多年前青春期的額葉成長狀態、到生命早期的基因表達,甚至到我們的祖先及其環境和文化的傳承,都會影響到一個人當下的行為表現。他認為,當我們深入了解這些因素之後,就能夠更好地理解為什麼我們有時表現得仁慈,而有時又會展現出暴力和侵略性。
在《行為》這本書中,薩波斯基也從哲學角度探討了決定論(determinism)與行為之間的關係。他認為,行為是決定論的結果,受基因、神經化學和環境等多重因素控制,並非是由「自由意志」這一概念所決定的。例如,當一個人做出反社會行為時,這可能源自數分鐘前的腦內化學物質失衡、數年前的心理創傷,或者甚至是傳承自數十萬年前的演化壓力。從這個角度來看,行為不僅是個體當下的選擇,還受到遺傳、環境和大腦生理結構的深遠影響。
《命定》的主旨:自由意志的否定與決定論
《行為》一書出版之後,引起了很大的迴響。然而,其中有很多反饋卻大出薩波斯基的意料。有不少讀者對薩波斯基說,看完了《行為》,才知道自由意志的影響遠比自己想像的要小。薩波斯基聽完後感慨萬千,事實上,他要傳達的並不是「自由意志的影響很小」,而是「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此時他也才發現,原來《行為》一書可能並沒有成功傳達出「自由意志不存在」的觀念。有鑑於此,他決定再次動筆,寫下《命定》一書,旨在明確否定自由意志。
在《命定》這本書中,薩波斯基進一步闡述了自由意志的問題,並得出了決定性的結論:自由意志不存在。他認為,人的每一個行為和決策都是由先前的生物、神經和環境條件所決定的,自由意志毫無運作與存在的空間。薩波斯基認為,人們之所以相信自己擁有自由意志,是因為他們無法察覺到自己行為背後的這些深層原因。換言之,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覺。
來自科學研究的實證支持
為了支持他的論點,薩波斯基在這兩本書中引用了大量的實證研究,例如他介紹了神經傳遞物質和賀爾蒙的機制、遺傳學、和同卵異卵雙胞胎的研究等,以顯示基因在行為中的作用。他也介紹了各種關於不同社會環境下人類行為變化的研究、表觀遺傳學、以及基因和環境對行為的聯合影響,以突顯三者之間的密切關係。
此外,薩波斯基也引用了許多腦科學的實驗,例如杏仁核、海馬迴、與前額葉的研究,以及神經科學家利貝特( Benjamin Libet)的著名實驗發現:大腦中的「準備電位」會在個體意識到自己做出決策之前出現,這顯示所謂的自由決策可能早已被生理機制決定。
至於反對方的立場,諸如隨機性、湧現複雜性、混沌系統和量子不確定性等,薩波斯基也多有著墨,企圖全面扼殺自由意志存在的任何希望。
決定論的影響:道德責任與社會
薩波斯基的立場並不僅僅停留在學術討論上,他還深刻探討了這種決定論立場對道德責任、法律、懲罰以及社會的影響。如果我們的行為確實是由決定論所驅動,那麼我們如何理解個人的道德責任?例如,如果一個人的犯罪行為是由基因和環境決定的,那麼我們是否應該為這些行為懲罰他們?薩波斯基認為,傳統的懲罰觀念應該被重新思考,因為個人的行為不是出於自由選擇,而是由各種不可控的因素決定的。
在這方面,薩波斯基呼籲採取更多的同理心,強調我們應該理解那些行為不端者背後的生理和心理原因,而不是簡單地將他們的行為視為道德上的失敗。他也主張,法律制度應該更注重矯正行為和預防犯罪,而不是僅僅懲罰那些做出錯誤選擇的人,因為這些選擇實際上是被決定的,並非是個體的「自由意志」。
科學與哲學的結合
薩波斯基在《行為》和《命定》中的論述,不僅結合了神經科學、行為科學和基因學,還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哲學問題。特別是在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爭論上,他的觀點與哲學家如休姆(David Hume)和丹尼特(Daniel Dennett)的相容論完全對立。相容論認為,自由意志和決定論可以共存,個體仍然可以在決定論的框架下擁有某種程度的選擇自由。薩波斯基在著作中對這種相容論提出了諸多批判,他的立場是最強烈的決定論,徹底否定了自由意志存在的,認為所有的行為都受到物理法則和生物過程的支配,並非個體的主觀選擇。
決定論的前景與反思
總結來說,薩波斯基在《行為》和《命定》中所表達的立場非常清晰,即人類的行為是由生物學和環境決定,而非由自由意志所驅動。他的理論不僅在學術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也挑戰了我們對於道德、責任以及法律體系的基本觀念。如果人類行為是由基因、神經機制和社會條件決定的,這意味著我們可能需要重新思考懲罰和道德責任的基礎。他主張應該以同理心和科學理解來面對人類行為,進而尋找更人道的社會制度和法律框架。
……
薩波斯基能言善道,論述時旁徵博引,可謂倚馬萬言,文不加點,身為讀者,讀起來非常過癮。然而,出於同樣的理由,薩波斯基可能也是辯論時大家最不想面對的對手。他大量的引用和堅定的立場,可能會讓人喘不過氣而懾服於他的思想。也因為如此,讀者們或許更應該去深刻思索反方立場。對我來說,薩波斯基似乎仍有一處未能讓人完全信服:雖然過去的諸多生物學因子、生理學因子、神經科學因子、和文化環境因子確實會「影響」當下的行為,但是這些因子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這些因子在量化後,究竟能不能百分之百地「決定」當下的行為?如果僅是能夠「強烈影響」但卻沒有到達百分之百地「完全決定」行為,那是否表示自由意志仍有存在與介入的空間?這個問題,就留給讀者們在閱讀時仔細推敲吧!
薩波斯基:《命定》的《行為》
謝伯讓 (臺灣大學心理系教授)
美國史丹福大學的神經科學家薩波斯基(Robert Sapolsky )在其兩部著作 《行為》和《命定》中,深入探討了人類行為背後的科學原理,尤其圍繞在以下幾個關鍵問題:人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基因和環境對行為的影響,以及自由意志是否存在。
《行為》的核心論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
2017年,薩波斯基在《行為》這本書中,探討了人類行為的生物學基礎,試圖解釋我們為何會做出「好」或「壞」的行為。他強調,任何一個行為的背後,都是由一系列複雜的生物學、神經科學和環境因素共同驅動的。若將行為分成時間軸來解釋,從幾秒鐘前的神經信號、數分鐘前的血糖高低、數天和數週前的賀爾蒙濃度、多年前青春期的額葉成長狀態、到生命早期的基因表達,甚至到我們的祖先及其環境和文化的傳承,都會影響到一個人當下的行為表現。他認為,當我們深入了解這些因素之後,就能夠更好地理解為什麼我們有時表現得仁慈,而有時又會展現出暴力和侵略性。
在《行為》這本書中,薩波斯基也從哲學角度探討了決定論(determinism)與行為之間的關係。他認為,行為是決定論的結果,受基因、神經化學和環境等多重因素控制,並非是由「自由意志」這一概念所決定的。例如,當一個人做出反社會行為時,這可能源自數分鐘前的腦內化學物質失衡、數年前的心理創傷,或者甚至是傳承自數十萬年前的演化壓力。從這個角度來看,行為不僅是個體當下的選擇,還受到遺傳、環境和大腦生理結構的深遠影響。
《命定》的主旨:自由意志的否定與決定論
《行為》一書出版之後,引起了很大的迴響。然而,其中有很多反饋卻大出薩波斯基的意料。有不少讀者對薩波斯基說,看完了《行為》,才知道自由意志的影響遠比自己想像的要小。薩波斯基聽完後感慨萬千,事實上,他要傳達的並不是「自由意志的影響很小」,而是「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此時他也才發現,原來《行為》一書可能並沒有成功傳達出「自由意志不存在」的觀念。有鑑於此,他決定再次動筆,寫下《命定》一書,旨在明確否定自由意志。
在《命定》這本書中,薩波斯基進一步闡述了自由意志的問題,並得出了決定性的結論:自由意志不存在。他認為,人的每一個行為和決策都是由先前的生物、神經和環境條件所決定的,自由意志毫無運作與存在的空間。薩波斯基認為,人們之所以相信自己擁有自由意志,是因為他們無法察覺到自己行為背後的這些深層原因。換言之,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覺。
來自科學研究的實證支持
為了支持他的論點,薩波斯基在這兩本書中引用了大量的實證研究,例如他介紹了神經傳遞物質和賀爾蒙的機制、遺傳學、和同卵異卵雙胞胎的研究等,以顯示基因在行為中的作用。他也介紹了各種關於不同社會環境下人類行為變化的研究、表觀遺傳學、以及基因和環境對行為的聯合影響,以突顯三者之間的密切關係。
此外,薩波斯基也引用了許多腦科學的實驗,例如杏仁核、海馬迴、與前額葉的研究,以及神經科學家利貝特( Benjamin Libet)的著名實驗發現:大腦中的「準備電位」會在個體意識到自己做出決策之前出現,這顯示所謂的自由決策可能早已被生理機制決定。
至於反對方的立場,諸如隨機性、湧現複雜性、混沌系統和量子不確定性等,薩波斯基也多有著墨,企圖全面扼殺自由意志存在的任何希望。
決定論的影響:道德責任與社會
薩波斯基的立場並不僅僅停留在學術討論上,他還深刻探討了這種決定論立場對道德責任、法律、懲罰以及社會的影響。如果我們的行為確實是由決定論所驅動,那麼我們如何理解個人的道德責任?例如,如果一個人的犯罪行為是由基因和環境決定的,那麼我們是否應該為這些行為懲罰他們?薩波斯基認為,傳統的懲罰觀念應該被重新思考,因為個人的行為不是出於自由選擇,而是由各種不可控的因素決定的。
在這方面,薩波斯基呼籲採取更多的同理心,強調我們應該理解那些行為不端者背後的生理和心理原因,而不是簡單地將他們的行為視為道德上的失敗。他也主張,法律制度應該更注重矯正行為和預防犯罪,而不是僅僅懲罰那些做出錯誤選擇的人,因為這些選擇實際上是被決定的,並非是個體的「自由意志」。
科學與哲學的結合
薩波斯基在《行為》和《命定》中的論述,不僅結合了神經科學、行為科學和基因學,還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哲學問題。特別是在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爭論上,他的觀點與哲學家如休姆(David Hume)和丹尼特(Daniel Dennett)的相容論完全對立。相容論認為,自由意志和決定論可以共存,個體仍然可以在決定論的框架下擁有某種程度的選擇自由。薩波斯基在著作中對這種相容論提出了諸多批判,他的立場是最強烈的決定論,徹底否定了自由意志存在的,認為所有的行為都受到物理法則和生物過程的支配,並非個體的主觀選擇。
決定論的前景與反思
總結來說,薩波斯基在《行為》和《命定》中所表達的立場非常清晰,即人類的行為是由生物學和環境決定,而非由自由意志所驅動。他的理論不僅在學術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也挑戰了我們對於道德、責任以及法律體系的基本觀念。如果人類行為是由基因、神經機制和社會條件決定的,這意味著我們可能需要重新思考懲罰和道德責任的基礎。他主張應該以同理心和科學理解來面對人類行為,進而尋找更人道的社會制度和法律框架。
……
薩波斯基能言善道,論述時旁徵博引,可謂倚馬萬言,文不加點,身為讀者,讀起來非常過癮。然而,出於同樣的理由,薩波斯基可能也是辯論時大家最不想面對的對手。他大量的引用和堅定的立場,可能會讓人喘不過氣而懾服於他的思想。也因為如此,讀者們或許更應該去深刻思索反方立場。對我來說,薩波斯基似乎仍有一處未能讓人完全信服:雖然過去的諸多生物學因子、生理學因子、神經科學因子、和文化環境因子確實會「影響」當下的行為,但是這些因子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這些因子在量化後,究竟能不能百分之百地「決定」當下的行為?如果僅是能夠「強烈影響」但卻沒有到達百分之百地「完全決定」行為,那是否表示自由意志仍有存在與介入的空間?這個問題,就留給讀者們在閱讀時仔細推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