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難買早知道 萬般無奈沒想到
檢驗和檢體採集的基本概念
就一般人的認知,所謂的醫學檢驗即是當我們去醫院看病或生病住院時,為了確實達到臨床診療目的,醫師會視病情需要開立檢驗醫囑(單)。再由病房護士、醫技人員或檢驗科(醫學檢驗部、實驗診斷科)的醫檢師,依據檢查項目採取我們體內的血液、體液、分泌物、組織細胞或收集排出的尿液、精液、唾液、糞便等,送至檢驗部門進行分析化驗,以得到科學數據(檢驗報告)供作診治參考。
從過去的名詞實驗診斷(diagn-osis by laboratory medicine)亦可明白,醫學檢驗是指當醫師無法用「看」的來下診斷時,就必須委託一群受過專業教育訓練及國家檢覈考試的技術人員(醫事檢驗師),將我們的檢體在檢驗室裡,透過手工技術、顯微鏡和自動化儀器分析等實驗方法得到科學化的數值,協助診斷或提供醫療處置參考。
而檢驗數據的準確或整體檢驗過程(從檢體採集到報告發出之所有環節)的品質保證,與醫師下立診斷、處置一樣重要,所以才要醫檢師在檢驗報告上簽章負責。2011年,台大醫院誤移植愛滋病毒帶原者器官事件,則是在檢驗結果傳遞溝通上所捅出的經典大簍子。
醫檢師憑醫囑(order)在執行所謂的檢驗(laboratory examination)時,其實可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檢驗前的檢體(specimen)取得,此時護士或醫檢師會面對病人或民眾,接著才是實驗室針對「冷冰冰」檢體所進行的化驗作業。
不用取得醫學上之專業共識,一般常識或概念也易理解—— 除了危險性較高的侵入性採檢行為如抽取腦脊髓液(CSF)、摘取活體細胞(biopsy)要立醫囑者自行親為或醫師在旁監督(防危險)由技術人員採集外,只要消毒、防感染處置得宜,受過專業訓練的醫護人員均可獨立完成檢驗前的採檢工作,如「侵入性層次」較低的抽血、細胞抹片甚至導尿等,而與這次的檢驗醫囑無關,也無需醫師在旁監督(醫師也根本不可能花這種時間和醫療成本)。
檢驗與健康檢查有何不同?
「檢驗醫學」從古希臘時代蘇格拉底Socrates觀察到可藉由螞蟻「找出」糖尿檢體(螞蟻被「甜」的尿液所吸引),至今已有兩千多年歷史,並獨立發展成一項專門的醫學領域。不去談五十年前台灣還有用牛蛙射精來「診斷」婦女懷孕(筆者按:將受測者尿液打入蛙腹腔之frog test)的有趣實例,相信實證的西方醫學百年來隨著其他領域科學的進步與協助(如微生物特別是病毒的持續發現研究),利用體外(in vitro )試驗來偵測(detect)檢體裡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物質」的檢驗項目(test;examination)高達上千種,從最基礎測定血或尿中的葡萄醣到遺傳物質如C型肝炎病毒的RNA、致癌基因定序之分子生物診斷都包括。
在這麼多沒有人真正去統計確實數量的檢驗項目中,可依其分類目的而予以歸類,例如不同檢體(參見下表)可驗那些東西?以分析方法或學科類別來劃分(如下文),或臨床上用於輔助診斷疾病還是適用於預防保健篩檢的項目。大醫院檢驗部門細分的科室及開業醫事檢驗所於醫檢師法規範下可
執行業務的範圍,也可視為一種檢驗項目的大分類,每一分類中都有以臨床診斷為先和疾病診治與預防保健都適用的檢查(參見下頁表),端看使用者如何把這些「死」的檢驗當作工具來「活」用。林林總總的醫學檢驗項目哪些適用於預防保健?或你對健康檢查和臨床檢驗的項目應用有何看法?把這個問題就教於從事臨床檢驗工作二十年以上的醫檢師,可能會得到許多不同的答案與見解。
筆者個人對哪些臨床醫學檢驗項目適合用在預防疾病常保健康(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有以下淺見與大家分享,原則上可從三方面來考量。
˙醫學學理上
某項檢查所呈現的數據或結果,在臨床經驗觀察、流行病學實證和生物統計學意義上,與某些較明確的病症有一定之正向或負向關聯。除了可做為輔助診斷外,亦具有提早得知(篩檢)和治療追蹤(保健)用途的。
˙檢驗專業上
選擇較不易受人體生理、標本和檢驗學本身影響且開發已久、易於使用自動化精密儀器分析(減少人為疏失)的項目,而該項目所測的檢體內物質也應有最佳的穩定性和相同條件下檢測的數值再現性。
˙經濟效益上
在無診療疾病的迫切前提下應把檢驗的成本效益和方便性考量進去,同樣可達到篩檢目的又容易與其他檢查來搭配綜合評判的項目,沒有理由選擇貴的、少做、報告時間較長的。
檢驗和檢體採集的基本概念
就一般人的認知,所謂的醫學檢驗即是當我們去醫院看病或生病住院時,為了確實達到臨床診療目的,醫師會視病情需要開立檢驗醫囑(單)。再由病房護士、醫技人員或檢驗科(醫學檢驗部、實驗診斷科)的醫檢師,依據檢查項目採取我們體內的血液、體液、分泌物、組織細胞或收集排出的尿液、精液、唾液、糞便等,送至檢驗部門進行分析化驗,以得到科學數據(檢驗報告)供作診治參考。
從過去的名詞實驗診斷(diagn-osis by laboratory medicine)亦可明白,醫學檢驗是指當醫師無法用「看」的來下診斷時,就必須委託一群受過專業教育訓練及國家檢覈考試的技術人員(醫事檢驗師),將我們的檢體在檢驗室裡,透過手工技術、顯微鏡和自動化儀器分析等實驗方法得到科學化的數值,協助診斷或提供醫療處置參考。
而檢驗數據的準確或整體檢驗過程(從檢體採集到報告發出之所有環節)的品質保證,與醫師下立診斷、處置一樣重要,所以才要醫檢師在檢驗報告上簽章負責。2011年,台大醫院誤移植愛滋病毒帶原者器官事件,則是在檢驗結果傳遞溝通上所捅出的經典大簍子。
醫檢師憑醫囑(order)在執行所謂的檢驗(laboratory examination)時,其實可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檢驗前的檢體(specimen)取得,此時護士或醫檢師會面對病人或民眾,接著才是實驗室針對「冷冰冰」檢體所進行的化驗作業。
不用取得醫學上之專業共識,一般常識或概念也易理解—— 除了危險性較高的侵入性採檢行為如抽取腦脊髓液(CSF)、摘取活體細胞(biopsy)要立醫囑者自行親為或醫師在旁監督(防危險)由技術人員採集外,只要消毒、防感染處置得宜,受過專業訓練的醫護人員均可獨立完成檢驗前的採檢工作,如「侵入性層次」較低的抽血、細胞抹片甚至導尿等,而與這次的檢驗醫囑無關,也無需醫師在旁監督(醫師也根本不可能花這種時間和醫療成本)。
檢驗與健康檢查有何不同?
「檢驗醫學」從古希臘時代蘇格拉底Socrates觀察到可藉由螞蟻「找出」糖尿檢體(螞蟻被「甜」的尿液所吸引),至今已有兩千多年歷史,並獨立發展成一項專門的醫學領域。不去談五十年前台灣還有用牛蛙射精來「診斷」婦女懷孕(筆者按:將受測者尿液打入蛙腹腔之frog test)的有趣實例,相信實證的西方醫學百年來隨著其他領域科學的進步與協助(如微生物特別是病毒的持續發現研究),利用體外(in vitro )試驗來偵測(detect)檢體裡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物質」的檢驗項目(test;examination)高達上千種,從最基礎測定血或尿中的葡萄醣到遺傳物質如C型肝炎病毒的RNA、致癌基因定序之分子生物診斷都包括。
在這麼多沒有人真正去統計確實數量的檢驗項目中,可依其分類目的而予以歸類,例如不同檢體(參見下表)可驗那些東西?以分析方法或學科類別來劃分(如下文),或臨床上用於輔助診斷疾病還是適用於預防保健篩檢的項目。大醫院檢驗部門細分的科室及開業醫事檢驗所於醫檢師法規範下可
執行業務的範圍,也可視為一種檢驗項目的大分類,每一分類中都有以臨床診斷為先和疾病診治與預防保健都適用的檢查(參見下頁表),端看使用者如何把這些「死」的檢驗當作工具來「活」用。林林總總的醫學檢驗項目哪些適用於預防保健?或你對健康檢查和臨床檢驗的項目應用有何看法?把這個問題就教於從事臨床檢驗工作二十年以上的醫檢師,可能會得到許多不同的答案與見解。
筆者個人對哪些臨床醫學檢驗項目適合用在預防疾病常保健康(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有以下淺見與大家分享,原則上可從三方面來考量。
˙醫學學理上
某項檢查所呈現的數據或結果,在臨床經驗觀察、流行病學實證和生物統計學意義上,與某些較明確的病症有一定之正向或負向關聯。除了可做為輔助診斷外,亦具有提早得知(篩檢)和治療追蹤(保健)用途的。
˙檢驗專業上
選擇較不易受人體生理、標本和檢驗學本身影響且開發已久、易於使用自動化精密儀器分析(減少人為疏失)的項目,而該項目所測的檢體內物質也應有最佳的穩定性和相同條件下檢測的數值再現性。
˙經濟效益上
在無診療疾病的迫切前提下應把檢驗的成本效益和方便性考量進去,同樣可達到篩檢目的又容易與其他檢查來搭配綜合評判的項目,沒有理由選擇貴的、少做、報告時間較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