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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新編 ~五十二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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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諸傷(共十七治方)

「諸傷」就是各種傷症,主要指「外傷」而言,而非現代中醫或傳統醫學所說的「傷」;例如:五勞七「傷」,就可能包括身體內外的傷害。依據《禮記·月令》(漢代蔡邕編著)中的記載,皮膚方面的損害才叫「傷」;若傷及血肉則稱之為「創」,要是傷筋動骨就稱之為「折」,如現代所說的「骨折」。

另據《馬王堆醫書考註》中的說明,諸傷指「因金刃、竹木等創傷,或跌打損傷一類」。由此可知本章所說的「諸傷」,是指「皮肉傷」的治療原則與方法。

一、解痛類(第二、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治方)

◆第二治方

傷痛取某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撓複冶置甕中加水X升煮之令熟,孰食其宰,飲其汁,汁宰(滓)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

【說明】

本方有些缺字,好在關鍵字還算清楚(只有「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複冶…,孰…,飲其汁,汁宰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等字),為了讓後世人得以一窺其內容,甚至進一步研究之後應用,因此依其文意,補充數字以促進理解。所補充的字均加框以為區別。

【解讀】

受傷後疼痛,取肉乾之屈曲成形差者,切成小豆一樣的小塊肉丁,再取赤小豆一斗,將兩者攪和令其混合均勻,之後放入陶甕中,加水煮熟後,連湯帶料一起分幾次吃完,傷痛可以斷根。

◆第十七治方

令金傷毋痛:取薺孰(熟)乾實,令焦黑,冶一;根去皮,冶二,凡二物並和,取三指撮到節一,醇酒盈一衷桮(杯),入藥中,撓飲。不者,灑半桮(杯)。已飲,有頃不痛。複痛,飲藥如數。不痛,毋飲藥。藥先食後食次。治病時,毋食魚、彘肉、馬肉、龜蟲、葷、麻洙采(菜);毋近內,病已如故。治病毋時。壹冶藥,足治病。藥已冶,裹以繒臧(藏),冶暴若有所燥,冶。

【解讀】

各類金屬刀、槍致傷後使之不痛的藥方:取熟透、乾燥的薺菜子,在鍋內炒至焦黑,磨成粉末備用。再取的根去浮皮,曬乾後磨粉。配伍時,取薺菜粉一份,粉二份,一併攪勻,先用中等大小的杯子盛好一杯酒,用三個指頭撮藥粉到第一指關節處,放入酒中攪勻後飲用。不會喝酒的人可減半(一次只喝半杯)。通常服藥後一會兒就不再痛了。如疼痛再發,可按上法服藥,但不痛就停止,不要再服。服藥時間在飯前。注意服藥期間暫時不要吃腐敗發霉的魚、豬肉、馬肉、龜、蛇類等菜,麻洙菜也不宜;此外,也暫時不要行房事。治癒後即恢復健康;有病就快醫,不要問神誤時;此外,注意一次就炮製足夠治療這次受傷的藥。藥粉製作完成後,必須用細帛包好,收藏備用。朮若充分曬乾,就可以磨粉。

二、止血類(第四、五、六、七、八治方)

前一節「止痛方」中,有時也有止血作用;本節專講「止血」,包括內服、外敷兩種。多見於第四、五、六、七、八治方。

◆第四治方

燔白雞毛及人髮,冶各等。百草末八灰,冶以蜜為丸,傷者毀一垸(丸)溫酒一咅(杯)中」飲之。

【註釋】

(1)「燔白雞毛及人髮」,燔音凡,與燒、燎同義,段玉裁《小箋》云:「燔與火相著」,即放在火上燒。雞毛及人髮均為古時藥物,中醫典籍中時常可見,主要是將其燒成灰後,按敷在傷口上止血。如《五十二病方》〈諸傷〉第六治方云:「止血出者,燔髮以按其痏。」

(2)「百草末八灰」:將各種草本植物燒成灰,就稱為百草灰或百草末,《本草綱目》稱之為「百草霜」:「百草霜,此乃灶額及煙爐中黑煙也,其質輕細,故謂之霜。」(《本草綱目》卷七)。至於「八灰」,《馬王堆醫書考註》認為就是「雞毛灰、人髮灰的八倍」。但本人認為「八」為「抓」,百草霜為古灶燒植物,其煙上熏鍋底所著之陳年黑鍋底煙塵,要抓刮才能取下。古獸醫閹豬、雞睪丸後皆外敷以百草霜。

(3)「垸溫酒一咅」,「垸」即丸,「咅」同杯,本書中隨時可見。「以密為丸,傷者毀」以蜜為臘丸,用時毀破臘出丸,一次一粒。

第一章:諸傷(共十七治方)

「諸傷」就是各種傷症,主要指「外傷」而言,而非現代中醫或傳統醫學所說的「傷」;例如:五勞七「傷」,就可能包括身體內外的傷害。依據《禮記·月令》(漢代蔡邕編著)中的記載,皮膚方面的損害才叫「傷」;若傷及血肉則稱之為「創」,要是傷筋動骨就稱之為「折」,如現代所說的「骨折」。

另據《馬王堆醫書考註》中的說明,諸傷指「因金刃、竹木等創傷,或跌打損傷一類」。由此可知本章所說的「諸傷」,是指「皮肉傷」的治療原則與方法。

一、解痛類(第二、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治方)◆第二治方

傷痛取某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撓複冶置甕中加水X升煮之令熟,孰食其宰,飲其汁,汁宰(滓)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

【說明】

本方有些缺字,好在關鍵字還算清楚(只有「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複冶…,孰…,飲其汁,汁宰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等字),為了讓後世人得以一窺其內容,甚至進一步研究之後應用,因此依其文意,補充數字以促進理解。所補充的字均加框以為區別。

【解讀】

受傷後疼痛,取肉乾之屈曲成形差者,切成小豆一樣的小塊肉丁,再取赤小豆一斗,將兩者攪和令其混合均勻,之後放入陶甕中,加水煮熟後,連湯帶料一起分幾次吃完,傷痛可以斷根。

◆第十七治方

令金傷毋痛:取薺孰(熟)乾實,令焦黑,冶一;根去皮,冶二,凡二物並和,取三指撮到節一,醇酒盈一衷桮(杯),入藥中,撓飲。不者,灑半桮(杯)。已飲,有頃不痛。複痛,飲藥如數。不痛,毋飲藥。藥先食後食次。治病時,毋食魚、彘肉、馬肉、龜蟲、葷、麻洙采(菜);毋近內,病已如故。治病毋時。壹冶藥,足治病。藥已冶,裹以繒臧(藏),冶暴若有所燥,冶。

【解讀】

各類金屬刀、槍致傷後使之不痛的藥方:取熟透、乾燥的薺菜子,在鍋內炒至焦黑,磨成粉末備用。再取的根去浮皮,曬乾後磨粉。配伍時,取薺菜粉一份,粉二份,一併攪勻,先用中等大小的杯子盛好一杯酒,用三個指頭撮藥粉到第一指關節處,放入酒中攪勻後飲用。不會喝酒的人可減半(一次只喝半杯)。通常服藥後一會兒就不再痛了。如疼痛再發,可按上法服藥,但不痛就停止,不要再服。服藥時間在飯前。注意服藥期間暫時不要吃腐敗發霉的魚、豬肉、馬肉、龜、蛇類等菜,麻洙菜也不宜;此外,也暫時不要行房事。治癒後即恢復健康;有病就快醫,不要問神誤時;此外,注意一次就炮製足夠治療這次受傷的藥。藥粉製作完成後,必須用細帛包好,收藏備用。朮若充分曬乾,就可以磨粉。

二、止血類(第四、五、六、七、八治方)

前一節「止痛方」中,有時也有止血作用;本節專講「止血」,包括內服、外敷兩種。多見於第四、五、六、七、八治方。

◆第四治方

燔白雞毛及人髮,冶各等。百草末八灰,冶以蜜為丸,傷者毀一垸(丸)溫酒一咅(杯)中」飲之。【註釋】

(1)「燔白雞毛及人髮」,燔音凡,與燒、燎同義,段玉裁《小箋》云:「燔與火相著」,即放在火上燒。雞毛及人髮均為古時藥物,中醫典籍中時常可見,主要是將其燒成灰後,按敷在傷口上止血。如《五十二病方》〈諸傷〉第六治方云:「止血出者,燔髮以按其痏。」

(2)「百草末八灰」:將各種草本植物燒成灰,就稱為百草灰或百草末,《本草綱目》稱之為「百草霜」:「百草霜,此乃灶額及煙爐中黑煙也,其質輕細,故謂之霜。」(《本草綱目》卷七)。至於「八灰」,《馬王堆醫書考註》認為就是「雞毛灰、人髮灰的八倍」。但本人認為「八」為「抓」,百草霜為古灶燒植物,其煙上熏鍋底所著之陳年黑鍋底煙塵,要抓刮才能取下。古獸醫閹豬、雞睪丸後皆外敷以百草霜。

(3)「垸溫酒一咅」,「垸」即丸,「咅」同杯,本書中隨時可見。「以密為丸,傷者毀」以蜜為臘丸,用時毀破臘出丸,一次一粒。

第三章:嬰兒病

《五十二病方》原將「嬰兒索痙」、「嬰兒病間」與「嬰兒瘛」三篇分別並列,並將「嬰兒病間」解釋為「小兒癇」,《馬王堆醫書考註》並未多做調整。然因三文所討論的都是嬰幼兒相關病症,因此新編時將其併成一章。

一、嬰兒索痙(共一治方)

嬰兒索痙:索痙者,如產時居濕地久,其(肎)直而口釦,筋(攣)難以信(伸)。取封殖(埴)土冶之,封埴二,鹽一,合撓而烝(蒸),以扁(遍)熨直(肎)攣筋所,道頭始,稍熨手足而已。熨寒去土複烝(蒸),熨乾更為。

【註釋】

(1)「嬰兒索痙」的「索」即繩索類帶子,即身軀手足如被繩束,、拘攣不能伸出。

嬰兒發痙風(驚風):新生兒之所以會出現「痙風」,可能是當初降生時,環境潮濕寒冷,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所引起。其症狀是下頜關節出現異常,以致嘴唇周圍的肌肉強直、口角頻頻抽動;頸部和脊柱肌筋強直、後彎,角弓反張,難以伸直。治療的方法:取蟻丘上的黏土,將其打碎研成細粉。取蟻丘上土二份、鹽一份,加適量的水調和並蒸熱。從頭部咬合關節開始,用熱泥熨貼全身所有肌筋強直抽搐的地方。四肢(手足)不必全面熨貼,只要稍微熱敷一下即可。如果熨貼在身上的泥土冷了、乾掉,就將乾裂的泥片取下,加水調合蒸熱後再熨敷。第十一章:尤(疣)(共七治方)

【說明】

疣早在戰國時期即已出現,「去人馬疣方」云:「疣其末大本小」,指出其特異形狀。《釋言》:「疣,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莊子·大宗師》:「彼以生附贅縣(懸)疣」。郭象註:「若疣之自懸。贅之於附。」《山海經·北山經》:「滑水多滑魚,…食之已疣。」郭璞註:「疣,贅也。」疣屬皮膚病,為皮膚突起,或長有細蒂的贅生物,如「瘊子」或「疣」。《五十二病方》除祝由詞外,特別強調用「磨」的方法消除。

◆第一治方

尤:取敝蒲席若籍之弱(蒻),繩之,即燔其末,以久尤末,熱,即拔尤去之。

【註釋】

(1)「取敝蒲席若籍之弱,繩之」:敝是舊或壞之意。《玉篇》:「敝、壞也。」「取敝蒲席」,即從破舊的蒲草席上取下幾條蒲草。「弱」即蒻,指嫩的香草或艾草絨。「繩之」為動詞,就是將舊蒲草或曬乾後的嫩香草搓成細繩。

(2)以久疣末:「久」即灸,「末」為頂端,用香草絨灸疣尖,如「疣其末大本小」。即將細繩纏在疣的細蒂上,點燃繩的一端,灸灼疣尖頂。即以灸療方法去疣,今日中醫外科治疣、贅、瘊子仍用此法。

(3)熱:灸灼疼痛時。

【解讀】

皮膚患了疣病,可取舊蒲草席上的蒲草,或者曬乾後的嫩香草,搓成細繩,將細繩纏在疣的細蒂上,點燃草繩的一端,當燒灼到疣蒂感到灼痛難忍,將疣蒂拔掉就行了。

第二十三章:陰部問題

《五十二病方》原將「穜(腫)」、腸穨兩篇分別登載,然以現代的分科而言,兩篇所談的都是陰部或下半身問題,因此予以合併成一章。

一、穜(、𤺄、腫、尰、𩩳)㯻(共一治方)

【說明】

穜,原文缺,此標題為後人依目錄所補。穜(腫)㯻,《說文》:「㯻,囊張大貌」,政育按:囊張時頭尾束緊。人體的「囊」最典型者如陰囊。穜(腫)㯻,即陰囊腫大,或睾丸的慢性炎症,本文講的疾病與此類似。

◆治方

穜㯻:穜㯻者,黑實㯻,不去。治之,取馬矢觕者三斗,孰析,沃以水,水清,止;浚去汁,洎以酸漿口斗,取芥衷夾。壹用,智;四五用,穜去。毋禁,毋時。【註釋】

(1)「穜㯻:穜㯻者」:「穜」應與𤺄相同,下肢腫也,「㯻」者束也。指下肢腫束如籐編器物之硬、腫、瘀、黑,即今日潘氏瘧蚊叮咬人後的淋巴腫,又名象皮腫者,中醫書名「」,在長江以南極為流行。嚴重的全身頭臉手足皆會發。

(2)「黑實㯻,不去」:黑實囊者,黑指病色,實為硬㯻;指關節處的凹深束溝。「不去」指不見好轉。

(3)「取馬矢觕者三斗,孰析」:「觕」代表粗,《公羊傳·莊公十年》記載:「觕者曰侵,精者曰伐」,何林註;「觕,粗也」。「馬矢觕」即大的馬屎塊。《馬王堆古醫書考釋》:馬矢即《別錄》所說的「馬通」,其性味「微溫,主婦人崩中,止渴,及吐下血,鼻衄,金創,止血。」而孰同熟,指「徹底」。本句的意思是:將大塊的馬屎約三斗,放在水中不斷攪拌,要攪得很徹底。之後換水再攪,待水變澄清才停止,然後倒水、留下渣滓。

(4)「洎以酸漿口斗,取芥衷夾」:酸漿用幾斗沒見記載(缺字),「取芥衷夾」:取,選取;「芥衷夾」即芥菜豆子夾。即將數斗酸漿再灌入馬屎殘渣中,最後從中挑出芥菜筴中豆。

(5)「壹用,智」:「壹用」的壹同一,就是一次。《國語·晉語》:「鎮靜者修之,則壹」。韋昭註:「壹,均一也」。「壹用」指使用一次。「智」同知,《素同·腹中論》:「鼓脹,…治之以雞屎醴,一劑知,二劑已」。《方言》解讀為「知,癒也。南楚病癒者,或謂之知。」「知」可解讀為「有感覺」或症狀減輕。就是用一次就可以感覺到症狀略有減輕。

(6)「四五用,穜去」;「穜」即腫,「四五用」即只要用四、五次,下肢腫大的象皮腫其腫脹就消退、好轉了。

【解讀】

下肢象皮腫:下肢象皮腫其表面又黑、又硬,如麻花糖的絞股者,可取大塊馬屎三斗,放入水中攪拌,不斷加水淘洗,洗到水澄清才停止。此時去掉水,只留殘渣,再將數斗的醃芥菜豆筴酸漿灌入殘渣中浸泡一段時間,再挑取芥菜豆筴食用。通常用一次就可以感覺到症狀略有減輕,只要用四、五次,下肢的腫脹就可以消退、好轉了。第二十四章:痔

嚴格說起來,痔的毛病也可歸入「陰部疾病」,但比較勉強。由於上一章(陰部疾病)的篇幅比較大,共有二十四治方;而「痔」又有三篇,包括脈痔(血管痔)、牡痔和牝痔等,牡痔為外痔,牝痔為內痔,共十三個治方,因此另立一章。

一、脈者(共一治方)

【說明】

《五十二病方》原將「痔」分為:牡痔、牝痔、朐癢三種。在牝痔中又包括血痔,加上脈痔,共為五痔。但脈者的「脈」字原缺,此為後人依目錄所補,而且脈痔僅有一治方,文中未見臨床症狀,存疑待考。

脈者:取野獸肉食者五物之毛等,潘冶,合撓裏,誨(每)旦先食,取三指大撮三,以溫酒一杯和,飲之。到莫(暮)有(又)先食飲,如前數。恒服藥廿日,雖久病必瘳。服藥時禁,毋食彘肉,鮮魚,嘗試。

【註釋】

(1)「取野獸肉食者五物之毛等,潘冶,合撓裹」:即取五種食肉動物的毛等量,「燔冶」及燒燎成灰後研粉:合撓即攪拌均勻。之後缺一字,應講收藏之法,故補「裹」,即攪拌均勻後包裹收藏。

(2)「誨(每)旦先食」:誨同「晦」、「每」,旦即早晨;此段的意思是:每天早晨以三指撮取上述藥粉三份,用溫酒一杯送下。

(3)「到莫有先食飲,如前數」:莫即暮,有同又,就是:一天服用兩次,晚上飯後(即睡前)再服用一次,劑量如前。

【解讀】

脈痔患者可收集五種食肉動物的毛,每一種取一份,先燔燒成灰再研成粉末,再合併、攪拌均勻,然後用布包好收藏。每天早晨於空腹時,以三指撮取上述藥粉三份,攪拌均勻後,用溫酒一杯送下。晚上飯後睡前再喝一次,劑量如前。要堅持服用二十天,病雖久,也可以好轉。服藥的禁忌是:吃藥期間盡量不要吃豬肉和生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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