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天生如此

凌晨兩點,我的焦慮症發作了,大約在中級程度:覺得有一堆野生倉鼠在心臟裡跑來跑去,感覺一股恐懼壓在心頭,但又不怎麼覺得自己要死了。我吃了抗焦慮症的藥,然後四處踱步試圖讓自己有睡意,但是寒意讓我的手腳因關節炎而腫脹,其中一隻腳腫到後腳跟的皮綻開,血絲滲到拖鞋上。我整個人坐進浴缸裡,等待血流停止的同時,看著浴缸裡的水漸漸染紅。我慢慢呼吸,試著告訴自己,被困在離家半個國土之外的旅館房間裡沒關係……這是一場冒險啊。正當焦慮感愈來愈強烈、可能要尖叫出來時,我望向窗外,看見了最美妙的景象。

我看見雪。

對多數人來說,雪沒啥了不起,有時還是個麻煩。對一個生在德州長在德州的女生來說,雪代表魔法。巨大雪花凝結成團飄落下來,在我對面的深色磚造大樓前方閃爍著,真是美極了,也讓人鎮定下來。我試著打開窗戶伸出手,但是窗框被油漆黏住。我看著落雪看了一個小時,等待腳上的血流停止時,暗自希望外面夠明亮,好讓我到外面去玩雪。「各位,下雪了。」我推特給世界上每個人,他們其實不怎麼在乎。

凌晨四點時,我判定能治好失眠和焦慮的唯一方法,是出去散個長步。還是在雪中散步唷。我在睡袍外罩了一件大衣,溜出小房間下樓。踮著腳尖走路,腳真是疼死了,櫃檯人員看見我穿睡衣而滿臉困惑,我還得對他們點點頭。接著,我走入了紐約的夜晚,整個城市因為雪顯得隱約,地上一層厚厚的白色粉末毛毯上沒有任何腳印。我聽見街道上一個醉漢大聲召喚計程車。在這樣的天氣裡,不是一人單獨在外面,感覺還挺安慰人的。沒錯,我穿著睡衣,我的關節炎刺痛了我的腳,但至少我很清醒,溫暖的床鋪也在不遠的地方。

我的腳發疼。刺痛一路沿著背脊往上竄。我只說聲「該死的」,小心脫下鞋子,把腳放進閃爍的白雪。

冷死人了,那股冷毫不費力就凍麻了我的雙腳以及發疼的手。我安靜的光著腳走到街尾,把鞋子留在後面好提醒自己回家的方向。我站在街頭,用嘴接住雪。我發現,若不是因為失眠和焦慮症,我絕不會這時還醒著,看見被寒冬白雪覆蓋、永不入睡的城市,忍不住柔聲對自己笑起來。微笑的同時覺得自己傻氣,不過這是最棒的傻氣方式了。這份禮物格外貼心是因為:一、維克多不喜歡動物標本,而他買這個熊頭給我,讓他變成世界上最棒的先生;二、他跟我保證這頭熊是自然死亡的;三、我現在有四分之一的熊可以在家裡藏來藏去。有時候,我把他藏在維克多的書房外面,就像他被一隻熊給監聽一樣。有時候我會讓他從我們家外面的灌木叢裡伸出去,開車經過的人就會以為他們看見了一頭熊。我總是喜歡為他人的生活帶來一些調劑。維克多說我閒閒無事的時間太多了。我覺得這是因為我是給予者。也可能兩者皆是。

沒人知道那頭熊另外四分之三在哪,儘管我的確有提到如果那隻熊有手臂就好了,這樣如果某天很不順利,就有熊抱等著你,不過我有那張熊臉就足夠了。維克多則辯說「熊抱」一點也不舒服,牠們不是有尖爪就是利牙。可惜他說錯了,大家都知道熊抱最舒服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總說「給我一個大大的熊抱」!我沒跟維克多提起這一點,因為嫌棄人家給的禮物並不怎麼酷吧。

相反的,我默默開始在網路上尋找有沒有人賣(年邁而死的)熊爪子標本。我想我可以把爪子直接釘在熊下面,彷彿他正穿牆而出。或許可以把熊和熊掌黏在鏡子上,變成有隻熊神奇的從鏡子裡出來,維克多會一副「搞什麼啊?你不可以把熊黏到鏡子上。這也太誇張了。還有,我的床上為什麼有一隻熊?」我的反應則是「因為這樣子剛剛好啊。」維克多懷疑的看著我,他媽媽顯然不曾唸過《金髮女孩和三隻小熊》的故事給他聽。他怒目瞪著我,我只是嘆口氣,說:「因為我沒有馬頭,而且我知道你有多愛『教父』啊。」他知道我打算花錢買熊臂時就生氣了,我回應:「維克多,我有權擁有武器(bear arms)啊。」當我會意到自己說了什麼之後,我們倆開始咯咯笑起來。就在這一刻,我發現自己是多麼幸運,跟一個會為槍枝管制爛笑話大笑的男人結婚十八年,他的枕頭上還躺著一個被切下來的熊頭呢。

「牠的名字叫做爪老大,」我說:「懂嗎?有爪子的老大。」

我看得出來他明白那意思,因為他正轉著眼珠。不過他轉眼珠可能是他覺得我在諷刺爪老大並沒有爪子。我不是很確定自己有沒有諷刺的味道。艾拉妮絲.莫莉塞特那首歌有點把「諷刺」搞砸了。

「你真的很愛我,對嗎?」我問:「你買了動物標本送我。你真的打心眼為我著想。」維克多搔搔頭說:「我不確定『打心眼』這說法是對的。而且『擁有』你也用錯地方了。」

嗯,也許我想錯了,不過我還是認為愛就該是這樣。有時你主動清理不是你捅出來的婁子,有時一週裡有三次開車到機場接你心愛的人,有時是預期之外的熊以及可能會有的長頸鹿驚喜。對多數人來說,最後一樣可能不是那麼回事,但話說回來,我們並不是一般人。

我要為此感謝上帝。

全看你想怎麼看(妮薾達書)

我小時候家裡很窮,不過我們家從不曾真正提起這件事。沒有必要。這跟河馬不會討論為什麼牠們是河馬原因相同,或至少是原因之一。不過在我青少年時期,的確跟我媽(妮薾達)提到我們家窮得只剩土。她立刻停下擦碗的動作,困惑的揚起一邊眉毛,說:「胡說什麼。我們的土多得很。根本就太多了,差不多可以把我們埋了。事實上,我們計劃最後要長眠底下。我們的土就是多到這種程度。」

「閃語族(Semitics)。」我用那種只有愚蠢十四歲女生才能精確發出的諷刺聲調回應。

「我猜你想說的是『語義學』(semantics)。閃語族是……我不知道……是說你真心喜愛猶太人,是這樣唷?起來,不要躺在廚房地板上,去查查那意思吧。」

「有一個詞可以代表『喜歡猶太人』?」我問道:「這聽起來怪怪的。有沒有哪一個詞是形容『非常喜歡基督徒的人』?」

「有,」無神論的老媽瞄了一眼老爸掛在牆上的耶穌像,嘆口氣回答:「容忍。」

「重點是,」她繼續說:「我們不是窮到只剩土。我們富有到有很多土。我們整座房子就蓋在它上面,我猜就是土把大部分家具牢牢結合在一起,所以不用太勤於清除灰塵,因為塵土把這世界聚成一個整體。整個世界都是由它創造出來的。風裡的沙,恐龍骨頭裡的沙,星塵。我們擁有的土豐富得很。我跟你保證,我們離窮到只剩土還遠得很呢。這全看你想怎麼看。」

老媽這番話多年來都在我耳裡回響著。主要是因為這真的是不打掃家裡的好藉口。(嚴格來說,如果老媽不打掃,我和妹妹根本不會介意,因為她常用老爸的舊內褲來當抹布。知道家裡一片亮晶晶是因為用老爸內褲擦過一遍的關係,讓人感覺怪怪的。)再說,這也是逃避做家事的好方法,每次我試著跟維克多解釋老媽的理論時,他會瞇起眼睛然後責怪我發神經,我總大喊回去:「維克多,這是我家的傳統。你不明白。」現在再仔細想想,用塵土來做生命的比喻其實挺老套的。就連耶穌在《聖經》裡的講演也說「塵歸塵,土歸土」。只不過老媽是靠在我肩上讀這一段,還提醒我耶穌其實沒有親自寫下這些東西,《聖經》裡多數篇章名,都是取自真正(很可能是清醒的)編輯和寫下那些苦口婆心好話的人的名字。我的天,身為一個無神論者,這女人對耶穌的事懂得還真不少呢。還有,她也指出《聖經》裡一堆文法上的錯誤。如果要放入《聖經》,這篇就會被稱為〈妮薾達書〉。

不管怎麼說,塵土和生活自然連結在一起是有原因的。有時候這塵土以最完美的方式出現,把每一個生命結構建造出來。有時候,塵土飛揚,讓每件事情顯得朦朧而昏暗。有時候跑進我的杏仁酒裡,搞得我必須再倒一杯,不過主要還是因為貓毛,這其實不能算同一件事。

我的生活一直以來相當奇特古怪,經歷過的起起伏伏要比一般女人還多。(這其實挺怪的,我覺得,一般女人幾乎很少碰上什麼大事。正常來說,要像我這樣奇怪的女人,才會遭遇到想像中的壞事、美洲獅,以及因為喝了太多杏仁酒而將草叢誤認為美洲獅。)

當我回顧自己的生活,我看見漲到滿水位的幸福,也看見岩石處處的低潮,讓我說服自己相信,自殺不是解決的方法。夾在這當中的,便是我的生活。我看見自己生活中的辛酸和悲劇,讓愉悅的心和美味的欣喜更加甜美。我看見自己的靈魂,去感覺每一寸可怕的憂鬱,讓我得以成長、享受別人可能從來體會不到的生命之美。我看見空氣中浮游的灰塵,最終飄落到地板上,等著被當成討厭的東西掃出門。但在那之前,在那了不起的一刻,我看見點點塵埃迎上陽光,像星塵般閃爍、跳舞。我看見萬物的開始和結束。我看見我的生命,醜得很美麗,也以最適當的方式失去光澤。它和殘骸一起發光,在最簡單的事物裡存在著奇蹟和喜樂。老媽說的沒錯。

全看你想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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