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 1-1 我國因應高齡人口的相關政策
我國於1980年代以前,主要是依靠家庭及民間組織的志願服務力量,提供老人所需的相關照顧服務。直至1980年代《老人福利法》公布實施後,才正式將老人照顧的相關服務,正式納入政府的政策當中,並推出相關政策項目,而在若干政策項目當中,又可區分為社會福利主政的相關政策,與衛生行政主政的相關政策,兩者所關注的照顧服務項目不同,但也都成為我國現行長期照顧政策的基石。
一、社會福利的相關政策項目
《老人福利法》於1980年公布實施後,社會福利行政體系,因應臺灣高齡人口的照顧需求,陸續頒布了「社會福利政策綱領」(1994年)、「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1996年)、「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1998-2007年)、「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2002-2007年)等重大政策,並修訂《老人福利法》(1997年、2007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2004年)、「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2005年)及「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2005-2008年)等政策項目。
二、衛生行政的相關政策項目
衛生行政體系長照政策,亦陸續執行「建立醫療網第三期計畫」(1997年) 、「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1998年)、「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2000年)、「醫療網第四期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2001-2005年)、全人健康照護計畫(2005-2008年)。
由於我國社會福利與衛生行政體系,長久以來分屬兩個不同的部門,直至2013年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才將兩個行政體系整併成立衛生福利部,相關高齡政策也一同整併至衛生福利部下推動。
我國於1980年代以前,主要是依靠家庭及民間組織的志願服務力量,提供老人所需的相關照顧服務。直至1980年代《老人福利法》公布實施後,才正式將老人照顧的相關服務,正式納入政府的政策當中,並推出相關政策項目,而在若干政策項目當中,又可區分為社會福利主政的相關政策,與衛生行政主政的相關政策,兩者所關注的照顧服務項目不同,但也都成為我國現行長期照顧政策的基石。
一、社會福利的相關政策項目
《老人福利法》於1980年公布實施後,社會福利行政體系,因應臺灣高齡人口的照顧需求,陸續頒布了「社會福利政策綱領」(1994年)、「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1996年)、「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1998-2007年)、「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2002-2007年)等重大政策,並修訂《老人福利法》(1997年、2007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2004年)、「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2005年)及「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2005-2008年)等政策項目。
二、衛生行政的相關政策項目
衛生行政體系長照政策,亦陸續執行「建立醫療網第三期計畫」(1997年) 、「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1998年)、「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2000年)、「醫療網第四期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2001-2005年)、全人健康照護計畫(2005-2008年)。
由於我國社會福利與衛生行政體系,長久以來分屬兩個不同的部門,直至2013年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才將兩個行政體系整併成立衛生福利部,相關高齡政策也一同整併至衛生福利部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