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試閱1:A.獨自用餐
獨自用餐,以及沒錯──如果必須在「和我認識的大多數人一起用餐」和「獨自用餐」之中做選擇,我會選擇後者。我並不為這種厭世的態度感到驕傲,但它卻根深蒂固地深植我心。基於我日益堅定的信念,我認為,與另一個人分享食物是一種親密的行為,不應草率視之。
這世上很少有人值得我為之祈禱、與之共枕、跳舞、唱歌,或者分享我的麵包和美酒。當然,為了在社會上生存,與人共餐有時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之所以能夠忍受這件事,只是因為那不是自我滋養的唯一方式。
總有那麼一個令人欣慰的盼望:那就是與伊莉莎白.羅賓斯.潘奈爾(Elizabeth Robins Pennell)在其著作《奧托利克斯的盛宴》(The Feasts of Autolycus)中稱之為「那個人」的他或她,享受一頓或安靜、或興奮、或溫柔憂鬱、或輕描淡寫卻值得記憶的餐點。「那個人靜靜地坐在你身旁,以無聲的共鳴與你共饗。」上個世紀末,這位女士在她那文雅而迷人的書中如此寫道。她當時正回憶起在南歐吃一顆柳橙的情景,但其實吃什麼、在哪裡並不重要,只要有「那個人」相伴,就足夠了。
在女性之中,我自己在這方面的確很有福氣──這當然是主要原因。不過,如果「那個人」不在身邊,獨自用餐通常是我偏好的用餐方式。
當然,有時我也會對這自找的孤獨感到厭倦。在好萊塢片場附近空蕩蕩的公寓裡,我常常吃著雞蛋,配上一杯便宜的紅酒,故意裝出忙碌的樣子。片場那裡的人稱我為作家,但我卻無法抑制自己的衝動:我想逃離此地,去哪都好──我渴望和十幾個掠奪成性、野心勃勃,甚至善良的人坐在一起,即使他們沒有邀請我。
這正是問題所在:沒人邀請我。
就算是在白日夢中那張隱形的黑色沙發上,我也不敢自欺欺人地幻想自己曾經被日落大道上的紳士們緊追不捨,企圖用魚子醬討我歡心、用保羅傑香檳(Pol Roger)贏得我的芳心。然而,在我那些偶爾孤單、身邊沒有「那個人」的時期,倒是遇過兩三位年長的成熟紳士,眼底透露出一絲傾慕,而他們懂得怎麼點一份烤肉拼盤佐水田芥。然而,這些人多半還是沒能滿足我身為女性的虛榮感,甚至讓我感到羞愧,因為他們總會避開美食所帶來的任何調情暗示。「我可不敢邀請你啊。」他們會喃喃說著,然後毫無困難、也毫無遺憾地把目光轉向某位更年輕、更美麗的女子──某位這輩子從未讀過食譜、更別提寫過食譜的女人,也正因如此,她反而總是吃得比我好。
當我遇上雄心勃勃的饕客、業餘廚師、自封為美食家的人,這些美食美酒圈子的風雲人物時,情況也總是如此。當我們在別人家裡或餐廳碰面時,他們會告訴我一些聽來神聖又令人印象深刻的細節,例如他們是怎樣用松露汁澆烤松雞,卻又話鋒一轉低聲說道:「當然不敢端給你吃啦。」然後卻立刻轉頭邀請某位來自內布拉斯加、這輩子從沒見過松露的貴賓來品嘗這一頓豪華且或許確實美味的大餐,好讓對方展現出適當的敬畏之情作為回報。
而那些好心人──他們才是真正讓我感到最孤單的人。無論我住在哪裡,這種人的確待我不錯──但也僅止於某個範圍。他們會為我倒雞尾酒,表示自己有多麼喜歡我所寫的某些文章,也會讓我看看他們的孩子。透過謹慎地拉上的窗簾,我隱約看見了他們一家人吃飯的空間──那與我自己簡潔空曠、單身女子風格的房間是多麼不同啊。隔著廚房那扇緊閉的門,我用一個飢餓女人獨有的神祕直覺,感受到裡頭正在煮著真正的家常菜:煎排骨、豌豆和紅蘿蔔、一盤果凍沙拉,還有檸檬蛋白派──這些食物我其實一樣都不喜歡,但就理論上而言,我卻十分欣賞這樣的菜色,而且真心希望能被邀請吃上一口。但那些好心人總是輕聲說:「我們好想哪天請你留下來吃晚餐。不過我們當然不敢啦,畢竟我們吃得太簡單了。」
當我獨自離開時,兩位親切和善、身形圓潤的鄰居走了進來。他們打聲招呼,在不失禮貌、帶著敬意、但多少心存疑慮地提了一下我所代表的烹飪文學之後,便明顯看來如釋重負地跟我說再見。他們嗅了嗅走廊和客廳裡細微而直接的香味,心裡默默地感謝,因為他們不必像我一樣,每天都要吃法式燉鵪鶉、布里歐鑲松露史特拉斯堡鵝肝醬、瑪格麗比目魚,以及君度香橙香草冰淇淋。他們在我眼前關上了門。
我繞道去街角的平價超市,買了一盒黑麥脆餅,搭配一罐番茄湯和一杯加州雪莉酒,對我而言這就湊成了一頓既美味又有營養的晚餐。在成堆校樣紙和口袋推理小說的包圍下,我坐在小矮凳上享受我的晚餐。
我花了好幾年獨處的時光,才學會如何好好照顧自己──至少在餐桌上是如此。我開始相信,既然沒有人敢照我希望的方式請我吃飯,那麼我必須自己來,而且我得盡可能地以從容與優雅的姿態這麼做。我受夠了那種毫無章法的晚餐──罐頭湯、紙盒餅乾、偶爾加顆蛋──只因為我又一次沒能獲得邀請!
我決意在一兩家好餐廳裡,把自己塑造成一位舉止得體的女性。在那裡,我可以獨自一人坐在舒適的桌子旁,獲得周到的服務,而不是被趕到角落,由一位菜鳥或疲憊不堪的侍者接待。我不得不說,我成功地執行了這項計畫,以致有兩位領班樂意歡迎我:他們知道我會給豐厚的小費,他們知道我想要簡單但出色的菜單,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知道我會點酒,也會喝酒──我可以自己點好一杯開胃酒、再來一小瓶葡萄酒或一杯艾爾啤酒,而且也能顧好自己,不會讓自己淪為顧影自憐、容易被吧檯旁男士們搭訕的對象。
每週一到兩次,我會去這些餐廳中的其中一家,並且小心地掩飾自己的不自在,刻意點那些既能讓我徹底得到營養,又能讓我感到愉悅的食物,以彌補接下來只能以湯和餅乾充飢的夜晚。我遇到了一些有趣的侍者,而且我仍然同意某位現代版馬拉普羅普夫人(Mrs. Malaprop)的說法:「他們比人類還好相處太多了!」
然而,儘管我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我那些昂貴的小晚餐最終仍淪為維持生存的例行處方。我一直以來都相信,既然我們不得不屈服於「為活而吃」這無法避免的箴言,那麼我們就應該反其道而行,為吃而活──當然,要有節制。而我卻花著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金錢,執行一個變得越來越複雜且令人沮喪的計畫。儘管我與侍者朋友們之間關係忠誠親切,但我築起的孤獨高牆,仍引來了各種身披羊皮的狼──無論是常見的好色之徒還是女同性戀者──全都在牆外東嗅西聞。我先是換了座位,然後又換了桌子。我閱讀──我什麼都讀,無論是《北回歸線》(Tropic of Cancer)還是《紫色鼠尾草騎士》(Riders of the Purple Sage),都在我的閱讀清單上。最後,我開始環顧四周、輕聲哼唱。
就在那一刻,我決定,我那間樓上的公寓,那間堆滿劇本、壁床從來不收的房間,才是屬於我的地方。二十幾歲的我是膽小的,但海明威早年曾說過的一句話,「永遠不要當眾氣餒」,在那段歲月裡曾多次鼓舞了我。而現在,我堅決地將這句話改寫為:「永遠不要私下氣餒。」


(摘自:《美食家的人生字典》,〈A.獨自用餐〉)

試閱2:P.碗豆
P是碗豆,這是一定的!而且基於幾個理由,我也想說說為什麼我曾吃過的那碗豌豆,真的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豌豆。
所有出色的廚師,無論是芬妮.法默(Fanny Farmer)還是埃斯科菲耶,都對這些來自溫柔大地之母、傳遞滋味訊息的小使者有三項共識:豌豆必須鮮翠欲滴,必須是剛採收的,而且,一定要在最後一刻的最後一秒才把豆子從豆莢裡剝出來。
我的那碗豌豆,達到了幾乎難以置信的完美顛峰,而且此生可能再也無法重現了。在烹飪要求上,它的確滿足了前述那三項條件,而且精準得近乎荒謬。不過,即便技術上無可挑剔,但若不是那次神奇的天時地利人和,以及我自己以外的人所懷抱的深層渴望,恐怕也無法造就那場奇蹟。我這麼說,並非全無比較依據,因為我這輩子確實吃過不少極其美味的青豌豆。
有一次,我祖母跑到她的菜園裡,用圍裙兜了一堆肥嫩的豆莢回來,接著便坐在搖椅上、帶著一種緊張又快活的神情剝著豆子。我們都還沒回神,她就已經把一盤奶油燴豌豆端上了鋪著白色桌布的桌子。我們用湯匙吃著豆子,這可是我們家裡的大忌!也許正因如此,才讓那滋味格外細膩動人,但其實就算撇開這些不談,豆子本身也的確非常美味。
還有一次是在六月的巴黎(這種時間與地點的組合雖然老套,卻仍舊美好),我在富約餐廳吃午餐。那是一間昏暗的餐廳,每張桌子上都插著溫室玫瑰,襯著此時此刻正瘋狂沿著外頭每一個棚架攀爬纏繞的真正玫瑰。我看著領班侍者以宛如魔術師的純熟手法,在一個大平底鍋裡用火將豌豆炒乾,接著加入幾乎等重的奶油,鍋裡瞬間釋放出一股幾乎肉眼可見、像是乾草和牧場空氣混合的香甜氣味,接著領班又迅速翻炒整鍋豆子。
最後,他表演了一個花俏的把戲,與其說是為了取悅我,不如說是取悅他自己,但我還是看得目瞪口呆。我至今仍能清楚地看見那一道拋物線:一彎翠綠的小豌豆飛上半空,然後在悅耳的「唰」一聲中,落回三、四英尺之下、離起飛點至少一碼遠的鍋中。我倒抽了一口氣,那位領班侍者帶著些微的驕傲,微微地一鞠躬,然後我們便回到了相對平凡的流程:上菜、品嘗、吃下肚。
那些奶油燉小豌豆就像我祖母做的那一盤愛荷華風格奶油豌豆一樣,真的很好吃──非常好吃。它們讓我想改寫西德尼.史密斯 (Sydney Smith)那句讚美草莓的話:「毫無疑問,上帝可以造出比這更好吃的豌豆,但恐怕祂從來沒有這麼做過。」
不過,那還是在我某一年春天開始自己動手種豌豆之前發生的事。那一年,我在日內瓦湖畔,在蒙特勒和洛桑之間的葡萄園坡地上那座陡峭的梯田花園裡,依照當地嚴格傳統所指定的日期,種下了屬於我的豌豆。
五月似乎已經非常適合播種,於是我把土地整好,乾豌豆也準備妥當,連支撐用的杆子都備齊了。但我的前輩奧托(Otto)與朱勒斯(Jules)卻堅決反對,逼得我只好答應等到五月十五日再種,這一天簡直可以寫進瑞士農民曆,標為「豌豆播種日」了。事後證明他們果然有道理:五月十日左右來了一波寒流,足以凍壞任何冒芽的嫩苗。我記得那天晚上月亮漸漸升起,還下了一場小冰雹。
然後,五月十五日終於來了,那真是我所見過最溫暖宜人的日子。我把種子埋進了溫暖又歡迎它們的土地裡,這時我完全能理解一本古老的園藝手冊中那句貼心的話:「也許所有蔬菜都肩負著巨大的期望……因為等不及要早早播種的人都是急性子。」
一週後,我又種了一排,接著便以如此頻率持續種了一個月,它們都如預期般成長茁壯。無論是菜鳥新手還是經驗老到、歷盡風霜的老手,這真是園丁感到最滿足的時刻了。
然後,重要的日子終於來臨了──我祖母稱之為「第一批豌豆」。
我們在帕奇斯(Le Pâquis)的房子當時仍在施工中,房間的輪廓初具雛形,卻還沒有屋頂,也沒有窗戶;坐落在湖面之上的寬闊露臺,上頭到處是鷹架。那棵古老的蘋果樹,枝頭上掛滿了像鈕扣一樣小的青蘋果,遠處靠近小草地的李子也開始轉色,這片小草地就這麼藏身在一整片葡萄園之中,而這些葡萄園正是帕奇斯這個地名的由來。
我們在一張木工桌上鋪上乾淨的紅白格桌布,踢開木屑,為我們的腳騰出空間,方便我們坐在從沃韋公寓搬來的椅子上。我擺上玻璃杯、盤子、餐具,還有那些沒來得及熨燙卻平整柔軟、帶著乾草地清香的餐巾。
當我們幾個人彎著腰從低矮的豌豆叢裡摘下爽脆的豆莢、丟進籃子裡時,其他人則用散落在地的幾塊石頭和幾片屋瓦搭起一個簡易灶臺,升起一團熱烈的小火。我準備了一只大水壺,壺裡裝著接近微滾的山泉水,旁邊備好鹽、胡椒和一小塊上好的奶油。接著,我把幾瓶德札利白酒放進噴泉裡,那裡有冰涼的山泉水不間斷地湧流。我一路往下跑,在採收的人和我母親之間來回穿梭。她坐著,大腿上放著滿滿一籃豌豆莢,鍋子在兩腳之間,手指靈巧又專注地剝豆,就像在編織蕾絲一樣。
我在陡峭的梯田之間來回奔跑,手裡提著一籃籃的豌豆。每當我母親看到又一籃送上來,總是哼哼唧唧地抱怨,接著又快樂地哼起小曲。下方,我能聽見父親和朋友們一邊彎著痠痛的背、揉著發抖的大腿,一邊卻罵得開心。在全然沉靜的萊芒湖畔,距湖面幾百英尺的斜坡上,豌豆被從莖上剝下,掉進籃裡,發出細細的聲響,竟也清晰可聞。天色忽然暗了下來。最後一抹陽光染紅了米迪峰(Dents du Midi)的山頭,像火焰一樣的玫瑰色,光裡卻藏著無邊的寒意。
「時間到了,先生們,時間到了。」我母親突然間毫無預警地用康沃爾酒館女侍的口吻朝著下方大喊。
他們懷著感激從陡峭的小徑匆匆爬上來,籃子裡幾乎已經空空如也,臉上全是志得意滿的神情。我們飛快地完成剩下的剝豆工作,接著一邊吃著捲好的帕瑪火腿、一邊按個人喜好喝著瑞士苦酒、白蘭地加蘇打或雪莉酒,我則像十八世紀的信差一般飛奔,彷彿在執行一項極其機密的軍事任務,小心翼翼地將鍋子端在胸前,衝向那座臨時搭建的小灶臺。
我把火搧旺了。當那不到半英寸深的水開始沸騰,我便把滿滿六夸脫以上的豌豆倒進去,砰地蓋上厚重的鍋蓋,彷彿有什麼魔鬼會從裡頭逃出似的。一看到蒸氣冒出,我立刻瘋狂地搖晃整只鍋子。這時,有人遞給我一捲淡粉色的薄火腿和一杯剛從噴泉裡取出的冰涼白酒。我彷彿又重新充滿活力──雖然我已經夠有活力了──再次猛搖了一次鍋子。
我抬頭望向露臺──那是一片混亂的工地,滿是鋸過的木樑、水泥攪拌機,還有工人吃午飯留下的沙丁魚罐頭。那裡坐著這世界上我最愛的幾個人,在薄薄的暮光裡,摻著阿爾卑斯山頭餘暉染上的粉紅,也有來自灶火的松木所散發出的縷縷藍煙。他們的聲音在清澈的空氣中帶著一種飄渺之感,突然間,在下康尼斯(Lower Corniche)那條彎路的對面,羅吉維先生(Monsieur Rogivue)果園裡的一頭乳牛在野花叢中轉了轉頭,牛鈴隨著她緩慢的動作悠揚地響了起來,宛如一首聖歌。我父親顧不得滿手都是剝豌豆時染上的綠色汁液,只見他抬起頭聆聽這美妙的聲音,滿懷激情地說:「天啊,我覺得太幸福了!」一時之間,我幾乎要落淚。

(摘自:《美食家的人生字典》,〈P.碗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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