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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上癮是門好生意,還是大麻煩?
──為菸草公司服務
無法抗拒菸草公司的誘惑,利潤實在太令人上癮了。

報應終於來了。

近半世紀來,菸草公司一直用謊言和欺騙手段,逃避應負起的責任。年復一年、一份又一份的研究顯示,吸菸會讓人上癮並致命。受害者提告、立法者立法都沒用,因為靠菸草業大律師和政客們的護航,菸草公司大老闆們都可以隱身幕後,只向股東負責。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四日的眾議院雷伯恩大樓2123號會議室,改變了一切。

眾議院一個委員會展開前所未見的行動:召集七家最大的菸草公司高階主管,首次公開回答與產品相關的問題。因為最新的研究顯示,菸草公司正刻意把香菸設計成會上癮的產品。

這次的焦點,不再只是圍繞在香菸是否導致心血管疾病或癌症。因為業者過去辯稱,如果成年人明知風險但仍選擇抽菸,那不能怪到菸草公司頭上。但是新披露的研究引發一個新問題:抽菸的人,真的有選擇嗎?如果他們之所以抽菸,是因為業者在香菸中添加了成癮性毒品尼古丁呢?

有證人指控,菸草公司為了讓抽菸的人上癮,在產品中加入足夠劑量的尼古丁,在菸草中添加氨,讓藥效更強。他們種植高尼古丁含量的菸草,並混合不同菸葉來達到理想的尼古丁水準。一家大型香菸製造商曾經寫道,該公司的長期利益是建立在「控制和有效利用我們購買的每一磅尼古丁」。

菸草公司祕密研究過尼古丁的藥理學,知道沒有尼古丁,人們就不會吸菸。「一包香菸,就是一個儲存尼古丁的容器。」菸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一名研究員寫道:「每一根香菸,都是投放尼古丁劑量的分配器;每一口煙霧,都是尼古丁的載體。」

由於市場擔心吸菸可能會被徹底禁止,香菸概念股應聲下跌。菲利普莫里斯試圖針對兩名記者,以及他們所服務的美國廣播公司(ABC),提出一百億美元的誹謗訴訟(因為這兩位記者深入調查這起事件)來嚇阻媒體報導。

但為時已晚,風向已經轉了。

聽證會當天,全美現場直播,難得見到七位菸草公司大老闆排排站、舉手宣誓自己接下來的話會句句屬實。

但他們拒絕承認大多數美國人都知道的事實:香菸有害健康,而且會上癮。哈佛大學歷史學教授艾倫.布蘭特(Allan M. Brandt)寫道,這場聽證會「引發民眾對企業虛假和貪婪的憤怒」。從那時候開始,菸草公司在法庭上連連失利,十年後付了兩千多億美元賠償金,創下美國史上賠償金額最高的民事訴訟和解案。「這場聽證會為公共衛生贏得一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勝利。」《紐約時報》社論說。菸草公司成了過街老鼠。

一千四百頁的報告裡,都沒有出現它的名字

麥肯錫密切關注這個趨勢,因為數十年來,旗下的顧問們一直在幫菸草公司賣出更多香菸。這一切,都不為外界所知。在國會聽證會上兩本總共一千四百頁的報告中、在媒體的調查報導裡,都沒有出現麥肯錫的名字。

保密,對麥肯錫和菸草業者來說都有好處。業者不希望讓這些顧問對外透露自己的行銷策略,而麥肯錫也不希望自己的聲譽搞砸,讓外界發現自己是幫凶,可能還讓未來員工拿來質疑公司的「價值觀」(這是新進員工跟客戶之間使用頻率極高的詞彙)。

這些菸草公司就算聲名狼藉,還是有人願意合作,原因只有一個:他們有大把鈔票。正如巴菲特曾經說過:「我告訴你為什麼我喜歡菸草公司,成本只要一美分,但產品可賣一美元。這種東西讓人上癮,而且有極高的品牌忠誠度。」就像許多老菸槍,麥肯錫無法抗拒菸草公司的誘惑,利潤實在太令人上癮了。

麥肯錫公司為大菸草公司提供服務的故事,一直沒有曝光,箇中細節就深深埋藏在一千四百萬頁的檔案中。

故事,要從至少一九五六年講起。當時麥肯錫深入研究菲利普莫里斯的營運模式,參觀工廠、訪談主管並研究了銷售數據。最後麥肯錫的結論之一,是建議裁員、加強投資研發部門,以因應製造技術的快速變化。一年後,麥肯錫再次提出一份標示「高度機密」的報告,對菸草公司研究部門(包括一座實驗性的試產廠)的架構提出了建議。

其實這份報告還做了另一件事:預告了菸草業的轉變,從原本販賣「菸草製香菸」,變成用化學、尼古丁操縱和煙霧分析等方法,生產「科學改造香菸」。例如,麥肯錫提到要採用「重組菸草」(reconstituted tobacco)。這是一種將菸草碎屑處理後壓製成片,再切碎添入香菸的製程。在這個過程中,尼古丁會與其他物質一起被除去。但值得注意的是:尼古丁會在稍後的製程被添加回來,以達到理想的尼古丁含量。

到了一九五○年代中期,一連串新發表的論文指出吸菸與肺癌有關,也讓香菸備受抨擊。研究人員、醫師和公共衛生官員提出警告,吸菸可能致命,但包括菲利普莫里斯在內的業者開始散布假訊息,抹黑批評者。檔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麥肯錫有參與抹黑行動,但若說這家深度介入菲利普莫里斯業務的顧問公司,對抹黑行動一無所知,實在很難令人相信。

倒是有一個事實不可否認:吸菸對健康帶來風險,麥肯錫是知道的。因為該公司曾經建議菲利普莫里斯,指定一個部門來執行兩項任務,一是「整理各種吸菸和健康有關問題的研究」,二是針對「吸菸的生理反應」進行研究。

在閱讀了麥肯錫一九五六年那份報告後,該菸草公司製造部門的副總裁安德魯.布里頓(Andrew C. Britton)在一份內部備忘錄中寫道:「我認為應該針對吸菸者在有意識或無意識中,想要我們提供的東西,進行持續性的研究。」而吸菸者「無意識」中想要的樂趣之一,就是尼古丁。

市場飽和怎辦?那就改善「商品的陳列和展示」

所有關於「香菸有害健康」的懷疑,在一九六四年一個星期六早上,都可畫下句點。

美國聯邦公共衞生署長(US Surgeon General)路德.泰瑞(Luther Terry)表示,許多研究已經證實肺癌與吸菸之間的關聯。泰瑞知道公布這種消息的影響力,特別選在週末舉行記者會,避免衝擊股價。儘管當時吸菸還沒有被廣泛抵制,但以深入研究和熟悉商業運作而聞名的麥肯錫,不可能不知道菸草業客戶所帶來的聲譽風險。

但麥肯錫似乎一點都不在意。隨著對菸害的警示升級,麥肯錫接下更多菸草客戶,包括雷諾(R. J. Reynolds)、羅瑞拉德(Lorillard)、布朗威廉森(Brown & Williamson)、英美菸草(British American Tobacco),就連日本菸草(Japan Tobacco International)也成了麥肯錫客戶。除此之外,麥肯錫還設法提高德國和拉丁美洲的香菸銷量。

菸草公司聘請麥肯錫,不只是為了把招牌擦得更亮,而是把麥肯錫視為珍貴的盟友和策略顧問。

一九八五年,麥肯錫準備了一份三十六頁的機密備忘錄,給即將上任的菲利普莫里斯總裁威廉.坎貝爾(William Campbell)。在備忘錄中,針對香菸消費停滯成長(因為健康意識抬頭)的情況,提出該如何保持競爭力的建議。當時對公司與坎貝爾而言,都是關鍵時刻:菲利普莫里斯剛超越宿敵雷諾成為業界龍頭,而坎貝爾也即將晉升(他後來成為那批在國會作證尼古丁不會上癮的菸草業高層之一)。

備忘錄中有些建議,沒有獲得採納。菲利普莫里斯拒絕降價出售產品,廣告──特別是它的旗艦品牌萬寶路──已經飽和,而且旗下工廠已經很有效率。麥肯錫告訴菲利普莫里斯,唯一的出路是:擴張、加強銷售、改善「商品的陳列和展示」。

加強銷售,正好是麥肯錫的強項。它自豪地宣稱:「過去三年,我們曾與大多數全美前二十五大消費品製造商、半數以上最大的零售業者合作。」麥肯錫派出了旗下的明星級顧問安德魯.帕森斯(Andrew John Parsons),這位英國出生的高材生在牛津大學獲得兩個學位後,就讀哈佛商學院,並獲得貝克學者的殊榮。麥肯錫還列出另外兩位資深合夥人──負責南美洲業務的查爾斯.蕭(Charles Shaw),以及帶領北美消費品業務的湯姆.威爾森(Tom Wilson)。麥肯錫還計畫增加研究分析師和系統顧問,該公司表示:「我們建議成立三種有效的組織:專案小組、指導委員會、密集舉行的研討會。」

年輕的麥肯錫顧問馬克.勒杜(Mark LeDoux),被分配到這個菸草業的小組,負責處理那些覺得賣香菸很麻煩的小型通路。當時架上品牌已經很多,香菸業者仍不斷增加新品牌,有些通路甚至不想再繼續銷售香菸。毛利已經夠低,再加上偷香菸的竊賊和搶匪,根本沒賺頭。麥肯錫安撫這些通路,「我們算過,香菸的銷售占一般零售店利潤的四○%,」勒杜在一次採訪中說道。「他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事實上,有些零售店可以繼續營運,就是靠著賣香菸。

麥肯錫向菲利普莫里斯收取的顧問費,是對外保密的,不過該公司在為另一家香菸客戶說明經營理念和收費結構時,倒是透露了一點內幕。麥肯錫聲稱:「我們將客戶利益置於公司或個人利益之前,我們會嚴格保護客戶的機密。」該公司也說,只願承接「能創造顯著價值──通常至少是顧問費十倍以上──的專案」。

當然,「創造價值」可以有不同的定義,麥肯錫宣稱客戶利益高於一切也沒什麼問題,問題在於「這個產業」。更何況,麥肯錫一邊給醫院和政府機構當顧問、幫忙降低醫療成本,一邊幫著菸草公司把更多病人送進醫院,又該如何自圓其說?

儘管陸續曝光的菸草公司內部文件顯示,業者為了隱瞞香菸對健康的危害,一直在欺騙大眾,但麥肯錫仍繼續為這些菸草公司效力。一九九二年,聯邦法官薩羅金(H. Lee Sarokin)在一起訴訟案中讀到相關文件時,怒不可遏,顧不得法官身分直白寫道:「當業者必須在保護消費者健康和商業利益之間做選擇,他們往往選擇隱瞞而不是誠實揭露,選擇業績而不是安全,選擇金錢而不是道德。這些人怎能如此明知故犯、暗中為了賺錢而讓消費大眾承擔風險,怎能拿消費者的健康與生命來讓自己致富。」

由於這番嚴厲措辭,薩羅金法官被調離這起官司。但十年後,在一起檢方起訴大菸草公司違反「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 RICO)的案件中,另一位聯邦法官表達了相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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