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為何偉大呢?Apple為何能夠賺取龐大的利潤?它如何成為市價總值世界第一的巨大企業?
我想從這種八股的提問往下訴說。因為從這個答案會知道化為獨占者的雲端服務供應商的最終目的,看見智慧「創新」的目的地。
賈伯斯使用雲端運算,使四種螢幕合為一體,但是沒能看到它帶來的智慧「創新」,便與世長辭。然而,誕生自智慧「創新」的商業模式,在他生前就幾乎完成了。那即是「賈伯斯的生態系統」。他匯集了迷人的「內容」和方便的應用程式(app),打造出在尋求它們的眾多使用者之間來去的「生態系統」。
只要他的生態系統正常運作,即使他不已在人世,這樣的架構也會替Apple帶來高收益。「Ecosystem」在生物學術語中是指「生態系」,存在於自然界。然而賈伯斯打造出的「Ecosystem」是他的美學創造出的想像產物,是他花一輩子培育的哲學集大成。
如今,一般人使用的「生態系統」這個流行語誕生於IT界,而發明其概念的則是賈伯斯,但他自己沒有使用它。我將這個詞當作歸納他一生的字來使用。
Apple的「生態系統」必須完美控制所有要件,完成垂直統合之後才會運作。
.提供使用者最棒的體驗,製造滿足他們的裝置
.以裝置拉攏使用者,獨占顧客ID
.蒐集所有「內容」,獨占應用程式(app)開發者
.自行開發作業系統(OS),不給其他公司使用執照
.打造全世界的使用者會來購物、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店
最後一項是:
.由Apple獨占雲端運算技術和行動運算技術
能夠控制這些要件時,iTunes Store會成為人、物資、金錢,以及資訊聚集的平台。若以圓來比喻生態系統,平台就像是位於中央的關鍵。Apple的裝置迷人,能夠吸引人群靠近,但他們要上iTunes Store購物,Apple的生態系統才會運作。使用者光買裝置不會滿足。
裝置的應用程式(app)確實也很迷人,但要能夠從裝置購買音樂、電影、電子書,才能充分滿足顧客的需求。
Apple終端的價格比其他同業公司高,替Apple帶來了高收益。儘管如此,使用者還是買單,是因為它背後配備了生態系統。買裝置的價錢中包含了生態系統的使用費。
Google經營至今,幾乎百分之百仰賴廣告收入;微軟之所以能將收費的作業系統改成免費,也是因為有廣告收入。Google以免費或開放為招牌,瓦解了宿敵微軟的堅固堡壘。
Google出現時,帶來免費的Google地圖和作業系統,使得人人高喊廉價革命到來。但我認為,免費帶來的「廉價革命」是個幌子。
IT業界的商務模式只有兩種:一種是使用者付費,一種是收取廣告費,提供免費服務。就策略而言,只不過是選擇何者罷了。
Google以搜尋排行榜提高廣告價值,藉由高價賣給廣告客戶,獲得足以和競爭對手微軟匹敵的高收益。對於使用者而言,即使是免費,若Google從廣告主獲得高額的廣告收入,廉價革命這四個字也就顯得空泛。
然而,賈伯斯告訴世人,有第三種獲得利益的方法。Google、Amazon,以及戰場外的微軟見識到「Apple的生態系統」,都驚愕不已。賈伯斯實現了沒人想過的收益結構。
Google和Amazon都在各自的領域中獲得十足的成功,但也注意到自己的商務模式有待加強,亦即尚未發展出自己的生態系統。微軟也對於自己遠遠落後於打造生態系統的起點之外,兀自絕望。
生態系統的出現改變了雲端服務供應商的目標。
若以從誕生到成為獨占者為第一階段,則Apple這個雲端服務供應商早已搶先一步,站到第二階段了。其他雲端服務供應商也必須變更商務模式,調整戰鬥機制,以便成為適合第二階段的參賽者。
這就稱為轉型。
成為獨裁者的賈伯斯
由於Apple的生態系統從「內容」、app到終端用戶都由單獨一家公司控制,因此稱為end to end(整合式,all in one)服務。過去為獨立企業公司的Apple,如今將許多公司納入旗下產業化,成長為產出莫大利益的巨大企業。
不論是「內容」業者或是app開發者都不得不向擴大為全球規模的iTunes Store提供無可取代的智慧財產,而用戶也因這些服務「內容」和app聚集。賈伯斯站在其中的頂點之上,控制了平台與生態系統,真可謂是「帝國獨裁者」。
雖然有人批判現代的全球化企業有帝國主義化的趨勢,但我並不打算輕易加入這種專斷控訴的行列。雖然我引用伊藤穰一說的「獨占者」一詞來指壟斷者、壟斷企業,但一直留意語意中不帶有「獨裁」的意義。然而,賈伯斯無庸置疑地是「現代社會製造出的獨裁者」。
Apple的封閉式垂直整合模式的生態系統,雖然製造了少數幸福富有的人,卻讓許多人陷入不幸。
賈伯斯畢生都在面對記者提出的「開放式與封閉式」的議論。
資訊科技產業評論家指出:「Google是開放式,Apple是封閉式」作業系統。賈伯斯完美的神祕主義又更加映證了這項批判。他自己也曾說過:「連微軟也都採取了開放式戰略。」甚至在大眾面前與比爾蓋茲對談時說過:「由於我們以end to end採取了統合方針,才能創造出優秀的設備。將iTunes Store和iPod綁在一起,才可以提高其附加價值。統合方針是更為優秀
的做法。」(2007年5月)
Google的董事長施密特也如此評論:
「賈伯斯雖然考慮以某種方法經營Apple,但其實那個方法跟二十年前並無不同。也就是說, A p p l e只是一個優秀卓越的封閉式系統的『創新』者。」(《賈伯斯傳》)
然而,對身處創造「內容」與開發app前線的人而言,開放式與封閉式系統並不重要。
是否受到其控制才是問題所在。
就連賈伯斯最愛的巴布.狄倫(Bob Dylan),也在Apple的控制之中。
當心心念念的巴布.狄倫加入iPod的新資料庫後,高興的賈伯斯接手了其廣告等所有
的「內容」。引發衝突的對象則是音樂公司的負責製作人。
然而,有原則的製作人最後也還是向賈伯斯投降了。
在iTunes Store中,大部分的曲子都賣九十九美分。
「決定最終價格的人是賈伯斯。但是連巴布.狄倫這樣對音樂界而言無可取代的優質
「內容」創作者也都遭到商品化統合後(commoditized),真的是件好事嗎?」
我不禁產生這種疑問。
由封閉式生態系統而生的獨裁者,要求將以包裝流通的「內容」全部數位化。對數位資料也要求與經過「包裝」的「內容」擁有一樣的著作權。更甚者,他們還主張擁有該「內容」的專賣權,就算沒有專賣權,也會向「內容」供應商要求與競爭的雲端服務供應商同樣或是更低的產品售價條件。
事情最後演變成連決定價格的權利,都落入了獨占者的手中。
如果任由他們自行決定「內容」定價,我們寶貴的優質「內容」將會商品化,最終被當成消耗品看待。
商品化的「內容」將無法帶給用戶感動。
一直以來,人類都是藉由接觸鋼琴、電視或是汽車等有形的物體而獲得滿足。
iTunes Store的成功,證明了在網路上只要安全,用戶也願意為無形的數位「內容」掏錢。當初為了實現iTunes Store的構想,Apple和電子商務的競爭對手Amazon、VISA信用卡和美國運通、以及網路支付服務商PayPal合作,建構了顧客的資料庫。
前文已經說過,Apple以iTunes Store強迫音樂公司接受自己決定的價格。然而,在販賣書籍方面,為了對抗領先一步的Amazon,Apple提出了由出版社來決定價格的「經銷模式(agency model)」。美國不像日本採取「零售價格維持制度」,由出版社決定書籍定價。
而是市面上的書籍採自由定價,因此書店可以自己決定販售價格,讀者也可以向書店交涉折扣。
在電子書這塊新興出版型態中,A m a z o n也理所當然地向出版社要求採取「批發模式」,由雲端服務供應商決定價格。出版社雖然也接受了這項條件,但只要Amazon在網路商店中採取低價策略,出版社也會以明顯的折扣與之對抗。
想要加強反擊A m a z o n經營方式的六大出版集團(註1)順勢接受了賈伯斯的提案。然而,這項經營策略卻被認為是壟斷行為,美國司法部不但提出控告,並要求出版社向民間團體支付合乎美國作風的巨額損害賠償。Apple直到判決最後都否認司法部的這項控訴,遭到嚴重的打擊。Apple究竟為何要在訴訟中採取如此強硬的態度呢?我想,Apple對本身生態系統的願景是令它這麼做的唯一理由。
藉由iPad,平板電腦可以處理雜誌的訂閱。
「顧客都願意付錢買數位資料的音樂了,那麼雜誌應該也可以這麼做。」
賈伯斯開始接觸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的執行長梅鐸,熱衷於拜訪各間雜誌出版社。
然而,卻沒有一家媒體公司馬上答應賈伯斯的提案。
美國的雜誌販售以送到訂戶家中的訂閱方式為主。雜誌雖然也以華麗的封面在販售架上吸引消費者目光,但主要還是仰賴讀者的直接訂閱。然而,Apple卻想以電子雜誌包圍顧客,要求付費並將各式各樣的資訊以資料庫管理。
出版社固有的隱私權政策與由Apple管理顧客帳號的方針,兩者無法妥協取得共識。
賈伯斯打算用說服音樂產業和電影公司的同樣手法,拉攏書籍出版社與雜誌出版社。
然而「內容」產業裡有著固有的販賣方式和經年累月的業界習慣。
賈伯斯本來就對
我想從這種八股的提問往下訴說。因為從這個答案會知道化為獨占者的雲端服務供應商的最終目的,看見智慧「創新」的目的地。
賈伯斯使用雲端運算,使四種螢幕合為一體,但是沒能看到它帶來的智慧「創新」,便與世長辭。然而,誕生自智慧「創新」的商業模式,在他生前就幾乎完成了。那即是「賈伯斯的生態系統」。他匯集了迷人的「內容」和方便的應用程式(app),打造出在尋求它們的眾多使用者之間來去的「生態系統」。
只要他的生態系統正常運作,即使他不已在人世,這樣的架構也會替Apple帶來高收益。「Ecosystem」在生物學術語中是指「生態系」,存在於自然界。然而賈伯斯打造出的「Ecosystem」是他的美學創造出的想像產物,是他花一輩子培育的哲學集大成。
如今,一般人使用的「生態系統」這個流行語誕生於IT界,而發明其概念的則是賈伯斯,但他自己沒有使用它。我將這個詞當作歸納他一生的字來使用。
Apple的「生態系統」必須完美控制所有要件,完成垂直統合之後才會運作。
.提供使用者最棒的體驗,製造滿足他們的裝置
.以裝置拉攏使用者,獨占顧客ID
.蒐集所有「內容」,獨占應用程式(app)開發者
.自行開發作業系統(OS),不給其他公司使用執照
.打造全世界的使用者會來購物、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店
最後一項是:
.由Apple獨占雲端運算技術和行動運算技術
能夠控制這些要件時,iTunes Store會成為人、物資、金錢,以及資訊聚集的平台。若以圓來比喻生態系統,平台就像是位於中央的關鍵。Apple的裝置迷人,能夠吸引人群靠近,但他們要上iTunes Store購物,Apple的生態系統才會運作。使用者光買裝置不會滿足。
裝置的應用程式(app)確實也很迷人,但要能夠從裝置購買音樂、電影、電子書,才能充分滿足顧客的需求。
Apple終端的價格比其他同業公司高,替Apple帶來了高收益。儘管如此,使用者還是買單,是因為它背後配備了生態系統。買裝置的價錢中包含了生態系統的使用費。
Google經營至今,幾乎百分之百仰賴廣告收入;微軟之所以能將收費的作業系統改成免費,也是因為有廣告收入。Google以免費或開放為招牌,瓦解了宿敵微軟的堅固堡壘。
Google出現時,帶來免費的Google地圖和作業系統,使得人人高喊廉價革命到來。但我認為,免費帶來的「廉價革命」是個幌子。
IT業界的商務模式只有兩種:一種是使用者付費,一種是收取廣告費,提供免費服務。就策略而言,只不過是選擇何者罷了。
Google以搜尋排行榜提高廣告價值,藉由高價賣給廣告客戶,獲得足以和競爭對手微軟匹敵的高收益。對於使用者而言,即使是免費,若Google從廣告主獲得高額的廣告收入,廉價革命這四個字也就顯得空泛。
然而,賈伯斯告訴世人,有第三種獲得利益的方法。Google、Amazon,以及戰場外的微軟見識到「Apple的生態系統」,都驚愕不已。賈伯斯實現了沒人想過的收益結構。
Google和Amazon都在各自的領域中獲得十足的成功,但也注意到自己的商務模式有待加強,亦即尚未發展出自己的生態系統。微軟也對於自己遠遠落後於打造生態系統的起點之外,兀自絕望。
生態系統的出現改變了雲端服務供應商的目標。
若以從誕生到成為獨占者為第一階段,則Apple這個雲端服務供應商早已搶先一步,站到第二階段了。其他雲端服務供應商也必須變更商務模式,調整戰鬥機制,以便成為適合第二階段的參賽者。
這就稱為轉型。
成為獨裁者的賈伯斯
由於Apple的生態系統從「內容」、app到終端用戶都由單獨一家公司控制,因此稱為end to end(整合式,all in one)服務。過去為獨立企業公司的Apple,如今將許多公司納入旗下產業化,成長為產出莫大利益的巨大企業。
不論是「內容」業者或是app開發者都不得不向擴大為全球規模的iTunes Store提供無可取代的智慧財產,而用戶也因這些服務「內容」和app聚集。賈伯斯站在其中的頂點之上,控制了平台與生態系統,真可謂是「帝國獨裁者」。
雖然有人批判現代的全球化企業有帝國主義化的趨勢,但我並不打算輕易加入這種專斷控訴的行列。雖然我引用伊藤穰一說的「獨占者」一詞來指壟斷者、壟斷企業,但一直留意語意中不帶有「獨裁」的意義。然而,賈伯斯無庸置疑地是「現代社會製造出的獨裁者」。
Apple的封閉式垂直整合模式的生態系統,雖然製造了少數幸福富有的人,卻讓許多人陷入不幸。
賈伯斯畢生都在面對記者提出的「開放式與封閉式」的議論。
資訊科技產業評論家指出:「Google是開放式,Apple是封閉式」作業系統。賈伯斯完美的神祕主義又更加映證了這項批判。他自己也曾說過:「連微軟也都採取了開放式戰略。」甚至在大眾面前與比爾蓋茲對談時說過:「由於我們以end to end採取了統合方針,才能創造出優秀的設備。將iTunes Store和iPod綁在一起,才可以提高其附加價值。統合方針是更為優秀
的做法。」(2007年5月)
Google的董事長施密特也如此評論:
「賈伯斯雖然考慮以某種方法經營Apple,但其實那個方法跟二十年前並無不同。也就是說, A p p l e只是一個優秀卓越的封閉式系統的『創新』者。」(《賈伯斯傳》)
然而,對身處創造「內容」與開發app前線的人而言,開放式與封閉式系統並不重要。
是否受到其控制才是問題所在。
就連賈伯斯最愛的巴布.狄倫(Bob Dylan),也在Apple的控制之中。
當心心念念的巴布.狄倫加入iPod的新資料庫後,高興的賈伯斯接手了其廣告等所有
的「內容」。引發衝突的對象則是音樂公司的負責製作人。
然而,有原則的製作人最後也還是向賈伯斯投降了。
在iTunes Store中,大部分的曲子都賣九十九美分。
「決定最終價格的人是賈伯斯。但是連巴布.狄倫這樣對音樂界而言無可取代的優質
「內容」創作者也都遭到商品化統合後(commoditized),真的是件好事嗎?」
我不禁產生這種疑問。
由封閉式生態系統而生的獨裁者,要求將以包裝流通的「內容」全部數位化。對數位資料也要求與經過「包裝」的「內容」擁有一樣的著作權。更甚者,他們還主張擁有該「內容」的專賣權,就算沒有專賣權,也會向「內容」供應商要求與競爭的雲端服務供應商同樣或是更低的產品售價條件。
事情最後演變成連決定價格的權利,都落入了獨占者的手中。
如果任由他們自行決定「內容」定價,我們寶貴的優質「內容」將會商品化,最終被當成消耗品看待。
商品化的「內容」將無法帶給用戶感動。
一直以來,人類都是藉由接觸鋼琴、電視或是汽車等有形的物體而獲得滿足。
iTunes Store的成功,證明了在網路上只要安全,用戶也願意為無形的數位「內容」掏錢。當初為了實現iTunes Store的構想,Apple和電子商務的競爭對手Amazon、VISA信用卡和美國運通、以及網路支付服務商PayPal合作,建構了顧客的資料庫。
前文已經說過,Apple以iTunes Store強迫音樂公司接受自己決定的價格。然而,在販賣書籍方面,為了對抗領先一步的Amazon,Apple提出了由出版社來決定價格的「經銷模式(agency model)」。美國不像日本採取「零售價格維持制度」,由出版社決定書籍定價。
而是市面上的書籍採自由定價,因此書店可以自己決定販售價格,讀者也可以向書店交涉折扣。
在電子書這塊新興出版型態中,A m a z o n也理所當然地向出版社要求採取「批發模式」,由雲端服務供應商決定價格。出版社雖然也接受了這項條件,但只要Amazon在網路商店中採取低價策略,出版社也會以明顯的折扣與之對抗。
想要加強反擊A m a z o n經營方式的六大出版集團(註1)順勢接受了賈伯斯的提案。然而,這項經營策略卻被認為是壟斷行為,美國司法部不但提出控告,並要求出版社向民間團體支付合乎美國作風的巨額損害賠償。Apple直到判決最後都否認司法部的這項控訴,遭到嚴重的打擊。Apple究竟為何要在訴訟中採取如此強硬的態度呢?我想,Apple對本身生態系統的願景是令它這麼做的唯一理由。
藉由iPad,平板電腦可以處理雜誌的訂閱。
「顧客都願意付錢買數位資料的音樂了,那麼雜誌應該也可以這麼做。」
賈伯斯開始接觸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的執行長梅鐸,熱衷於拜訪各間雜誌出版社。
然而,卻沒有一家媒體公司馬上答應賈伯斯的提案。
美國的雜誌販售以送到訂戶家中的訂閱方式為主。雜誌雖然也以華麗的封面在販售架上吸引消費者目光,但主要還是仰賴讀者的直接訂閱。然而,Apple卻想以電子雜誌包圍顧客,要求付費並將各式各樣的資訊以資料庫管理。
出版社固有的隱私權政策與由Apple管理顧客帳號的方針,兩者無法妥協取得共識。
賈伯斯打算用說服音樂產業和電影公司的同樣手法,拉攏書籍出版社與雜誌出版社。
然而「內容」產業裡有著固有的販賣方式和經年累月的業界習慣。
賈伯斯本來就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