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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要求他人做事情,你得習慣「下指令」

你是否想問,何時該給指令?何時又得放手?
公司不會特別教導怎麼給指令。應該有不少人在成為領導者後,曾因不知該如何發號施令而感到不安。下指令是最重要的一項基本功,只要能確實做出指令,就已經大致符合領導者的條件。
恐怕很多人的認為,指令等同於命令,但其實指令不是命令,沒有要對方絕對服從。請把指令想成是為了凝聚眾人一起工作,必要的傳達方式。因為是傳達的方法,所以只要掌握訣竅,無論是誰都能好好地做出指令。
一般來說,工作大致可分為不需要指令的工作及需要指令的工作。成為領導者後,就不再處於接收指令的位置,而是必須站在下達指令的立場。若想完成工作,勢必要對團隊成員做出指令,所以學習基本原則,練就能給出好指令的功夫是很重要的。

因為模糊的指令 v.s. 具體的指令,讓績效差10倍!
只要站在接收指令的立場思考,就可得知指令大致可分為「好的指令」和「不好的指令」。簡單來說,好的指令指的是具體的指令,不好的指令,指的則是抽象、模稜兩可的指令。
特別是,一開始針對部屬或成員下指令時,必須具體。所謂具體,就是明確呈現以下四項內容。
① 傳達對象、目的。
② 傳達期限。
③ 傳達該怎麼做某件事。
④ 傳達為何要這樣做。

隨著領導者給指令的方式不同,工作績效也會跟著改變。接下來將介紹關於指令的基礎內容,請務必牢記。想成為能給出好指令的領導者,就要打穩根基。

習慣下指令第1招:說清楚對象,例如到第2倉庫整理
所謂指令傳達對象,指的是工作委託人和提出委託的單位。比方說,「在明天前完成要提供給○○商事的估價單,並附上比較表」這項指令中,對象就是○○商事。至於「在本週五的中午前,完成下週一經營會議要用的資料」,對象則是經營會議。
相對地,像「盡早依據這份資料完成營收與市佔率的比較表」,這種沒有提及對象的指令,因為在處理這些資料時,即便沒有提到對象也不會有問題,所以可以省略。
只是,若在此產生認知上的落差,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必須謹記在心。若是缺乏指令對象,花費的時間將全部白費,就算重做也不具效益,甚至會來不及在時間內完成工作。特別是針對新人,必須做出具體的指令。確實養成下達具體指令的習慣,領導者自己漸漸就能協助整個團隊運作。

習慣下指令第2招:訂出明確期限,例如明天中午12點前完成
所謂的期限,指的是在何時之前完成。
我們經常會聽到:「○○君,請你盡早整合完成剛才的資料。」但領導者不該做出這樣的指令。這樣的指令究竟有什麼問題?答案就在「盡早」兩個字。所謂盡早,究竟是什麼時候要完成?決定工作完成時間的人,不該是有能力的部屬,有很多上司卻沒有搞清楚。不過,像「那麼在週四下午三點前完成可以嗎?」會這樣主動確認的,就是有能力的部屬。
為了培育部屬與團隊成員成為有能力的人才,上司必須作為模範,明確傳達並實踐,做出「○日的○時之前」完成的指令,讓確認期限變成團隊的共同習慣。這對於凝聚眾人,在公司這組織下一起工作,是很重要的事。
習慣下指令第3招:規定最終形式,例如要求以簡報形式報告
雖然該怎麼做某件事,指的是工作內容,但其實真正重要的,是工作的「最終形式」,也就是指令傳達對象所期待的「完成後的姿態」。
「將我們公司商品的優點,條列在一張A4紙上,並提供給S社」。像這樣明確傳達完成後的狀態是很重要的。確實傳達自己期望完成的內容,將大幅影響工作的進展,由此便可看出領導者的能力。
雖然有些上司為了教育部屬,會刻意做出不明確的指令,也不說明完成後的狀態,但領導者要先了解,這樣將可能會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重新製作,也可能造成其他成本的浪費。
實際上,在工作中有很多從一開始就不明確的內容。在進行到某種程度之前,無法得知真正的目標為何,也不確定給予的指令是否適切。這時候,領導者就必須與成員一起調整並確認完成後的姿態。

如何設定檢查點,才不會有落差?
所謂的調整並確認,就是在工作進行的最初階段,就先詢問:「○○小姐,之前拜託妳的資料進行得如何?」藉此確認工作進展的方向。透過確認進度,領導者就能更明確掌握工作的目標,成員們也能更加了解領導者的期望,雙方就能對完成後的狀態達成共識。
此時,若成員能主動詢問:「以這個方向進行可以嗎?」領導者也會變得比較輕鬆。為了讓團隊成員擁有這樣的戰力,給出指令的人,必須盡早明確表達想怎麼做,並與成員共享,這一點非常重要。
這麼做是因為「不能放任對方自行決定工作結果」。領導者必須養成習慣,在做出指令時,明確呈現完成後的狀態,並說明絕對必要的事項,以及絕對不能妥協的事項。關於這個部份,之後會再詳細說明,實際上所謂的領導力,和能否讓成員們擁有共識有著密切關聯。

習慣下指令第4招:說明為何而戰,例如達成後給獎金
進行首次嘗試的工作、困難的工作、重要的工作、長期的工作,和範圍較廣的工作時,最重要的是讓成員理解這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進行方式。當然,只要接收指令的人有能力,上述工作都能確實完成。
但重點在於,在完成目標之前,對方是否有想好好完成工作的意願。藉由傳達為何要這麼做,讓對方產生工作的動力,努力完成指令的內容。
當工作是被硬逼著去做時,成果通常也不會多好。更何況是每天固定的工作,某種程度而言,或許會產生一些惰性,若這項工作本身很複雜且有難度,就更不應該交給別人去做。如果不打從心底覺得這項工作非由自己完成不可,又怎麼可能做得好呢?因此,不能讓對方覺得是因為被上司指派,才必須做這項工作,而是要讓對方理解必須這麼做的原因。身為領導者,千萬不能搞錯傳達方式。

運用4個觀點,學習如何讓理由更加明確
想好好傳達為何要這麼做,從請學習以下四個觀點開始。
① 傳達工作的最終目標。
對於這項工作你的目標為何?它與什麼部分有關,以及最終的目標是什麼?
② 傳達工作的整體樣貌。
這項工作是整體工作中的哪個部分?
③ 傳達工作的影響程度。
如果這項工作延遲、產生錯誤,或者是不做的話會如何?比方說,誰會感到困擾?以及對公司整體會造成什麼影響?
④ 傳達工作的優點。
如果這項工作進行順利,會有什麼優點?比方說,今後與客戶的關係會變得更加圓滿等等。

若能了解這些觀點,領導者在做出指令時,就不再只是一時興起,成員也比較能夠接受,甚至會開始自行思考:「必須在○○之前完成,而且必須這麼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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