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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牛仔褲的實業家

眾所周知,李維.史特勞斯是利惠公司(Levi Strauss & Co.)的創始人,但卻鮮少有人知道李維是個什麼樣的人物、過著什麼樣的人生。不,應該說無從得知正確的資訊比較恰當吧。這是因為李維在舊金山生活了大半輩子,在他去世幾年後,舊金山就因大地震引發的大火而化為焦土,有關李維的照片、信件、文件等等大多付之一炬。

另一個問題則是,就連與李維有關的少數史實都未能正確地流傳下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利惠公司大肆宣傳各種「神話」,把李維這號人物塑造得有如童話故事中的主角。當時塑造的形象與片段資訊,至今仍深植於世界各地,導致許多人產生「我知道李維的事」這種錯覺。

其實長久以來,筆者對於這位被視為「牛仔褲之父」的人物始終不感興趣。讀了《Levi’s》(愛德.克瑞著)這本書後,筆者就覺得李維跟牛仔褲沒什麼關聯,而在撰寫本書時,越是深入調查,筆者越確信自己的感覺並沒有錯。

浮現在筆者眼前的李維形象,反而是「淘金潮時期在舊金山大獲成功、典型的移民實業家」。他靠著事業與投資大獲成功,並將豐厚的利潤拿來貢獻社會。諷刺的是,只有在拿掉「牛仔褲」這把尺時,才看得到李維的寬鴻大度,以及多采多姿又精力充沛的活躍表現。

本章所描寫的李維.史特勞斯,不僅不曾接觸過煤礦工人,也不曾命令裁縫師做出強韌耐穿的褲子。那麼,史料中的他是個怎樣的人物呢?我們先從訃告所描寫的李維看起。



訃告中的李維.史特勞斯

一九○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李維.史特勞斯在位於舊金山市內的自家往生,享壽七十三歲。其實三天前他就身體不適,二十六日與同住一個屋簷下、幾天沒同桌用餐的外甥及外甥女共進晚餐後,當晚他就去世了。

第三天報紙就刊登了李維的訃告,儘管篇幅有大有小,不過除了加州之外,連猶他州與紐約州各地都有許多報紙報導他的死訊。

當地報紙《The San Francisco Call》的標題,以「經營者暨博愛主義者(慈善家)」這個頭銜介紹李維。查看其他報紙,當時社會對李維的評價,總的來說也都是這兩個頭銜。

至於訃告的內容,首先提及李維的死因與個人檔案,接著是葬禮的詳細情形。關於李維的事業,內文雖然讚揚他大獲成功,卻並未特別提及藍色牛仔褲,只看得到「(李維)每天都會巡視人數不多的銷售製造部門員工的工作情形」這段敘述。畢竟這是訃告,焦點才會放在人物形象上而非事業內容吧。

除了自家公司的事業外,李維還從事過以下的職務:
.舊金山市商工會議所的創立委員、財務部長
.加州移民協會的名譽委員
.銀行、信託公司、瓦斯公司、保險公司的理事

另外,雖然內文並未提及,不過李維的活動還遍及司法、政治的領域。一八七○年代他曾擔任舊金山市的法庭陪審員,幾年後更成為大陪審團的一員。李維不只投資鐵路、牧場等許多事業,還很擅長買賣土地,因此個人資產當然相當龐大。

除此之外,訃告還描述了李維身為慈善家的一面。捐獻對身為猶太人的李維而言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甚至可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打從年輕時他就常向各個領域捐獻財物或提供支援。因此,他所留下的龐大遺產,不只捐贈給猶太教慈善組織,舊金山市的消防部門與基督教孤兒院等機構也都在捐贈名單上,對受贈者來說這可是一份驚喜大禮。

另外,李維也在人生最後幾年,投注心力支援教育機構。當中特別著名的就是,他捐了不少錢給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設立「李維.史特勞斯獎學金」。

這是李維自掏腰包設立的獎學金,據說每年提供的金額將近三千五百美元(換算成現在的日幣大約是一千萬日圓)。這個金額,跟一八九七年三月州議會設立的「加州獎學金」相同。因此,除了州政府贊助的二十八名學生外,還有二十八名學生能得到學習的機會。首批領到「李維.史特勞斯獎學金」的學生當中,女學生就有十一人。

李維的葬禮是在星期一上午舉行。舊金山市的商工會在李維去世那時做了很特殊的決定,要求全體會員暫停營業或是參加葬禮。

這篇訃告所描寫的李維,是個不折不扣的地方仕紳。他在往生的四天前還到公司上班,彷彿尚未經歷過「晚年」這個時期就離開人世。

李維曾在去世前一週改寫遺囑,詳細考慮遺產的分配方式,但遺憾的是,談論牛仔褲歷史時,這個部分總是遭到省略且無人提及。
來自巴伐利亞的猶太人

一八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李維.史特勞斯誕生於巴伐利亞王國(現德國巴伐利亞邦)法蘭克尼亞地區(Franconia)北部的布騰海姆村(Buttenheim)。看到這一連串不常聽到的地名,或許有些人會以為這是個很偏僻的村落,其實布騰海姆是位於農村地帶的集市城鎮,直到十七世紀中葉為止都是交通要衝,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李維的父親赫希.史特勞斯(Hirsh Strauss)是名行腳商人,靠著往來於營業區域內的各個村落,沿路兜售包含服裝在內的各種生活雜貨來維持生計。當時,猶太人不得擁有土地以及耕種販售用的農作物,赫希從事的這種行商工作,以及李維的祖父與外公從事的家畜買賣仲介,都是自古以來猶太人能夠從事的少數職業之一。

「李維」是渡海來到美國後才取的名字,他出生時的名字則叫做羅布(Löb)。李維是父親赫希年近五十才獲得的最後一個兒子,在七個兄弟姊妹中排行老么。

赫希與第一任妻子生了五個孩子,妻子去世後又迎娶了李維的母親蕾貝卡(Rebecca)。赫希和蕾貝卡先後生了女兒菲潔菈(Vögela,後改名芬妮/Fanny)與李維,兩姐弟相差六歲。

他們生活過的木造房屋,如今成了李維.史特勞斯博物館,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史特勞斯家使用的是面積只有六十平方公尺、分割成三個房間的一樓,最多曾有九個人一起在這裡生活,互相照顧。而且,他們的樓上還住著其他家庭。

促使李維決定前往美國的直接原因,應該就是父親的死吧。

赫希死於結核病後,母親蕾貝卡再婚,帶著孩子搬到新任丈夫家。但新任丈夫同樣很快就去世了,留下兩棟房屋(包含之前的住處)給蕾貝卡。

當時,七個孩子當中,年長的四個孩子早已移民到其他國家,家裡只剩兩名女兒和十七歲的李維。他們都很清楚就算繼續待在村子裡,自己也沒有未來可言。於是,蕾貝卡隨即著手準備,要帶著三個孩子搬到國外。

在當時,移民是住在布騰海姆的猶太人皆會考慮的選項,也許蕾貝卡也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原因在於,一八一三年制定的猶太人法,雖然保障猶太人的市民權,但卻不准他們以猶太人的身分過活。具代表性的規定之一,就是只有長男可以結婚,目的是要防止猶太人繼續增加。如此一來,女性必然也會找不到對象結婚。

另一項規定則是一反既往,禁止猶太人從事他們的傳統職業。因此史特勞斯家的兒子,既不能向父親學習行商技術,也不能繼續服務舊客戶(這樣一來,就只剩農夫或工匠的路可走了)。

此外,過去數百年來,光是法蘭克尼亞這個地區,就發生過好幾次猶太人慘遭虐殺、被排擠到都市以外的地方等情況。只要執政者一時心血來潮,或是群眾翻臉不認人,就有可能在某天突然遭到群起攻之。李維他們只能抱著真切的不安,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

林恩.道尼在著作中提到,當時住在如布騰海姆這種村落裡的猶太人,其自殺率高於德國境內絕大多數的地方。

因此,確實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移民,賭一賭自己的未來。一八三○年代中期,美國開始湧現大批來自中歐的移民。

這個時期,布騰海姆也有十八名猶太人做出團體決定,他們打算離開村子不再回來。這些人當中,也包含了赫希的長男與長女。長男決定到倫敦開裁縫店,長女收到結婚準備金後則前往美國。不難想像,這兩人的移居行動,成了日後促使次男與三男前往紐約的原動力。

順帶一提,當時猶太人也有納稅與服兵役的義務。李維有可能是繳了一筆免除稅才能夠躲過兵役,得以出境離開巴伐利亞。

我們來看看李維申請移民時的宣誓陳述書吧!

「搬到美國的兩位兄長捎來好消息,(因此決定)我要跟隨他們。雖然目前我並未從事特定的職業,但相信兩位兄長應該會照顧我才對。我們家沒有人要留在村子裡。我想在異國的土地上,與家人共度這段早已注定的命運,所以答應了母親的懇求。」

申請移民的人都要向法院提出這樣的文件。當時李維尚未成年,因此請身為監護人的舅舅幫忙寫類似保證書的文件。

一八三七年以後才打算離開布騰海姆的人,也就是史特勞斯家的四個人,都需要完成繁瑣的文件手續。除了前述的申請書外,還要提出所有人的出生證明書、沒有債務或欠款的證明,以及已準備好赴美後的生活費之證明。船票當然也要事先買好才行,想要搭船同樣得先取得移動許可證,才能走陸路前往港口。

一八四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四個人都順利獲得許可,但為了上述的準備,他們又得再花上將近一年的時間才能出發。因此,一行人應該是在翌年(一八四八年)晚春至初秋的某個時間,到不萊梅港搭船赴美。

當他們跟大批移民一起抵達紐約時,李維已經十九歲了。
踏上紐約土地的李維

當時,史特勞斯家的次男喬納斯(Jonas,出生時的名字為喬納森/Jonathan)與三男路易斯(Louis,出生時的名字為李普曼/Lippmann),應該都在紐約的港口等待一行人的到來吧。自從一家人各奔東西後,已經過了七年的歲月。

史特勞斯家中最早來到美國的長女蘿絲菈(Rosla,出生時的名字同樣為蘿絲菈),此時似乎已經結婚並成為了母親,跟行商的丈夫一起生活在移民街下東城(Lower East Side)。一八四○年喬納斯渡海來到紐約時,便是投靠姊姊蘿絲菈,據說教導喬納斯經商訣竅的人就是蘿絲菈的丈夫。

翌年(一八四一年)路易斯跟隨兄長的腳步來到紐約,再加上蘿絲菈也產下第五個孩子,一家人想必過著擁擠又人仰馬翻的生活。又或者,喬納斯可能已經出去行商了。

一八四七年,喬納斯與路易斯的名字首次出現在居民登記簿(City Directory)上。根據居民登記簿上的資料,他們住在下東城的小德國(Little Germany)一隅,工作則是經營「喬納斯兄弟(Jonas & Brother)」公司,也就是日後的「史特勞斯兄弟(J. Strauss & Brother)」公司,專門批發花俏小物(Fancy Goods)。所謂的花俏小物,是指蕾絲與飾品之類的裝飾品,給人奢侈品的印象。由此可以窺知,兄弟倆終於有了自己的店鋪。

翌年,登記簿上的住址做了變更。畢竟喬納斯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再加上李維一行人的到來,他們有可能因此搬到更大的房子裡。

職業欄則寫著批發「紡織雜貨(Dry Goods)」,而不是花俏小物。根據Genius英日辭典的解釋,Dry Goods是指「(相對於五金雜貨、食品雜貨的)紡織品、纖維產品」。日文找不到意思貼切、可以對應這個字的詞語,總之這是布料與各種紡織品及衣物雜貨(例如鞋子、帽子、窗簾、鈕釦、裁縫工具等等)的總稱。之前主要批發小東西的兄弟倆,看來不僅有了可以放置存貨的店鋪,也開始批發更多種類的商品。

想當然,李維抵達紐約之後,理應會幫忙年紀相差很多的兩名異母哥哥吧。雖然不清楚頭兩年李維都在做什麼,但想必他每天都在拚命學習英語與做生意的技巧。

史特勞斯兄弟的生意似乎很好,在一八五○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中,看得到疑似家庭女傭的女性名字;一八五一年年中,店鋪更搬到紐約數一數二的商店街「聯合市場(Union Market)」附近。店鋪面向大馬路,一家人似乎把樓上當成住家使用。

話說回來,在一八五○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中,李維的職業欄寫著「行腳商人」,實際上真是如此嗎?《The San Francisco Call》的訃告中提到,「五年來,他(李維)都在路易維爾及南部做生意」。

像肯塔基州路易維爾(Louisville, Kentucky)這種位於俄亥俄河流域的商業都市,確實散布著猶太人社區,大批行腳商人穿梭大街小巷,往來各個村落兜售商品。然而,現階段卻找不到任何證據可以佐證訃告的內容。就連喬納斯的子孫(曾孫的兒子)也疑惑地表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李維消失在紐約文件上的時間沒那麼長。」

行商能以較少的本錢起步,因此成了許多想在新天地獨自奮鬥的猶太移民首選的職業。此外,由於行商非常辛苦,又容易捲入麻煩,因此只要存到一定的資金,他們就不再從事行商的工作,而是進入下一個階段。

這也就是說,既然喬納斯與路易斯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擁有自己的小店鋪,在那裡做事的李維,理應不需要出外行商。他的工作應該是拜訪老客戶才對,這樣想比較合理吧?

不過,換作是剛來到紐約的喬納斯就不一樣了。他曾表示「自己只在紐約州待了一年」,就算他靠著姊姊與姊夫的支援出外行商,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筆者認為有可能是因為李維去世時,記者匆匆忙忙撰寫文章,卻誤把喬納斯的經歷寫進李維的訃告裡。

既然如此,為什麼人口普查把李維的職業寫成「行腳商人」呢?關於這個問題,林恩.道尼推測可能是調查員的刻板印象使然。也許是因為調查票並非由本人填寫的緣故,調查員寫錯名字或拼錯單字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因此有可能是調查員認為「既然是移民過來的猶太人,職業就寫行腳商人好了」,或是聽到他負責拜訪客戶,便擅自判斷「那就應該算是行腳商人,而不是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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