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故事的任務,是用來拯救「可惜的商品」
那麼,前文賣了這麼多關子,能讓商品暢銷的關鍵要素究竟是什麼?用一句話總結,那就是故事。
或許你會想:「什麼啊,原來是故事!這個道理我在其他書裡早就讀過啦。」的確,有許多書都寫過「要販售商品,故事極其關鍵」這樣的論點。那麼,你能說明怎樣的故事才能撼動人心嗎?你知道該如何做,才能讓故事發揮真正的效用嗎?多數書籍都沒有為我們說明。
「故事」這個詞彙用起來實在很方便,我們經常能看見許多案例,連明確的定義都沒有,就把各種程度不一的短文拿來應用,還說硬說它們是故事。更有些人會將故事誤認為是無中生有的創作,但即使勉強為敷衍含糊的商品創造故事,毫無深度的內容也很快就會被看穿。
在行銷世界裡,故事並非無中生有的創作,而是一種發現。只要我們改變視角,即使目前為止都不曾看見過,也能發現故事。明明擁有明確的世界觀和論點,卻無法確實傳達給消費者的「可惜商品」,應該到處都是吧。讓那樣的商品散發光彩,便是故事的任務了。
●案例》美國廣告巨擘霍普金斯如何用一句廣告詞,讓第五名的啤酒公司躍升業界第一?
二十世紀初,美國廣告巨擘克勞德.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曾讓某家啤酒公司,從業界第五名一口氣躍升至銷售第一。那個時代他提出的商品訴求,既非價格,也非啤酒的美味,更不是酒精濃度。
當霍普金斯接獲來自市占率第五的施麗茲啤酒(Schlitz Beer)禮聘,便要求參觀釀酒廠。當時無論是哪家啤酒公司,都爭相強調自家啤酒的「純粹」,然而這卻絲毫無法讓消費者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他認為,或許看過施麗茲啤酒的製造過程,便能夠發現全新的訴求重點。
霍普金斯參觀過啤酒工廠後詫異萬分,因為工廠裡滿滿都是他未曾見過的事物:在填裝啤酒之前,酒瓶會先以高溫蒸氣洗淨;為了不讓幫浦和管線混入雜質,一天必須清洗兩次;還有使用水井抽取天然水源等等,都是他前所未見。
霍普金斯回到辦公室後,興奮地對施麗茲啤酒負責人說:「為什麼不讓消費者知道這些事呢?」對方卻冷靜地回答:「因為其他公司也在做相同的事呀,不這麼做,無法製造出優質的啤酒。」
儘管其他公司也在做相同的事,卻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將這個事實傳達出來。霍普金斯思考著,若是能將如此費心的工序傳達給消費者,必然能讓他們感到驚訝。因此便以「純淨的啤酒」為概念原點,寫出「利用新鮮蒸氣洗淨過的啤酒」這句廣告文案,提案給啤酒公司。這份廣告提案,正是聚焦在「啤酒在填裝前,會先以高溫蒸氣洗淨酒瓶」這個故事上。
然而,看過提案的施麗茲啤酒經營團隊,卻抱持反對意見。他們說:「利用蒸氣洗淨酒瓶是每個公司都在做的事,即使對消費者這麼說,也不會有任何效果!」
結果卻和他們的預想相反,刊登的報紙廣告獲得意外的廣大迴響,施麗茲啤酒公司的營業額,在短短數個月內便躍升為業界之冠。因為即使對業界而言是理所當然的小事,但對消費者而言,卻是初次聽聞的故事。瞭解啤酒的製造工序,並對商品產生信賴感的消費者,就此成為施麗茲啤酒的支持者。
從這個宣傳活動獲得巨大成功的霍普金斯,學到了以下原則:搶在其他同業之前,率先宣傳同業都知道、但因為司空見慣而不曾提出的事實,便能讓商品保有獨占性以及永久存續的榮耀。之後,他更將其運用於其他行業的客戶上,使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攀上業績高峰
●請你試著用故事,傳達自家商品原來就有的價值
施麗茲啤酒的這則傳奇,已經是一九二○年代的故事了。在現今已屆成熟的市場,人們並不會輕易地成為某產品的支持者。
僅將焦點擺在商品上頭的故事,很快就會讓消費者感到厭倦,因此必須再加上各式各樣的要素(那些要素為何,只要閱讀本書便能瞭解)。
但是,能讓商品暢銷的根本概念,直到現在也依然適用,那就是:將商品原有的價值適切地化為故事、加以宣傳,人們就會對它感興趣。進一步來說,若有能觸及消費者的情感要素,便能使他們抱有同感,進一步激起購買商品的慾望。購買後,若商品的表現高於期待,消費者便會轉為支持者,連同商品故事也會自動藉由口耳相傳而擴散。這麼一來,商品便能順利熱銷了。
將商品原有價值化為故事並加以宣傳,確實能夠獲得好評。然而,可惜有許多公司及商家,並沒有察覺到自家商品擁有怎樣的價值。或者即使察覺到了,也無法好好地傳遞給消費者。
●跟大家賣一樣的商品,就沒有不同的故事嗎?錯!
現在我們都知道,要從商品的構成發現它的故事。但應該也有人認為,自家公司販售的商品隨處可見,因此很難用故事來銷售,不過這是大錯特錯。即使販售隨處可見的商品,用故事銷售依然可行。
雖然對實際製作商品的製造商來說,故事銷售的確較輕鬆,特別是針對一般消費者製造的商品,更是大大有利。因為由自己製造商品,必然能發現其中暗藏著的某個「故事」。不過,現今即使沒有能加以宣傳的「賣點」,只要發掘原石並加以琢磨,故事也將隨之浮現。
在零售業中,對於餐飲店以及製造販售點心等行業,較容易進行故事銷售。因為除去連鎖店以外的各式店家,都製造或販售各自的商品,其中當然會蘊含故事。
故事銷售的困難之處,在於製造商本來就是把不需要特別突出技術製造的商品,賣給企業的行業。無論是批發商或代理商,經銷商品和服務原本就是最基礎的事,因此更顯困難。此外,零售業也是販售隨處可見商品的店家,對於像是家電行、藥妝店、酒商、加油站、花店、超市和便利商店等行業,用故事銷售更是難上加難。
這些行業無論怎麼做,確實都難以和其他店家產生差異,於是便容易落入削價競爭的窠臼,這麼一來,大企業便占盡便宜;此外,也有像是書店這類無法削價競爭的行業,若只是單純販售商品,消費者無論在哪裡購買都沒差,自然也將使有能力壓低價格販售的大企業處於優勢。
那麼,這樣的公司和商家,就無法進行故事銷售了嗎?並沒有這回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找出商品以外「故事的種子」即可。比方說,經營者擁有的抱負、理念,都能夠化身為故事。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事物也都能成為故事的種子:體驗、人與人之間的聯繫、社會公益、誠信耿直、珍惜員工、富有前瞻性、待客之道、經營者的成長、創業者的思維、業務人員的特質、銷售技巧、真心款待之情、額外附送的贈品、店面陳列方式、包裝、童心、社群、驚喜、秘密以及超乎期待的服務等等。
挑選出這些故事的種子,加以醞釀、宣傳,並引起人們的共鳴,便能展現和其他公司、商家截然不同的獨特性。即使自家販售的是隨處都買得到的商品,也適用於這個道理。假使你現在尚未找到故事的種子,也能夠從現在開始栽植、培育。本書將在第二章詳盡解說栽種培植的方式。
●所有員工都知道自己公司的「品牌故事」嗎?
傳遞故事時,總是容易聚焦在消費者、廠商和客戶上。客戶當然很重要,但獲得來自員工和家人的支持,才是更大的關鍵。因為若沒有內部的支持,要永續經營、有所成長,都將十分艱難。
為了獲得來自員工和家人的支持,該公司或商家所擁有的抱負、人生觀和世界觀不僅要對外部傳遞,更應該確實宣達至內部才行。也就是說,公司或商家都該展現自己的「必行之路」,此時「故事」便能展現它的效用。
為什麼?因為透過「故事」的描寫,便能讓全體員工擁有共同的記憶。這不只能使他們認真地朝向目標努力工作,也能讓這一份記憶往外部傳遞。而有所共鳴的顧客,更能成為該公司或商家的支持者。如此一來,便能進一步讓銷售創造長久而持續。
這也是故事所擁有的力量。至於該如何做才能確立、傳遞,並且和顧客一同持續述說故事呢?箇中祕訣將於本書的第三、四、五、六章中詳細說明。
●將事物化為故事,有時能傳達千年之久
在文字發明以前,人類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將重要的事情化作故事,以此口耳相傳。當有了想傳承給子孫的訊息,明明利用符號等條列紀錄的方式便已足夠,我們卻說了許許多多的故事,這其中是有些道理的。
因為一旦聽了「故事」,便能感動人心,一旦情感受到感染,就會認真地接受,也將之留存在記憶當中,因而想要傳遞給某個人。此外,將事情化為故事,也能將失敗經驗當作教訓流傳。因此從遠古時代開始,將事物轉化為故事敘說的手法,才會不斷傳承至今。
「人類三大發明」雖是眾說紛紜,但我一直認為是語言、故事和文字。將事物轉化為故事並訴諸言語,當然並非萬靈丹。在傳遞「必行之路」這個概念時,有時也能夠用簡短的字句傳達理念、利用條列符號紀錄事實,或是藉由邏輯性的話語溝通,如此不僅更容易傳達,也更具說服力。
●價格、品質、廣告、通路要做差異太難又花錢,只有故事銷售才能……
在我獨立創業前,曾以廣告代理商員工的身份,參與過許多大企業的廣告、促銷宣傳、市場行銷活動等。調職到公司的創意部門後,主要負責廣告或促銷影片等企劃事宜。另一方面,我從學生時代開始就對劇場和電影十分有興趣,出社會後更修習編寫劇本的課程,學習創作劇本。即使是在廣告製作圈裡,學習劇本創作也相當有幫助。
直到獨立創業之後,我不僅從事文案撰寫,也寫過不少舞台與戲劇這類娛樂作品的腳本,同時也有製作綜藝節目的工作經驗。
某一次,大型文具製造商的邀請我參與他們進軍遊戲市場的企劃,在該企劃成立之時,我便以故事監修兼主導人的身份加入他們的行列。那時候,我才意識到自己被當作一名「負責人」。
「能委託這種工作的人真的很少。像川上先生您這樣商業與娛樂雙棲的專家,實在難能可貴,不是嗎?」被對方這麼一說,的確如此。但當時我不僅還未意識到這是自己的優勢,也未曾想過要以此毛遂自薦,只覺得自己是個做什麼都半調子的人。老實說,那時正是我感覺工作遇到瓶頸的時期。
但那份工作是一個契機,讓我認真地思考該如何將「娛樂元素」融入「商業」當中。在商品、服務都已屆成熟的市場中,很難利用價格、品質、廣告和通路等要素來打出商品的差異性。在商品難以暢銷的這個時代,我發現能藉由娛樂性的手法將它們販售出去,而且既合適又有效。
那時我才發現,自己在廣告業界習得的「銷售技巧」和「製造話題的方式」,在劇本課程中學會的「感動人心的法則」,與擔任文案撰寫人時掌握到的「產出經典文案的技術」等等,都已經合而為一且隨手可用。終於,我也發現了自己的故事。
從那時起,我開始研究關於「如何將故事擁有的力量融入商業行為」的相關法則。我發現了如同人類共通「感動穴道」的「抓住人心的故事原則」(請參閱第三章),並於二○○八年發表在商業類處女作《為什麼會說故事的人,賺的比較多?》。包含「藉由故事,使商品和公司綻放光彩的三大關鍵」(請參閱第四章)、「與顧客產生深切牽絆的行銷技巧」(請參閱第五章)等方法,也會陸續在書中逐一說明。
如今,我正透過針對企業的個別建議和演講活動,推廣「將故事的力量融入商業行為」這樣的概念。這或許是自吹自擂,但關乎「故事銷售」、「利用故事吸引人」這類主題,我相信自己比誰都來得有前瞻性。
本書是目前的概念集大成之作,我也打算將目前數本著作中提及的故事理論、法則加以彙整,再呈現給各位讀者,敬請期待。
販售商品時,要利用價格、品質、廣告和通路創造差異不僅十分困難,最重要的是相當耗費成本。
「無須花一毛錢,就能獲得智慧!」
「不必賣出商品,就能銷售故事!」
若本書能為您的銷售技巧帶來這樣的啟發,將是我至高無上的光榮。
那麼,前文賣了這麼多關子,能讓商品暢銷的關鍵要素究竟是什麼?用一句話總結,那就是故事。
或許你會想:「什麼啊,原來是故事!這個道理我在其他書裡早就讀過啦。」的確,有許多書都寫過「要販售商品,故事極其關鍵」這樣的論點。那麼,你能說明怎樣的故事才能撼動人心嗎?你知道該如何做,才能讓故事發揮真正的效用嗎?多數書籍都沒有為我們說明。
「故事」這個詞彙用起來實在很方便,我們經常能看見許多案例,連明確的定義都沒有,就把各種程度不一的短文拿來應用,還說硬說它們是故事。更有些人會將故事誤認為是無中生有的創作,但即使勉強為敷衍含糊的商品創造故事,毫無深度的內容也很快就會被看穿。
在行銷世界裡,故事並非無中生有的創作,而是一種發現。只要我們改變視角,即使目前為止都不曾看見過,也能發現故事。明明擁有明確的世界觀和論點,卻無法確實傳達給消費者的「可惜商品」,應該到處都是吧。讓那樣的商品散發光彩,便是故事的任務了。
●案例》美國廣告巨擘霍普金斯如何用一句廣告詞,讓第五名的啤酒公司躍升業界第一?
二十世紀初,美國廣告巨擘克勞德.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曾讓某家啤酒公司,從業界第五名一口氣躍升至銷售第一。那個時代他提出的商品訴求,既非價格,也非啤酒的美味,更不是酒精濃度。
當霍普金斯接獲來自市占率第五的施麗茲啤酒(Schlitz Beer)禮聘,便要求參觀釀酒廠。當時無論是哪家啤酒公司,都爭相強調自家啤酒的「純粹」,然而這卻絲毫無法讓消費者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他認為,或許看過施麗茲啤酒的製造過程,便能夠發現全新的訴求重點。
霍普金斯參觀過啤酒工廠後詫異萬分,因為工廠裡滿滿都是他未曾見過的事物:在填裝啤酒之前,酒瓶會先以高溫蒸氣洗淨;為了不讓幫浦和管線混入雜質,一天必須清洗兩次;還有使用水井抽取天然水源等等,都是他前所未見。
霍普金斯回到辦公室後,興奮地對施麗茲啤酒負責人說:「為什麼不讓消費者知道這些事呢?」對方卻冷靜地回答:「因為其他公司也在做相同的事呀,不這麼做,無法製造出優質的啤酒。」
儘管其他公司也在做相同的事,卻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將這個事實傳達出來。霍普金斯思考著,若是能將如此費心的工序傳達給消費者,必然能讓他們感到驚訝。因此便以「純淨的啤酒」為概念原點,寫出「利用新鮮蒸氣洗淨過的啤酒」這句廣告文案,提案給啤酒公司。這份廣告提案,正是聚焦在「啤酒在填裝前,會先以高溫蒸氣洗淨酒瓶」這個故事上。
然而,看過提案的施麗茲啤酒經營團隊,卻抱持反對意見。他們說:「利用蒸氣洗淨酒瓶是每個公司都在做的事,即使對消費者這麼說,也不會有任何效果!」
結果卻和他們的預想相反,刊登的報紙廣告獲得意外的廣大迴響,施麗茲啤酒公司的營業額,在短短數個月內便躍升為業界之冠。因為即使對業界而言是理所當然的小事,但對消費者而言,卻是初次聽聞的故事。瞭解啤酒的製造工序,並對商品產生信賴感的消費者,就此成為施麗茲啤酒的支持者。
從這個宣傳活動獲得巨大成功的霍普金斯,學到了以下原則:搶在其他同業之前,率先宣傳同業都知道、但因為司空見慣而不曾提出的事實,便能讓商品保有獨占性以及永久存續的榮耀。之後,他更將其運用於其他行業的客戶上,使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攀上業績高峰
●請你試著用故事,傳達自家商品原來就有的價值
施麗茲啤酒的這則傳奇,已經是一九二○年代的故事了。在現今已屆成熟的市場,人們並不會輕易地成為某產品的支持者。
僅將焦點擺在商品上頭的故事,很快就會讓消費者感到厭倦,因此必須再加上各式各樣的要素(那些要素為何,只要閱讀本書便能瞭解)。
但是,能讓商品暢銷的根本概念,直到現在也依然適用,那就是:將商品原有的價值適切地化為故事、加以宣傳,人們就會對它感興趣。進一步來說,若有能觸及消費者的情感要素,便能使他們抱有同感,進一步激起購買商品的慾望。購買後,若商品的表現高於期待,消費者便會轉為支持者,連同商品故事也會自動藉由口耳相傳而擴散。這麼一來,商品便能順利熱銷了。
將商品原有價值化為故事並加以宣傳,確實能夠獲得好評。然而,可惜有許多公司及商家,並沒有察覺到自家商品擁有怎樣的價值。或者即使察覺到了,也無法好好地傳遞給消費者。
●跟大家賣一樣的商品,就沒有不同的故事嗎?錯!
現在我們都知道,要從商品的構成發現它的故事。但應該也有人認為,自家公司販售的商品隨處可見,因此很難用故事來銷售,不過這是大錯特錯。即使販售隨處可見的商品,用故事銷售依然可行。
雖然對實際製作商品的製造商來說,故事銷售的確較輕鬆,特別是針對一般消費者製造的商品,更是大大有利。因為由自己製造商品,必然能發現其中暗藏著的某個「故事」。不過,現今即使沒有能加以宣傳的「賣點」,只要發掘原石並加以琢磨,故事也將隨之浮現。
在零售業中,對於餐飲店以及製造販售點心等行業,較容易進行故事銷售。因為除去連鎖店以外的各式店家,都製造或販售各自的商品,其中當然會蘊含故事。
故事銷售的困難之處,在於製造商本來就是把不需要特別突出技術製造的商品,賣給企業的行業。無論是批發商或代理商,經銷商品和服務原本就是最基礎的事,因此更顯困難。此外,零售業也是販售隨處可見商品的店家,對於像是家電行、藥妝店、酒商、加油站、花店、超市和便利商店等行業,用故事銷售更是難上加難。
這些行業無論怎麼做,確實都難以和其他店家產生差異,於是便容易落入削價競爭的窠臼,這麼一來,大企業便占盡便宜;此外,也有像是書店這類無法削價競爭的行業,若只是單純販售商品,消費者無論在哪裡購買都沒差,自然也將使有能力壓低價格販售的大企業處於優勢。
那麼,這樣的公司和商家,就無法進行故事銷售了嗎?並沒有這回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找出商品以外「故事的種子」即可。比方說,經營者擁有的抱負、理念,都能夠化身為故事。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事物也都能成為故事的種子:體驗、人與人之間的聯繫、社會公益、誠信耿直、珍惜員工、富有前瞻性、待客之道、經營者的成長、創業者的思維、業務人員的特質、銷售技巧、真心款待之情、額外附送的贈品、店面陳列方式、包裝、童心、社群、驚喜、秘密以及超乎期待的服務等等。
挑選出這些故事的種子,加以醞釀、宣傳,並引起人們的共鳴,便能展現和其他公司、商家截然不同的獨特性。即使自家販售的是隨處都買得到的商品,也適用於這個道理。假使你現在尚未找到故事的種子,也能夠從現在開始栽植、培育。本書將在第二章詳盡解說栽種培植的方式。
●所有員工都知道自己公司的「品牌故事」嗎?
傳遞故事時,總是容易聚焦在消費者、廠商和客戶上。客戶當然很重要,但獲得來自員工和家人的支持,才是更大的關鍵。因為若沒有內部的支持,要永續經營、有所成長,都將十分艱難。
為了獲得來自員工和家人的支持,該公司或商家所擁有的抱負、人生觀和世界觀不僅要對外部傳遞,更應該確實宣達至內部才行。也就是說,公司或商家都該展現自己的「必行之路」,此時「故事」便能展現它的效用。
為什麼?因為透過「故事」的描寫,便能讓全體員工擁有共同的記憶。這不只能使他們認真地朝向目標努力工作,也能讓這一份記憶往外部傳遞。而有所共鳴的顧客,更能成為該公司或商家的支持者。如此一來,便能進一步讓銷售創造長久而持續。
這也是故事所擁有的力量。至於該如何做才能確立、傳遞,並且和顧客一同持續述說故事呢?箇中祕訣將於本書的第三、四、五、六章中詳細說明。
●將事物化為故事,有時能傳達千年之久
在文字發明以前,人類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將重要的事情化作故事,以此口耳相傳。當有了想傳承給子孫的訊息,明明利用符號等條列紀錄的方式便已足夠,我們卻說了許許多多的故事,這其中是有些道理的。
因為一旦聽了「故事」,便能感動人心,一旦情感受到感染,就會認真地接受,也將之留存在記憶當中,因而想要傳遞給某個人。此外,將事情化為故事,也能將失敗經驗當作教訓流傳。因此從遠古時代開始,將事物轉化為故事敘說的手法,才會不斷傳承至今。
「人類三大發明」雖是眾說紛紜,但我一直認為是語言、故事和文字。將事物轉化為故事並訴諸言語,當然並非萬靈丹。在傳遞「必行之路」這個概念時,有時也能夠用簡短的字句傳達理念、利用條列符號紀錄事實,或是藉由邏輯性的話語溝通,如此不僅更容易傳達,也更具說服力。
●價格、品質、廣告、通路要做差異太難又花錢,只有故事銷售才能……
在我獨立創業前,曾以廣告代理商員工的身份,參與過許多大企業的廣告、促銷宣傳、市場行銷活動等。調職到公司的創意部門後,主要負責廣告或促銷影片等企劃事宜。另一方面,我從學生時代開始就對劇場和電影十分有興趣,出社會後更修習編寫劇本的課程,學習創作劇本。即使是在廣告製作圈裡,學習劇本創作也相當有幫助。
直到獨立創業之後,我不僅從事文案撰寫,也寫過不少舞台與戲劇這類娛樂作品的腳本,同時也有製作綜藝節目的工作經驗。
某一次,大型文具製造商的邀請我參與他們進軍遊戲市場的企劃,在該企劃成立之時,我便以故事監修兼主導人的身份加入他們的行列。那時候,我才意識到自己被當作一名「負責人」。
「能委託這種工作的人真的很少。像川上先生您這樣商業與娛樂雙棲的專家,實在難能可貴,不是嗎?」被對方這麼一說,的確如此。但當時我不僅還未意識到這是自己的優勢,也未曾想過要以此毛遂自薦,只覺得自己是個做什麼都半調子的人。老實說,那時正是我感覺工作遇到瓶頸的時期。
但那份工作是一個契機,讓我認真地思考該如何將「娛樂元素」融入「商業」當中。在商品、服務都已屆成熟的市場中,很難利用價格、品質、廣告和通路等要素來打出商品的差異性。在商品難以暢銷的這個時代,我發現能藉由娛樂性的手法將它們販售出去,而且既合適又有效。
那時我才發現,自己在廣告業界習得的「銷售技巧」和「製造話題的方式」,在劇本課程中學會的「感動人心的法則」,與擔任文案撰寫人時掌握到的「產出經典文案的技術」等等,都已經合而為一且隨手可用。終於,我也發現了自己的故事。
從那時起,我開始研究關於「如何將故事擁有的力量融入商業行為」的相關法則。我發現了如同人類共通「感動穴道」的「抓住人心的故事原則」(請參閱第三章),並於二○○八年發表在商業類處女作《為什麼會說故事的人,賺的比較多?》。包含「藉由故事,使商品和公司綻放光彩的三大關鍵」(請參閱第四章)、「與顧客產生深切牽絆的行銷技巧」(請參閱第五章)等方法,也會陸續在書中逐一說明。
如今,我正透過針對企業的個別建議和演講活動,推廣「將故事的力量融入商業行為」這樣的概念。這或許是自吹自擂,但關乎「故事銷售」、「利用故事吸引人」這類主題,我相信自己比誰都來得有前瞻性。
本書是目前的概念集大成之作,我也打算將目前數本著作中提及的故事理論、法則加以彙整,再呈現給各位讀者,敬請期待。
販售商品時,要利用價格、品質、廣告和通路創造差異不僅十分困難,最重要的是相當耗費成本。
「無須花一毛錢,就能獲得智慧!」
「不必賣出商品,就能銷售故事!」
若本書能為您的銷售技巧帶來這樣的啟發,將是我至高無上的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