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第一章 部落格革命

讓我們回到公元2000年。
那是出現Y2K恐慌和網路泡沫到達顛峰的一年。網路在1990年代初已經誕生,時間久到足以帶來期待和憂慮。第一個瀏覽器已經在七年前問世,但透過網路傳輸資料還是十分費時。雖然野心勃勃的公司紛紛搭上網路熱潮,但許多觀察家小看了它們翻天覆地的潛力。舉例來說,許多人看出亞馬遜(Amazon)對書店和唱片行的威脅,但也僅止於此。
數百萬人開始享受上網之樂,以龜速的撥接數據機登入AOL等入口網站。但只要上線,就能和朋友即時通訊、收發郵件、加入聊天室、購物,甚至能閱讀少數報社實驗性放上網的內容。在這個時代,高像素相片、Flash動畫、ASCII藝術只顯得浮誇,因為56K數據機的戰力不足為恃,下載一部TikTok影片就得花上十二個鐘頭。至於網路影響力,《戰慄時空》(Half-Life)論壇管理員或許勉強有一些。
但隨著部落格崛起,這一切都將改變。
「網路紀錄檔」(web log)起於1990年代,由早期網路核心使用者帶頭架設自己的網站,與同好分享自己的想法和喜歡的連結。由於當時架設網站必須購買網域和懂得寫程式,入門門檻相對偏高。
到了世紀之交,隨著Blogger、Blogspot、WordPress等部落格平台紛紛問世,情況開始改變。雖然這些平台的視覺設計乏善可陳,不但千篇一律,而且往往只有文字,但陽春的外表之下隱藏著生猛的革命力量。有平台相助,不消幾分鐘就能建立部落格。一時之間,只要有網路連線就能發表作品。媒體消費者搖身一變成為媒體生產者。
現在很難想像這種變化多麼新奇。在部落格時代以前,如果你想和大眾分享自己的看法,必須先通過一層又一層的把關。不論是投書報章雜誌、叩應廣播節目,或是投稿文章或著作,都必須進入門禁森嚴的機構,獲得神祕的權威人士同意。即使你已經翻過傳統媒體高牆,還是必須花上好幾年慢慢晉級、討好大老,再加上一些運氣,才能獲得出版機會。你當然可以一手包辦,自己辦地下雜誌或自行出書,但只要把關者還在把關,你的讀者就十分有限。
但部落格不一樣。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從內容、主題到風格,全都由你決定。以前你只能望著媒體高牆興嘆,不得其門而入,部落格出現後再也不是如此。
不難想見,最早引起注意的部落格有一些是談科技的。它們的影響力在科技圈裡或許不小,但踏出圈外幾乎沒人認識。政治類部落格不一樣,影響力可以擴大到業內人士的小圈圈外,名稱聽來沉悶的《要點備忘》(Talking Points Memo) 就是如此。
《要點備忘》是喬許・馬歇爾(Josh Marshall)在2000年架設的。當時總統選舉才結束幾天,布希和高爾誰勝誰負仍在未定之天。馬歇爾那時是雙月刊《美國瞭望》(American Prospect)的政治記者,懂一點網頁設計,剛好在選舉之後排了一週休假。隨著布希和高爾的爭議愈演愈烈,馬歇爾開設《要點備忘》,隨時發表評論。
馬歇爾收集重要新聞點評,加上自己向記者同業和競選幹部打聽來的內部消息。和別人相比,他的發文速度簡直是光速,而且立場鮮明,說話直率,與傳統媒體截然不同。沒過多久,華府圈內人刷《要點備忘》的頻率就比他自己還勤。
不過,《要點備忘》並不是第一個隨時跟進政治新聞的網站。在馬歇爾架設部落格幾年以前,曾任CBS禮品店經理的麥特・德拉吉(Matt Drudge)就已做過類似嘗試,發行政治八卦通訊《德拉吉報導》(Drudge Report)。雖然這個網站大受歡迎,在柯林頓與陸文斯基(Lewinsky)傳出醜聞期間更紅透半邊天,但德拉吉其實只是彙整新聞,不是部落格寫手。馬歇爾不一樣,不僅產出原創報導,還提供獨到評論。幾個月後,他決定放手一搏,辭去《美國瞭望》的工作,當全職部落客。
馬歇爾選對了時機,成為第一批擄獲大量線上讀者的部落客。《要點備忘》深入探究政策辯論細節與華府千奇百怪的謠言,兼有政策控的專業和素人的直率,完全不走政治新聞重度讀者司空見慣的客觀中立風格——這正是《要點備忘》大受歡迎的關鍵。
隨著《要點備忘》及類似網站竄紅,部落格如雨後春筍般暴增,每半年數量翻倍。2006年大約已有六千萬個部落格。部落格平台讓不懂技術的人也能輕鬆上手,一夕之間,各種主題的新部落格紛紛成立,從獨立音樂、經典電影、流行時尚、親子教養,到賭博和毒品文化,應有盡有。在此同時也出現了成千上萬個私人部落格,用來寫線上日記。
大多數傳統媒體一開始不把部落格當回事。對他們來說,部落客是一群獵奇的怪胎,文筆不怎麼樣,偏偏時間特別多。老派人嘲笑部落客只有三腳貓功夫,搆不上《紐約時報》或《浮華世界》的標準,沒有傳統媒體壟斷的消息管道和新聞本事,他們不可能寫出多重要的東西。
但讀者不這樣看,他們反倒喜歡部落格樸拙的風格。因為在幾波媒體整併之後,1990年代的新聞界只剩幾個大型集團,資源集中,風向一致,內容精心打磨,觀點四平八穩,毫無驚人之語。2002年《連線》(Wired)雜誌宣告「部落格革命」已經到來,人們散布和接收資訊的方式出現典範轉移:「儘管大型媒體字號響亮,編制龐大,但讀者越來越懷疑《華盛頓郵報》 或《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的權威性。因為他們知道新聞幕後的寫手和編輯也會出錯,不一定比已經獲得讀者敬重的孤鳥部落客值得信任。」部落格給讀者傳統媒體給不了的一切,大方吐露作者真正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作者和讀者能透過貼文底下的留言即時互動。和網路留言板不同,部落格貼文有獨特而豐富的內容,容易進行討論。
沒過多久,小眾品味的社群開始成形,並逐漸進入主流。
2002年12月,馬歇爾經由讀者得知了一件消息:在長期支持種族隔離的參議員史壯・塞蒙德(Strom Thurmond)的百歲壽宴上,參院多數黨領袖特倫特・羅特(Trent Lott)嚴重失言,公開讚美塞蒙德1948年參選總統時的種族主義立場。
雖然《華盛頓郵報》和ABC新聞都有稍微提到塞蒙德的壽宴,但沒有一家媒體報導羅特的發言。馬歇爾不打算保持沉默,獲讀者告知消息之後,他對羅特的言論及其餘波寫了大約二十篇貼文。馬歇爾收集羅特以往的類似發言,對他提出全面指控,指出他一貫支持新聯盟國(neo-Confederate)立場,拒絕譴責種族隔離。不久,其他部落客和華府媒體也開始關注這件事。雖然羅特設法上電視挽救形象,但他迴避道歉的態度引來左右陣營一致撻伐。
在馬歇爾的第一篇部落格貼文之後不到兩週,羅特名譽掃地,辭去多數黨領袖職務。華府圈內人士清楚:要不是馬歇爾和其他部落客出手,事情不會如此發展。在此之前,沒人想得到區區部落客竟能整垮參院多數黨領袖。
2002年12月13日,《紐約郵報》這樣下標:「網路的第一個祭品」。
***
整個2000年代,部落格攻無不克,繞過每個領域的把關者,一一摧毀舊的結構。建立部落格幾乎一分錢都不用花,是一門人人能做的生意。
正是因為這項巨大優勢,部落格才有辦法挑戰歷史遠比網路悠久的資本主義。只要努力以赴加上投資幾片大披薩,你就有機會撂倒員工上千、年收入數百萬的大公司。
2002年成立了一家名叫BlogAds的公司,協助部落客在自己的網站上販售展示型廣告。Google的廣告AdSense和其他競爭者隨即跟進,讓頂尖部落格也能採用印刷出版品的廣告商業模式,目標受眾更清楚,但費用低廉得多。
馬歇爾從2003年開始使用BlogAds,隔年每月收入已將近一萬元,幾年後,廣告收入金流已經增加到能聘請記者團隊(多半從傳統媒體挖角)。到2012年,他的員工已有二十五人左右。十年之間,馬歇爾從記者、部落客,變成經營一家有模有樣的媒體公司。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高客網(Gawker)、FiveThirtyEight等熱門網站一開始也只有一、兩個人,隨著受眾增加才升級成正式的新聞編輯室。
部落客人數大增之後,不再只是依循傳統路數,還開始為他們書寫的領域創造新的文化。2005年,嘉瑞特・葛拉夫(Garrett Graff)成為第一位取得白宮記者證的部落客(葛拉夫與政界頗有淵源,曾在民主黨總統初選中協助霍華・狄恩〔Howard Dean〕進行網路宣傳)。同一年在娛樂圈,裴瑞茲・希爾頓(Perez Hilton)令好萊塢難堪不已,他的部落格「666頁」(PageSixSixSix)比八卦小報更八卦,後來被稱為「好萊塢最痛恨的網站」。在音樂界,「乾草耙」(Pitchfork)等部落格帶動獨立音樂熱潮,讓大型音樂公司不得不設法急起直追。在時尚圈,「裁縫師」(Sartorialist)等部落格獨具慧眼,比印刷精美的老牌雜誌更早看出新的潮流。在夜生活部落格方面,「行家擂臺」(Hipster Runoff)和攝影師馬克・杭特(Mark Hunter)的「眼鏡蛇」(The Cobrasnake)為時代塑造新的美感,讓網路素人美女(“It” girls)一躍成為主流明星。
2021年,《W》雜誌寫道:「杭特不加修飾的夜生活照片定義了早期數位美學,迎來社群媒體時代。」(略)
2009年,布萊恩小子(Bryan Boy)、葛蘭絲・朵荷(Garance Dore)等時尚部落客再下一城,打進高級時尚圈。在紐約時裝週,部落客突然坐上人人垂涎的前排座位,後來在米蘭時裝週的杜嘉班納(Dolce & Gabbana)秀上也是如此。時尚名流大感驚愕,稱之為「部落客門」(blogger gate)。《紐約時報》的艾瑞克・威爾森(Eric Wilson)說:「時尚編輯長久以來的潛規則是重視地位和經驗,貶抑毫不掩飾的野心或享樂。可是在部落客這麼快從後排晉身前排之後,這道規則已經打破。」
隨著部落格大行其道,傳統媒體的壓力日益龐大,地方性和區域性的報紙尤其如此。各地訂報率急速下降,畢竟讀者已能透過網路獲得大量免費資訊,即使他們不再購買實體報紙,還是能讀到裡頭的報導。報社百年以來的營利模式失效,全國新聞編輯室不得不大舉裁員,甚至關閉。在此同時,原本的把關者對部落格的態度從輕視變成仇視。《巴爾的摩太陽報》(Baltimore Sun)前記者及《火線重案組》(The Wire)製作人大衛・西蒙(David Simon)在國會作證時警告:部落格正讓媒體陷入死亡螺旋,「讀者從彙整消息的部落格看新聞,卻拋棄新聞的源頭——報紙本身。簡言之,寄生蟲正慢慢殺死宿主。」
不過,到2000年代末,寄生蟲和宿主似乎比較接近合而為一。隨著頂尖部落格擴大編制,延聘專業記者、設計師、技術支援人員,部落格變得越來越像傳統媒體公司,成立新聞編輯室和業務部之後更是五臟俱全。許多傳統媒體也發現,因應部落格崛起的最佳策略是邀部落客加入,從《紐約時報》、《大西洋》雜誌、《Glamour》到《Elle》,大型報章雜誌紛紛延攬菁英部落客擔任記者和寫手。在此同時,這些出版機關有的開始建立自己的部落格,有的直接買下成功的網站。到2009年,流量前五十名的部落格有將近半數是媒體巨頭所有,如CNN、ABC、AOL等。不過,儘管最受矚目的仍是科技和政治類明星部落客,另一種類型的部落客正悄悄帶來更大的轉變。
最後,部落格時代的代表人物不是科技宅或政策控,而是媽媽部落客。


◎第二章 媽媽部落客

2005年,莉貝佳・沃夫(Rebecca Woolf)和她幾乎不熟的丈夫生下第一個孩子。當時她23歲,已經從聖地牙哥搬到洛杉磯,當過文案、影子寫手、證件照攝影師,閒暇時寫寫部落格。2002年,她在早期出版平台Blogspot建立第一個部落格。「尖頭鞋工廠」(Pointy Toe Shoe Factory)是她開的第二個,寫旅遊札記,也寫單身生活。
意外懷孕後,沃夫決定生下孩子,和孩子的父親結婚,她在部落格寫下從縱情狂歡到即將為人母的激烈轉變。2005年5月生下兒子亞契(Archer)之後沒有多久,她決定再開新部落格記錄當媽媽的心得,一開始取名「育兒達人」(Childbearing Hipster),幾個月後改名「當女孩變成媽」(Girl’s Gone Child)。
在2000年代初,太陽底下沒有部落客不寫的事,養兒育女當然也不例外。部落格提供傳統媒體找不到的內容,如《紐約時報》所說:「媽媽部落客是第一個直接向媽媽發聲的媒體,也是第一個只對媽媽發聲的媒體。」媽媽部落客開始在網路上彼此結識。沃夫建立新部落格後,也成為這個新興網路社群的一員。這群年輕媽媽開闢的路和發展的策略,將為往後幾十年的網路創作者做好準備。
希瑟・阿姆斯壯(希瑟 Armstrong)金髮碧眼,外型亮麗,是媽媽部落格的先鋒,在2001年建立Dooce.com(名稱來自她有一次和前同事線上聊天時拼不出「dude」一字)。她的部落格很快吸引大批追蹤者。
對於育兒問題,2000年代初不太容易看到直言不諱的討論。女性雜誌勾勒的母親形象往往過度理想化,帶有厭女色彩,和現代媽媽距離越來越遠。在那段時間,社會普遍認為居家生活是私領域的事,家人和子女互動是私人問題。媽媽們往往只在私下場合談這些事,沒有公諸於世的念頭。
性別角色正在改變,經常和傳統對於媽媽的期待衝突。莉貝佳.沃夫和希瑟.阿姆斯壯在兩種身分的夾縫之間奮戰,卻發現既有媒體對她們視若無睹。她們成為母親之前,都有成功的職涯,並不以操持家務為志。如今坐困家中,看著朋友繼續過單身生活,她們心情複雜。
於是,一整代的媽媽轉向網路,有的成為讀者,有的成為作者,有的既讀也寫。部落格帶給她們宣洩創作能量的出口,也讓她們有機會結識其他處境相似的人。寫部落格原本只是興趣,最後卻吸引了幾百萬名讀者,在這個容易孤立無援、精疲力盡的人生階段,讓同樣亟需慰藉和娛樂的媽媽找到同溫層。
沃夫、阿姆斯壯和其他媽媽部落客不吝如實分享私事,絲毫不加美化,讓讀者看見育兒書籍中看不見的母職面向。她們百無禁忌,坦率寫下產後憂鬱症的痛苦、餵母乳的艱辛,或是在遊戲時間喝了杯小酒。在阿姆斯壯帶頭下,許多人也道出自己正與精神健康問題奮戰。
「早期的部落格都是在說事情又如何變得一團糟。」凱瑟琳・康納斯(Catherine Connors)說。她在2005年開設部落格「她的不良老媽」(Her Bad Mother),現在是作家,在洛杉磯擔任顧問。「那時大家的感覺是:想要吸引讀者,你必須非常坦誠,坦誠到殘酷。」傳統媒體描繪的母職總是過度理想化,讀者都希望有人戳破這種幻想——她們在部落格上找到了。
現在回頭去看當時的部落格,你一定會驚訝大多竟然如此普通。那時的媽媽不太會公開抱怨小孩吃飯不乖,或是帶孩子和其他孩子玩壓力很大,大家看到這類貼文還很新奇。但十多年後的現在,這種出口成髒、不加修飾的聊天口吻已經成為常態——事實上,這正是拜媽媽部落客之賜,是她們最早將這種直白風格帶進公共領域。
媽媽部落格出現為女性打開一道出口。只要能上網找到自己人,對沃夫這些作家來說就像解開束縛,終於能敞開心胸暢所欲言,不怕引人非議。「我們都感到獲得許多力量和勇氣。」沃夫對我說:「我們都忠實寫下自己在都市或鄉村當媽媽的經驗。我們各有不同的背景,但都想忠實記錄自己的人生,為彼此提供支持。於是,我們一起創造出這個虛擬的媽媽社群。」
隨著部落格界在2000年代中期不斷擴大,「媽媽界」也跟著拓展。媽媽部落客形成鬆散的合作團體,彼此互通聲氣,將別的媽媽的部落格加進「友情連結」(blog roll),亦即網站一側的部落格連結清單。
當時的部落格以文字為主,沒有擺拍的相片,也不會炫耀自己過得多麼光鮮。有的讀者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的部落客長什麼樣子,但這不妨礙她們產生強烈的連結。當時幾乎沒有別的媒體像部落格一樣深具私人色彩,瘋狂粉絲越來越多。常有讀者對內容感同身受,像是和部落客一起經歷了她的風風雨雨。莉貝佳・沃夫回憶道:「那時還有粉絲跑到我家門口。」
到2000年代末,尼爾森(Nielsen)市調公司估計,網路人口有兩成是「25到54歲、至少有一名子女的女性」。尼爾森將這一萬多個部落格形成的龐大網絡稱為「有力媽媽」(The Power Moms),並從中選出「前50大有力媽媽」。
接下來的問題是:「有了力量之後,我們還可以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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