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品牌設計與管理概論
第一節 品牌的意義
品牌(Brand)一詞,在Don E. Schultz, Beth E. Barnes的《品牌策略》中,係為古斯堪地那維亞語,引申作「燃燒」。原先意指某產品或事務的來源、製造者或擁有者,後來衍生出更普遍的用法,如「烙印」在牛、馬、羊,或是其他的財產,以示區隔。隨著商業的發展,品牌開始用來表示某種產品的起源或來源,或是用來區隔如銀器匠、陶瓷製造者、皮革匠與製刀匠等製造者的產品。
企業品牌既可以傳遞品牌價值,提供顧客保證,又能給予組織進行差異化的表現,以便與競爭者有所區別。品牌等於是一種與消費者訂定有關於品質、特色、服務表現的契約。由此可知,品牌是一種符號,若能發展出成功的視覺符號(標誌),就能整合和強化一個品牌的認同感。由於品牌在商業上,已占有獨特的地位。本節將對品牌名詞,根據其意義加以說明。
一、品牌意義
(一)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簡稱AMA):「品牌是一個名字(Name)、術語(Term)、標誌(Sign)、符號(Symbol)、設計(Design),或它們的聯合使用;這是用來確認一個銷售者,或一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以便與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有所區別。」
(二)菲立普.柯特勒(Philip Kotler):「品牌代表著一個名字、名詞、符號、象徵或設計,甚或是這些東西的總和,企業希望藉著品牌,能夠讓別人辨別出產品或服務,及所歸屬的公司,並且和競爭者產品產生區隔。」
(三)Mullen:「當一個人偶遇這家公司的商標、商品、總部,或公司的代表性設計時,心中所產生的所有思想、感覺、聯想及期望的總和。」
(四)Farquhar:「品牌是指一個名稱(Name)、符號(Symbol)或標記(Mark),其能附加產品除了功能性目的外的其他價值(Value)。」
(五)理察.寇克(Richard Koch)︰「品牌就是組織給一項產品或業務的一個視覺設計或名字,它的目的是為了和競爭產品有所區隔,並向消費者保證這是品質穩定、優良的產品。」
(六)布茲.亞倫(Booz Allen)和漢米爾頓(Hamilton):「品牌是與市場溝通重要資料,以及影響採購決定的一種速記方法。」
綜合言之,品牌是「生產者提供給消費者,一組(屬性、利益、價值、文化、個性)具一致性,及特定產品特性、利益、服務的承諾」。
二、品牌意義的案例解說
以永光化學為例,包括產品屬性(太陽能染料吸光強、藥劑效用強)、利益(效果高、表現自我特色)、價值(節能、環保、高聲望)、文化(代表中華民國重組織制度、講求高品質、高品格的文化)、個性(前瞻的、重環保的)、顧客類型(太陽能廠),當某一品牌能清楚傳達上述六個構面的意義時,其在消費者心中具備深刻的印象。
三、品牌三大面向
品牌涵蓋三大面向,一是外貌,二是內涵,三是溝通。(一)外貌是指識別的名稱或符號,例如,外在的顏色、款式、型態、標誌、商標、或是一種包裝設計;(二)內涵就是產品或服務的品質與功能;(三)溝通則是透過廣告、通路、價格、體驗等,與消費者進行溝通。當然也可以從有形要素與無形要素來加以說明。有形的要素,著重品牌名稱,與企業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聯繫起來,以便和其他企業或產品有所區別。無形的要素,則重在產品保證、品牌承諾,符合特性並具連貫性、一致性。若更細分品牌無形的要素,則有品牌性格(Personality)、文化(Culture)、關係(Relationship)、反射(Reflection)及自我形象(Self-image)等五項。
第一節 品牌的意義
品牌(Brand)一詞,在Don E. Schultz, Beth E. Barnes的《品牌策略》中,係為古斯堪地那維亞語,引申作「燃燒」。原先意指某產品或事務的來源、製造者或擁有者,後來衍生出更普遍的用法,如「烙印」在牛、馬、羊,或是其他的財產,以示區隔。隨著商業的發展,品牌開始用來表示某種產品的起源或來源,或是用來區隔如銀器匠、陶瓷製造者、皮革匠與製刀匠等製造者的產品。
企業品牌既可以傳遞品牌價值,提供顧客保證,又能給予組織進行差異化的表現,以便與競爭者有所區別。品牌等於是一種與消費者訂定有關於品質、特色、服務表現的契約。由此可知,品牌是一種符號,若能發展出成功的視覺符號(標誌),就能整合和強化一個品牌的認同感。由於品牌在商業上,已占有獨特的地位。本節將對品牌名詞,根據其意義加以說明。
一、品牌意義
(一)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簡稱AMA):「品牌是一個名字(Name)、術語(Term)、標誌(Sign)、符號(Symbol)、設計(Design),或它們的聯合使用;這是用來確認一個銷售者,或一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以便與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有所區別。」
(二)菲立普.柯特勒(Philip Kotler):「品牌代表著一個名字、名詞、符號、象徵或設計,甚或是這些東西的總和,企業希望藉著品牌,能夠讓別人辨別出產品或服務,及所歸屬的公司,並且和競爭者產品產生區隔。」
(三)Mullen:「當一個人偶遇這家公司的商標、商品、總部,或公司的代表性設計時,心中所產生的所有思想、感覺、聯想及期望的總和。」
(四)Farquhar:「品牌是指一個名稱(Name)、符號(Symbol)或標記(Mark),其能附加產品除了功能性目的外的其他價值(Value)。」
(五)理察.寇克(Richard Koch)︰「品牌就是組織給一項產品或業務的一個視覺設計或名字,它的目的是為了和競爭產品有所區隔,並向消費者保證這是品質穩定、優良的產品。」
(六)布茲.亞倫(Booz Allen)和漢米爾頓(Hamilton):「品牌是與市場溝通重要資料,以及影響採購決定的一種速記方法。」
綜合言之,品牌是「生產者提供給消費者,一組(屬性、利益、價值、文化、個性)具一致性,及特定產品特性、利益、服務的承諾」。
二、品牌意義的案例解說
以永光化學為例,包括產品屬性(太陽能染料吸光強、藥劑效用強)、利益(效果高、表現自我特色)、價值(節能、環保、高聲望)、文化(代表中華民國重組織制度、講求高品質、高品格的文化)、個性(前瞻的、重環保的)、顧客類型(太陽能廠),當某一品牌能清楚傳達上述六個構面的意義時,其在消費者心中具備深刻的印象。
三、品牌三大面向
品牌涵蓋三大面向,一是外貌,二是內涵,三是溝通。(一)外貌是指識別的名稱或符號,例如,外在的顏色、款式、型態、標誌、商標、或是一種包裝設計;(二)內涵就是產品或服務的品質與功能;(三)溝通則是透過廣告、通路、價格、體驗等,與消費者進行溝通。當然也可以從有形要素與無形要素來加以說明。有形的要素,著重品牌名稱,與企業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聯繫起來,以便和其他企業或產品有所區別。無形的要素,則重在產品保證、品牌承諾,符合特性並具連貫性、一致性。若更細分品牌無形的要素,則有品牌性格(Personality)、文化(Culture)、關係(Relationship)、反射(Reflection)及自我形象(Self-image)等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