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STEP4 概念

幾年前,我開了網紅行銷公司後,收到一家大型玩具品牌的「提案邀請書」(Request for Proposal, RFP)。
他們打算舉辦大型的品牌再造活動,想找親子類的創作者協助推廣。
最棒的地方是什麼?這個品牌的預算太誘人了。
此外,他們要的剛好是我公司的強項,所以我和團隊碰面,制定讓人無法抗拒的提案。
我們交出提案幾星期後,品牌要我們飛過去,親自簡報策略。我們很緊張,但還是去了一趟,我覺得我們表現得非常好。
接著是等待時間。
品牌號稱他們會做出最終決定的日期,一次又一次過去。每一次我們追問,品牌都會說快了。
痛苦煎熬六星期後,品牌的資深主管打電話來,說案子要交給我們!
只有一個條件:雖然他們讓我們多等了六個星期才通知結果,宣傳還是得按照原定的日期開跑。我深吸一口氣。
「沒問題!」我回答。
然後我才開始明白,我到底答應了什麼。
我們將得在極短的時間線內,做到幾件事:
• 找人、起跑,簽好20位創作者的合約
• 依據每一位創作者的孩子年齡,寄給他們特定的玩具
• 召開會議,確認創作者知道該做什麼
• 允許創作者有7到10天製作與交出初稿
不是不可能辦到,但幾乎不能出任何的差錯。
我和品牌簽約後,寄電子郵件給他們,詢問他們能否寄來創意簡報(creative brief),列出關鍵的重點與行動呼籲。
品牌方幾天後給我們,接著提議下星期開會,詳細檢視簡報。此外,他們要求每一位夥伴都得依據自己的創意方向,提供幾個大致的點子。
天啊。
我們如果要能趕上開始宣傳的日期,此時已經到了分秒必爭的時候。我擔心要是再多做這幾個步驟,將壓縮到能製作廣告內容的時間。
我告訴品牌,我們可以跳過那些事,因為創意簡報看起來很完美,我有自信這次找的創作者,一定能交出很好的成品。
出乎我的意料,品牌說:「OK。」
讀到這,你是否有不妙的感覺,即將發生可怕的事?
如果你有這種預感,你很機伶,因為我跟白癡一樣,渾然不覺給自己找了多大的麻煩!
我自豪能讓這次的專案,順暢無阻進行。接下來的兩星期匆匆而過。我聯絡創作者,寄出所有的試用產品,確保大家都收到了。接著每個人陸續交件,我整理所有的內容。
我的團隊排除萬難,準時在原本說好的日期,把所有的內容初稿交給品牌。
我們還來不及擊掌慶功,品牌的資深主管的回信已經到了:
「立刻打電話給我。」
還記得嗎?剛才提到我把配合年齡的玩具,寄給每一位創作者的孩子?
結果產品有幾歲以上才能玩的設定(例如:三歲以上),你不能在任何的推廣內容中,出現過於年幼的孩子。
雖然我們仔仔細細確認過,每一位創作者都有年齡符合的孩子,然而我們並未告訴創作者,不能讓他們其他年齡較小的孩子,一起出現在內容裡(因為我們不知道這樣會有問題)。
那位主管看了一眼我們交上去的內容,就立刻退貨,即便畫面裡的嬰兒沒有與產品互動。
我向主管保證,我們會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後,就掛掉電話。真是一場惡夢。
有那麼幾秒鐘,我想過要運用我不具備的P圖能力,逐幀去掉畫面裡的37個嬰兒,但我最終決定加錢給受影響的創作者,請他們重拍內容,這次不能出現不達年齡的孩子,畢竟整件事是我的錯。
我們要是當初額外安排簡報會議,交出創作者的想法,幾乎可以確定能發現這個問題。
我從那次的經驗,學到寶貴的兩件事:
1. 就連聰明人也會做出笨決定(我,我是在說我自己)。
2. 聰明的做法是額外花一些時間,了解品牌有哪些特殊的法律或法規風險。
如果你以為,只有經紀公司會碰上這種的問題,交出不符合品牌期待的東西……你可就想錯了。
我在輔導創作者的時候,最常聽到的抱怨前幾名,就是品牌很愛中途提出新要求。
更糟的是你全都做完了,品牌才提出奇怪的關切。
避免99%的這種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在你開始製作之前,就先交概念給品牌看,請他們提出回饋。
「但是賈斯汀,那樣好麻煩喔。」
停。不要說了。100%的時候,寄出你的概念就對了。
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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