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職業教育並規劃
延長國民教育之研究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教育不僅如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所云,為促進社會變遷進步之磁場與奠定民主政治之基石;而且,也正如裴希德(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所強調的,乃是復興民族文化的核心與開創國家富強康樂局面的動力。是故現代國家莫不重視國民教育水準之提高。抑有進者,自美國經濟學家蕭而治(T. W. Schultz, 1902-)指出「人力素質的改善,才是促進經濟成長的主因」以來,晚近教育經濟學的研究,更發現一國對教育投資支出所佔國民生產毛額之比例,也往往與其國勢強弱成正比,例如一九六○年時,印度教育投資佔國民所得之百分比為1.8,巴西為2.0,日本為5.3,美國則為6.2等可見一斑(註1)。我國歷年來隨著經濟繁榮與社會進步,公私教育經費所佔國民生產毛額之比率已自1951年之1.73逐年遞增至1980年之4.39(註2),也足見我國近三十年來對生聚教訓之努力。
在各種教育設施之中,又以國民教育最受重視,德國大教育家斯普朗格(Eduard Spranger, 1882~1963)曾鄭重地宣示:「各國文化建設的成就,不應單憑其某一國民的尖端成就來衡量,而應觀察其普通的國民教育的基礎水準,及在其上所建立的金字塔式的民族文化體系之績效來加以評量(註3)」。我國當代教育家余書麟教授也曾一再論證:「今日之國民教育為國民應享之權利而非僅為應盡之義務,為健全的公民教育而非僅為初等教育或識字教育(註4)」。故如何延長國教年限,提高國教水準自也為現代國家充實國力所必須貫徹的目標。
我國自民國五十七年將國民教育延長至九年後,不僅使大部份六至十五歲學齡人口可接受完整的九年國民教育,達到學童充分就學的社會目標,且由於人力素質的普遍改善,使勞動生產力大幅提高,對經濟目標的達成更提供了重大的貢獻。近年來由於國民生活水準的迅速提高,國民接受更多教育的意願與需要普遍增加;經濟結構轉變與工業技術的升級,人力的質量水準須不斷提高;以及受國際間教育發展趨勢的影響等,國民教育的再延長已成為社會潛在的一種共同需要。中國國民黨為順應民情,反應社會的需要,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召開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時,在「復興基地重要建設方針案」中適時提出「規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的大政方針。此一政策性的決定,不僅顯示執政黨今後將推動政府分期致力於國民教育的再延長,並且要延長以職業教育的主體的國民教育,以適應國民就學及國家整體發展的需要。
教育部為推動此一工作,已於六十九年五月成立研究規劃小組,對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目標、實施方式、所需師資與教育設施、課程修訂與訂定新課程、應採的配合措施與準備工作,以及實施之時間等進行慎密的研究與規劃。惟國民教育的再延長,特別是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體的國民教育,不僅對教育本身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其成敗足以影響整個教育的發展,而且由於其實施牽涉的層面很廣,各項問題又極為複雜,是否能有效推行,對整個社會與民眾亦有重大影響。因此在實施前,除政府主管機關進行研究與規劃外,結合民間的有關學者專家對此政策的若干問題從純學術立場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建議,供教育部門規劃的參考,亦屬十分重要。爰邀集對國民教育、職業教育、補習教育、教育計劃與教育行政學有專長,且有相當造詣的學者專家數人組成研究小組,從事科際整合的研究工作。並承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予以經費支助與指導,使此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欲達到的目的有下列五項:
一、確定國民教育再延長的需要性與可行性:國民教育再延長為一般民眾共同的希望,惟從國家整體發展的需要而言是否確有必要,以及從國家總體資源的分配而言是否有足夠的經費來支應此一工作,均須就事實資料予以檢討分析,以確定其需要性與可行性。
二、確定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之適宜性:如經分析決定國民教育確有延長的必要及政府亦有能力支應此一工作,則須進一步研究以擴增何種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最適宜的途徑。將從現行中等教育質量發展水準、教育發展政策、就業市場人力需求及國民就業意願等方面分析以確定擴增職業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最適宜的途徑。
三、研究以何種方式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較為經濟有效: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有下幾種方式:強化正規職業教育、各類進修補習教育、空中進修補習教育、高中教育及充實五年制專科教育等,均將根據容量、師資、設備以及經費等之需求情形進行分析,以決定各類教育未來發展之趨向。
四、決定實施國民教育再延長前應進行的準備工作:目前九年國民教育及高中高職教育有待改進的地方甚多,在國民教育再延長前應先做好準備工作,如何徹底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及改進高中高職與五專教育等均將依據檢討分析結果,提出具體辦法。
五、對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提出具體建議:將根據文獻分析、現況檢討及問卷調查所獲結果,對國民教育再延長的重大施政提出一般性與改革性的建議,供教育部門決策的參考。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規劃研究係接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委託,所進行之專題研究為「如何加強職業教育,並規劃延長國民教育」。本章首節「研究動機」內亦曾提及「規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即為當前政府的決策性決定。由上可知本專題即為政府有關當局盱衡國家當前與未來發展趨勢所作的策略性計劃。
唯此策略性計畫之可行性如何,勢必有技術性計畫(technical planning)以為之設計方案,釐訂優先順序,並進行資源分配的設計。至於技術層次中方案的評價,以及操作層次中方案的實施所需的規劃,亦當有所安排;唯本研究對於後二者僅作次要的考慮,而將規劃的重點置於技術性層次中的方案計畫(program planning)、釐訂優先順序及資源分配的計畫上。如圖1-1所示,本規劃研究之方案規劃主要著重國中畢業生職業教育與訓練規劃、高中高職教育規劃、五專教育規劃三方面,同時對三方面為師資、設備、課程、經費、場所等進行資源規劃。唯資源規劃的若干項目牽涉至廣,且已由省市廳局進行若干規劃,是故本研究在對資源規劃部份,僅提原則,而不及其細節。至於實施績效的評鑑計畫,則尚有待於政策決定各級教育行政機構訂定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後始能擬訂,故亦不在本研究規劃之範圍內。
具體而言,本研究之範圍包括對延長國民教育理論基礎及有關問題之探討、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現況之檢討、實證調查,及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體之國民教育應採之途徑與措施等四部份,分述如後:
一、延長國民教育理論基礎及有關問題之探討:擬從世界各國義務教育發展之趨勢、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經濟學等觀點,建立我國國民教育需要再延長之理論基礎。另對國民教育是否應延長至十二年,是否應以職業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之主體,以及有關之行政問題等亦予以理論性與需要性之探究。
二、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現況之檢討:擬從量與質兩方面對過去十年來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之發展情形及現況進行檢討分析,並對各種重要之改革措施作摘要性之介紹與析述。
三、實證調查:利用問卷調查瞭解社會有關人士對延長國民教育及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之看法與意見。問卷分為職業學校教育人員、教育界學者專家與行政人員、企業界人士、同業公會、及國中學生等五種,問卷調查之結果,將作為本研究建議部份之重要支持性資料與依據。
延長國民教育之研究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教育不僅如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所云,為促進社會變遷進步之磁場與奠定民主政治之基石;而且,也正如裴希德(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所強調的,乃是復興民族文化的核心與開創國家富強康樂局面的動力。是故現代國家莫不重視國民教育水準之提高。抑有進者,自美國經濟學家蕭而治(T. W. Schultz, 1902-)指出「人力素質的改善,才是促進經濟成長的主因」以來,晚近教育經濟學的研究,更發現一國對教育投資支出所佔國民生產毛額之比例,也往往與其國勢強弱成正比,例如一九六○年時,印度教育投資佔國民所得之百分比為1.8,巴西為2.0,日本為5.3,美國則為6.2等可見一斑(註1)。我國歷年來隨著經濟繁榮與社會進步,公私教育經費所佔國民生產毛額之比率已自1951年之1.73逐年遞增至1980年之4.39(註2),也足見我國近三十年來對生聚教訓之努力。
在各種教育設施之中,又以國民教育最受重視,德國大教育家斯普朗格(Eduard Spranger, 1882~1963)曾鄭重地宣示:「各國文化建設的成就,不應單憑其某一國民的尖端成就來衡量,而應觀察其普通的國民教育的基礎水準,及在其上所建立的金字塔式的民族文化體系之績效來加以評量(註3)」。我國當代教育家余書麟教授也曾一再論證:「今日之國民教育為國民應享之權利而非僅為應盡之義務,為健全的公民教育而非僅為初等教育或識字教育(註4)」。故如何延長國教年限,提高國教水準自也為現代國家充實國力所必須貫徹的目標。
我國自民國五十七年將國民教育延長至九年後,不僅使大部份六至十五歲學齡人口可接受完整的九年國民教育,達到學童充分就學的社會目標,且由於人力素質的普遍改善,使勞動生產力大幅提高,對經濟目標的達成更提供了重大的貢獻。近年來由於國民生活水準的迅速提高,國民接受更多教育的意願與需要普遍增加;經濟結構轉變與工業技術的升級,人力的質量水準須不斷提高;以及受國際間教育發展趨勢的影響等,國民教育的再延長已成為社會潛在的一種共同需要。中國國民黨為順應民情,反應社會的需要,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召開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時,在「復興基地重要建設方針案」中適時提出「規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的大政方針。此一政策性的決定,不僅顯示執政黨今後將推動政府分期致力於國民教育的再延長,並且要延長以職業教育的主體的國民教育,以適應國民就學及國家整體發展的需要。
教育部為推動此一工作,已於六十九年五月成立研究規劃小組,對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目標、實施方式、所需師資與教育設施、課程修訂與訂定新課程、應採的配合措施與準備工作,以及實施之時間等進行慎密的研究與規劃。惟國民教育的再延長,特別是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體的國民教育,不僅對教育本身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其成敗足以影響整個教育的發展,而且由於其實施牽涉的層面很廣,各項問題又極為複雜,是否能有效推行,對整個社會與民眾亦有重大影響。因此在實施前,除政府主管機關進行研究與規劃外,結合民間的有關學者專家對此政策的若干問題從純學術立場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建議,供教育部門規劃的參考,亦屬十分重要。爰邀集對國民教育、職業教育、補習教育、教育計劃與教育行政學有專長,且有相當造詣的學者專家數人組成研究小組,從事科際整合的研究工作。並承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予以經費支助與指導,使此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欲達到的目的有下列五項:
一、確定國民教育再延長的需要性與可行性:國民教育再延長為一般民眾共同的希望,惟從國家整體發展的需要而言是否確有必要,以及從國家總體資源的分配而言是否有足夠的經費來支應此一工作,均須就事實資料予以檢討分析,以確定其需要性與可行性。
二、確定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之適宜性:如經分析決定國民教育確有延長的必要及政府亦有能力支應此一工作,則須進一步研究以擴增何種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最適宜的途徑。將從現行中等教育質量發展水準、教育發展政策、就業市場人力需求及國民就業意願等方面分析以確定擴增職業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最適宜的途徑。
三、研究以何種方式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較為經濟有效: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有下幾種方式:強化正規職業教育、各類進修補習教育、空中進修補習教育、高中教育及充實五年制專科教育等,均將根據容量、師資、設備以及經費等之需求情形進行分析,以決定各類教育未來發展之趨向。
四、決定實施國民教育再延長前應進行的準備工作:目前九年國民教育及高中高職教育有待改進的地方甚多,在國民教育再延長前應先做好準備工作,如何徹底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及改進高中高職與五專教育等均將依據檢討分析結果,提出具體辦法。
五、對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提出具體建議:將根據文獻分析、現況檢討及問卷調查所獲結果,對國民教育再延長的重大施政提出一般性與改革性的建議,供教育部門決策的參考。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規劃研究係接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委託,所進行之專題研究為「如何加強職業教育,並規劃延長國民教育」。本章首節「研究動機」內亦曾提及「規劃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即為當前政府的決策性決定。由上可知本專題即為政府有關當局盱衡國家當前與未來發展趨勢所作的策略性計劃。
唯此策略性計畫之可行性如何,勢必有技術性計畫(technical planning)以為之設計方案,釐訂優先順序,並進行資源分配的設計。至於技術層次中方案的評價,以及操作層次中方案的實施所需的規劃,亦當有所安排;唯本研究對於後二者僅作次要的考慮,而將規劃的重點置於技術性層次中的方案計畫(program planning)、釐訂優先順序及資源分配的計畫上。如圖1-1所示,本規劃研究之方案規劃主要著重國中畢業生職業教育與訓練規劃、高中高職教育規劃、五專教育規劃三方面,同時對三方面為師資、設備、課程、經費、場所等進行資源規劃。唯資源規劃的若干項目牽涉至廣,且已由省市廳局進行若干規劃,是故本研究在對資源規劃部份,僅提原則,而不及其細節。至於實施績效的評鑑計畫,則尚有待於政策決定各級教育行政機構訂定操作性的實施細則後始能擬訂,故亦不在本研究規劃之範圍內。
具體而言,本研究之範圍包括對延長國民教育理論基礎及有關問題之探討、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現況之檢討、實證調查,及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體之國民教育應採之途徑與措施等四部份,分述如後:
一、延長國民教育理論基礎及有關問題之探討:擬從世界各國義務教育發展之趨勢、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經濟學等觀點,建立我國國民教育需要再延長之理論基礎。另對國民教育是否應延長至十二年,是否應以職業教育為延長國民教育之主體,以及有關之行政問題等亦予以理論性與需要性之探究。
二、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現況之檢討:擬從量與質兩方面對過去十年來國民教育與職業教育之發展情形及現況進行檢討分析,並對各種重要之改革措施作摘要性之介紹與析述。
三、實證調查:利用問卷調查瞭解社會有關人士對延長國民教育及實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之看法與意見。問卷分為職業學校教育人員、教育界學者專家與行政人員、企業界人士、同業公會、及國中學生等五種,問卷調查之結果,將作為本研究建議部份之重要支持性資料與依據。